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向伟,王一涵,唐瑗彬,王凯
摘 要:梳理与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关于职业教育“普职融通”的政策变迁,将我国“普职融通”推进工作分为前渗透阶段、探索发展阶段、快速发展阶段、深化发展阶段等四个阶段。分析发现,我国存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定位有待明晰、“普职融通”模式缺乏针对性与创新性、横向融通深度不足、纵向贯通遇到滞碍等问题。反思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系统提出“普职融通”未来的发展建议:加强顶层政策设计,实现“普职融通”系统发展;促进中层的模式创新,实现“普职融通”多元发展;推进基层学校的课程改革,实现“普职融通”精准发展。
关键词:改革开放;职业教育;普职融通;政策分析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广西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广西职业教育普职融通研究”(项目编号:2016ZZC005)
作者简介:牟向伟,男,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王一涵,女,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唐瑗彬,女,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助理研究员,澳门城市大学教育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王凯,男,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22)05-0045-07
新时期,“普职融通”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不再仅仅关注中等教育阶段“校内课程渗透”“校际课程合作”“校际学籍转换”等融通模式的探索,以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等目的[1],而是转向多元融合以实现学习者的全面发展与终身发展。但是,目前关于“普职融通”的研究缺乏从历史的角度对政策文件的梳理分析,导致未能从纵向发展视角理解国家发展“普职融通”的目的与具体做法,无法明晰现存问题,并给出相应的措施。因此,系统梳理职业教育“普职融通”的发展进程,反思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实践措施,对我国“普职融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普职融通”的发展变迁
政策是國家意志与社会意志结合的集中体现[2],透过政策能较好地理解政府与公众的意图。本文将结合时代背景梳理“普职融通”政策的发展流变,以更全面地理解各阶段“普职融通”发展的重心,总结问题,促进“普职融通”更好地发展。
(一)“普职融通”前渗透阶段(1978—2000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教育领域开始重视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和职业教育的发展。1980年,《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切入,提出在普通高中增设职业(技术)教育课程,转设部分普通高中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3]。该报告较为清晰地反映了当时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融通的侧重点。1995年,《国家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根据实际情况渗透技术或职业教育内容,可在初中阶段开设与职业技术相关的选修课[4]。该政策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科教兴农”战略,结合我国当时农村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旨在为农村地区建设培养一批初级与中级专业人才。为了更好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的教育体制,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颁布,强调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入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学习,本科高校通过选拔可以招收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毕业生[5],由此逐步理顺了不同类型人才纵向贯通发展的路径。
这一阶段的“普职融通”主要是为了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推进的,如为了适应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需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需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等,整体上缺乏内生动力;融通的内容涉及课程内容的渗透和教育结构的改革,并提出构建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普职融通”探索发展阶段(2001—2009年)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大量高素质劳动者,这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保持中职教育与普高教育比例大体相当,加强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的衔接与沟通,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在高中阶段开展普职相互沟通的综合课程教育试验[6]。该文件的颁布对普职横向融通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开启了以课程融通为中心的“普职融通”形式。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职业教育要为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服务,建立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立交桥”[7],使职业教育成为促进学习型社会建立和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重要环节。以上两个文件有关“普职融通”的内容是在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的背景下提出的,重塑了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有利于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立。2006年,《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意见》[8]从学生就业需求和市场需求两方面出发,强化了中等职业教育接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功能。由于当时的中考政策规定,学生在初中后的分流主要以文化课成绩为标准,且普通高中录取在前,成绩排前的学生进入普通高中继续学习,达不到普高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则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导致社会普遍认为中等职教不如普通高中教育。而该意见的出台弱化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属于类型教育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了人们的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思想观念,影响了“普职融通”的发展。
这一时期,为满足新工业的发展要求,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教育被置于重要地位,相关政策进一步强调了职业教育的职能与地位,理顺了职业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的关系,提倡建立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人才成长“立交桥”,体现终身学习的特点,为实现普职相“通”作出了探索。此外,相关政策提出适度开展综合课程教育试验,有利于“普职融通”的横向发展,但不同层级的教育类型之间的纵向贯通涉及较少。由于没有明确的“普职融通”实施细则,不同教育类型间的融通仍在探索阶段,加之职业教育自身吸引力不足、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师资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使得“普职融通”更多的是职业教育为缓解生源不足的一厢情愿。
(三)“普职融通”快速发展阶段(2010—2018年)
