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边红二十六军建军前史研究
——与陕甘边历史研究中一些观点的商榷

2022-05-12 05:47:31
苏区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刘志丹陕西省委游击队

提要:八七会议后,在武装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斗争过程中,陕西地方党组织和刘志丹、谢子长等开始了建立革命军队的探索。他们在这个探索过程中创立了“三色”革命理论,并进行了不同的实践,最终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红二十六军是在刘志丹南梁游击队和晋西游击队会合后建立的红军陕甘游击队基础上,先后汇集各路兵变、改造的农民武装,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所以,红二十六军是多源合流而形成。从西北反帝同盟军到红二十六军成立时期,部队尚未形成如何正确处理内部分歧的机制,发生了“三甲塬缴枪”事件。红二十六军和陕甘边建立时期,正是王明“左”倾路线在党中央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中共陕西省委几乎全盘接受了“左”倾路线,导致红军陕甘游击队南下关中建立根据地和开展游击战争屡遭失败。红军陕甘游击队总指挥频频更替,是中共陕西省委执行“左”倾路线的结果,并非所谓“刘阵营”“谢阵营”斗争的结果。

近几年随着中共党史资料的挖掘整理和新的研究理念与方法(如“新革命史”)的提出,中共党史研究的深度、广度有了很大变化,也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一些研究让人耳目一新,对推动和深化陕甘边苏区和红二十六军的研究有重要意义。但有些所谓研究,不仅重复了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甚至曲解了原本清楚的历史事实,如在中国工农红军晋西游击队成立85周年时,有人先后发表了《从红军晋西游击队到红二十六军——红军晋西游击队西渡黄河后的发展》《红军陕甘游击队的诞生》等文章,其文献基础和基本观点主要来自某几种回忆录,没有很好地利用和解读研究该问题已有的核心资料和研究成果。其观点一个总的基调,就是把红军晋西游击队说成是红二十六军的源头和主干,形成了“红军晋西游击队——西北反帝同盟军——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这样一条主线,而其他游击队、起义和改造的部队只是起到了补充作用的支干。笔者认为,该观点不仅破坏了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创建红军历史的完整性,也忽略了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革命先辈对创建红二十六军和陕甘边根据地的卓越贡献。同时,近十年对红二十六军和陕甘边历史的研究中,涉及许多重大和有争议的问题,如西北反帝同盟军、“三甲塬缴枪”事件、“陕北肃反”等,都有了深入的研究,但个别研究者的观点或提出的问题,仍有值得商榷之处。因此,本文以1930年至1932年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建立前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为主轴,对红二十六军建军前史作进一步梳理,并对红二十六军建军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对红二十六军和陕甘边根据地历史的研究和探索,也请方家指正。

一、清涧、渭华起义与陕甘红军的建立

要讨论陕甘根据地建军史,不能不研究八七会议后陕西发生的一系列起义。这些起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陕西建立工农武装的艰辛尝试。1927年9月,八七会议精神与文件被李子洲带回陕西,9月26日中共陕西省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又称“九·二六”会议)对八七会议精神表示“完全接受”,并作出全省“准备总暴动”的决定。中共陕西省委作出全省总暴动决议的目的是建立苏维埃政权和工农军队。受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和省委“九·二六”决议鼓舞,在陕西的中国共产党人从冯玉祥“清共”后的迷茫中走了出来,开始了新的革命斗争,把建立人民军队与士兵运动、农民运动结合起来,先后发动了10余次武装暴动。其中清涧起义、渭华起义和旬邑起义在中国共产党陕甘建军史上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红二十六军的创始人刘志丹、谢子长等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1927年10月的清涧起义中,唐澍、李象九、谢子长组成陕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李象九任代旅长,唐澍任参谋长,并组成部队党委,唐澍任书记。1928年5月的渭华起义中,建立了西北工农革命军事委员会,刘志丹任主席,唐澍任工农革命军总司令,王泰吉任参谋长,谢子长任军党委委员兼第三大队大队长。尽管清涧、渭华起义都失败了,但它们在红二十六军建军史上的主要意义在于:第一,锻炼了一批军事干部。不管是清涧起义还是渭华起义,除了唐澍、康益民等少数军事领导人牺牲外,领导过清涧起义的谢子长、领导过渭华起义的刘志丹以及参加不同起义活动的王泰吉、阎红彦、杨重远、白锡林、雷恩钧等,后来都参与了红二十六军的创建。第二,认识到农民是革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提出了游击战和在敌统治力量相对薄弱地区建立根据地的思想。清涧起义是一次单纯的军事行动,而渭华起义是中共“陕西党第一次直接领导与发动农民群众并与军队互相配合进行的武装斗争”,和清涧起义比较“是进了一大步”。宋哲元镇压渭华起义期间,刘志丹、许权中等军事领导人对游击战有了初步认识,提出“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我军不能在此久留与敌人硬拼,应该转移到敌人力量比较薄弱,又有回旋余地的渭北山区建立根据地”。因此,不能忽略了清涧、渭华等起义在红二十六军建军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渭华起义失败后,刘志丹、谢子长等开始了建军新路径的探索。在这一过程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共陕北特委提出的“三色”建军理论,对红二十六军创建有着重要的意义。1929年4月,中共陕北特委在榆林红石峡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认为“搞武装斗争可以有白色的(白军工作)、灰色的(土匪工作)和红色的(公开组织革命军队)三种形式”。“三色”建军理论的基本内涵是:(1)在国民党军队中做兵运工作(白色的),策反国民党军队;(2)根据中共相关政策改造土匪(灰色的),使其加入工农红军;(3)直接打出中国工农红军的旗帜(红色的),进行公开的革命活动。刘志丹对如何建立革命武装有更深刻的认识,他说:“枪杆子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现成的办法是把各种民间的武装和敌人的武装变成革命的武装。这就要我们灵活运用各种办法,关键是团结群众,再就是团结各界人士,包括国民党军政官员、绅士、老先生,能团结的就要主动去做工作,争取他们,团结他们。这样我们才能有基础,站住脚。”刘志丹、谢子长等正是通过“三色”建军理论的实践,在国民党军队中实行兵变、改造民团(包括土匪)、建立游击队,最后统一到中国工农红军的旗帜下。

