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苏缘,顾 江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从个人物质财富转向精神文化需求。文化消费具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重要特征,或成为撬动城市经济转型的重要支点。2015 年原文化部正式启动“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标志着国家在顶层设计层面逐渐重视对文化消费的引导,此后两年分别确定了26个第一批第一次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和19个第一批第二次试点城市。各试点城市积极出台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在提高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质量、提升居民文化消费意识等层面进行创新探索。文化产业对其他相关产业波及效应大,试点城市的构建或将从两个方面对城市经济产生影响:一是引领效应,围绕文化消费构建涵盖领域广、业态创新融合的消费升级矩阵;二是关联效应,联系其他产业发展实际,通过文化、创意等的渗透,促使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价值链地位攀升。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特征下,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政策无论是其创建目标意义,还是需求引领与供给侧改革相结合的政策实现方式,都与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相契合。那么,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设立是否促进了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作用机制是怎样的?文化资源禀赋、技术资源禀赋存在异质性的城市之间,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作用是否有显著差异?回答以上问题可以为“十四五”时期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提供有益的示范参考。
本文从试点政策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以及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两个方面进行文献综述。试点政策意味着以“先行先试”模式探索可进行大规模复制推广的发展经验,给城市发展带来“制度红利”。胡兆廉等以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为对象,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PSM-DID)模型研究发现该试点政策通过集聚创新要素等路径显著促进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对于规模小、等级低的城市政策效应更强。逯进等以政府、企业、公众为中介路径,认为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作用于财政分权、技术创新和绿色消费意识,从而对产业结构升级产生正向影响,且存在市场化异质性。马青山等运用双重差分(DID)方法,以“宽带中国”试点为准自然实验,以地形起伏度为工具变量,以技术创新、金融发展和人力资本为中介变量,研究发现新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城市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与合理化。刘哲等将文明城市作为外生政策冲击,认为城市技术创新水平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是作用于文明城市与产业结构升级之间的中介变量,这一政策效应随城市规模、等级、区位特征的不同产生差异。学者们对于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研究侧重于理论基础、政策思路与实践探索。学者认为,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以文化资源为主要生产资料、以文化生产和服务经济为主要生产方式,关注的是居民进行文化消费时的边际效用与附加值最大化问题,力求形成“文化消费提质引领供给创新,供给创新创造消费新增长点”的正反馈循环。傅才武提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的目的之一是解决文化领域“公共投入增加而绩效下降”的悖论,应当依据各区域的不同特征探索因地制宜的试点模式。
上述文献为本文提供了以下研究思路:(1)以试点城市设立作为外生政策冲击,运用双重差分法探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对于产业结构升级的净效应,可以有效解决反向因果关系带来的内生性问题;(2)试点政策对于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往往经历较为复杂的传导机制,且因城市特征差异产生不同的政策效应;(3)对文化消费的研究需要关注文化资源、服务经济与其之间的密切联系。同时,已有研究依旧存在以下局限性:(1)学者们在中介变量的选择上较多关注供给端效率的提升,而忽视消费端提质扩容产生的引领作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协同推进;(2)对于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研究停留在定性层面,根本原因是忽视了文化产业易与其他产业业态融合从而产生波及效应,且城市层面对于文化消费的统计口径不统一、文化产业相关数据不易获得。
鉴于此,本文拟构建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制,并同时考虑在消费侧与供给侧产生的中介效应;基于2013—2018年中国266个地级市面板数据构建双重差分模型检验政策效应及传导机制;比较城市文化资源禀赋、技术资源禀赋异质性导致的政策效应差异。本文的边际贡献及创新之处如下:(1)将文化消费城市试点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研究其对城市产业结构的影响机制;(2)运用文化资源、技术资源禀赋对城市进行异质性划分,贴近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可为试点城市经验的大规模复制推广提供依据。
