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良烽 汪勇芬 于 杨 叶文文 施文建 苏彩晖
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儿科,福建泉州 362000;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眼科,福建泉州 362000
根据《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ICF)理论[1-2],低视力儿童除了身体结构、功能和健康儿童相比存在缺陷外,其活动和参与及环境因素也有差异[3]。由于早期视觉损害,低视力儿童的运动、生活技能及社会交往常受到影响,容易出现感觉统合失调及心理问题[4]。因此,必须对低视力儿童进行早期视觉康复训练及感觉统合训练,提高生活质量。本研究团队在既往研究的基础上[5]对低视力儿童联合助视器辅助进行视觉康复的同时,给予感觉统合及残余视力感知觉联合康复训练,以了解其应用价值。
选取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泉州盲校筛查的60 例低视力儿童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30 例。观察组中,男17例,女13 例;年龄(5.16±0.81)岁;视力较佳眼的矫正视力为0.15±0.06。对照组中,男18 例,女12 例;年龄(5.05±0.96)岁;视力较佳眼的矫正视力为0.14±0.07。病程均为6 个月。两组儿童的性别、年龄、视力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所有入选患儿监护人均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坚持到疗程结束,且本研究获得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批号:2019 福医附二伦理审字212 号)。纳入标准:①视力较佳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为0.05~0.30,符合WHO 推荐的诊断标准[6],应用眼镜式或手握式光学助视器能够看清5 号字;②年龄4~6岁;③采用《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儿童和青少年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cation of Children and Youngsters,ICF-CY)功能检查表对入选患儿进行调查,所有入选患儿的b164 高水平认知功能、b410 改变身体的基本姿势、b440 精巧手的使用、d450 步行、d710基本人际交往等均未超中度障碍程度。排除标准:①严重疾病患者;②广泛性发育障碍;③严重精神行为异常或神经系统疾病的患儿;④家长或儿童不能配合者。
所有低视力儿童均使用国产眼镜式(+12D)或手持式光学助视器(放大倍率3~4)助视训练,对照组患儿仅用助视器进行助视训练[7]。观察组患儿除了进行助视训练外,还进行感觉统合及残余视力感知觉联合康复训练,针对低视力儿童主要功能障碍采取适应性训练方法,主要训练课程如下。①前庭平衡感训练:采用平板秋千等训练。②触觉防御训练:采用触觉板等训练。③本体感训练:采用蹦床等训练。④生活学习能力训练:采用记忆配对、开水龙头开关等训练。⑤残余视力感知觉训练:利用低视力视觉训练仪、交互式投影视觉训练系统进行低视力儿童视觉基本感知觉的训练,主要包括固定注视、视觉追踪等。每次训练时间依儿童精神状态而定,一般为30~40 min/(次·d)。总康复训练周期6 个月,训练间期由指定负责人每隔2周对参与者进行评估随访,保证训练的效果和连贯性。
所有患儿训练前后分别采用儿童感觉统合能力发展评定量表(sensory integrative function scale,SIFS)及Gesell 发育诊断量表(Gesell developmental diagnostic scale,GDDS)进行评估,SIFS 各项分值越高提示感觉统合能力越好[8];GDDS 以适应性行为、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个人-社会性行为5 个能区,根据测试结果计算发育商(development quotient,DQ),DQ 越低提示发育越落后[9]。
采用SPSS 18.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组间训练前后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用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患儿训练前的前庭感、触觉防御、本体感、学习能力、适应性行为、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个人-社会行为评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训练6 个月后的前庭感、触觉防御、本体感、学习能力、适应性行为、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个人-社会行为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训练6 个月后的前庭感、触觉防御、本体感、学习能力、适应性行为、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个人-社会行为评分高于训练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训练6 个月后的前庭感、触觉防御、本体感、学习能力、适应性行为、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个人-社会行为评分与训练前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1~2)。
表1 两组患儿训练前后SIFS 评分的比较(分,±s)
表1 两组患儿训练前后SIFS 评分的比较(分,±s)
注 SIFS:儿童感觉统合能力发展评定量表
组别例数前庭感触觉防御本体感学习能力观察组训练前训练6 个月后t 值P 值对照组训练前训练6 个月后t 值P 值30 23.067±3.107 33.667±3.210 10.365<0.001 24.100±2.964 32.000±5.180 7.582<0.001 24.033±2.710 34.833±2.574 8.665<0.001 24.367±2.977 34.867±2.569 8.761<0.001 30 t 训练前组间比较值P 训练前组间比较值t 训练6 个月后组间比较值P 训练6 个月后组间比较值22.833±2.960 22.867±2.662 0.197 0.845 0.303 0.764 14.178<0.001 23.133±2.208 23.000±2.051 0.701 0.489 1.587 0.123 9.978<0.001 23.967±2.470 23.767±2.254 0.972 0.339 0.103 0.919 19.443<0.001 23.567±2.168 23.113±2.209 1.245 0.223 1.560 0.130 24.469<0.001
根据ICF 理论,儿童自身发展和活动参与及环境因素密切相关,认知及感觉统合是其关键指标之一[10-11]。0~6 岁是儿童运动、认知、行为发展的关键期,低视力儿童由于先天视觉障碍错过了感知觉发展的关键期。由于视力缺陷,其运动协调、平衡等感觉统合能力不同程度落后于正常儿童[12]。因此,学龄前低视力儿童康复的核心是针对其认知及感觉统合的缺陷,利用辅助器具及科学康复训练体系,提高其正确的认知及感觉统合水平。
表2 两组患儿训练前后GDDS 评分的比较(分,±s)
表2 两组患儿训练前后GDDS 评分的比较(分,±s)
注 GDDS:Gesell 发育诊断量表
组别例数适应性行为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个人-社会性行为观察组训练前训练6 个月后t 值P 值对照组训练前训练6 个月后t 值P 值30 79.267±3.703 94.833±2.408 26.449<0.001 79.367±3.764 94.500±2.013 20.734<0.001 78.833±3.770 94.667±2.073 20.516<0.001 79.300±3.282 94.633±2.282 25.178<0.001 78.633±3.828 94.867±2.161 21.342<0.001 30 t 训练前组间比较值P 训练前组间比较值t 训练6 个月后组间比较值P 训练6 个月后组间比较值78.700±3.229 78.433±3.350 1.765 0.088 0.528 0.602 26.449<0.001 79.367±3.764 79.033±3.449 1.975 0.058 0.068 0.946 20.094<0.001 79.033±3.624 77.833±6.869 1.019 0.317 0.262 0.796 14.628<0.001 78.967±3.567 78.667±3.837 1.725 0.095 0.357 0.723 20.958<0.001 79.367±3.987 81.033±3.773 0.559 0.580 0.614 0.544 17.654<0.001
研究显示,在助视器辅助下能够促进低视力儿童视觉康复[13-16],而感觉统合训练是治疗孤独症及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等疾病的有效方法[17-18],两者相结合对低视力儿童康复效果更显著[19]。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儿童在助视器辅助下结合感觉统合与残余视力感知觉联合康复训练6 个月后,其前庭感、触觉防御、本体感、学习能力、适应性行为、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个人-社会性行为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联合康复训练体系较单一助视训练对低视力儿童的康复效果更佳。
综上所述,感觉统合与残余视力感知觉联合康复训练体系能够促进低视力儿童发育行为良性发展,但由于本研究样本数量较少,需在以后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