二、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的源头问题

有人在多种场合否定“南梁游击队”或“刘志丹游击队”的存在,是想说明晋西游击队是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的唯一源头。那么,南梁游击队(刘志丹游击队)究竟是否存在?在中共党史研究中,这个问题本来是清楚的。为了回应否定南梁游击队存在的观点,笔者不得不对刘志丹以南梁为中心建立游击队的问题再做梳理。另外,关于刘志丹、谢子长早期革命活动和建军历程,包括南梁游击队与晋西游击队建立过程,保留下来的原始资料比较少。因缺乏一手文献的支撑,许多重大问题只有依赖于各种回忆、口述等资料进行讨论。通过这样的讨论,我们才能搞清楚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从哪里来。

1929年春,刘志丹、曹力如、王子宜通过改选的方式控制了保安县(今志丹县)民团,并在民团中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同时,刘志丹打入陇东民团谭世麟部,取得该部骑兵第六营营长的合法职位,“陕北党组织动员了一批党、团员和农民参加部队,又从保安民团中抽调了一部分人和枪,组织起一百几十人的部队”。从此“陕甘地区有了党直接领导的革命武装”,为在陕甘边进行武装斗争和游击战争奠定了基础。1930年夏,谢子长、刘志丹在谭世麟部建立一个团,谢子长任团长,刘志丹任骑兵第六营营长。李力果、阎红彦将宜川杨庚武部周维琪营拉出来成立一个营,张廷芝民团被谭世麟收编后成立一个营。这是刘志丹、谢子长第一次合作“挂兵建军”。因遭到反动民团头子张廷芝的偷袭,刘志丹、谢子长第一次联合建军失败。刘志丹、谢子长建军失败后回到陕北,根据陕北特委指示成立了陕北行动委员会,谢子长、刘志丹分别任正、副总指挥。刘志丹、谢子长利用社会关系,在苏雨生部王子元旅第十五团成立了以共产党员张东皎为队长的学兵队,组织30余名党团员和进步青年在学兵队学习,“培养了一批军事干部,以后的靖远兵变和西华池兵变,都是他们起了主要作用”。早期创立陕甘边游击队和红军的一部分人参与其中,如高岗、张秀山、贺晋年等。刘志丹、谢子长两人时聚时散,为建立红军奔走。谢子长主要在甘肃靖远、平凉等地国民党军队中做兵运工作,刘志丹主要在陕甘地区做各种民团的工作。

1930年10月,刘志丹、马锡五、刘约三、魏佑民等带领保安县民团10余人,打着谭世麟骑兵第六营旗号,在合水县太白镇先后收缴了谭世麟部黄毓麟第二十四营的30多条枪。此次收枪获得成功,部队获得了一些枪支弹药,为在陕甘边界地区开展革命游击斗争奠定了基础。太白收枪后,刘志丹再次建立起一支100余人的游击队,六七十条枪,30余名党员,骨干有马锡五、刘景范、刘约三等,开始了在陕甘边界地区的游击斗争。刘志丹将部队分为三部分在陕甘边界开展游击战争,其中赵连璧带领一部分在合水太白地区,同守孝带领一部分在庆阳南梁、二将川(两地今属华池县)一带,刘志丹、卢忠祥带领大部分人在保安、安塞边界活动。年底,贾生财拉出来三四十人,唐青山组织几十名饥民参加了游击队。1931年1月,刘志丹在合水固城进行整编,将部队编为4个连,共计300余人。刚会合起来的游击队没有多少战斗力,所以在宁县张皮原被陈珪璋部谢牛旅打散。刘志丹带领剩余百余人钻进梢林,得到哥老会罗连城的帮助,渡过了困难,便派贾生财、赵连璧“再次出去活动武装”。4月,刘志丹利用苏雨生部副旅长谷连舫(其在榆林中学时是刘志丹的老师)的关系,将部队编为苏雨生的补充团,刘志丹任团长,姜兆莹任团副,马锡五任军需;实编1个连,魏佑民任连长;选举成立了党支部,姜兆莹、刘志丹、王世泰分别任支部书记和宣传、组织委员。部队暂时驻旬邑职田镇,目的是“休整队伍,筹些粮款军费,扩大队伍,再把队伍带走”。6月,因补充团催粮过激,苏雨生怀疑“补充团有共产党活动”,将刘志丹扣押在彬县,部队被缴械编为运输队。7月,刘志丹经陕西省委和杜斌丞、南汉宸营救获释后,到宁县早胜镇挂名陇东暂编第十三师(蒋介石为拉拢陈珪璋反对冯玉祥给的番号)陈珪璋部第十一旅旅长。收编当地民团李培宵的计划失败后,他再次回到陕甘边界地区。

此时,贾生财再次拉起了一百余人的队伍,活动在合水县蒿咀铺;赵连璧也搞起了十几个人的队伍,驻南梁附近夏家沟,并派马锡五帮助其“整顿队伍”;杨培胜也搞起来几十人的武装。这几股民团和绿林武装成为刘志丹东山再起的主要力量。9月,刘志丹在合水县的倒水湾集合赵连璧、贾生财、杨培胜等民间武装进行整编(又称为“倒水湾”整编),建立了一支300余人(一说400余人)的队伍,刘志丹任总指挥;还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队委会,刘志丹任书记。倒水湾整编后,部队在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开展游击战争。由于没有中共陕西省委或陕北特委正式命名的番号,当地农民称之为“南梁游击队”或“刘志丹的游击队”。有学者不加任何分析,给予这支游击队极高的评价,认为“南梁游击队是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没有国民党反动派军队里的旧习气,没有打人骂人现象”。如果真是如此,“三甲塬缴枪”事件就不可能发生了。客观地说,这只是共产党员刘志丹领导下的一支由民团、绿林武装组织起来的游击队,与“新型的人民军队”尚有很大距离,部队的领导机构、革命纪律、群众观念、作战能力、党性原则等方面都有待于完善和提高。

从上述论述来看,南梁游击队是存在的,这是不容否定的历史事实。而且我们还要注意到,刘志丹等在南梁地区开展的游击战争影响逐渐扩大,南梁地区逐渐成为各地起义、兵变后汇集的地点。在以后的革命过程中,南梁地区也曾短暂地成为陕甘边革命的中心。南梁地区为其他游击队的生存提供了条件,这是研究刘志丹以南梁为中心创建游击队并进行游击战争最值得肯定之处。

