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童》是张炜的散文《从书童到恩师》的第一小节,在作者看来,书童是一种美好的意象,它寄存了作者对于古代读书人的浪漫怀想:“凡书童都扎双髻,额前留了短发,穿宽松衣裤。最主要的是,他们额上一般都描了个大红点儿”,书童的发髻与装扮,传递出其“活泼可爱,性情纯稚”的形象特点;“他们只有十几岁或更小一点,为读书人、主人出游时挑一个担子,担子一端是书籍,一端是茶饼之类。两人走走停停,随时歇息,这时书童就要为主人取茶取书,主人雅兴上来,书童还要为之研墨铺纸”,这是一幅读书郊游图,游与学的结合,书童的作用得以体现出来。在作者的笔下,书童的形象还原以及书童侍读场景的再现,构成了《书童》叙述的焦点,这两处细节是破解作者书童情节的重要路径。
从心理动因来看,作者喜爱书童的根源,源于重返古代读书人生活的可能性,显然,作者将这种想象落实到了实践之中:在自己参与创办的小书店中,工作人员身着老式宽松的衣服、佩戴写有“书童”二字的胸牌,体验古代书童的工作环境。这一尝试招致众人的不解与狐疑,在现代社会中,他者的目光瓦解了“书童”行为的合理性,员工们的放弃是一种“大势所趋”。然而,作者对书童的迷恋并没有就此打消,在一次林子里的郊游中,年轻人用竹扁担挑着食物和水,“我”帶上书,年轻人化身为“我”眼中的书童,“我”甚至还发出“或许他应该穿上老式的宽松大襟服装,最好再扎上双髻;如果额头染一枚蚕豆大的红点儿,那就更好了”的感叹,对于书童侍读的场景,“我”几近迷狂。事实上,当我们深入考察书童的身份特征时,不难发现,书童是以一种寄生的状态来实现自己的价值的,书童依附于主人得以生存,其工作实质上是服务于主人,而并非知识。换句话来讲,书童的生存空间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受挤压、被他人掌控和决定的,书童只是主人与知识的衍生品。
接下来来看第二小节《异人》,它写的是人群中区分于常人、怪人的独特群体,“异人”出自古代的书中,这类人个性鲜明,特立独行,与庸人有着明显的区别。这篇散文看似重在辨析异人、庸人、怪人等群体的性格特征、处事方式的差异,实则袒露出作者的交友之道。没有锋芒、没有缺点、没有生活趣味的人是不值得交往的,正如张岱所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痴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与异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个完善自己不足、学习他人长处的过程。在作者的笔下,异人的内涵并非恒定不变,而是处于一种流动的、变化的形态。对于作者来说,对异人定义的修正是建立在对各种人群理解加深的基础上的,这无疑是一个由浅及深、由表及里的认知过程。
如果说《异人》关注的人的内在性格的话,那么《长衫》则聚焦的是人的外在服饰。“我”的一个画家朋友,在大家的劝说下置办了长衫和围脖等行头,身着长衫行走于当下的人群中,是需要一定的勇气和魄力的。《长衫》探讨的是服装与审美之间的关联,在工业时代和后工业时代,“自由自我的志趣”通过衣着来体现就显得尤其难能可贵了。在实用主义盛行的今天,功能往往掩盖了美感,作者的立场是鲜明的:“将古代或上一个时代的日用美物淘换出来,也许是好事。”《长衫》寄寓了作者对美物的怀恋与不舍,虽然它们进入现代的语境中存在着些许的违和感,但依旧不能从作者的视野里抹去。美是永恒的,个体对于美的追逐与喜爱是永远不会消失的。
《从书童到恩师》是作者对词语的一次找寻,通过对“书童”“异人”“长衫”等词语的书写,我们能察觉出作者对古代美好事物的珍视,不论是书童的装扮与侍读场景的再现,还是对古书中异人独特秉性的推崇,抑或是对长衫的文化内涵的发掘与继承,都是作者对当下社会现实与日常生活的某种回应。回到古代读书人的传统中,回到身着长衫展示自我志趣的生活中,回到与异人相识相交的文化氛围中,大抵是每一个读书人心中的夙愿。虽然我们知道过去不能真正地重回,但那些过去的美好会永远定格在我们心中,那些才是时光深处最美丽最动人的风景。
周聪,长江文艺出版社编辑,湖北省作协第二届签约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