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金方,李慧萍,张 伟,薛 瑞
(1.山东财经大学 a.统计与数学学院;b.统计交叉科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4;2.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 应用金融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 悉尼 2109)
互联网革命是人类文明史上继工业革命和电力革命之后科技领域里的又一重大飞跃,为全球生产生活带来了全方位的突破性创新[1]。伴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一系列新兴信息技术与应用模式不断涌现,数字经济孕育而生。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2]。为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各国际组织、政府机构纷纷出台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将数字经济产业打造为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支柱[3]。新冠肺炎疫情危机下,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以及价值链等面临着被重塑的挑战,而数字技术的韧性让国际社会看到了发展数字经济在加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恢复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亦是实现“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战略举措的启迪之路[4]。因此,诠释数字经济在供应链中的产业依赖关系是当前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热点,亦是破解数字经济“索洛悖论2.0”的关键。
“数字经济”一词最早出现于Tapscott的著作中,之后的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数字经济的内涵界定、规模核算、发展效应[5]。在内涵界定方面,由于数字经济发展与信息技术创新紧密相连、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因此,人们对数字经济内涵的界定处于百家争鸣的状态[6]。相关文献普遍认为数字经济是在数字技术作为驱动力量、数字化信息和知识作为关键要素、互联网作为重要载体的条件下,通过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重构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7]。在规模核算方面,有关数字经济的规模核算研究主要聚焦于核算体系的构建以及核算标准的确定[3,8]。基于定性视角,有些学者通过梳理和总结国际组织的核算研究,给出了数字经济规模核算的思路、框架以及相关建议,为数字经济规模的定量研究奠定基础[9-10]。基于定量视角,相关机构和学者主要关注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统计特征,例如核算总产出、增加值、增速、贡献水平和就业情况等[11]。鉴于直接测度数字经济规模无法完全捕捉数字化产品及其增加值,编制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显得尤为必要[12]。各国际组织和国内相关机构纷纷编制数字经济指数以对其进行综合评价[13]。卫星账户是间接核算数字经济规模的另一重要工具。经合组织开启了构建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简记为DESA)的新征程[14]。中国DESA也随之诞生[15]。在发展效应方面,数字经济对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一方面,数字经济基于产业创新、关联效应和融合效应,通过信息化改造,扩大了传统产业部门技术创新的边界,进而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可通过推动传统经济的升级或者引起广泛的资源重组与聚合,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6-17]。
2021年6月,《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的出台,成为中国在数字经济核算领域的重要转折点。该统计分类按照数字经济活动,明确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即包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1)资料来源:《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在研制过程中坚持四项原则:一是需求导向,全面覆盖;二是国际接轨,科学可比;三是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四是注重实际,切实可行。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为满足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数字经济的统计需求奠定了国家统计标准;更重要的是为中国数字经济核算、投入产出分析等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口径和范围。本文正是以该分类为核算依据,界定数字经济产业分类,构建中国数字经济产业的投入产出表,从投入产出视角分析数字经济产业的关联模式及其宏观经济溢出效应,确保了数字经济产业定量研究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尽管部分文献尝试利用投入产出技术研究数字经济相关议题,但是主要侧重于数字经济影响产业链的渠道机理和生产效率的变动分析,鲜有利用投入产出模型定量化测度数字经济产业的系统研究[18-20]。