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针对广西推进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理论研究不足、考试内容模式化、招生计划不科学、招生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提出建立具有广西特点的职教高考制度、科学设置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合理制订分类招生计划、健全制度保障等策略。
【关键词】高职扩招 广西 高职院校 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2)21-0011-05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对广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做好回顾总结,直面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对进一步完善广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广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途径
2011年至2019年,广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从试点到全面铺开,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分类考试招生形式。
(一)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招”,是指高职院校面向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广西籍考生,自主命题、自主评价、自主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单招最初于2011年在5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试点,2013年试点范围扩大到了10所自治区示范性(重点培育)高职院校,以2016年为转折点全面铺开。单招在每年春季举行,一般先于高考。单招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9年改革为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广西采用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单招录取比例最高。
(二)高职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
“高职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称“对口”,是针对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除技工学校外的中职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的升学渠道。该模式每年与单招同期进行,采用“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总成绩由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组成。文化素质主要考查语文、数学、英语等三个科目;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是职业适应性笔试。录取时采用顺序志愿,具有报考人数多、招生计划少、录取率偏低、专业对口、就业率高等特点。
(三)中高职直升模式
“中高职直升模式”亦称“2+3”“3+2”直升,该模式针对中职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通过中高职院校签订的协议来规范合作,选择直升的中职生须由一所高职院校在招生管理部门备案,以中职阶段的学习成绩免于考试升学。升学后专业与中职阶段相近,有利于分段培养。中高职直升模式具有升学途径多、培养方式灵活、生源稳定、便于后期教学等特点。但这类学生有直接升学作为保底,存在部分学生在中专阶段学习不够努力的弊端。因此,从2019年开始,广西考试招生部门明确规定,该类考生也必须参加分类考试,单列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四)综合评价模式
综合评价模式亦称为基于高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录取,是在普通高考统考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部门划定分数,部分高职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申请录取。广西从2015年开始对该模式进行试点,虽进一步丰富了分类考试招生形式,但由于是在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的,对生源的组织有一定难度,因此申请开展的多为民办高职院校。
(五)高技能人才免试招生
2019年,广西为贯彻落实高职扩招100万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面向社会人员的考试招生中,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的考生,报考相近专业时免予职业技能测试。该模式既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崇尚技能的风尚,又能拓宽社会人员进入高职院校的渠道。该类招生办法具有招生人数少、职业技能素质要求高的特点。
二、广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存在的问题
上述五种分类考试招生模式,对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理论研究欠缺,改革前瞻性不足
任何改革的推进都需要以理论研究作为支撑。但是一直以来,由于广西中职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生源较为充足,很多高职院校满足于完成招生任务,对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缺乏前瞻性和深层次思考,导致分类考试招生理论成果明显不足。而随着广西招生录取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录取不分批次、志愿由“学校+专业”组成、专业平行投档等新的招生录取模式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考生的自主选择范围,促进了高职院校专业结构优化,但有可能间接导致区域、城乡教育不公平进一步加剧,生源不均衡矛盾进一步凸显等问题发生。同时,《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的颁布,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理应对应一种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势必要求高职院校进一步加强“职教高考”理论研究。双重叠加的理论需求,倒逼高职院校探索应对举措,否则将影响学校的长足发展,甚至面临生源不足的严峻形势。
(二)考试内容模式化,职教特色不突出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改革,但是笔者对广西历年高职分类考试试题进行分析后,认为考试内容未能适应高职教育面对的复杂生源,也未能突出高职教育的特点。一是文化素质考试流于形式。由于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认知片面,忽视文化素质教育在职业技能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导致部分高职院校缺失足够的文化素质教育氛围。同时,由于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教育背景复杂,考生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没有统一、规范的考试大纲要求,难以把握命题内容的难易程度,加之各高职院校为了确保生源的稳定性,一再降低文化素质考核的难度,命题的科学性堪忧。基于此,从2019年开始,广西单招取消了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文化成绩,考生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但是,对口招生依然保留文化素质考试。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质量不高,缺乏综合考查维度。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一直沿用笔试形式,该测试不分专业,使用同一份考题,测试内容主要是考查学生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考题没有标准答案,只有最佳答案。偶有选择面试的院校,题目也大多是考核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才艺表演水平等。没有技能的实操、没有专业的測试场所(场景)、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整体而言,这些考核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技能测试。
