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著为宁波大学法学院郑曙光教授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21 年12 月出版。
现行企业退出制度所存的问题,引发企业退市“难”(难以注销),退市“贵”(退市成本大)现象。市场出现了众多的“僵而不死”企业,“解了不散”企业,“销了不亡”企业,严重影响了市场管理秩序,危及商事交易安全。该著运用经济法学相关理论,切入常态经济中企业退市行为,研究系统化治理政策构建的相关问题:梳理当前企业退市的新问题,通过归纳演绎将“退市乱象”以类型化;探究问题根源与社会环境体系,挖掘“退市难”“退市贵”深层次原因;剖析当前法律制度供给现象与法律治理困境,检视现行法律制度设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与对策,为解决企业退市问题寻求法律治理方案。
该著主要学术创新点在于:(1)梳理企业退市五大新问题,即企业僵死化退市问题、企业僵局化退市问题、金融业企业退市问题、解散而不注销退市问题、无财产执行能力退市问题。(2)总结企业退市法律治理途径的二分法,即“解死法”与“激活法”,并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3)将经济法学的法治理论应用于研究实践并获得检验。该著重点关注如何将企业退市中的规制与自治有机结合,彰显规制与促进相结合的经济法法治观;主张以法治中国为背景,检视与构建相应的经济法制度体系,彰显制度运行的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该著分为九章,九个方面研究内容既有总体概括,又有分项阐析,实现研究体系内闭环运行与研究体系外开放融通。研究对象设定体现点面结合,“点”为问题的抽象,“面”为问题的具象。“点”揭示某一“状态企业”退市行为的新问题及其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治理手段与途径;“面”探索特定时期企业退市乱象的整体性问题,提出法律治理的基本路径与实施对策。该著运用比较分析法与实证分析法,展现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度研究的证成过程。
法律研究核心目的在于将法律构想体现于立法。研究企业退市行为,不仅需要对相关问题的理论证成,更应注重法律制度构建,通过成文法表达相关的立法构想。如何让企业退市的自发性行为转化为法律预设的规范框架下的行为,是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该著对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退市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多方协动的企业退市法律治理,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