阅读所及,亟需进一步探讨和深化的是:第一,数字经济产业的范围界定良莠不齐,需要基于国家统计标准开展相关研究;第二,测度数字经济规模的已有文献还处于探索阶段,缺少从投入产出模型的视角核算数字经济规模并分析产业关联的研究;第三,当前对数字经济贡献的研究仅仅局限于行业自身,缺乏探究这一产业在宏观经济层面的效应研究。鉴于此,本文基于国家统计局出台的数字经济产业划分标准,利用剥离技术编制用于核算数字经济产业规模的投入产出表,并将其应用于数字经济产业的关联拉动效应。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边际贡献体现在:第一,依据国家统计标准,提出了定量化核算数字经济产业规模的新范式;第二,利用投入产出技术系统揭示出行业间直接或间接的生产技术联系;第三,宏观经济效应分析从量化角度解答了诸如数字经济产业是创造就业还是减少就业的诸多争论。由此,本文为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产业核算体系、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和推动形成经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政策参考依据。
当前,尽管学者对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有了初步的探索,但投入产出表中的数字经济产业分类和范围的界定较为粗糙,甚至有学者直接以信息通信产业为研究对象来反映数字经济在产业层面的结构特征,这使得所编制表格无法准确衡量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情况及影响效应。为丰富所编表格的应用范围,本文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153×153部门)全国投入产出表为基础,利用《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18》《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20》《中国固定资产统计年鉴2018》(2)因《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19》《中国固定资产统计年鉴2019》缺失,本文用《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20》相关数据对制造业中数字经济成分进行剥离,用《中国固定资产统计年鉴2018》相关数据对建筑业、租赁业、其他服务、新闻和出版进行剥离。相关数据,编制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
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是将数字经济产业独立剥离出来,以考察数字经济产业和其他经济部门之间的关联及其对宏观经济影响的差异。本文编制的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基本表式见表1。共包含19个产业部门,其中,前18个为国民经济部门,第19个为数字经济产业部门。
表1 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基本表式
编制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需确定全国投入产出表与国民经济行业部门中数字经济产业的对应关系。为此,本文以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产业分类为标准,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考虑部门产品或服务的消耗结构及部门间经济技术联系,将全国投入产出表的部门归并为18个非数字经济产业和1个数字经济产业,共19个产业部门,数字经济产业详细分类见表2。需要说明的是,受数据可得性限制,本文仅选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为研究对象构建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
表2 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部门分类
续表2 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部门分类
参考国家统计标准,核心数字经济产业主要包含于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金融业九大门类中。一方面,获取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相关数据采用以上门类数据的简单相加显然与现实不符;另一方面,目前与数字经济相关的基础数据不完善,数字经济产业在各相关产业部门中的增加值无法获得。鉴于此,本文依照许宪春等的研究思路和测算方法,假定“数字经济中间消耗占数字经济总产出比重与相应产业中间消耗占总产出比重相同”,引入“数字经济分离系数”,即该行业部门中数字经济增加值占该部门总增加值的比重[3]。同时,将行业营业收入占比(固定资产投资额占比)作为增加值占比计算数字经济分离系数,作为拆分传统产业中数字化部分的依据。值得说明的是,有6个小类的规模数据(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额/就业人数等)无法获取,为尽可能完全涵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部门,采用分离产业部门的比例因子漂移法对6个小类所在投入产出表部门进行分离[21]。由此得到2018年所有核心产业相关部门的数字经济分离系数,如表3所示。
表3 数字经济产业的分离系数
续表3 数字经济产业的分离系数
根据表3给出的2018年数字经济分离系数λi,将投入产出表中与数字经济产业相关的部门i的数据分解为两部分,即λiXij和(1-λi)Xij,其中λiXij表示部门i的数字经济部分;(1-λi)Xij则表示非数字经济部分。
