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2月以来,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下,教育督导部门在组织督导检查的过程中强化督导检查的有效性、程序性、严谨性与科学性,督导变得更加务实。但一些看似务实的督导也存在着程序的严谨性滋生迎检的负担、评价的统一性限制办学的自主、结果的权威性催生问责的泛化、人员的素质影响督导的专业性等问题。对此,教育督导部门需要确立工作导向,改进督导方式,科学运用结果,提高督学素质。
关 键 词 教育督导 务实督导 导学 督政 督导
引用格式 梁好.伪务实督导的分析与应对[J].教学与管理,2022(32):7-9.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教学秩序[1]。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下,教育督导部门在组织督导检查的过程中强化督导检查的有效性、程序性、严谨性与科学性,在督导方式方法上全面优化,督导工作更加务实。
诸如,为了避免督导检查流于形式,在督导检查前一周即下发督导通知,明确督导事项,列出督导细则,做到督导标准明晰、评分尺度公平。在督导方式上变明察为暗访,随机抽取学校。在督导的权威上更加注重结果的运用,将对学校的督导检查情况与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挂钩,向县(区)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严格落实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对相关学校严肃问责。从教育督导的程序性、科学性、权威性来看,这类督导看似务实,实则存在一定的问题,其在为教育保驾护航的同时,也会伤及“无辜”,成为教育的新负担,我们不妨称之为伪务实督导。
一、伪务实督导现象以及成因分析
1.程序的严谨性滋生迎检的负担
教育督导需要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2]。事前下发督导通知,制定详细的督导方案,拟定科学的督导细则,安排周密的督导计划。只有前期工作做足做实,才能让督导行之有效。但是,凡事都具有两面性,在上级部门提前下发督导文件、督导细则的同时,下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据此迎检。为了确保检查不出问题,区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会部署安排,抽调人员提前预检,要求校校自查、项项落实。学校为了保证督查不出问题,先全面自查,对于督导细则中未落实的事项,不惜临时组织教师集中攻坚,整理档案,甚至补造材料,以至于基层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2.评价的统一性限制办学的自主
评价标准是督导科学性与有效性的基础,是重要的督导工具,也是保障督导公平性的重要措施。督导人员依据督导细则、评价标准,逐项打分,逐条评价,问题明明白白,差距不言自明。但强化督导评价标准,无疑过分放大了管理的统一性,限制了学校办学的自主权。诸如,评价指标列出督导所需的某项制度、某项方案、某项材料,有即得分,没有即失分。教育管理具有综合性、复杂性、立体性,想落实好上级的工作安排,学校不仅需要对标对表,更需要自主探索。学校自主性的创造更具管理的生命力,也更具相应的管理价值。评价的统一性在某一层面也是以督导为手段的行政管控行为,如若无视学校实施的多样性,势必抹杀学校的办学成绩,误导学校只会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坐等安排,不寻求自我突破、积极探索。只有督导评价标准的统一性与督导内容落实的开放性相统一,才能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潜能。
3.结果的权威性催生问责的泛化
督导需要强有力的问责,但是有些教育督导部门为了强化督导的权威,无视督导对象,将本属于督学范围内的业务督导上升为问责政府的督政行为,过多依赖行政权威,以行政问责代替业务指导,造成问责行为的泛化。如,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开学工作检查列入下级政府履职考核的内容, 这样显然是本末倒置,会导致工作严重错位。而将督导中发现的学校管理问题以通报的形式向地方党委、政府呈送,势必会催生教育问责的泛化。这样并不利于学校教育管理的改进,只能让学校为了督导表面的光鲜与亮丽,而过分重视档案材料的整理、迎检的技巧等表面工作,这与督导工作的导向背道而驰。
4.人员的素质影响督导的专业性
教育督导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督导的范围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督导的每一项工作都需要专业的知识背景与长期的实践工作经验。一些地方的教育督导部门在组织督导检查的过程中虽然程序规范,过程严谨,指标清晰,细则明确,方式有效,却没有关注督导人员的专业性。抽选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往往过于强化行政权威,即使是抽选相应的督学,也往往只精通某一领域,不具备精准督导的专业素养。督导人员由于专业知识匮乏,只能依据评价指标查看档案材料,仅关注表面文章,不能深入细致地予以业务的指导。这样的督导看似严谨有序、务实高效,实则增加了基层的负担,导致基层学校侧重于揣测领导意图,将工作重心放在整理档案、清扫地面、张贴标语上,进一步滋生了教育浮躁之气,不利于学校沉下心来搞教学,潜下心来育学生。
二、伪务实督导的应对
1.确立工作导向
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需要严格程序,细化流程,强化权威,但是不能在务实性督导的同时加重基层负担。这就需要各级督导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督导任务目标,科学锁定督导对象,不断优化督导方式,合理使用督导结果,让督导为督导对象服务,真正促进工作的改进。无论是督政,还是督学,教育督导部门都要将立足点放在发现问题、改进问题、解决问题上,不能为了完成督导任务而实施督导活动;不能为了发现问题而吹毛求疵;不能为了强化权威而小题大作、随意问责。要坚决克服假大空、泛而虚的督导,将每次督导活动做实做细。要将监督指导、服务发展、提高质量作为督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3]。要让督导活动既务实,又高效,既严肃认真,又具人文关怀。要明确不同督导类别的督导职责、预定目标,可达成的实际效果,有针对性地确定评估内容,设定评估细则,设计评价量表,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如,对于督政方面,督导的工作导向在于通过有效的评估、监测、督导手段,引导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将督导的重点放在考查教育资金投入、师资队伍的配备、教育布局调整,学校建設改造、教育改革的力度上,切实推进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优先发展教育,形成部门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教育工作机制。