第一支到南梁地区找刘志丹游击队的是晋西游击队。1931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晋西游击队(“中国工农红军西北游击大队晋西游击队第一大队”)在吕梁山成立,拓克宽任队长,黄子文任政委,阎红彦、吴岱峰任副大队长,杨重远任参谋长。农历7月中旬,晋西游击队遭到徐永昌军队的“围剿”,难以在吕梁地区立足,队委会决定渡过黄河到陕北。9月2日(农历七月二十日),剩余30名游击队员在拓克宽、黄子文、杨重远、阎红彦等带领下渡过黄河到达陕北。据阎红彦回忆:“我们从山西回来,卷了红旗,无红军名义。”并非有人说的那样,“没有接到上级改编番号的指示,继续沿用‘中国工农红军晋西游击队’这个名称,一直没有变”。如果晋西游击队继续打着“中国工农红军”的旗帜,就不存在后来“打红旗”与“不打红旗”的争论了。晋西游击队过黄河前,山西省委曾给陕北特委通知,“游击队过黄河后接受陕北特委领导”。晋西游击队过河后很快与陕北特委取得联系,特委派了马云泽、强龙光等共产党员到游击队工作,加强党对游击队的领导,队伍也发展到六七十人。此时活动在陕北的肖永胜、师储杰的“土客”队(保护晋陕往来商人与贩卖鸦片商人的武装力量,又称“保商队”)成为晋西游击队和陕北特委争取的对象。之前,共产党员拓克宽、阎红彦、白锡林做过他们的工作;之后,又有雷恩钧等共产党人活动其中。安定县委书记马文瑞、陕北特委巡视员张资平主张“以游击队为核心,把保商队争取过来,和我们合作,共同对付敌人,逐步影响和改造他们,使他们也革命化。我们就定了这么个方针,游击队赞成我们的主张”。受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影响,“土客”队在接受了晋西游击队提出的“一、服从队委领导;二、不抢穷人东西;三、不强奸妇女”三个条件后,参加了游击队。

收编了“土客”队,晋西游击队的力量得以壮大。根据中共陕北特委指示,“把他们合编为一队,名为陕北支队”。据雷恩钧口述:“晋西游击队与师储杰、杨琪、肖永胜3股武装组织了1个支队,支队长师储杰,参谋长杨重远,人都叫师大队。下编3个大队、1个执法队,肖永胜、阎红彦、呼成章分任大队长,我任执法队长,共约200人枪,阎红彦大队是骨干。”当事人在事后回忆中,既不称这支部队“陕北支队”也不称“师大队”,仍称“晋西游击队”。晋西游击队在安塞的平桥、侯家河等地打了两个胜仗,引起井岳秀的注意和“围剿”,“在陕北站不住脚,决定到保安一带找刘志丹”。阎红彦在回忆中说:“敌人尾追我们,游击队就向陕西、甘肃交界的山里转移。同时,我们也很想找到谢子长和刘志丹同志。子长和志丹同志是陕北革命运动中的杰出人物,他们和当地群众的关系很密切,如果能找到他们,游击队就更有办法了。”因此,晋西游击队由陕北向陕甘边游击靠近,并派马云泽找到了刘志丹领导的游击队。10月下旬,刘志丹领导的游击队与阎红彦、杨重远带领的晋西游击队在华池南梁附近的林锦庙会师,两支游击队会合起来有700余人。正是两支重要的游击队会合后,才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成为红二十六军的基础部队。

综合上述,在红二十六军建军前史,刘志丹游击队与晋西游击队有着同样重要的地位,如1985年中央作出的结论所言:“这两支游击队当时都有党的领导,它们的斗争矛头都是指向国民党反动统治和地主豪绅的,后来它们都是组成西北红军的基础。”刘志丹游击队的作用甚至更大,主要表现在为各路革命力量汇集陕甘边提供了立足之地,奠定了群众基础。如吴岱峰所言,因“晋西游击队在陕北站不住脚”,才决定到保安找刘志丹,它为晋西游击队提供了立足点。两支会合后的游击队不管以后更名为西北反帝同盟军还是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其主要领导人、部队依然是由原晋西游击队和刘志丹的南梁游击队为主体构成。“三甲塬缴枪”事件后,队委会对二支队进行审查后“留下了七八十人”继续革命。就在审查二支队的过程中,师储杰带领原“土客”队逃跑了。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正式成立后,谢子长任总指挥(有回忆说刘志丹任副总指挥),虽然游击队及各大队领导是李杰夫、阎红彦、吴岱峰、强龙光、杨琪等,但从部队300余人的构成看,原晋西游击队的30人和在陕北特委补充的人员共计只有六七十人;刘志丹的游击队留下来的有七八十名战士分散在各个大队,其中包括王世泰、刘约三等基层干部,王世泰后来成长为红二十六军第二团团长。期间,陕西省委也从三原武字区、旬邑送来了一百余人参加了游击队。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的“源”并未因突发的“三甲塬缴枪”事件而改变,即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成立初期,刘志丹游击队依然是其中的一部分,并非只有晋西游击队。

三、西北反帝同盟军建立及相关问题

从南梁游击队与晋西游击队会合后到西北反帝同盟军成立,其间有几个问题模糊不清。如谢子长是以“队委书记”还是以“陕西省委代表”的身份来到南梁?西北反帝同盟军是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的指示建立的,还是游击队临时动议建立的?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根据一些回忆录,均认为谢子长受中共陕西省委指示,以“队委书记”的名义到南梁领导陕甘边界游击队的,西北反帝同盟军也是受中共陕西省委指示建立的。但如果仔细梳理从林锦庙会师到西北反帝同盟军建立的过程,这两个问题会有新的解释。