为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的需求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进程,国家重视发展教育以推进人力资源强国的建设。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为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要努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普通高中根据实际情况与需求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9]。该文件從终身教育和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的角度,致力于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实现纵向衔接与横向沟通,为建立学习型社会提供了政策保障。2014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系统构建从中职一直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构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向沟通的桥梁,明确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可以开展课程和学分互认,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学习者亦可以实现两种类型学校之间的转学、升学[10]。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职业院校学生的上升渠道,细化了普通院校与职业院校的沟通机制,为提升职业教育的公众形象、实现高素质人才结构的合理配置奠定了基础。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11]。该文件致力于逐层打通职业教育的上升渠道,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有效推动了普职教育纵向贯通的快速发展。以上两个文件针对“普职融通”提出了较为具体的措施和路径,一方面保障了不同教育类型间转换的可行性,另一方面打通了职业教育的上升渠道,有力地推动了“普职融通”进入快速发展期。
这一时期“普职融通”发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普职融通”不仅仅关注高中阶段的横向融通,也提出了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融通的要求,并开始重视“普职融通”内生动力的激发。第二,提出了课程和学分互认,丰富了“普职融通”的方式与路径,为“普职融通”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个时期“普职融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人力资源强国战略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同时也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需要。但由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培养质量上的差距,导致融通依然停留在探索方式和路径的多元与畅通等方面,深层次的“普职融通”尚未触及。
(四)“普职融通”深化发展阶段(2019年至今)
数字化经济与人工智能产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大批创新型、复合型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此类人才的主阵地得到了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重视。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提出,鼓励中职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12]。这明确了职业教育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形式,丰富了“普职融通”的内容与开展形式。2020年,《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举办综合高中[13]。该文件明确了以课程为重点、多样化融通并举的中等教育阶段普职横向融通的形式。2021年,为进一步推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提出要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14]。2022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同等地位,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地位奠定了法律基础。该法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再次明晰了“普职融通”在新时期的内涵;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明确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打破了职业教育贯通发展的的“天花板”;规定高等职业学校要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以教育评价手段巩固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这些政策法规从国家层面倡导“低—中—高”全阶段的“普职融通”,为提升职业教育民众认可度、实现普职教育深度融通奠定了基础。至此,“普职融通”走向深化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普职融通”发展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促使国家进一步打通职业教育的上升渠道,职教本科得以大力发展,真正为学生的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了“立交桥”;第二,明确了职业教育属于一种教育类型而非教育层次,推进了高职学校和骨干专业(群)建设、招生考试制度和人才评价方式的改革,提升了职业教育的民众认可度与办学实力,为深入推进“普职融通”奠定了基础;第三,在职业教育提质升级的基础上,“普职融通”研究与实践的重点由路径贯通向深层次的课程融通发展,明确了多元化的课程融通形式,不断推进普职教育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总的来说,该阶段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职业教育的民众认可度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不同教育类型与层次间的融通标准尚未确立,纵向衔接的“职教高考”制度有待健全,国家资历框架尚未建立完善,促进横向融通的学分银行、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在学籍转换与升学认证方面的作用仍待挖掘,因此,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通发展依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职业教育“普职融通”发展的问题反思
职业教育“普职融通”相关政策的落实,逐步实现了横向上普职教育类型间的渗透和纵向上各级教育层次的贯通。但由于我国教育体系的复杂性以及诸如“学而优则仕”等一些观念的影响,使得很多地区“普职融通”政策的推行流于形式,偏离了最初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初衷[15],“普职融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培养定位有待明晰
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了人力资源结构的调整,社会急需大批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而培养应用型人才不仅是职业教育的任务,普通教育也应强化其应用属性[16]。为此,普通教育增加了技术类通识知识教育,而职业教育为了更好地完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使命,逐步提高办学层次,纵向上打通各层次通道,使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可以升入职教专科学校、职教本科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学习。然而,这些做法都是教育为应对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作出的权宜之策,整个教育系统还未从体系建设与布局规划上明确不同类型教育的办学职能与人才培养定位,导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定位上的交叠,特别是应用型大学与新增的职教本科院校在技术型人才培养定位上有重合,而只有实施差异化办学才能使人才资源实现合理配置。因此,重新界定我国教育体系中不同类型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才能有效推动不同类型教育横向上的相互融通及纵向上的贯通发展。
(二)“普职融通”发展不平衡
在“普职融通”探索发展与深化发展阶段,各地以中等教育阶段为重点开展了大量的“普职融通”模式探索,但大多是在较发达城市或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很多欠发达地区是完全借鉴发达地区的“普职融通”模式。由于各地教育发展不平衡,“普职融通”的推进也存在差异。例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资源互通的问题,中东部地区的职业学校办学实力较强,它们能够较好地实现普职师资共享、实训场地共享等,但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缺乏资金支持,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导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壁垒较深,资源普遍稀缺,共享程度不高,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等合作机制无法实现。即使在同一地区,省级和县级学校由于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观念等的不同,在实施“普职融通”时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水平。因此,各地应根据区域发展实际和学生的成长需要不断创新与完善“普职融通”模式,注重区域差异性,防止在执行过程中的一刀切。
(三)横向融通深度不足