2014 年3 月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提出“人文城市”的概念,提出在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基础上发掘城市文化资源、传承文化记忆、营造文化环境,国家从顶层设计层面开始重视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这是经济水平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后的城市建设必然趋势,也是国家文化消费试点政策提出的制度背景之一。自原文化部公布45个城市作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以来,各地政府根据城市资源禀赋进行探索实践,形成以下典型模式。一是直接补贴,这是几乎所有试点城市都采取的形式,拨付文化专项资金,供给端对文化经营单位、优秀文化项目产品等进行事前事后补贴,消费端采取发放“文化消费券”、积分抵扣等方式鼓励居民参与文化活动。以重庆市为例,两届文化消费季分别派发100 万元微信红包、300 万元“文惠卡”,并对淘票票、大麦网等电商平台进行线上补贴。二是平台建设,包括交易会、博览会的线下临时集聚形式,集营销推广、文化产品评选等为一体的线上手机应用软件(APP)或更完备的综合服务平台,以及产学研政合作交流联盟。尽管形式不同,各平台建设的目的在于促使文化企业与价值链上的其他企业、消费者、政府组织等互动关联,获得政策红利、市场信息,从而精准供给优质产品。三是刺激创新,鼓励文化产品业态的创新,例如南京对于“互联网+文化”消费模式的重点支持;鼓励传统文化的创新传承,基于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文化进行创意产品与服务的开发,例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丽江作为试点城市之一,政策的布局紧密围绕民族文化展开,又如北京、重庆等城市档期化的非遗主题会展活动等。
尽管各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在具体实践中根据本地特色进行了差异化的模式创新,但是本质上均是从供需两端发力,带动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并最终对城市经济产生积极影响。基于此,本文在分析文化消费试点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制时,聚焦于需求端和供给端两个政策作用路径进行分析。
其一,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建设能够拓宽消费群体、培养居民消费意识,并通过供需协同效应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文化产品服务的消费是为满足精神文化需求而进行的购买行为,属于享受型消费而非必需品消费。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需求侧的影响包括以下方面:短期来看,通过直接或间接补贴方式弥补了文化消费具有收入门槛的特征,使更多本地居民甚至是周边城市居民参与到当地文化活动中,势必在餐饮住宿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第三产业行业产生消费行为。由此,试点政策不仅拓宽了文化消费群体,而且显著提升了居民在相关服务业领域的消费。长期来看,公共文化活动、城市文化宣传等能够提供优质的文化消费环境,提高居民文化素养,培育居民文化消费习惯,触发棘轮效应,形成消费黏性,从而反复提升居民在现代服务行业的消费。需求侧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对产业结构转型产生影响。(1)企业设立专门机构持续获得与顾客现有需求与未来需求相关的市场数据与信息,并对顾客的需求做出快速响应,大数据时代更易构建高效率的“从消费者到生产者,再由生产者到消费者”的网络闭环。一方面,需求激增使得文化产业及相关现代服务供给规模显著提升,从而促进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另一方面,居民消费呈现出数字化、个性化、圈层化的升级趋势,引导供给侧进行技术创新,调整资源配置、生产结构、营销模式,从而实现相关行业的高级化转变,并联动产业链上游相关制造企业,最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文化产业及相关现代服务业具有典型的“产消融合”生产模式特征。一方面,消费者亲自执行产品服务的部分生产环节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成为供给者,实现人力资本的良性流动,从而提升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
其二,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建设能够升级消费供应、强化消费配套,并通过产业联动效应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响应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各地政府部门行使以下职能:财政补贴,以税收减免、融资鼓励和直接拨付的方式对文化及相关企业给予支持;环境营造,通过方案策划、组织调度、宣传推广等举办相关节庆、会展活动;公共服务,统计监测获取大数据搭建信息服务平台、评估考核管理文化产品服务质量等。消费试点政策对供给侧的影响包括以下方面:(1)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企业为享受政策红利积极响应文化消费试点政策,一是获得财政直接补贴,二是享受公共服务配套带来的间接补贴,例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减少文化企业信息收集成本等;(2)营造供给场景,节庆、会展活动等为相关企业带来人流、物流,搭建各领域从业者、消费者可以临时集聚的空间;(3)刺激产品服务等进一步优化升级,政府为有效释放红利而加大对企业产品的监管、鼓励,为企业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创新文化消费业态等提供外在动力。供给侧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对产业结构转型产生影响。(1)文化产业的政治属性意味着国有文化企业成为文化消费试点政策中的主力军,从事外部性更大、风险更高的研发活动,并对产业链各环节企业产生辐射效应。多元化的财政补贴形式为中小民营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释放创新活力;节庆、会展活动提供企业交流合作场所,临时集聚空间带来思维交叉点,有利于“创意”的产生。区域创新效率得到全方位提升,优化资源配置,从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消费试点政策下,供给者和消费者之间有线上线下多渠道对接平台,方便消费者大数据的收集。按需供给获得盈利,加上政府的积极监管,企业具有产品服务优化升级的动力,城市产业结构趋于高级化。(3)节庆、会展活动能够发挥会展经济的产业联动效应,会展活动与交通、通信、旅游、住宿餐饮等第三产业主要行业领域关联,城市服务行业的基础设施得以完善,模式业态得以创新,促进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H1:文化消费试点政策能够有效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H2:文化消费试点政策通过拓宽消费群体、培养消费意识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H3:文化消费试点政策通过升级消费供应、强化消费配套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促进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促进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机制