两支在林锦庙会师的游击队在尚未与省委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作出了两项决定:一项决定是“在未与陕西省委接上关系之前,部队暂住桥山一带,打土豪,济群众。消灭危害群众的土匪,积极开辟南梁革命根据地”。另一项是利用陈珪璋想扩充实力的机会,挂名陈珪璋部,解决服装和装备。当时已经进入初冬,天气渐渐寒冷,但游击队员“还穿着单衣,又缺少鞋袜、弹药,这样下去很难过冬”。游击队决定暂时利用刘志丹在陈珪璋处挂名第十一旅旅长的机会,“向陈要些服装,以解决燃眉之急,并设法接省委关系”。游击队随即派马云泽为刘志丹的代表,到平凉进行交涉,在陈珪璋处获得了一些服装,并在杜斌丞的帮助下,获得了一些子弹等。这就解决了部队过冬服装和弹药缺乏的问题。马云泽在平凉时,遇到陕西省委代表谢子长及交通员高岗,并一同来到南梁,刘宝堂作为陈珪璋的代表也来到南梁。

这支由各个山头武装建立起来的部队,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巩固和形成统一指挥。部队的主要领导人中,谢子长、刘志丹、阎红彦、马云泽、杨重远、吴岱峰、雷恩钧、刘约三、白锡林、胡廷俊、程玉清等是共产党员;而“土客”队中的师储杰、杨琪、杨鼎,南梁游击队中的赵连璧、贾生财、杨培胜等不是党员;刘宝堂是作为陈珪璋的代表来到南梁,又要收编这支部队。可见,这支刚刚会合起来的部队面临的形势是十分复杂的。因此,为了维系这支来源复杂、动机各异的部队,刘志丹、谢子长、阎红彦、杨重远等商议“决定首先采用‘拜把子’的旧形式来团结各方面的力量”。主要领导按年龄排了“十八兄弟”,参加换帖的有谢子长、刘志丹、杨重远、阎红彦、刘约三、马云泽、胡廷俊、雷恩钧、白锡林、程玉清、师储杰、杨琪、杨鼎、杨丕盛、赵连璧、贾生财、唐青山和刘宝堂,刘志丹撰写金兰谱:“我弟兄志投意合,结为金兰,在中国革命战线上共同奋斗,始终不渝,若有中途背叛盟离之情,天诛地灭。”尽管“拜把子”是一种传统江湖的方式,和中国共产党建军宗旨和原则不符,但在未打出“中国工农红军”旗帜的情况下,用这种中国最传统的方式把思想杂乱的部队维系在一起,不失为一种选择。“拜把子”也是中共革命过程中建立统一战线的有效方式,如红军长征中刘伯承与四川凉山彝族首领小叶丹结拜为兄弟,才使红军顺利穿过彝族集聚区。

谢子长的到来,不仅使游击队和陕西省委取得了联系,而且加强了共产党在部队中的领导力量。部队组建了新队委会,谢子长任队委书记,刘志丹、阎红彦、杨重远、白锡林、胡廷俊为委员,除谢子长、刘志丹外,队委会是以原晋西游击队领导为主组成的。关于谢子长与游击队队委会成立,过去的论述比较模糊。据吴岱峰事后回忆:“11月初,中共陕西省委调谢子长、高岗(省委交通)来平凉找寻晋西游击队,并任命谢子长为队委书记,刘志丹、阎红彦、杨重远、白锡林、胡廷俊为队委委员。谢、马相遇后,马云泽向谢介绍了晋西游击队的情况。11月中旬,谢子长、高岗、马云泽一同来到南梁。”从这条资料看,队委书记和各队委会委员是由陕西省委事先任命的,即谢子长是以队委会书记的身份来到南梁。该观点得到大多数研究者的认可和引用。

笔者认为:新队委会是谢子长到南梁后成立的。谢子长也不是以省委指定的队委会书记名义到南梁的,而是带着“省委通知我负责晋西游击队”的任务寻找游击队,尚未明确具体职务;各位队委会委员也不是由省委任命的,而是由新队委会作出的决定。有两点理由:一,当事人马云泽回忆,在平凉见到谢子长时,谢子长说:“在西安时,省委通知我负责晋西游击队的工作,并说你们正在陇东一带活动;所以,我就同高岗来平凉找你们。现在好嘛,你把事情办妥了咱们就回部队,回去具体再商量。”对话中谢子长只说省委派他负责晋西游击队的工作,并不包括刘志丹领导的游击队,当时省委也不知道刘志丹已经组建了一支游击队。因受省委派遣负责晋西游击队的谢子长到南梁后,先“主持召开晋西游击队党员干部会议”,随后才组建两支游击队共同的新队委会。二,省委尚未与两支游击队取得联系,当然也不清楚两支游击队已经会合,更不知道刘志丹、阎红彦、杨重远、白锡林、胡廷俊在游击队中。在不了解游击队的情况下,省委不可能发出成立队委会及指定组成人员的指示,目前各种文献中也没有发现省委关于成立队委会和委员任命的蛛丝马迹。因此笔者认为,谢子长作为省委指派的负责人到南梁后,了解了两支游击队会合之后的状况,为加强党对游击队的领导,成立了新队委会,这样理解才符合历史逻辑。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新的队委会也不是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的指示成立,而是游击队根据实际情况和加强党对游击队的领导而成立的党的组织机构。

新队委会成立后,决定将游击队开往庆阳县新堡(今属华池县)整顿。在此期间,“陇东军阀陈珪璋一方面派其副官史方臣到游击队搞特务活动,封官许愿,拉拢部队内的‘哥老会’分子,瓦解部队;一方面调遣1个营的兵力,从三面包围游击队,企图消灭红军”。为避开敌人的包围,队委会决定游击队移驻正宁县柴桥子。“部队离开新堡前,陕西省委书记李杰夫、省委军委委员荣子卿来到游击队。”从各种口述与回忆来看,李杰夫、荣子卿的任务有两项:一是传达省委要求部队脱离地方军阀,打出红旗建立陕甘红军游击队的指示;二是要求部队开到旬邑、淳化、耀县一带建立新苏区,开展游击战争。贯彻省委的两项指示过程中,关于游击队南下旬邑等地,没有太多意见;但在是不是打出红旗问题上,部队内部发生了争论。一部分人认为“根据陕西省委的指示,应该尽快打出红旗成立红军陕甘游击队”;另一部分人认为“目前部队力量小,成分复杂,过早地打出红旗,目标大,会招致敌人的注意,使游击队站不住脚”。尽管没有立即打出红军游击队的旗号,但众人决定脱离陈珪璋部、打出新旗帜的认识是一致的。

