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上海市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市政府规章《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起草工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制定修订《上海市盐业管理规定》《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衔接工作指南》等制度。《上海市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封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获评提升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比学赶超” 活动优秀行政规范性文件二等奖。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结合上海市实际,各区、各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食用农产品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领域食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2021 年开展了“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2021 食品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学校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芝麻油‘酿造酱油专项行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等21 项专项检查。
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 2021 年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共计596 273 户次,发现问题企业并要求整改或者予以处罚,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28 989 起,罚没款金额1.2 亿元。上海市公安部门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145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3 人;已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178 人,法院一审判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88 人。
2021 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现象仍然存在,如制售假冒品牌调味品、桶装饮用水、酒类;销售含瘦肉精的肉类等;二是跨省市犯罪趋势日益明显,随着互联网、通讯、物流等行业的迅速发展,食品安全犯罪更加快捷、隐蔽,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 已逐渐将“产、运、囤、销”等环节分离, 生产、仓储环节往往在外省市,上海市成为假劣食品流入风险较高的地区;三是网络化销售犯罪模式日益突出,犯罪团伙借助网络平台和物流快递渠道销售问题食品的案件增多,相比传统的实体店销售模式,网络销售无场地成本,销售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增加了日常监管和打击难度。
针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新情况,上海市不断探索办理新领域新类型案件。开出全国首张适用《反食品浪费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综合运用宣传介绍、规范指导以及强化监管等多种手段,推动“反食品浪费”和“文明用餐” 的文明风尚在餐饮经营单位扎实落地。成功提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级办理一起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件,该案在联合公安部门办案全链条严厉打击食品犯罪的基础上,将建立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案件办理典范。
一是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上海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为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全市食品安全状况, 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1 年市场监管部门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07 394 批次,其中合格105 835 批次。在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节日期间统一发布汤圆、青团、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监督抽检情况通报,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主动发布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信息 上海市监管部门每年编制并向社会发布中英文版《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 ,突出权威性、公开性、通俗性、国际性。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权威信息发布作用,完善市场监管局政务网食品安全工作专栏,升级上海市食品安全网。2021 年,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和科普常识、基层动态,新增“食用农产品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专栏,共计发布文章144 篇。围绕“食品安全”主题,先后组织了“上海全面排查河北青县‘瘦肉精羊肉”“上海已投放超7 000 万食安封签”等22 个专题的新闻宣传报道,各类新闻报道计697 篇次。
三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谣言治理 借助大数据和平台管理,通过属地服务企业、导航网站采用关键词屏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食品及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信息的监控力度,压缩各类违法内容的网上传播空间; 通过“上海网络辟谣微信公眾号”,刊发食品安全类辟谣、科普文章,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网络热点进行回应。在上海市食品安全网上设置“辟谣”专栏,发布食品安全辟谣信息和科普食品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