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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覆盖面一直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主题之一,从合同工、固定工、集体工到农民工,从城镇企业职工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历史的长镜头中,一个个鲜活的个体沐浴在社保的阳光下。一张张笑脸的背后,反映的是“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的变迁。这一变化,映照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制度全面普及迈入对全体人民普遍覆盖的新阶段。
新业态是新时代的一朵浪花。据统计,我国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有8400 万人,在就业规模、涵盖服务类型等方面均处于世界前列。2021年7 月16 日,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针对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方面的痛点难点,提出了优化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加强职业培训、完善工作生活服务保障等措施。由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成为今后社保扩面的重心。社保应势而谋、因势而动、顺势而为,扩大覆盖面的重点应由量变转向质变,做好精准扩面分析、做实精确制度保障、做好精细参保服务。
《意见》特别强调:“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在参保缴费、权益查询、待遇领取和结算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更好保障参保人员公平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社会保险将从“经办”服务向“精办”服务转变,提质增效从迎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