当时“九·一八”事变发生不久,中共中央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为日本帝国主义强暴占领东三省事件宣言》《中共中央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满洲事变的决议》等文件。特别是11月25日,中共中央在给陕西省委的指示信中指出:“目前我党的中心任务,很明显的就是加紧反对帝国主义进攻苏联与反对帝国主义瓜分中国,动员广大群众斗争力量驱逐日本及一切帝国主义势力滚出中国,反对国民党出卖中国民族利益,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围剿’苏区与红军的新企图,拥护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加紧组织工农灾民斗争,汇合反帝国主义、土地革命、灾民斗争、工人运动等各种革命浪潮,争取革命最后胜利。”受此影响,在“打红旗”与“不打红旗”争持不下的情况下,队委会决定将两支会合起来的游击队命名为“西北反帝同盟军”。1932年1月12日,两支游击队在正宁县柴桥子村正式成立西北反帝抗日同盟军,总指挥谢子长,副总指挥刘志丹,参谋长杨重远。部队下辖两个支队,第一支队由原晋西游击队和收编的“土客”武装组成,队长师储杰;第二支队以刘志丹建立的南梁游击队为主,刘志丹兼支队长。为什么叫反帝同盟军?省委向中央的解释是:“各部队太复杂,都是过去的土匪、流氓无产阶级,到处充满乱抢乱烧,不敢揭出工农游击队和‘红军’等名义,因为恐怕在群众中的政治信仰倒地,离开广大群众,因此即改此名义。”

关于西北反帝同盟军的成立,许多回忆文章和研究文章认为它是受中共陕西省委指示建立的。如吴岱峰回忆说:“部队到柴桥子以后,适逢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国内民族矛盾上升,抗日浪潮高涨。陕西省委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革命斗争的需要,决定暂时成立‘西北抗日反帝同盟军’。”几乎所有的回忆文章都持此种说法,对后来这段历史的书写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关于西北反帝同盟军的成立,有三种不同的描述:第一种说法是“根据九·一八事变后全国和西北革命形势的变化,陕西省委派人来到游击队传达省委指示,要求将两支游击队合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第二种说法是荣子卿传达省委指示:“根据‘九·一八’事变后全国和西北革命形势的变化,决定单独树立旗帜,改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并决定了西北反帝同盟军的领导人员。”第三种说法是“在队伍内部对建立红军尚有疑问之际,省委可能提出了一个中和的意见,既要与军阀彻底决裂,又不能立刻打出红军的旗号,那么‘西北反帝同盟军’就是一个各方可以接受的称号了”。上述三种描述的一个共同点是省委决定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

那么,西北反帝同盟军是不是根据陕西省委的指示成立的?从前文论述来看,这个时期陕西省委派谢子长、荣子卿等人来,任务是一致的,即督促游击队打出“中国工农红军”的旗帜,而不是为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而来的。此外,就在西北反帝同盟军成立不久,即1月20日,陕西省委给游击队的指示信中强调陕甘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发动农民暴动和士兵哗变,进行苏维埃运动,而没有提“九·一八”事变后国内主要矛盾转化的问题,也没有提西北反帝同盟军。信中称:“在中华苏维埃临时政府已经成立,红军胜〈利〉与苏维埃运动的影响在陕西剧烈扩大情形之下,必然要更加迅速的发展前去。这一开展形势正需要我们党坚决领导农民革命的游击战争,与革命士兵的哗变,才能推进斗争的发展与保障他的胜利,使正在开展的群众斗争,汇合到苏维埃的旗帜下来。”信中强调游击队应在关中平原与陕北山区交界的地区开展游击战争。“游击战争区域和方向,应以关中道的三水(指旬邑——引者注)、淳化、三原、富平、长武等各〔为〕主要方向,因为这些地方党与群众是有相当的基础,尤其是在三原、富平一带,是农民斗争最高涨的区域,所以你们将来必须和这区域内的农民斗争配合起来。”指示信把游击队称为“陕甘边境游击队”而不是“西北反帝同盟军”,说明此时陕西省委并不知道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之事。

陕西省委知道游击队打出西北反帝同盟军旗号,应该是阎红彦在西北反帝同盟军成立后回西安向省委做了汇报之后的事。阎红彦回西安向省委汇报工作之后不久,2月15日,陕西省委在给中央的工作报告中说:“现在陕西有我们领导下的一部分军事力量,现在名义是反帝同盟军。”至于该部队的成立,省委表示是不知情的:“当时即派军委负责同志去工作,不久,他们就将陈珪璋一连人解决,缴枪一百余支,名义改称反帝同盟军,成立总指挥部,编为两个支部,设支队司令二人,发表对外宣言,总指挥即山西过来的那个负责同志。这完全是他们自己干的,并不是根据省委指示。”该文献明确说明游击队改为西北反帝同盟军不是“根据省委指示”,而是“他们自己干的”;并且把总指挥搞错了,说成是“山西过来的那个负责同志”。如果这是省委的决定,就不可能出现这种错误。阎红彦也说:“从南梁到新堡争论了一两个月,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在这种争持不下的情况下,暂时决定先成立反帝同盟军。”因此,就在西北反帝同盟军成立后不久,“中共陕西省委再次指示部队,要根据斗争需要,尽快打出红旗,成立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

通过上述资料记述,笔者认为西北反帝同盟军不是根据陕西省委指示和决定建立的,是两支游击队会合后,以谢子长为首的新队委会的临时动议,而且是“打红旗”与“不打红旗”两种观点争论相持不下时各方相互妥协的产物。该旗号从打出到结束仅仅存在了1个月,更说明其成立具有权宜的成分。

四、对“三甲塬缴枪”事件某些观点的质疑

关于红二十六军建军史上的“三甲塬缴枪”事件,1985年中央有政治结论,学界也有很好的研究成果。该事件的来龙去脉本来是清楚的,近几年有人却说:“中共陕西省委根据中央六大解除和镇压地方土匪武装和首领的精神,分析了西北抗日反帝同盟军组成成分,认为部队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晋西游击队是自己的同志;师储杰部土客(一支队)是土匪;刘志丹部地方武装(二支队)是土匪。决定解除所谓土匪武装,并派陕西省委常委、军委书记李杰夫作为巡视员去执行。”这段论述可以归纳为三点:一,“三甲塬缴枪”事件是执行中共“六大解除和镇压地方土匪武装和首领的精神”;二,西北反帝同盟军除了“晋西游击队是自己同志”,一支队、二支队都是土匪,把刘志丹游击队与师储杰“土客”队并列为“土匪”;三,“三甲塬缴枪”是中共陕西省委的决定,并派省委常委、军委书记李杰夫“作为巡视员去执行”的。这个新的说法引起了党史界同仁的注意和质疑,这些观点究竟能不能站得住脚?