1. 被解释变量:产业结构升级
产业结构升级的内涵涉及各产业比例关系的递进以及生产要素在产业间的合理化配置,从而获得“结构效益”。基于此,学者们往往用产业结构合理化与产业结构高级化两个指标进行衡量。产业结构高级化反映出区域产业发展重心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推进的进程。本文借鉴徐德云的做法,分别给三个产业的产值比重赋予权重()。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Y表示第个产业的产值,表示地区生产总值。越接近3,则地区经济结构越高级。
产业结构合理化反映出各产业之间的协调程度及生产要素有效利用程度,本文借鉴干春晖等的做法,引入泰尔指数对生产要素投入与产出结构进行耦合,测度产业结构偏离均衡水平的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2. 核心解释变量: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本文以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设立作为外生冲击进行准自然实验。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虚拟变量设置为1,非试点城市作为对照组,虚拟变量设置为0。政策发生之前的时间虚拟变量设置为0,发生之后的时间虚拟变量设置为1。由此,两个虚拟变量相乘产生的交互项作为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
3. 控制变量
本文选取以下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控制变量。(1)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采用地区人均GDP进行衡量;(2)教育程度,采用每万人中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人数进行测度;(3)基础设施水平,采用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进行测度;(4)对外开放程度,采用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进行衡量;(5)数字化发展水平,利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普惠金融数字化指数进行测度;(6)政府支出水平,采用政府财政支出占GDP比重进行测度。
4. 中介变量
基于前文对理论机制的分析假设,本文选取两个中介变量:(1)居民消费倾向,采用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进行衡量;(2)供给平台建设,采用城市年度实际办展规模进行衡量。
原文化部于2016 和2017 年分别设立两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本文基准回归部分的处理组选择2016 年设立的26 个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并在样本中先剔除19 个第二批试点城市,利用其进行本文的稳健性检验。在进一步剔除数据缺失过多的城市后,本文最终选取2013—2018年266个地级市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并对各变量进行了对数化处理、异常值识别剔除及缺值插值法填入。各变量数据来源为《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及研究报告。经处理后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首先,设定以下DID模型检验文化消费试点政策是否促进了城市产业结构升级:
ind=+did+X+μ+δ+ε(3)
其中,为城市,为年份,表示产业升级情况,本文中即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与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数;did表示城市在年是否为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处理虚拟变量,是则为1,不是则为0;为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其他解释变量;为个体固定效应,为时间固定效应;为随机误差项。
其次,设定以下中介效应模型检验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影响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
放风时,定植后棚外温度还不是太稳定,相对较低,所以要放腰风,不能放底风。进入6月份以后,外界温度逐渐升高,可以加大放风量。进入7~8月份高温季节,可以把风一放到底,同时可以昼夜放风。下雨时要及时关风,防止雨水进入棚内。温度计要挂在棚的中央,高度在作物生长点以上10厘米。随着作物生长温度计不断提升,最后定位在1.2米左右。
Med=+did+X+μ+δ+ε(4)
ind=+did+Med+X+μ+δ+ε(5)
其中,为中介变量。在得到基准模型回归结果的基础上,第一步,检验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能否对中介变量产生影响,即系数的显著性;第二步,将与中介变量同时与进行回归,得到系数和系数的显著性。若系数、显著且系数不显著,则存在完全中介效应;系数显著且小于,则为部分中介效应;否则,不是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路径变量。
对全样本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结果如表2 所示。第(1)(3)列中未加入控制变量,第(2)(4)列中加入了控制变量。结果显示,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对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数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该指数为负向指数),且显著性水平都在1%以下。这说明,文化消费试点政策能够推动城市经济重心向更高级产业推进,并且促进生产要素在产业间的合理化配置,有效抑制经济结构偏离均衡状态。整体而言,基准回归结果支持了假说H1,文化消费试点政策能够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为之后的异质性检验及作用机制检验提供了基础。
表2 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检验结果