将153个部门的投入产出表归并为19个部门的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的具体步骤为:第一步将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无关的产业部门分别按列、行直接合并;第二步将与数字经济活动相关的产业部门中非数字经济部分分别按行、列合并,以上两步归并得到非数字经济产业部门;第三步将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相对应的部门(包括12个完全数字化产业部门和23个不完全数字化产业部门)提取出来,归并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最终分别在中间使用矩阵、最初投入矩阵以及最终使用矩阵中单独剥离出一行和一列数字经济产业部门,即编制完成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3)因篇幅所限,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不予列出,有兴趣的读者请联系作者。。
本文借鉴余典范等的方法,运用投入产出模型的结构分解技术,将Leontief逆矩阵分解为三部分,进而分析产业结构的内乘数效应、反馈效应和溢出效应[22]。
(1)
如果最终需求给定,根据投入产出模型,各产业部门总产出Xi可表示为:
(2)
根据结构分解模型式(2)测算了数字经济产业的内乘数效应、反馈效应和溢出效应。作为对比,本文测算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传统部门的三种效应,见表4。从2018年平均水平来看,产业部门的溢出效应Ⅰ>内乘数效应>反馈效应,说明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三者重要性依次递减,这与相关学者的研究相一致[22]。从2018年总效应来看,当各部门的最终需求均增加1亿元时,制造业产出增加量最高,为11.716亿元,卫生和社会工作产出增加量最低,仅有1.021亿元。
就数字经济产业而言,当各部门的最终需求均增加1亿元时,数字经济产业总产出增加量为3.819亿元,名列第二。数字经济产业的溢出效应Ⅰ>内乘数效应>反馈效应,均超过全社会平均水平,体现了数字经济产业具有较强的自生能力、关联能力和感应能力;具有“承上启下”的特征:数字经济产业溢出效应Ⅰ的贡献份额在50%以上、溢出效应Ⅱ也大于社会平均水平,说明数字经济产业在成长过程中,在较强的外溢能力和感应能力的驱动下,产业关联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经济增长最关键的就是产业结构的关联作用,数字经济产业以其天然的“开放”优势,通过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壮大自身发展的同时,将技术革命扩散至关联最为紧密的行业,逐渐影响和带动整个经济体的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要想充分发挥数字经济产业的关键性作用,应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产业本身的发展和与其他产业间的产业关联机制,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强溢出效应优势,从优先关注关联最为紧密的行业逐步过渡到全产业,助力整个经济体数字化转型。
表4 2018年19个产业部门的结构关联特征
李秀婷等指出:若数字经济产业与其他部门的关联系数大于0,则认为这些产业部门与数字经济产业有技术经济联系;关联系数大于平均关联系数的部门则是数字经济产业的密切关联部门[23]。
1.数字经济产业后向关联效应
数字经济产业的后向关联效应是指数字经济产业对上游供应链的依赖程度,即直接或间接对本产业或其他产业的需求拉动效应。数字经济产业的直接和完全后向关联效应由直接消耗系数和完全消耗系数来测度。
从表5可以看出,数字经济产业与各产业部门均有后向直接关联关系,这体现数字经济产业对上游供应链整体都有一定的带动作用。其中,数字经济产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直接消耗系数大于各部门平均直接消耗系数,作为密切后向直接关联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每生产1万元的数字经济产品对这些产业产品或服务的直接消耗均超过360元,由此说明数字经济产业对这三个产业的依赖性较强,有能力带动这些产业发展。另外,数字经济产业对自身的消耗量最大,说明部门内部具有产业性质相近、关联度大的特征,有利于数字经济产业内部集聚经济的形成。
将国民经济视为一个整体时,需考虑不同产业间的间接物耗情况,数字经济产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样是数字经济产业的密切后向完全关联产业,是数字经济产业最为主要的中间投入部门。数字经济产业每生产价值1万元的数字经济产品,分别消耗本部门5 690元,消耗制造业6 580元,消耗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 040元。可以发现,中国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除依靠本部门产品投入外,更多的是依赖制造业的产品投入,这反映出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实体经济的支撑,应充分发挥实体经济基石堡垒的作用,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创造性发展。
表5 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对19个产业部门的消耗系数
综上,数字经济产业与其他产业部门均存在包括直接关联和完全关联在内的后向关联关系。其中,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数字经济产业的消耗结构中占据主要地位,数字技术不断创新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所需的原材料等产品投入要求越来越高,进而倒逼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革新,促进这些产业部门优化升级。因此,在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可以以精准的数字产品服务提高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培育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新业态,实现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2.数字经济产业前向关联效应
