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方宏 编辑/孙艳芳
构建海南自贸港账户体系是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基础。目前海南2025年前全岛封关运作的准备工作已经启动,需要抓紧研究确定银行账户体系建设的方案,并留出充足的准备和实施时间。
银行账户是资金存放、交易、结算、清算的基本载体,是银行与客户进行各类交易的基础,也是金融监管机构进行金融运行统计监测、监督管理的基础,是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设施之一。
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其重要性有四:一是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是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的基础。二是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迫切需要。随着海南自贸港政策的逐步落地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需要提升跨境资金流动的自由便利程度。三是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的主要抓手。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是海南自贸港的重要任务,需要构建特殊的银行账户体系来形成相对独立的市场环境,起到“试验田”的作用。四是“二线管住”的现实需要。在人民币尚未完全自由兑换的情况下,需要在海南和内地之间建立起资金流动的“电子围网”,实现对资金跨“二线”流动的有效管控。
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面临的挑战有二:一是突破现有跨境交易管理政策框架的挑战。目前我国外汇管理、跨境交易管理采取的是居民和非居民分类管理,在岸业务、跨境业务、离岸业务分类管理的基本框架。未来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将同时存在居民和非居民市场主体,同时存在在岸、跨境、离岸等不同类型的资金流动,要落实“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要求,需要更大的开放力度。二是同时兼顾海南与境内外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的挑战。海南自贸港建设既要深度融入国际市场,又要发挥背靠内地市场的优势,需要同时实现海南与内地资金流动、跨境资金流动的自由便利。
海南自贸港银行账户体系的设计应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以市场主体属性、市场交易性质、资金流动需求作为账户体系设计的出发点。
对海南自贸港的资金流动,达成广泛共识的是“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及多份政策中都有明确表述。但是常常被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海南与内地的资金流动,这也是导致目前账户体系思路难以形成共识的主要原因。
根据国际海关组织1973年《京都公约》的定义,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是指一国的部分领土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其特点是“境内关外”。我国的保税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有“境内关外”的性质。
海南自贸港不仅像保税区那样有“境内关外”的安排,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创新,使得海南自贸港既对进口货物放开“一线”融入国际市场,又对进入海南的内地货物“按国内流通管理”保持国内市场的性质。这也是《总体方案》中不沿用原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而使用新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概念的重要原因。
《总体方案》明确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贸易自由便利制度安排。“一线”是指海南自贸港和我国关境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二线”是指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货物从境外进入海南(跨“一线”),免征进口关税,进入海南后免于海关常规监管,岛内自由。只有货物从海南进入内地(跨“二线”)才按照进口办理。另一方面,内地进入海南的货物按照国内流通管理,只有从海南离境的货物才按照出口管理。“岛内自由”是指境外启运到海南再运往其他国家的货物,简化海关手续办理,同时“零关税”货物在岛内免于海关常规监管。
图1 海南自贸港货物贸易的特殊安排
在这种特殊制度安排下,2025年全岛封关后,海南既是国内市场的一部分,也是国际市场的一部分,成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融合点。
海南自贸港作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融合点,反映到金融上,就是在海南自贸港内流通着在岸和离岸两种性质不同的资金。国内市场的经济交易对应的资金具有在岸性质,而国际市场的经济交易对应的资金具有离岸性质。比如,内地货物进入海南属于国内流通,交易双方的资金往来就是在岸性质;“一线放开”后,境外货物免税进入海南,如果交易的资金还是按照在岸资金进行管理,就无法达到国际市场上资金自由便利的程度,就无法真正实现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因此,无论是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还是着眼于“一线放开”后海南与境外交易的属性,都应将“境内关外”经济交易的资金视为离岸资金。