要坚持用数据说话,算清教育资金投入的账、师资配备的账、职责分工的账,以强有力的问责手段,发挥教育督导的利剑作用,克服教育部门自身解决不了的发展难题。在督学方面,督导的工作导向在于引导辖区内学校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要突出不同级别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导职责分工,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强化督政,县(区)教育督导部门夯实督学。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不能越俎代庖,偏离督导主业与方向。即使是督学,不同层级的督导部门,其督导工作导向也应有所侧重,不能混为一谈。如,“双减”的督导,省(市)教育督导部门重在考核政府层面的领导推进、出台保障机制、减负工作的实际效果,并通过抽查学校验证,而不是揪着某地某一班级学生的作业批改问题不放,将其作为问题在政府层面予以通报。
2.改进督导方式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指出: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尽量简化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注重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4]。督导的务实性与程序的规范性不相矛盾,只不过这种务实与规范指向督导过程本身,而非表面的程式化的程序安排。诸如,为了凸显督导的规范性,提前下发督导计划,详尽督导安排,明确督导细则。这种督导的前期性安排对内不对外,应在督导组成员中公布并予以明晰,而非面向督导对象,以免造成针对性迎检,产生工作负担。一方面,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科学设计评价标准,要充分与教育行政决策部门认真商议,反复沟通,将行政安排部署转化为督导的评价指标。要做到评价标准有法规可依,有文件可循,绝不能大而化之,随意设定,造成政策冲突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在督导过程中,教育督导部门应当积极倡导两不两直的工作方式:不事前告知,不用领导陪同,直插工作現场,直面真实场景,确保督导时看到真情况、采集真信息、发现真问题。这样既保证了督导活动的科学性与严谨性,也不至因表面程序的严格而加重基层提前迎检的负担。在督导形式上,也要改变传统的查档案、看资料的单一手段,更多地采用电话随防、第三方随机调查、专业机构监测等形式,强化数据的支撑作用,提高督导的实效。
3.科学运用结果
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只有充分利用督导结果,才能彰显督导权威,发挥督导实效。督导问责是项严肃的活动,也是把“双刃剑”,绝不能为了督导的权威而泛化虚化、肆意使用。202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指出:教育督导问责遵循依法问责、分级实施、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5]。文件对三类督导对象、六种问责情形提出明确的督导问责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与操作性,为教育督导问责提供了依据。教育督导部门在教育督导结果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格问责程序,规范问责流程,谨慎使用问责,不能仅凭领导的主观臆断便概念化定性,随意问责。要分清问责对象,不随意将学校业务范围的工作上升为县(区)政府督政的事项,将督政、督学混为一谈。在科学运用问责手段的同时,更多地强化督导的监督、指导、服务功能,为教育发展提供专业的支持。
4.提高督学素质
务实的督导需要专业化的督学队伍,教育督导部门应根据督导活动涉及的专业性质,精准抽选专业人员,组建专业化督导团队,实施专业化督导,提高督导的专业性。一方面,督导部门要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择优选聘一批政治过硬、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品行端正的优秀督学。扩大督学遴选范围,力求涵盖教育督导的方方面面,既要吸纳具有一定职务的教育行政领导,发挥督导的行政权威,又要广泛聘用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教育督导专家,组建督导专家库,供不同督导活动抽选,切实提高教育督导的专业性。另一方面,要加强督导人员的专业培训,在关注督导人员自身专业的基础上加强督导理论、督导技能、实践技巧等方面的培训,让督导人员有专业的督导能力实施专业化的督导行为。创新督学培训形式,通过建立区域名督学工作室等有效活动,发挥优秀督学的专业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提高督学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每项督导活动之前,要着力开好督导预备会,对督导人员进行精准培训,帮助入选督学明确督导主题,切中督导重点,把握督导尺度,做到胸有成竹,确保督导活动达成预期目标。再者,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建立完善督学退出机制,对不能履行督学职责、督导专业能力不足、督导活动中出现违规行为的督学,要坚决清除出督学队伍,保障督学队伍的纯洁性,提高督学队伍的整体素质,维护督导的形象。要完善督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将督学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主体因素,以提升督学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督导活动的真务实、真有效、真发力。
参考文献
[1][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0(07):14-17.
[3] 梁好.减负背景下挂牌督导工作的改进策略[J].教育与文化,2020(02):73-75.
[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0(01):18-21.
[5]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EB/OL].(2021-07-23).http://www.moe.gov.cn/srcsite/A11/s7057/202107/t20210723_546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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