与后向关联效应相对称,前向关联效应是指数字经济产业对下游供应链的依赖程度,即直接或间接对本产业或其他产业的供给推动效应。数字经济产业的直接前向关联效应主要由直接分配系数来度量,而完全前向关联效应主要由完全分配系数来测度。
表6反映了数字经济产业作为中间投入对其他部门的支持情况。从直接分配系数来看,除本部门外,数字经济产业与其他18个部门都有前向直接关联关系。数字经济产业作为中间投入,与本部门的关联最紧密,其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直接分配系数均大于0.1。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每产出1万元的产品和服务,其中作为中间品再次投入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 240元。说明该产业部门是数字经济产业最为主要的产品直接供给部门,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会优先推动该产业的进步和繁荣。
考虑产业间的间接流向,所有部门都是数字经济产业的前向完全关联部门,其中数字经济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10个产业部门的完全分配系数大于平均完全分配系数0.162,与数字经济产业的前向完全关联最紧密。可见,这些产业受到数字经济产业的供给推动效应较大,其发展会不同程度地推动这些产业的发展。与直接分配系数比较发现,数字经济产业的间接分配在产业链条中占主导,说明数字经济产业的经济活动作为中间投入产品(服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10个产业部门整条产业链中的必要环节,它们会对数字经济产业产生更多需求,其发展更依靠数字经济产业来支撑。因此,数字技术创新对这些部门的冲击是直接且显著的,可以依托这一优势,将经济转型升级的着力点聚焦于以数字技术迭代助推产业创新,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以数字经济发展引领这些产业部门改造调整,采取合理科学有效的投入产出比例,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形成高质量的经济增长态势。
表6 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对19个产业部门的分配系数
综合而言,数字经济产业前向关联大于后向关联,对下游产业的支撑大于对上游产业的拉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产业。从密切关联部门来看,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既是数字经济产业的密切后向关联部门,也是密切前向关联部门,说明数字经济产业更易于在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应用和渗透。因此它们之间的发展不可割裂,大力推动数字经济产业与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协同发展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可以依托数字经济产业与这两个密切关联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循环机制,实现数字要素与多种要素共享共生,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新技术驱动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传统的投入产出开模型是以中间产品(第一象限)为核心,把最终需求作为外生变量建立模型,衡量最终需求变动与总产出变动之间的乘数效应。然而开模型有一定的局限性:消费、资本形成等最终使用均是外生变量,无法反映数字经济产业对全国居民收入水平、对产品和服务消费、进而拉动全国生产连锁效应的影响[24]。因此,基本的研究范式是将“最终使用”中的居民消费内生化。所以本文将最终需求中的消费及初始投入中的劳动者报酬(所谓“居民部门”)作为内生变量构建局部闭模型研究数字经济产业的宏观经济效应,其必要性表现在:一方面,在各部门生产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居民劳动报酬与产量有显著的线性关系,随着产量的扩大,劳动报酬的数额也随之增加;另一方面,产量的扩大引起劳动报酬数额增加,劳动报酬数额增加必然使居民对各部门产品和劳务的消费需求增大,从而又刺激国民经济各部门产出及收入的提高[25]。因此,原始投入产出模型经上述调整后,能够更全面地反映数字经济产业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影响,其经济意义更为合理。计算过程:首先计算扩展的直接消耗系数矩阵,进一步得到扩展的列昂惕夫逆矩阵和各类乘数。
(3)
A*:扩展的直接消耗系数矩阵;A:直接消耗系数矩阵;Hc:各部门消费占其收入比重的矩阵,居民收入对应劳动者报酬收入;Hr:各部门居民收入系数;h:居民部门对居民部门的支付系数,h=0。
总产出的局部闭模型:
ΔV=(I-A*)-1ΔY=B*ΔY
(4)
国民收入的局部闭模型:
ΔV=Av(I-A*)-1ΔY=AvB*ΔY
(5)
就业的局部闭模型:
ΔE=Aε(I-A*)-1ΔY=AεB*ΔY
(6)
B*表示扩展的列昂惕夫逆矩阵,Av表示增加值率向量,Aε表示就业系数向量,ΔY表示最终需求的增加量,ΔV表示收入的增加量,ΔE表示就业人数增加量。
本文基于投入产出局部闭模型计算产出乘数、收入乘数和就业乘数。在测算就业乘数之前,首先需得到包括数字经济产业在内的各部门的直接就业人数,考虑到部门的匹配关系,根据归集出的18个国民经济部门就业人数(4)本文选取的劳动力就业人数参照了郭东杰和邵琼燕(2012)的相对值概念,将《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9》中城镇单位年末就业人数(2018年底)作为本文各部门的就业人数,进而计算就业系数[26]。重新计算分离系数,最终得到分离后包括数字经济产业在内的各部门就业人数及就业系数。运用局部闭模型测算数字经济产业对总产出、国民收入以及就业的完全拉动效应,结果见表7。作为对比,本文测算了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中其他18个国民经济产业部门的乘数作用,详见表8。