传统上,离岸资金的特征是非居民和非本币。但在诸多国际金融中心,尤其是内外一体型和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居民持有非本币离岸资金或资产已经是普遍的现象。比如,伦敦、中国香港、新加坡、开曼、巴哈马等地的居民,均可持有离岸美元及其计价的资产;在迪拜的金融自由区——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内注册的公司可以持有离岸美元等。但是,居民持有本币离岸资金的情形,国际上还缺乏先例,因为其前提条件是本币是国际货币(离岸资金主要以美元、欧元、日元等国际货币的形式存在),存在境内离岸市场,居民允许进入境内离岸市场。在国际货币发行国中,存在境内离岸市场且不允许居民参与的只有美国和日本。在人民币国际化、境外形成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背景下,海南作为中国唯一自贸港,离岸人民币将不可避免地进入海南。“境内关外”的海南自贸港内居民持有离岸人民币,既是我国金融开放中的创新,也是自贸港建设的必然选择。
在海南自贸港内同时存在在岸和离岸两种性质不同资金的情况下,需要“二线管住”,防止离岸资金冲击内地金融市场。“二线管住”并不是在海南与内地之间完全按照跨境交易来管理,而是在保持目前海南与内地在岸资金流动的情况下,将离岸资金限制在海南自贸港内。简言之,“二线管住”管的是离岸资金,而不是在岸资金。
根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二线”设立要依据实体经济的资金流动实际需求,要便利而不能是阻碍资金流动。海南自贸港资金流动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在海南内部的流动,二是在海南与内地之间的流动,三是在海南与境外之间的流动。目前,海南绝大部分市场主体具有岛内流动和与内地流动的需求,只有数量不多的外向型企业有跨境流动需求(个人的跨境需求主要是旅游、留学方面的需求,金额较小)。在未来全岛封关后,海南与境外资金流动所占的比重会上升;同时,由于海南仍然是国内大市场的组成部分,海南与内地资金流动仍然占有重要地位。
实现海南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应以维持海南与内地资金目前的自由流动作为前提,不能降低目前海南与内地资金流动的自由便利程度,不能将海南从国内大市场中割裂出来。因此,不适合以地域或者以封关时间作为资金“二线”划分标准。只有以账户来划分“二线”,对在岸资金和离岸资金进行分别核算、相互隔离,以境内账户来满足海南与内地资金流动自由,以离岸账户来满足海南与境外资金流动自由,才是兼顾两头的可行选择。
图2 海南自贸港银行账户体系
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自贸区(港)实践来看,均没有以银行账户形式进行区域性资金隔离和管控的先例。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德国等国家的自贸区均只涉及到货物“境内关外”的特殊监管和关税优惠,在金融方面实行的是与境内一样的账户体系。美国和日本的境内离岸金融账户,并不是针对自贸区等特殊区域单独实施的,而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美国有20多个州都有境内离岸金融市场。
从全球主要自贸港来看,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作为城市型经济体,不存在“二线”的问题。中国香港是单一账户体系。新加坡虽然有一套在岸账户体系和一套离岸账户体系,但以居民和非居民进行划分,不存在区域隔离的问题。迪拜的国际金融中心自由区(FDIC)实行的是离岸账户体系,按照居民和非居民进行区分,区内银行不允许吸收本地居民存款,不得从事本地货币迪拉姆业务。
2014年6月上线的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是我国第一个区域性的账户体系,其制度上的突破体现为:一是区内和境外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开立账户,包括居民与非居民;二是实行“一线放开、二线有限渗透”,FT账户与境外账户资金往来自由,与境内账户资金往来按照跨境交易进行管理;三是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实行本币优先原则,跨二线交易以人民币结算;四是作为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账户内可自由兑换。
由于种种原因,FT账户上述设计并未完全落地,没有真正实现“一线放开”,其深层原因是FT账户同时包括了居民和非居民两类交易主体,以及境内、跨境、离岸三种类型的资金流动,与现行的将居民和非居民分开管理,将资金的境内流动、跨境流动、离岸流动分开管理的制度框架不一致,导致其同时受到FT账户本身的规则和现行跨境交易管理制度两套体系的约束。
海南FT账户2019年从上海自贸区复制,虽然目前已经部分具备核算离岸资金的功能,但仍然按照在岸账户的模式进行管理,存在诸多瓶颈亟待突破。以其为基础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核心是实现“一线放开”,按照离岸账户进行管理,使其具有与中国香港、新加坡等自贸港开放程度基本相同的离岸资金核算功能。
采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的概念出于以下考虑:一是《总体方案》中提出此概念;二是目前的FT账户是在岸账户,调整后是离岸账户,此概念既体现了调整前后的延续性,又反映了账户的性质和功能的不同;三是FT账户目前上海、海南、广东、天津四地都有,海南进行调整,需要以不同名称进行区分。