基准回归结果表明,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于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积极影响,但是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该影响在不同城市或许存在差异性。因此,本文以城市“是否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是否为国家智慧城市”作为分组标准进行异质性检验,考察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在不同的文化环境和技术环境下对城市产业结构的差异化影响,结果如表3所示。
其一,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与合理化促进作用更大,而对历史文化名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结合前述影响机制分析,可能存在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就城市本身特征而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往往文化底蕴深厚。一方面,以文物古迹、山水风貌等为载体,具备发展旅游业的天然优势,往往本身就以第三产业为城市主导产业,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初始状态即处于高位。另一方面,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居民本身就具有文化消费习惯,因此文化消费试点政策促进服务业优化、供需协同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从政策实践来看,天然具有文化资源禀赋的试点城市进行政策实践过程中会关注本地特色资源的开发,而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对于供给者与消费者来说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供给者既要避免快速传播带来的文化“符号化”,又要避免过度迎合消费者带来的文化“庸俗化”与产品“同质化”,而消费者,特别是非本地消费者的文化接受程度进一步放缓了产业化进程,创新反馈机制的触发需要更高的互动频率。由此可见,短期内,富裕的文化资源禀赋并不会对文化消费试点政策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产生加成作用。
其二,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非智慧城市的产业结构高级化的促进作用更大。智慧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聚优势明显,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本身较高,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初始状态即处于高位,消费试点政策仅起到微弱的“锦上添花”作用。对于非智慧城市,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带来的直接补贴、临时性集聚活动,起到降低成本、实现信息共享的作用,进而刺激产业结构高级化,且这种效应的产生往往是立竿见影没有时滞的,“雪中送炭”的拉动作用更加突出。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可以显著促进智慧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但对非智慧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结合前述影响机制分析,可能存在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从政策实践来看,搭建完备的信息服务平台能够进行大数据获取分析以及激励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互动反馈,这显然是调整资源优化配置或实现“产消融合”生产模式最快速有效的途径,智慧城市完备的数字化设施为这一举措的实施提供了基础。二是从居民文化消费趋势来看,数字文化产业是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发展重点之一,满足了居民体验式消费需求并创造出全新的业态与就业岗位,智慧城市的技术储备与专业人才能够快速迎合这一发展机遇。由此可见,智慧城市所呈现出的知识社会开放创新生态对于试点政策促进文化及相关行业企业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的效应具有“文化+科技”的加成效果;而在非智慧城市中,试点政策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效应则需要一个更长期的过程。
表3 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城市产业结构影响效应的异质性检验结果
根据前文理论分析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分别选用城市居民消费倾向和城市年度办展面积作为需求端和供给端的机制分析路径,对文化消费试点政策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作用机制进行间接验证。表4为需求端作用机制验证结果,第(1)列结果表明,文化消费试点政策显著促进了城市居民消费倾向,在第(2)列的基础上加入该中介变量后,第(3)列中城市居民消费倾向对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系数显著为正且政策变量的差分项系数减少。同样,在第(4)列的基础上加入该中介变量后,第(5)列中城市居民消费倾向对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系数显著为负且政策变量的差分项系数绝对值减少。以上结果证明,城市居民消费倾向是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部分作用机制,假说H2成立。
表4 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影响城市产业结构的机制检验结果(需求端)
表5 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影响城市产业结构的机制检验结果(供给端)
平行趋势是DID 模型的假定前提,即在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冲击发生之前,处理组和对照组城市的产业结构升级情况应当具有相近的趋势。平行趋势检验情况如图2和图3所示。文化消费试点政策施行之前,系数回归结果并不显著,在95%的置信区间中包括了0,这表明处理组与对照组城市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文化消费试点政策施行后短时间内会对产业结构高级化产生显著影响,但促进作用逐渐放缓;试点政策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具有时滞性。由此,可以认为关于产业结构升级的DID模型满足平行趋势检验。
图2 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平行趋势检验
图3 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平行趋势检验
本文借鉴权小峰等的做法,分别对被解释变量和核心解释变量进行替换后进行基准回归,以确保回归结果的可靠性。