表7 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对其他产业部门的乘数效应
数字经济产业的产出乘数、收入乘数和就业乘数分别衡量数字经济产业最终需求变动的整体经济产出效应、收入效应和就业效应,数值越大,说明由部门最终需求变动带来的总产出、居民收入以及就业人数变动越大。据表7,平均1亿元数字经济产业最终需求的增加将带来总产出增加4.240亿元,GDP增加1.534亿元,完全就业人数增加204人。
表8 2018年19个产业部门的乘数效应
从产出乘数效应来看,除本部门外,制造业作为与数字经济产业具有最高关联度的产业部门,数字经济产业单位最终需求的增加带给其产出增加值最多,达1.161亿元,占总增加值的27.37%,说明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制造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源源不断地为数字经济产业提供原材料,如钢铁制造、精密设备等。只有不断创新升级、提升制造工序的数字化水平,打通制造业的内在关联与外部关联,才能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优化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制造业在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同时,数字经济也拉动了制造业的优化升级。从收入乘数效应来看,数字经济产业最终需求增加1亿元引起收入增加值大于0.1亿元的产业部门是数字经济产业、制造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它们占到总收入增加值的74%以上。说明数字经济产业最终需求增加大部分转化为这些行业的收入增长,这些行业更能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中获得益处。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全国各地消费被抑制甚至冻结、企业停产、经济萎靡,摆脱空间限制的数字经济逆风口而上,利用其先天的特性和优势催生新兴消费,依托产业关联等传导机制、通过对消费的拉动作用于国民经济,推动经济复苏。数字经济的发展进入快车道,加上数字经济促进消费等政策的激励作用,将进一步增强数字经济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带动能力。因此,在后疫情时代,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方面,应重点关注制造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数字经济产业关联紧密、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部门,搭建产业关联的桥梁和网络,释放数字经济产业辐射潜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的红利。从就业乘数效应来看,数字经济产业最终需求变动对本部门的就业拉动最为明显,接近总拉动效应的三分之一;2018年数字经济增加值为31.3万亿元,相比较2017年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27.2万亿元,增加4.1万亿元,则2018年预计会带来各部门总就业数增加836.4万人。总体而言,数字经济产业受到外部最终需求的冲击后,对本部门的产出、收入、就业乘数效应最大,说明数字经济产业对本部门生产的产品需求较高,即该生产部门存在较强的内生发展能力,与前文结论一致。
数字经济产业的产出乘数(4.240)排在第6位、收入乘数(1.534)排在第13位、就业乘数排在第14位。从产出影响来看,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产出效应超过社会平均水平,有效促进了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尤其拉动了其前后向关联产业的快速发展,说明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对总产出的完全拉动效应已经得以显现。从收入影响来看,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收入乘数较低的原因可能是:一方面,劳动密集型产业如农林牧渔业往往具有较大的收入乘数[27]。由于数字经济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劳动报酬系数偏低,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居民对产品或服务的需求小幅增加,使得数字经济产业促进各部门经济发展的连锁反应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因而数字经济产业的收入影响效应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这说明数字经济产业“高附加值”优势未能充分发挥,新创造价值的能力有待增强。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存在创造价值的“真空期”,在发展初期,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创造的价值相对传统产业而言较少,无法及时获得收益,待基础设施健全后,其价值创造将呈指数增长,这个过程呈现出了与传统经济相反的凹凸性。从就业影响来看,2018年就业乘数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这可能与数字技术的冲击有关,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机器的广泛使用,中低技能的就业岗位可能会受到数字经济劳动力替代效应的威胁,这便导致制造业等行业就业人口下降;由于基础设施等不完备,无法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实物和服务产业价格仍居高位,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没有增加,也便无法带动产品和服务需求扩大,进而促进就业增加的效果不明显。值得注意的是,数字经济产业的收入乘数和就业乘数与平均水平相差并不大,因此,一旦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完备,具备数字经济高价值的创造能力,数字经济红利向外辐射,将为国民经济带来更强的收入和就业拉动效应。