初步理解,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的功能包括:一是一般性的账户功能,包括资金收付、汇兑结算、交易计价等;二是“电子围网”功能,将境外资金与境内资金相互隔离,同时实现海南与内地、与境外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三是“试验田”功能,在账户内,按照国际规则,对标中国香港、新加坡等自贸港,进行资本项目开放、金融产品创新等金融高水平开放的压力测试。
境内账户和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共同构成了海南自贸港银行账户体系。在双重账户模式下,“一线”和“二线”的资金流动便利模式,与封关运作后贸易“一线放开”和“二线关注”的模式(见图1)是一致的,充分体现了银行账户与实体经济相匹配。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形成了多套银行账户体系。目前海南可以核算离岸资金的账户体系有离岸账户(OSA)、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RA)和FT账户三套,还有观点认为应新建一套离岸账户体系。
海南现有的三套账户体系均不能满足未来海南全岛封关后核算离岸资金的要求,如果要实现这一功能,均需要对账户规则进行调整。虽然从账户性质来看,OSA账户是离岸账户,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FT账户的优势相对突出:一是从开户主体来看,FT账户包括海南自贸港内的机构(含金融机构)和个人、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覆盖全面;而OSA账户仅限于境外机构和个人,NRA账户限于境外机构。二是从币种来看,OSA账户只包括外汇,NRA账户虽然有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但两者各自独立,只有FT账户同时包括人民币和外汇。三是从开户银行来看,FT账户目前在海南已有10家银行上线,覆盖面较宽;而NRA账户虽有多家银行办理,但业务量很小;OSA账则只有交行、浦发、招商、平安4家有资质。四是从业务规模来看,FT账户已经有一定的账户数量和业务规模,而OSA账户和NRA账户数量和业务规模都很小。五是从政策延续性来看,海南FT账户是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和金融开放的重要成果,不宜轻易放弃。六是从最为关键的账户规则调整来看,要满足全岛封关后离岸资金核算要求,OSA账户需要开户主体增加境内居民,经营币种增加人民币;NRA账户需要开户主体增加境内居民和将人民币NRA、外汇NRA两套账户合并,且需将账户管理从在岸模式转为离岸模式,调整的内容均相对较多;而FT只需要将账户管理从在岸模式转为离岸模式,调整的内容相对较少。七是从账户覆盖的地域范围来看,OSA账户、NRA账户是覆盖全国的账户体系,如进行针对海南自贸港进行局部性的规则调整,实际上是在原有的账户体系下再分出一个区域性的账户体系,难度较大;而FT账户是区域性账户体系,上海、海南、广东、天津四地的FT账户虽然规则基本一致,但彼此之间相对独立,相互之间资金往来很少,针对海南需求在海南进行调整涉及面小。综上所述,就现有三套账户体系的比较而言,FT账户是较好的选择。
全新设计一个离岸账户体系,优点是可以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和高标准设计,但缺点也很明显:一是从整个账户体系改革的角度看,仍然延续了之前不动存量而做增量的思路,增加了我国银行账户体系的数量,使得整个银行账户体系更加碎片化,增加资金流动的壁垒和成本;二是从市场主体的角度看,增加了市场主体的账户选择成本和适应新账户体系的成本;三是从银行的角度看,账户体系的增加不仅需要新的投入,也意味着账户管理的复杂化和操作风险的上升;四是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角度看,需要增加新的监管系统,增加监管成本。因此,在现有账户体系可以改造的情况下,不建议再设计新的账户体系。
FT账户从在岸账户调整为离岸账户后,账户内的资金在“跨一线”时就自然不再适用在岸的外汇管理和跨境交易管理规定,资金收付凭客户付款指令办理,只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保留“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监管规定,真正实现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的资金往来(无论是异名账户还是同名账户)都按照现行跨境交易的规定进行管理,实行离岸和在岸资金的隔离。
在海南自贸港内同时存在在岸资金和离岸资金、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依托内地大市场的情况下,需要提高多功能FT账户和境内账户之间资金流动的便利程度。一是完善多功能FT账户与境内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规则,建议由人民银行制定多功能FT账户与境内账户(包括岛内与内地)之间资金划转规定,按照跨境交易原则管住“二线”。二是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落实《总体方案》中关于贸易结算便利化、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跨境证券投融资等方面的外汇管理改革政策,提高多功能FT账户与境内账户之间资金流动的便利性。三是利用跨境资金池产品扩大境内账户与多功能FT账户之间的便利性,重点落实好“一行两会一局”《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中给予的“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的试点政策。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