首先,“三甲塬缴枪”事件是不是贯彻“中央六大解除和镇压地方土匪武装和首领的精神”?“三甲塬缴枪”事件发生在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距离中共六大已经过去了四个年头。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研究中,从六届四中全会开始王明“左”倾路线,并在党内开始占据统治地位,这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历史决议也指出:“六届四中全会直接实现了新的‘左’倾路线的两项互相联系的错误纲领:反对所谓‘目前党内主要危险’的‘右倾’,和‘改造充实各级领导机关’。尽管六届四中全会在形式上还是打着反立三路线、反‘调和路线’的旗帜,它的主要政治纲领实质上却是‘反右倾’。”“在六届四中全会以后不久,一九三一年五月九日中央所发表的决议,表示新的‘左’倾路线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具体的运用和发展。”对于六届四中全会,中共陕西省委表示完全同意“六届四中全会决议”,由此王明“左”倾路线在陕西党内开始蔓延开来。因此,“三甲塬缴枪”事件是中共陕西省委推行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路线的结果。张秀山在回忆中说:“以贯彻省委反右倾机会主义,清洗部队内部不纯分子为由,缴了包括刘志丹在内的整个二支队三个大队的枪。”这与中共六大“暴动之后则应解除其武装并消灭其领袖”的精神毫无关系,甚至与中共六大某些精神背道而驰。中共六大指出:“肃清一切纠纷、地方主义、小团体主义的倾向,因为这些倾向是损害党内的统一,减低他的战斗力。取消所谓‘惩办’制度,对于工作有错误的同志,如果不是有系统有路线的坚持自己错误的同志,应当纠正他并且在工作中去训练他。”“三甲塬缴枪”采取了与中共六大精神相悖的“惩办”措施,使刚建立起来的部队受到了极大的削弱。事件的结果证明缴枪的做法违反了六大政治决议案的相关精神。

其次,按照《从红军晋西游击队到红二十六军——红军晋西游击队西渡黄河后的发展》一文的说法,“晋西游击队是自己的同志,师储杰部土客(一支队)是土匪;刘志丹部地方武装(二支队)是土匪”。这种说法对吗?西北反帝同盟军的组成人员中,原晋西游击队员只有不足30人,加上陕北特委补充的兵员也只有六七十人,其余是收编师储杰的“土客”队和刘志丹的游击队,应有600余人,占绝大多数。如果只有“晋西游击队是自己的同志”,师储杰和刘志丹是“土匪头子”,按照这个逻辑,西北反帝同盟军岂不是一支由“土匪”构成的部队?既然认定“师储杰部土客(一支队)是土匪;刘志丹部地方武装(二支队)是土匪”,那么“三甲塬缴枪”事件中为何是只缴刘志丹二支队的枪,不缴师储杰一支队的枪?而且在缴枪现场是利用一支队缴了二支队的枪。据雷恩钧1983年口述:“部队到三甲塬集合。临动身时,我们给一支队悄悄安排,说今天收二支队的枪,大伙儿要注意。集合地点在一个麦场,一支队站南半边,二支队站北半边。白锡林紧挨着赵连璧站着。谢子长讲话,内容是要遵守革命纪律。子长最后说:‘我的话完了’。白锡林随即一枪就打死了赵连璧,一支队就开始收二支队的枪。”如果一支队、二支队都是土匪,岂不是土匪缴了土匪的枪?

在中国共产党建立军队的初期,对于民团武装,党的基本政策是团结和改造。中共六大在《农民运动决议案》中指出:“党应在民团土匪中宣传土地政纲,建立干部,吸收他们的群众,民团土匪的社会成分,这与贫苦农民有联系。有些地方的农民,因无法为生而去当土匪,民团更多是农民被拥为团丁的。所以党应当加紧在里面的工作,宣传土地政纲,成立秘密的组织与党的支部,来吸引这些武装群众,从豪绅地主领导之下分化出来。”中共陕北特委提出的“三色”革命理论中的“灰色的”理论与中共六大相关政策是一致的。刘志丹领导的赵连璧、贾生财、杨培胜的民团武装,以及谢子长指派拓克宽、阎红彦、白锡林、雷恩钧先后在“土客”队中进行的工作,都属于执行中共六大争取和改造土匪、民团武装的政策。这些走进革命队伍的民团、“土客”队伍有抢劫等土匪行为,不能认定就是“土匪武装”。

在民主革命时期,针对复杂的革命形势,毛泽东曾说:“对于任何问题应取分析态度,不要否定一切。例如对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时期中央的路线问题,应做两方面的分析:一方面,应指出那个时期中央领导机关所采取的政治策略、军事策略和干部政策在其主要方面都是错误的;另一方面,应指出当时犯错误的同志在反对蒋介石、主张土地革命和红军斗争这些基本问题上面,和我们之间是没有争论的……我们许多同志缺乏分析的头脑,对于复杂事物,不愿做反复深入的分析研究,而爱作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简单结论。”尽管一支队、二支队部分干部和战士违反了群众纪律,有很大的错误,但他们能参加到革命队伍中来,在反对国民党统治方面和革命队伍是一致的,这是不容置疑的。个别研究者不作任何历史考察就判断“刘志丹部地方武装(二支队)是土匪”是完全错误的。必须指出,“刘志丹部地方武装(二支队)是土匪”的说法,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中共中央在解决西北历史问题中的有关精神。

那么,由晋西游击队为骨干组成的警卫大队情况如何?1932年3月,中共陕西省委形成的文献中有如此描述:

