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涛
(电子工业出版社,北京 100036)
我国出版产业蓬勃发展,肩负着传承文化知识、提高人民精神生活水平的重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扩大优质文化产品的供给”。图书作为典型的文化产品,要守住质量这条生命线,提供优质内容,规范语言文字用法,传播优秀文化知识,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文字编辑是保障图书质量的重要力量,是提高图书质量、加快图书出版的中心环节。本文主要从业务定位、组织架构、流程管理、业务考核及责权利等方面探究文字编辑管理模式,在文字编辑管理工作中引入系统化管理模式、扁平化组织模式、制度化管理模式的思想,打造素质过硬的文字编辑队伍,提高图书出版质量,缓解编辑加工瓶颈。
文字编辑管理主要涉及业务定位、组织架构、流程管理、业务考核及责权利等方面。
长期以来,责任编辑都是核心岗位,集策划选题、签署版权、控制流程和质量、营销等工作于一身,身兼数职、任务繁杂[1]。为了提高选题质量,提高策划能力,同时为了减少事务性工作对需要极高专注力才能保障的编校质量的影响,切实提高图书质量,国内部分出版企业将出版流程细化,将对图书质量影响较大的策划和编辑加工职能分离,设置专门的策划编辑岗位和文字编辑岗位。
编辑加工业务独立后,策划编辑可以集中精力进行市场调研,开发出优质选题;文字编辑则专注于提高书稿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策划编辑和文字编辑的业务分离并不是完全的业务切割,而是围绕策划编辑这个中心,文字编辑、营销编辑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以一个临时项目组的形式共同开展业务。
在出版流程中,编辑加工工作是占用编辑精力最多的一个环节,同时对编辑的文字功底、专业知识储备要求较高。最为独立的文字编辑部门,宜采用系统化的管理模式。战略愿景清晰、工作分工明确、薪酬设计合理、招聘培训完善、上升通道畅通是部门稳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结合出版企业实际,内嵌入企业人力资源平台统一管理。
实行文字编辑统一管理后,为提供有利于孜孜不倦加工书稿的安静环境、交流差错控制方法、学习最新的标准及政策等创造了便利和条件。适度规模的文字编辑队伍对于保障出版企业稳定的图书生产进度、合格甚至优秀的编校质量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字编辑部门内部可设置扁平化组织架构,以书稿的审校流程为中心来构建组织与管理活动。采取扁平化组织模式具有以下优势:简化纵向的管理层次,减少管理人员数量,增大管理幅度,提高沟通效率;文字编辑直接对接策划编辑或责任编辑,减少信息失真与滞后;接稿权下放,提高文字编辑自驱力,便于改善服务质量,快速地响应策划部门的需求;出版企业内部的信息化程度得到了长足进步,管理活动中通过E-mail、微信、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信息化工具等进行沟通,大大增加管理幅度,提高了管理效率。
当前,已有出版企业采用如下的组织架构进行文字编辑管理:科室负责人+校对管理+文字编辑。(1)科室负责人对部门人员和业务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编辑加工中心的来稿接收和工作安排、加工流程控制及日常事务管理,具体包括:文字编辑队伍的组织和编辑业务能力的培养;制订人员考核方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与各相关图书出版单位或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定期组织政策和业务学习。(2)校对管理主要负责校对业务管理、生产进度监管及承担重点书稿的校对工作和部分书稿的校对整理工作,具体包括:组织社外校对队伍;负责稿件的交接、记录,协助科室负责人进行图书生产进度的监管;承担编务工作。(3)文字编辑是部门的人员主体,负责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完成基本定额图书的编辑加工任务,确保图书编校质量合格;负责书稿的编辑、版式设计、三校、核红和蓝图检查等工作;与策划编辑、作者进行工作上的联系和协调;部分高级文字编辑承担培训和指导新编辑人员进行出版政策和编辑业务学习,对新编辑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解答疑难,并通读新编辑人员编辑加工的书稿,共同署名文字编辑。
通常来说,文字编辑负责完成书稿的加工工作,科室负责人和专职调度员不规定定额任务,协调或自己完成重点图书加工、审读、校对。在此人员架构下,文字编辑部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完成从书稿加工到成品书检查的一系列工作,此环节相对独立且在图书生产过程中占用编辑精力和时间较多,同时对编辑人员的专业素养、知识储备等要求较高,适合单独管理、集中业务处理、提高加工效率和质量。