1. 替换解释变量
将样本中2016 年设立的第一批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剔除,用2017 年第二批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替换核心解释变量进行DID 模型回归。回归结果如表6 第(1)(2)列所示,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产生负向影响,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数产生负向影响(该指数为负向指数)。这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
2. 替换被解释变量
“夜经济”是以夜晚为时间定位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产品业态的创新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型升级。因此,本文以城市夜间灯光数据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替代变量,以验证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其中,城市夜间灯光数据()由美国国家海洋及大气管理局(NOAA)发布。回归结果如表6第(3)列所示,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提升了城市夜间灯光亮度指数,即对城市“夜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佐证了本文基础回归的稳健性。
表6 替换变量的检验结果
为验证实证过程未受非观测因素的影响,本文借鉴周茂等的做法进行安慰剂检验。首先,在样本中随机指定对照组与处理组,使得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城市的冲击具有随机性,这样的随机抽样重复300次,并对每一次的抽样重组结果进行基准模型回归,从而得到300个核心解释变量的分布如图4和图5所示。随机处理后,以产业结构高级化为被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均值为0.000 18,以产业结构合理化为被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均值为0.02,两者分别与实际估计系数0.020 5 和-0.403 相比,接近于0 且不显著。由此,可以认为未观测到的城市特征并不会对估计结果产生影响,关于产业结构升级的DID 模型通过了安慰剂检验。
图4 关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安慰剂检验注:图中虚线为实际估计系数。
图5 关于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安慰剂检验注:图中虚线为实际估计系数。
城市产业结构转型一直是经济研究领域热门的话题之一,然而与文化产业、文化消费这一新兴领域相结合的研究相对较少。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是“十四五”时期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2020年公布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和示范城市”是国家文化消费试点政策的延伸与拓展。在此背景下,本文评估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政策影响,具有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的现实意义。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建设能够显著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与合理化,在考虑了模型必需条件及安慰剂检验、替换核心变量的稳健性检验后,结果依然成立;(2)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于城市产业结构的影响具有区域异质性,对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产业结构高级化和智慧城市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促进作用更大;(3)机制分析表明,文化消费试点政策通过培养居民消费意识、升级消费供应的路径从供需两端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基于以上结论,为推进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将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逐年扩大政策试点范围。创新惠民、惠企形式,将政府财政补贴与吸引社会资本相结合,事前补贴与事后奖励相结合。营造文化氛围,塑造文化消费场景,培育固定文化消费群体。提高文化经营单位的供给积极性,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新文化产业业态模式。
第二,充分意识到文化消费试点政策对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发挥消费引导与供给升级的中介作用。搭建集信息共享、活动发布、产品交易、服务评价、互动社交、大数据监测分析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消费端鼓励居民参与文化产业及相关现代服务业的消费、服务评选、传播甚至文化生产环节,供给端协同文化经营单位获得用户数据、掌握消费升级趋势,迅速作出资源配置调整。定期举办博览会、交易会等形式的精品文化活动,创造文化消费场景,打造城市文化品牌。不断扩大活动辐射范围,吸引周边城市的消费者与企业参与,促成跨区域的行为主体在临时性集聚过程中进行知识创意的交换及价值链上的分工合作。
第三,探索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差异化政策路径。对于科技基础厚实、人才资源充沛的智慧城市,要在平台建设、信息获取反馈、产品创新、个性化定制等各环节发挥技术优势。抓住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机遇,加快配套政策制定,以财税金融优惠扶持刺激相关企业进行数字文化产品研发。对于文化资源丰富的城市,赓续地方特有文化符号仍是重要使命,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既要发挥营造文化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经济效应,又要发挥传承文化记忆的社会效应,这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过程,应当鼓励国有企业、龙头民营企业、科研机构率先进行创新研发。有关部门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保护知识产权、防止资源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