(三)生源群体庞杂,分类招生计划不科学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使高职教育获得了更多的生源群体,也为不同背景的生源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总体而言,高职院校普遍认为高中毕业生才是优质生源,招生计划更多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倾斜,从2013—2019年广西高职院校招生录取表(表1)可以看到,虽然面向高中毕业生的普通高考、单独招生的录取比例从2013年的88.40%下降到了2019年的65.30%;面向中职学生的对口招生、“2+3”直升录取比例从2013年的11.23%上升到了2019年的34.61%,但是,相较而言,面向中职生的招生计划数还相对较少。同时,高职扩招释放了取消中职和社会人员升学限制的信号,这也要求高职院校更科学地设定不同生源群体的招生计划。
(四)指导性文件不足,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不完善
广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每年一般情况下分成三个阵营。一是近30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抱团形成考试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联合测试和录取。二是生源较为充足的公办高职院校单独自主命题、选拔、录取的模式,摸索了面试、笔试、“笔试+面试”、机试等多种形式。三是民办高职院校独立组织的测试,多为自我介绍、才艺表演等面试形式。由于广西未形成体系化、制度化的管理机制对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规范,上述各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方式存在考试的区分度、信度和效度难以保证,考试标准含糊,技能测试打分随意,考试结果缺乏公平性等问题。同时,在高职扩招的大背景下,一些高职院校为了抢占生源,没有科学评估自身办学条件,在教学资源、实训条件、师资水平等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盲目开设新专业,如监管不到位,势必影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违背高职扩招的初衷。
三、完善广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对策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作为重要的教育制度,在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针对广西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
(一)直面改革,深刻理解“职教高考”的内涵
广西职教改革纵深发展,对“职教高考”制度为何建、怎样建,理论界要有深层次思考。
一方面,要提高对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重要性的认识。进入新时代,中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党中央、国务院把职业教育摆在了突出重要位置,“职教20条”明确了“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的高职考试招生改革发展路径。2019年8月《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提出要健全“具有广西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一系列改革措施相继出台,要将这些措施落实到位,笔者认为要下好广西高职教育改革先手棋,要重视加强作为职教改革基础性、关键性工作——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研究,尽快建立健全广西特色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畅通从中职、高职跨越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渠道。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具有广西特点的职教高考制度。思考广西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方向,结合广西十年来分类考试招生的经验总结,笔者认为形成“以职业技能为主,兼顾文化素质,分类考试,多元评价,分批录取”的高职考试招生体系,是构建广西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的必然要求。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层次上是高等教育,在类型上则是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在技术应用性、技术创新性和从事的实践活动的复杂程度上,这决定了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当发挥提升技能而非培养技能的作用。要实现提升人才技能的培养目标,在考试选拔阶段就应该突出技能考核的重要性,并要求一定文化基础,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必将要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高层次,学生文化素质低不仅影响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而且不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建立“职业技能为主,兼顾文化素质”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思路。“分类考试,多元评价,分批录取”就是针对不同的生源,制订不同的考试方案,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标准。普通高中毕业生在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前需要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中职毕业生在进入高职院校前需要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因此要加大对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的考试比重,为其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做铺垫;社会人员作为高职扩招后新增的非传统生源,在年龄结构、心理结构以及生活结构等方面已非就学适龄期,但他们有实践工作经验,有技术,因此应制订“推荐+测试”等更灵活的考试模式,除了对获得相关等级技能大赛获奖人员采取免试,其他人员可通过自我或行业企业推荐、政府部门审核鉴定等程序,再参加有资质的职业院校组织的技能和文化测试,或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在分类考试的基础上,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类别统一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分批次投档录取。
(二)加大比重,科学建构职业技能测评内容
