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素文
摘 要:通过对道德与法治经验的感知、追忆、生成,学生能建构道德与法治经验,将道德与法治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此,教师不仅要深化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经验,更要激发学生学习道德与法治知识的情感经验,拓展、延伸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深度,逐渐生成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智慧,引领学生过一种有意义、有价值的生活。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课堂 经验建构 经验积淀
著名道德教育家、《道德与法治》教材主编鲁洁先生曾说,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归根结底是学生道德与法治经验的建构、积淀。道德与法治课程与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促进学生建构道德与法治经验,教师有必要引导学生开展丰富的活动。通过活动,唤醒、激活、丰富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让学生将道德与法治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不断发展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
一、感知:让学生获得“直观”的经验
学生获得知识经验最为直接的路径,就是借助自己的感官,从各种感官体验中获取经验,吸收知识。直接的感知,能让学生“面向事物本身”“面向事情本身”,这样的一种秉持现象学态度的道德与法治认知,就是一种具身性的道德与法治认知。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调动自身的多元感官,充分地看、听、想、说,实现全方位感知。在感知的过程中,道德与法治经验被给予、描述、内化,从而开启学生的建构经验、积淀经验之旅。
例如,在教学初中八年级上册《遵守社会规则》这一单元内容时,如果教师只是机械、重复地说教,学生尽管能记住规则的内涵,却不能体会规则的意义,不能深刻地认识规则对于生活的功能和作用。为了帮助学生建构关于规则的经验,丰富学生对遵守社会规则的感受与体验,笔者在教学中借助多媒体课件,向学生展示了种种遵守规则与不遵守规则的事件,让学生从中获得一种替代性的感受和体验。比如,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因为不遵守红绿灯的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再如,一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因为连续变道,导致汽车追尾;又如,一位工人在工作岗位上不遵守安全规则,让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导致事故的发生等。这些现实的道德与法治案例,能让学生在具体、具象的行为感知中,获得直接的道德与法治经验,填补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盲区,唤醒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夯实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根基。
道德与法治教学应摒弃枯燥的说教,援引生活中真实的案例,让学生获得一种替代性体验。这样的感知体验,相对于教材中的文字叙述,更加直观、形象,更具有直接性,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思考与探究,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真正发生。
二、追忆:让学生获得想象的经验
初中生在日常生活中已经积淀了一定的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这些学习经验是学生参与道德与法治学习的宝贵资源与素材。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追忆已有经验,通过经验交流,让学生获得一种“想象性”的道德与法治经验。“想象性”的道德与法治经验是一种内在经验,能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对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唤醒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经验说到底就是要让学生在无意识、下意识、潜意识中调动已有的道德与法治知识经验,让这些已有经验成为课程学习的资源。但是很多时候,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是模糊的、片段化的,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追忆已有知识经验,将模糊的、片段化的道德与法治知识经验清晰化、连续化、完整化,从而让学生清晰地认识、理解和拓展已有道德与法治经验。
例如,在教学初中七年级下册《在集体中成长》这一单元时,笔者让学生回忆在上一学期中感受最深的班集体生活和整个学习生涯中一些感受比较深刻的事件。由此,学生会展开有意识的追忆。在追忆的过程中,学生的脑海中会自然地生出整个学习生涯中的点点滴滴,在追忆中讲述、分享自己集体生活的经历、感受与体验,使整个课堂变得鲜活起来。通过追忆,学生不仅产生了一种集体观念,还产生了一种集体荣誉感,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集体的力量,让学生认识到,集体与个人是共生共长的。
追憶是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穿越时空,让不同时空中的事件相互碰撞,从而更能凸显某一事件的意义和价值。很多时候,记忆是一种不能遗忘的事情,道德与法治学习需要获得学生已有经验的支撑与支持,就必须引导学生追忆,在追忆的过程中,让事实性的事件获得存在的价值与意义。
三、生成:让学生获得“触发”的经验
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知识经验不仅可以依靠感知、追忆等手段获得,还可以在场景中生成,这种在生活场景中生成的道德与法治知识经验往往是一种“触发性”的经验。在生活中,一个偶然触碰到的事物、一件转瞬即逝的事情等,往往能唤醒学生的已有经验。如果说,追忆是一种有意识的唤醒,那么,触发就是一种无意识的唤醒。相较于有意识的唤醒,无意识触发的经验更具有清晰性、鲜活性,因为这些经验往往是学生潜意识、心理的外显。学生在道德与法治学习中获得的学习经验往往会沉浸到学生的心灵深处,成为学生无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深度开掘学生无意识层面的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
例如,在教学初中七年级上册《亲情之爱》这一课时,笔者先联系了家长,让家长发一些家庭生活的照片,然后整合成视频,并配上《时间都去哪儿了》的音乐,在课堂上将照片呈现出来。每张照片后面都有一个故事,照片就成了一个触发媒介,能有效勾连、引发、触动学生记忆深处的东西,让这些东西从心灵深处浮上来,变得清晰、有意义。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能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自己的日常生活,发现父母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其实是对自己充满着无限关怀的一种反映、一种表达。通过这样的“触发性”的经验,学生就会关注父母为自己做的点点滴滴,从而形成有效的情感认知,提升学生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这样一种借助照片生成经验的课堂,能成为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中可触发、可触碰的经验。
四、结语
在感知、追忆、生成经验的累积过程中,学生的学习经验不断叠加,从而实现了对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的建构,也实现了对生命经验的建构。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应唤醒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认知,引导学生领悟道德与法治经验所负载的情感,构建立体化的经验场域。此外,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还要加强学生的自我认知,引导学生以道德与法治的眼光来审视经验,以道德与法治的大脑来判别经验,让学生通过道德与法治学习,为未来学习积淀经验。
总之,在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积累的过程中,一个个道德与法治学习的“微经验”累积成一种宏观性的“经验块”“经验群”。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深化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经验,更要激发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情感经验,引导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行为经验,拓展、延伸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的深度,促进学生逐渐生成道德与法治智慧,从而引领学生过一种有意义、有价值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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