至于警卫大队呢?虽人不是多么很好,但暂时不发生什么严重问题,于是也就不加紧改造,在事实上就忽略了。另一方面,警卫大队士兵的成份也是很不好的,在总数七十八人中(战斗员与指挥员)工人占四,农人三十,士兵二十,土匪七,团丁三,商人五,学生八。在表面上看来似乎成份很好,但一考查其实际,就不尽然了。

(1)这些农民以及军人出身的战斗员,因为家庭经济的破产,很早就外出胡逛,到这部队后,又未能加紧政治教育,肃清他们的流氓习气,因之流氓意识还是非常浓厚。

(2)有许多新参加的农民以及团丁,也渐次流氓化了。还有十余人是哥老会分子,他们现在虽没什么可以被人觉察的活动,但他们的意识以及举动是很不好的。

一般战斗员在上述的情况之下,他们的政治认识是非常低微的,在七十余人中,几乎四分之三是陕北人,到这一部队并不是政治上去号召的,完全拿同乡的感情去拉拢的;占有绝对多数的战斗员,是为了每月二十元大洋而革命的,经济极端困难的现在,他们告假的人也就很多了。

这段文字既是省委对陕甘边警卫大队的看法,也是当时陕甘游击队实态的反映。笔者这里没有指责晋西游击队的意思,只是说明两个问题:一,在学术研究中,许多问题不可以绝对化和简单化,而是要注意革命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问题的复杂性,严格区分“土匪部队”和游击队存在的“土匪行为”。二,在早期革命军队的初创时期,绝大部分士兵没有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纪律教育,几乎所有的部队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新组建的西北反帝同盟军中,不仅二支队、一支队有违反纪律的问题,警卫大队也存在违反纪律的问题。因此,即便把刘志丹二支队缴了枪,部队不纯、个别人的“土匪行为”等问题仍旧没有解决。如省委的报告中称:“‘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共编制了三个步兵大队……这时全部队有枪二百余支,人数六百余人,成分除在栒邑吸收了很少数的一部分农民外,大部分还是老土匪,直到现在土匪还占二分之一以上。因为游击队是这样产生出来的,因此彻底改造也就是非常艰苦的工作了。”

再次,《从红军晋西游击队到红二十六军——红军晋西游击队西渡黄河后的发展》一文说省委作出“决定解除所谓土匪武装,并派陕西省委常委、军委书记李杰夫作为巡视员去执行”。言下之意“三甲塬缴枪”事件是陕西省委的决定,并且陕西省委派省委常委、军委书记李杰夫亲自执行的。“三甲塬缴枪”是不是陕西省委的决定?从现有的资料来看,陕西省委主要通过高岗、阎红彦的汇报知道了一些西北反帝同盟军的情况。据阎红彦回忆:“由于党内两种意见的争论相持不下,就派高岗(当时是省委的交通)回西安向省委汇报争论的情况,请示省委决定。”可以看出,在游击队打出反帝同盟军旗号前,高岗已经回了省委,省委自然也不知道游击队已经打出了西北反帝同盟军的旗号。1932年1月20日,省委在给“陕甘边境游击队”的指示信中说:

现在党的组织仅有其名而已,党的成份又很不好,党内流氓意识非常浓厚……使党的政治领导是绝对不能加强的,结果呢?一定根本脱离党的政治路线,而成乱烧乱抢的土匪行动。因此你们必须首先健全党的组织。

应积极转变党的成份,党的组织要向雇农贫农苦力出身的群众上面,在地方农民群众中、军队中普遍的建立起党的组织来,同时必须加强党内教育工作,举行党的训练班,以加强党员群众的无产阶级教育,以转变党的成份。支部中的铁的纪律,亦必须建立起来,尤其是在成份不好的部队内更为重要。必须分配每个同志以具体工作,团委与支部书记经常检查,如果消极怠工,不执行党的决议时,加以毫不客气的自我批评。如果教育再不能改正时,即严格的加以组织上的裁制,把党内的异己分子逐渐淘汰出去。

从时间上判断,这应该是省委听了高岗的汇报后发出的指示,主要针对游击队中党组织薄弱问题和如何转变这种状况讲的意见。这是目前能看到的在“三甲塬缴枪”事件发生前省委给游击队唯一的指示信,从信的内容看:一,省委在写这份指示信时,尚不知两支游击队已经宣布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二,信中批评游击队脱离党的政治路线,而且用语比较严谨,指责游击队有“乱烧乱抢的土匪行为”,所以提出加强部队党团工作,加强对部队党员干部的教育,如果党团员不执行党的决议,消极怠工时,解决的办法是“把党内的异己分子逐渐淘汰出去”。指示信既无对一支队、二支队是土匪的判断,更没有作出“解除所谓土匪武装”的决定。作者完全混淆了游击队中存在“土匪行为”和游击队是“土匪武装”的概念。

最后,如果按照《从红军晋西游击队到红二十六军——红军晋西游击队西渡黄河后的发展》的说法,陕西省委常委、军委书记李杰夫(高维翰)才是“三甲塬事件”的主谋。是不是这样?根据现有资料来看,李杰夫1931年3月至8月曾短暂担任过陕西省委书记,8月,中央巡视员刘少文改组陕西省委后,李杰夫担任省委常委、军委书记兼西安市兵士工作委员会书记(1931年8月—次年6月)。1931年11月,高岗回到西安向省委汇报游击队情况后,省委“当即派军委负责同志去工作”,这个“军委负责同志”应该是李杰夫,因在这个时间段内省委军委书记就是李杰夫。受省委派遣,李杰夫大致在1932年1月底2月初来到游击队驻地正宁三甲塬。李杰夫到游击队的任务是什么?游击队会合后,省委指示他们“执行游击战争的纲领,开发革命的游击战争,开辟陕西的苏维埃区域”。为此,“省委调大批军事的政治的干部到部队中去,建立党的领导骨干……同时派军委书记杰夫同志作省委巡视员,实际去领导布置一切军事的、政治的工作”。同时省委指出:“关于内部的改造,建立军队中的政治工作,设立政治委员会、政治指导员,树立党的领导骨干。”党的组织方面,“成立游击指委,为最高指导机关,队委书记省委已指定由杰夫同志去担任,其余的吸收士兵同志、政治工作同志担任”。从这个指示来看,省委给李杰夫的职务与任务十分明确。在省委尚不完全清楚游击队基本状况的情况下,省委派李杰夫到游击队的核心任务是在军队中建立党的组织、加强军队政治工作、成立游击指委,并不是“解除所谓土匪武装”。