数字经济已广泛地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日益成为世界各国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战略领域。相较数字经济飞速发展,数字经济统计呈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是鲜有文献对数字经济产业关联进行定量研究[3]。本文将投入产出模型应用于数字经济产业,补充数字经济产业的相关研究。与运用直接法核算数字经济产业规模不同,本文使用投入产出模型核算数字经济产业规模,考虑了数字经济产业复杂供应链中的直接和间接联系,可以更好地了解数字经济产业的结构关联特征以及与其他产业部门之间的关联效应,为科学评价其产出、收入、就业效应提供参考。
研究发现:从产业关联来看,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的溢出效应、内乘数效应和反馈效应都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呈依次递减趋势,其中溢出效应的贡献份额超过50%,说明数字经济产业自生能力、关联能力和感应能力强,促进经济增长的渠道通畅;数字经济产业前向关联大于后向关联,对下游产业的支撑大于对上游产业的拉动,属于要素驱动型产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是数字经济产业的关联最为紧密的行业,优先受到数字技术的影响,其数字化转型走在前列。从宏观经济效应来看,2018年数字经济产业的产出效应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力引擎,收入效应和就业效应的带动作用未能有效释放,作为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数字经济产业对劳动力的依赖程度较弱,无法配置大量就业岗位的同时,还对劳动力的知识和技能有更高的要求,说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对提高劳动力的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具有双向促进的作用。
因此,应结合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和不足,建设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之路。第一,提升数字经济产业的自身发展能力,高质量推进“双循环”。数字经济产业具有较强的自生能力、关联能力和感应能力,是促进经济“内循环”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为此需要适应数字化趋势,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方面,加强数字化赋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软硬件支撑、设备修理与维护的投入,合理优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打造数字化高效供给体系。另一方面,降低“数字化”赋能成本,建议政府出台相应补贴机制,实施优惠政策,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合理的政策保障。
第二,立足数字经济的主战场,打造数据要素驱动的智能化经济:“数智经济”。数字经济产业属于要素驱动型,对下游产业的支撑大于对上游产业的拉动,与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关联最为密切。在全球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应抓住机遇,发挥数据资源优势,以数字经济为主战场,以关联密切的行业为先行领域,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一方面,提高数字技术研发能力,攻克核心技术难关,从传统经济创新发展的动力着眼,从数字经济核心技术的研发着手,夯实数字经济基础,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另一方面,聚焦数字经济先行领域,立足国家发展需求,完善数字经济产业链体系,善用数据要素驱动实现数字经济与密切关联产业、密切关联产业与其他产业间供求的精准对接,助力传统经济创新发展,打造高质量的“数智经济”。
第三,充分释放数字经济产业的乘数效应,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全球经济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背景下,中国经济稳健复苏必将带来乘数效应,而数字经济产业是重要引擎。未来经济发展,应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产业的乘数效应,尤其是产出乘数,通过调整数字经济产业要素结构,合理增大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投入与供给,提高数字经济产业的经济效应。研究表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对制造业带来的乘数效应最为显著,因此应发挥数字经济产业与制造业高度关联的优势,有效释放数字经济对制造业发展的倍增和叠加作用,将数字经济产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作为产业融合着力点,提高制造业效率和质量的同时,支撑带动其他产业优化升级,以使中国产业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