文字编辑业务集中化必然伴随着管理的独立化,这就要求文字编辑业务板块作为出版链条中的一环,明确和统一业务入口与出口,依靠合理可行的制度来规范业务流程。
书稿初审是文字编辑工作的业务入口。在该阶段,核心工作是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书稿不进入加工流程,否则就是在沙丘上建高楼,花再多的功夫也是徒劳。因此,有必要制定初审相关制度,明确哪些书稿可以进入加工流程、哪些书稿不宜进行加工。制定《初审与质量监管制度》,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题是否申报成功;书稿是否符合策划意图、有无思想政治问题、版权问题、学术问题、结构问题以及影响加工和发排的成稿技术问题;是否需要进行重大选题备案、是否符合“齐”“清”“定”要求(例如辅文是否齐全,书稿结构是否合理、否有缺项、章节名是否重复、图表是否清晰规范、印张要求等)。制定《书稿交接制度》,根据书稿的难度和厚度,对出版周期、加工费用等进行明确。
加工、排版、校对、复审等环节由文字编辑控制和安排,要求文字编辑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这些环节的规范化也有助于文字编辑把书稿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控制到《图书质量保障体系》所要求的范围内。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一方面在扩展文字编辑职责的同时,某种程度地消减了责任编辑的部分职能;另一方面也解放了策划编辑的生产力。目前,大多数出版企业出于成本等方面的考虑,已将排版、校对等业务外包,此时有必要严格规范校排公司的资质审核与招投标流程,制定符合出版企业实际的《校对差错率计算方法》《校对奖惩措施》等文件,建立健全质量反馈机制,以保持外包任务完成质量和合作的可持续性。
书稿终审是对文字编辑工作的检验,书稿编校差错率合格,则文字编辑工作结束;书稿编校差错率超出国家标准的,则返工重做。严格规范的出口管理与验收制度,为对文字编辑工作的考核提供了依据,为策划编辑将书稿交由文字编辑提供了安心的保障,制度化管理是流程规范进行的依据和保障。
图书既具有商品属性,又具有意识形态属性[2]。在实际工作中,要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正确把握和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基于此,文字编辑的工作量考核宜采用数量与质量双指标体系,采用定额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将文字加工工作量化,确定合理的数量定额和质量标准,在“质”与“量”之间实现平衡,达到提质增量的效果。通过考核体系引导文字编辑在实际工作中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相结合。当前,文字编辑部门适宜实行经济质量目标责任制,通过建立健全考核与激励机制等各种管理制度来支撑业务运营。部分出版企业采用基本工资+计件工资或者纯计件工资的方式对文字编辑工作进行工作量考核,较好地缓解了书稿加工瓶颈难题,进一步解放了策划编辑的脑力和精力,为扩大选题开发、提高选题质量创造了条件。
在定额考核方式下,定额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经验、能力、责任等因素综合核定,文字编辑每月完成的定额工作量,即可获得定额岗位工资;每半年或每季度考核文字编辑的月平均发稿字数和工作质量,依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每年年初部门选聘员工时,根据业务水平测试和上一年度本人实际工作情况和科室负责人意见进行调整,决定每位员工档级的调整、岗位的调整或者解聘。超定额编辑加工费为每月完成定额工作量后的超额部分字数,根据工作质量予以支付。如果书稿内容特别复杂(含较多电子电路图的书稿,或翻译质量较差的书稿、书写质量较差如手写稿等),可与策划部门商议后适当上浮编辑加工费标准。鼓励文字编辑使用特约编辑,特约编辑费用从该本书稿的加工费中支付;如果编校质量不合格,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扣减或扣除编辑加工费。
根据出版企业的奖惩条例及有关编校质量管理规定,由责任编辑、文字编辑、校对、复审、终审按照一定的比例承担责任,规范奖惩标准。对于按期保质完成的超定额工作量,按照费用标准予以兑现;由于文字编辑本人原因,未能按策划部门的要求按期保质完成编校工作任务或造成延误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若在完整的考核周期完成的平均工作量没有达到月定额工作量标准的,则扣减其岗位工资。