笔者认为遵循“职业技能为主,兼顾文化素质”的思路,科学构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内容,应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形成专业技能、专业理论、文化素质的合理分值,真正体现职业技能测试在升学中的要求。以往广西高职分类考试中,只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内容,分值各占50%,未能体现职业教育对人才选拔的特殊要求,未来改革方向应趋向于专业技能、专业理论、文化素质达到5∶2∶3的分值比例。
另一方面,结合学生的教育背景设置技能考试,优化职业教育的生源结构。首先,对普通高中生,要使用好学业水平考试。《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规定了在高中必须通过社会实践、实验操作等10个考查科目考试,管理部门应通过制订考查课的课程标准、考试大纲,鼓励学生在高中阶段获取技能方面的学分,解决普通高中毕业生技能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高职院校要积极探索与高中阶段实践、实操课相衔接的职业素养考核内容,科学命题,多样化考核,更好地了解普通高中生的技能倾向、技能基础。其次,对中职生,要使用好职业资格证书。高职扩招后,从长远来看,中职学生将成为高职生源的主要来源,这类生源有一定的技能,能更好地实现高职人才的培养目标。因此,在考试招生方面更需要加强对技术技能的测试,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应配套运用好“1+X”证书制度,结合2015版高职教育19个专业大类命题测试,提高高职人才选拔和国家职业标准的匹配度,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广西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职业技能考试实践。最后,对社会人员,要创新考核内容和方式。2019年在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中,广西各高职院校积极创新,如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尝试与企业合作开办现代学徒制班并开展考试招生,考生是企业的技术人员,企业熟知他们的技能水平,校企共同命题进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考试针对性强,能发挥学生的优势,有助于学生的后续培养提升。据统计,目前广西高职院校拥有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13个、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34个、职教集团5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6个。有效利用好這些资源,对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针对社会人员的“推荐+测试”的考试招生模式有着积极意义。
(三)科学研判,合理制订分类招生计划
近年来,广西高职院校录取中职生的比例超过了三分之一,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是广西一直未具体明确对口招生的比例,仅在《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中首次规定了单招和对口“两类招生总和不得少于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0%”。在广西中高职对口帮扶工作中,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高职院校很多生源均来自对口帮扶的中职学校,这为中高职贯通培养提供了便利。因此,各高职院校应该做好摸底工作,根据学生升学意愿尽量细化考虑专业、班级建制、生源培养等因素,更精细化地拟定对口招生计划,避免出现报考专业扎堆、生源流失等问题。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对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完成率、就业情况及广西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等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明确招收中职生的比例,做好统筹指导。针对高中生,高职院校要积极与普通高中对接,结合高中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开设,通过职业教育活动周、名师大讲堂、能工巧匠进课堂等活动,宣传高等职业教育,提前调研高中生参加单招名额,更科学地制订招生计划。对社会人员招生计划的分配,应由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高职院校办学优势、办学条件以及对接广西社会经济发展紧缺人才审核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使更多拥有技术基础的社会人员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培养广西产业升级换代急需的高素质劳动者,确保高质量的扩招。
(四)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
一方面,要健全制度,加强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监管。随着分类考试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日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的规范运转需要健全的制度约束。如对自主命题的监管,教育主管部门可联合高职院校、行业专家组成考试指导委员会,通过制订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标准、编写考试大纲等,确保高职院校自主命题的科学性、公正性;对资金保障,加大职业技能考试的比重,其实施成本也较大,政府要加大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对书证融通,政府须促进职业院校尽快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分制建设、校企共建职业技能考试基地,共同推动校企共同关注职业技能的培养、考核,实现校企合作人才共育。
另一方面,要建立社会人员的资格审查机制。针对每年百万的扩招数量,社会人员的入学标准、培养质量事关高职长远发展。如前所述,采取“推荐+测评”的考试招生模式,政府应联合职教集团、行业职业指导委员会尽快出台社会人员入学条件、办学条件资格审查机制,探索建立招收社会人员的资质体系。在满足招生和办学条件的同时,高职院校应当对社会人员实行单独考试,加强应届、往届具有中等教育学历毕业生职业技能方面的测试,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特征。实现因材而招、因材施教,真正发挥职业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
广西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行至今,既要总结好以往工作取得的经验,又要面对高职扩招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需要政府统筹职业教育体系内各層次职业教育的衔接和联系,高职院校也要把握机遇迎难而上,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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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系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高职百万扩招专项)立项项目“高职扩招背景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研究”(2020kz41,项目负责人何江霞)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考试招生研究专项课题“百万扩招背景下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实诉求及路径研究”(2020ZJY217,课题负责人苏艳)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何江霞(1969— ),广西南宁人,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副教授,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教育。
(责编 秦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