“横向融通”深度不足主要体现在课程融合、师资合作和资源共享程度上。首先,在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职业选修课的教材内容范围、授课形式以及学生的学习评价方式等;综合高中在课程设置与实际教学过程中存在“两张皮”的现象,融合情况欠佳。其次,缺少推动课程“横向相融”的“双师型”师资力量,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或开设职业启蒙课程缺少相应的专业教师。最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缺乏明确的政策规定与有效机制,企业收益不高,参与积极性较低,且校企合作局限于职校与企业之间,职校获得的企业资源未能充分共享给普通教育,普通教育的公共资源也未共享给职业院校,普职教育资源共享存在较大障碍。
(四)纵向贯通遇到滞碍
纵向贯通指职业技术知识要贯穿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全过程,包括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要打破学历“天花板”的限制,完善从专科、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层次结构,确保所有学习者可以在不同教育类型间自由切换,以实现其适性发展与终身发展。当前职业教育纵向贯通的难点在于尚未出台不同教育层次间明确的贯通考核标准,多数地区仍借鉴普通高考政策,以笔试分數作为升学依据,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部分地区虽推行职教高考,采用理论+技能的招考方式,但尚未形成系统的、操作性强的考核方案,职业教育特色不鲜明,实施难度大;在国家资历框架健全之前,学分银行、资格等级评定等尚未发挥为学生升学、转学提供合理认定的功能。此外,随着人才培养层次的上移,技术类人才长学制贯通式的培养体系有待建立,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升。
三、职业教育“普职融通”发展建议
自“职教20条”出台后,我国职业教育改革进入增值赋能、提质培优的快车道,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融合、纵向贯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新时期,“普职融通”发展需立足我国国情,加强顶层政策设计实现系统发展,促进中层的模式创新实现多元发展,推进基层学校课程改革实现精准发展,完善“普职融通”机制体制,以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一)加强顶层政策设计,实现“普职融通”系统发展
首先,国家要从教育整体布局考虑,系统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通体系,特别要明晰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上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各自的重点,确定其各自的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与和谐融通。其次,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完善资历框架认证体系,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的证书互认、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等制度,完善各级各类证书间的转换评定指标,并且要向上向下辐射,要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进行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渗透与融通。第三,国家要明确不同层次教育纵向贯通的考核标准,健全“职教高考”制度,畅通职业教育升学路径,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走向全学段融通,由环节融通走向系统融通,拓展“普职融通”的功能域[17]。
(二)促进中层的模式创新,实现“普职融通”多元发展
各地区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与教育发展实际,构建符合区域发展水平的“普职融通”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普职融通”路径,出台细化的“普职融通”实施办法,推进各阶段教育以课程融通为核心,以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等形式保障横向融通的顺利实施,并在探索中不断积累办学经验,巩固办学成效。首先,各地方政府应建立经费投入机制,设置专项职业教育宣传经费,依法落实“职业教育活动周”制度,鼓励开展多类型的职业教育特色活动,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为区域“普职融通”发展奠定基础。其次,职业学校要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实现实训基地的转型升级,拓展办学职能,向普通教育进一步开放职业教育资源,激发普通教育参与“普职融通”的动力。再次,各地政府应平衡好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师资配置,多措并举加强两类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18],建立两类教师的合作与沟通机制,为实现普职深度融通提供人员保障。最后,各地要推动数字化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利用数字技术实现省市间学校教育资源的共享与流动,打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的壁垒,促进区域普职教育公平。
(三)推進基层学校的课程改革,实现“普职融通”精准发展
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是实施“普职融通”的主要主体,应主动发挥育人功能,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真正实现“普职融通”的深化发展。首先,职业学校应主动拓展与普通教育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增强办学活力,一方面鼓励青少年学生到职业学校参与职业体验和综合实践课程,另一方面可主动为不同阶段的学生提供综合实践课程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19]。此外,职业学校应积极与普通教育学校共同探索“普职融通”的课程体系、评价体系和运行机制,为“普职融通”的深度实施积累经验。其次,普通教育学校应解放思想,更新教育理念,在“双减”背景下,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培养与融合发展理念,积极探索课程体系改革,敞开大门,主动与职业学校合作,探索“普职融通”的形式与路径。最后,职业教育学校和普通教育学校应鼓励师生开展不同形式的互动,重视学科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结合,共建技术类与文化类微课、慕课、精品课程等数字化教学资源,促进跨校研修一体化,使普教与职教学生在人文素养与专业技能方面得到互补与共生发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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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贺文瑾]
Review and Prospe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MOU Xiangwei, WANG Yihan, TANG Yuanbin, WANG Kai
Abstract: Combing and analyzing the policy changes of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promotion of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is divided into four stages: pre infiltration stage, exploration and development stage, rapid development stage and deepening development stage. It is found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the unclear orientation of talent training in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the lack of pertinence and innovation of the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model, the lack of depth of horizontal integration, and the obstruction of vertical connection. Based on reflection on the deep causes of the problems,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strengthen the top-level policy design to realize the development of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promote the innovation of middle-level model and realize the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of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promote the curriculum reform of grass-roots schools and realize the accurate development of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Key words: reform and opening up; vocational education;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policy analy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