文字编辑工作的投入与产出近似“线性”,这完全不同于策划编辑、发行人员等与利润挂钩的考核方式。文字编辑统一管理,独立核算成本,有利于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文字编辑考核。对于出版企业来说,可形成规模效益,在成本控制方面提供助益;对于文字编辑来说,工作考核有据可循,专注于书稿本身即可,只要每个考核周期的定额达标,并且不出现质量事故,就能按照考核办法收到岗位津贴、效益奖金和超额部分的加工费,促使文字编辑更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文字编辑工作是图书出版环节中的一环,除需要依靠制度规范流程外,还需要有规范的制度来明确各方责任。责任明确化,为文字编辑处理排版、校对复审等流程的职权提供了依据。同时,只有责任明确了,才能更好地指导和考核文字编辑工作,更好地保障图书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才能使编校环节和策划环节形成良好的互动。《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均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合格。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中有1项不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不合格。”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内容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惩罚。
文字编辑工作作为相对独立的一环,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书稿的内容质量,提高书稿的编校质量,协助责任编辑检查书稿的设计质量和印制质量。文字编辑工作重点和重心集中在编校质量方面,根据《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如果编校质量合格,则文字编辑的工作完成;如果编校质量不合格,则说明文字编辑的工作不到位,或者书稿本身存在较大问题,需要与责任编辑、作者协商共同解决质量问题。在承担编校质量责任的前提下,文字编辑应有一定的权限以履行工作职责:内容核实及文字修改权限、编审校流程控制权限、查询选题关键信息权限、二次初审权限等。例如,在内容及结构方面,责任编辑或初审人员承担主要职责,确定三级目录;文字编辑在书稿加工过程中对已确定的三级目录提出意见供责编参考修改完善,对三级以下标题的层级和隶属关系,文字编辑可根据实际的书稿情况进行修改。再如,文字编辑对自己所负责书稿的编校质量负责,有必要在接收书稿加工任务时对书稿进行二次初审,确保书稿符合必要的规范、有条件进入加工流程,确保自己具备完善、修改书稿必需的知识储备。如果文字编辑对所接收书稿涉及的专业知识一知半解甚至鲜有涉足,那么想做好加工工作也是无本之木、纸上谈兵。
履行自身的职责、守好质量关只是对文字编辑的基本要求,更高、更理想的要求是树立品牌、口碑,长期、稳定的质量保障是文字编辑队伍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这就需要在实践中长期积累,与责任编辑、作者长期磨合。文字编辑按照工作量获得岗位津贴、效益奖金和书稿加工费。对于超过定额部分的加工费,属于差额劳动报酬,不应代替岗位津贴和效益奖金,以免影响编辑的工作积极性。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注意力可以高度集中的时间也是有限的,一般不鼓励加班加点进行编辑加工工作。超额任务带来的是编辑的身心疲惫,不仅会损害员工的健康,还会给编校质量带来不利影响。
编辑是出版业务的中心环节,文字编辑是编辑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版企业应坚持表彰优秀文字编辑的制度,如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等荣誉,建议按照恰当的比例给予优秀的文字编辑名额,提升文字编辑的荣誉感、归属感。设立编校质量奖等奖项,给予文字编辑参选的渠道和机会,增强文字编辑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一支具有较强舆论导向意识、社会责任感、专业技能的高素质文字编辑队伍,对于保障图书的正确方向和导向,壮大出版企业综合实力,提高出版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出版企业只有打造出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质均较强的文字编辑队伍,才能力更快、更好、更高质量地出版好书。
综上所述,采用系统化管理模式来开展文字编辑业务,依靠扁平化管理模式组织文字编辑队伍,吸取制度化管理思想对流程管理、业务考核、责权利等进行界定,是对文字编辑进行集中的规范化管理的一种尝试,是建设高水平编辑队伍的可行途径,是市场经济中现代出版企业在人才管理模式上的创新,是提高出版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