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代欣
站在“党的二十大”召开这一历史关键点,中国的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提升效能,对稳定经济社会运行、助力经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实上,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入下行的压力之下,积极财政政策在规模扩张和结构调整上同时发力,就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一项便实际执行减税、降费、缓费超过3万亿。同时,财政在保证民生支出、抗疫需要和巩固脱贫攻坚上毫不松懈,在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常态化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市县两级财政的运行机制上全力出击。其背后是既重视眼前任务、又着力推动发展变革的决心和勇气。这些努力和工作都是财政政策鲜有尝试和探索的领域,也是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贡献。
2022年,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社会运行中的“排头兵”作用凸显。2022年初,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再次承压。3月,党中央对经济形势运行的判断是:经济运行面临新的下行压力,困难挑战增多。为此,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周期性调节,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改革开放,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成为决策部署的主线索。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任务是提升效能做到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同时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具体来看,为了保证财政可持续,赤字率较2021年略有下调降至2.8%左右。这是多年来,财政赤字保持3%以上后,首次做出的恢复性调整,也是对财政政策效能提升的信心体现。同时,中央加强了财政资源统筹,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万亿元的资金,成为后续支持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兜底民生支出的新收入来源。财政稳定经济运行离不开加大政府投资和增加公共消费。2022年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发行额度于9月份提前完成。第四季度的主要工作是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管理,有效发挥新增投资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
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探索如何更好支持民生支出,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财政支持就业的努力从未停息。在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1%的基础上,中央制定了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的预期目标。为此,宏观政策保持连续稳定,财政政策率先发力。在我们的调研中发现,在就业政策重点实施领域,财政政策强化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为企业提供多种扶持措施,加快相关优惠政策和帮扶资金到位速度;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财政与教育、发改、民政、社保、金融等部门有效衔接,在支持筹措就业补助、支持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资金供给上做到全力保障;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过程中,财政积极了解“双创”工作的新业态、新形态,从资金帮扶、缓交税费和项目奖励上多措并举,有针对性为创业创新活动提供帮助。
积极财政政策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进阶演化。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积极财政政策始终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在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过程中,财政政策扎实推进各项保障性举措。在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中,财政政策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绿色发展,极端重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能源安全。在面向产业和企业的各类财税支持政策中,既发挥财政投资在供给侧的牵引作用,又注重改善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在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财税政策与财税制度积极对接国际标准和通行规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规划中尝试推进各项有助于更高水平对外开发的制度设计。在推进城乡融合与区域协调发展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区域政策一道,重点解决跨区域重大工程、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及成本分担问题、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问题等。
积极财政政策在构建政策传导机制,兼顾体制改革中不断有新进展。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活动已不限于“收支管平”的传统领域,而是在新时代全面体现着宏观调控意图与体制改革方向。财政政策传导机制不同于其他宏观政策主要依靠数量工具和价格手段,而是在此基础上依赖体制运行与实施策略,具有较强的结构特征和系统惯性。财政政策传导的关键是财政体制,重点是实施方向。从体制改革来看,2022年4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财政政策向基层政府、向微观市场层面做出了细致安排,具有很强的宏观意义。实际上,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包含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等内容,不仅是体制改革的工作,也是确保积极财政政策落地实施的、真正起效的“体制性基础设施”。比如2020年开始实施的常态化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制度安排,不仅有效缓解基層财力困难、助力完成积极财政政策目标任务,而且有利于优化现行财政管理格局、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从实施方向看,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与地方政府专项债两项相加,规模近7万亿元。这些向市场输送的政策红利和投资,很大程度有赖于财政体制的高效运转。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财政政策,是从国情出发、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中不断尝试和探索而来的。这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经验,也有成熟国家提炼并经由科学研究证实的基本规律。在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不断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能力,不断创新积极财政政策改善民生福祉的方式,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需要完成的重要工作。为此,研究提出以下三点设想。一是坚持积极财政政策总方向,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积极财政政策应持续增强兜底经济社会运行的作用,扩大政府投资和公共消费在稳定宏观大盘的职责。二是创新积极财政政策工具,进一步研究面向微观主体的政策部署。针对企业经营存续压力、困难群众生活就业困难等具体问题,积极财政政策可以有更加系统的解决办法,并与其他宏观政策有效配合。三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增强积极财政政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在财力允许和经济可承受范围内,发挥各地方利用财政政策稳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的积极性,将财政政策实施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实现宏观调控与中微观发展布局的有效衔接。
(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创新工程B类课题《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积极财政政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22CJY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