通过各种资料来看,李杰夫在“三甲塬缴枪”事件中没有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甚至只有阎红彦的回忆文章中才提到他参加了决策“缴枪”的队委会。那么是谁发挥了主导作用?我们先来看1932年2月3—4日,西北反帝同盟军发生了什么。西北反帝同盟军成立后不久,阎红彦也回到省委,“在这时期陕西省委叫我到西安去一趟(是高岗从西安回到部队时传达省委的通知),一来是了解一下部队的情况,而主要的则是省委需要钱,要我找张汉民给省委搞些钱”。省委先后听取了高岗、阎红彦关于部队的情况汇报后,如前文所论,在一些文件中指出要对部队进行改造。那么阎红彦从省委回来后是不是带有省委改造部队的任务,没有资料可以说明。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阎红彦从西安返回部队后,对“三甲塬缴枪”事件起了关键性的作用。用他自己的话说:“老谢与我商量先解决志丹的队伍。”因此,“三甲塬缴枪”事件是谢子长与阎红彦一手策划的。

据雷恩钧口述,缴枪事件讨论的经过是:“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日(即1932年2月3日),谢子长在他的驻地召集反帝同盟军一支队大队长以上党员负责人开会,讨论群众纪律问题,荣子卿、杨重远、阎红彦、白锡林、胡廷俊、我(指雷恩钧)都参加了会议。师储杰未参加,怕走漏消息,也没有通知刘志丹参加。会上,子长说赵二娃(即赵连璧)等人违反群众纪律,把群众的辘辘故意丢下井,晚上出去抢人,抢老百姓的东西,搞得群众害怕我们,让大家讨论怎么办?参加会议的同志都说我们不能脱离群众,改造不行,要采取坚决措施。最后决定用部队开拔集合讲话机会收二支队的枪,处决赵二娃。”阎红彦的回忆与雷恩钧的口述有些出入。阎红彦在1942年西北高干会党内历史座谈会上的发言说:从西安返回部队时带回来大量枪支弹药,“子弹和枪多数给了我们山西过来的队伍……给师储杰和刘志丹同志部队就很少,因此就引起了部队对我的不满”。阎红彦的做法,无疑激化了矛盾。阎红彦也怀疑师储杰和刘志丹部队“准备在有机会的时候来解决我们。我们只有几十个人,他们有几百人,老谢很着急解决这个问题,我是个积极分子,我们要先解决。第一次缴枪的时候,主要的问题不是不同意缴枪,而是缴不了的问题。那时我是积极主张这样做的。结果不缴就坏了,我和老谢吵了。老谢就同刘志丹同志谈了一下,那时部队里可靠的仅仅有刘志丹、刘景范两个同志,其他人都是不大可靠的,结果大家同意解决这个部队。那时就开始和刘志丹同志谈,刘志丹同志说缓一些看怎样想法改造……那时我的脾气非常坏,我说你那样的傻,都舍不得几个人,我就和刘志丹吵了一顿,但没有具体告诉刘志丹同志关于缴枪的意见,以后就决定缴枪了,这是我负责缴的”。

通过这段发言可以看出,阎红彦在“缴枪”中起了主要作用。在讨论用什么办法“缴枪”时,队委会成员“除刘志丹一人未参加外,其他委员都参加了。当时研究,如果对这几个部队一齐缴枪,晋西游击队的力量不够……会议分析:师储杰、杨琪、杨鼎等部本地人少,部队成分和纪律虽然也很坏,但比起刘志丹部的情况还稍好一些,加上我们原来派了雷恩钧、马凤英、吴岱峰、陈玉卿(程玉清)、惠泽仁、白雪山、李宗白等十多个党员去做骨干,有的还担任了大队长、队长等职务,掌握了一部分力量;而刘志丹部则多是本地人,土匪、民团、哥老会、大烟鬼较多,到处拉票抢人,纪律很坏。虽然有几个党员(如魏佑民、刘约三等),但是都没有实际权力……因此就决定先解决刘志丹部赵二娃、杨丕盛等人的枪”。这次会议本决定利用纪念“二·七”来缴枪,“但开会时,刘志丹部只来了几个人,赵二娃、杨丕盛等主要对象根本不理睬什么‘二·七’纪念会而没有到会。于是临时改变计划,开完纪念会就散会了”。接着,队委会又召开会议部署如何“缴枪”。队委会研究决定了缴枪的办法:“以集合部队出发为名,出发前由总指挥谢子长讲话,讲话结束后立即缴刘志丹部的枪,并规定对刘志丹同志不能出问题,只打死赵二娃一人,其他不动。”从整个事件谋划的过程来看,在至少两次会议的决策中,李杰夫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1954年因“高饶事件”高岗已经被打倒,1962年因小说《刘志丹》的缘故参与创建南梁游击队、红二十六军的一些人也被打倒。写这样的材料没有多少顾忌,材料对策划缴枪过程描述的真实性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笔者认为“三甲塬缴枪”事件不是执行中共六大的政策,陕西省委也没有作出“解除所谓土匪武装”和“派陕西省委常委、军委书记李杰夫作为巡视员去执行”的决定。笔者还原该事件谋划过程主要采信的是当时陕西省委文件,以及晋西游击队负责人阎红彦、雷恩钧的回忆、口述资料,以求叙述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从多个当事人的口述、回忆中看不到“三甲塬缴枪”事件是李杰夫在执行省委的决定。从阎红彦、雷恩钧的回忆也可以看出,“三甲塬缴枪”事件的主事者是谢子长和阎红彦。但应当明确指出,在整个事件中,谢子长、阎红彦对刘志丹并无太大的恶意,有回忆文章说事件中“逮捕了刘志丹”或“押了志丹”,笔者认为与史实不符。如前文所言,队委会在作缴枪决定时就说“刘志丹同志不能出问题”。被解散的二支队的干部、战士中有的脱离革命回家当了农民,据他们在1980年代接受采访时说,缴枪事件发生时并没有逮捕、拘押刘志丹。这种说法应当是客观的,因为他们已经远离了政治斗争的漩涡。

关于“三甲塬缴枪”事件,1985年根据时任总书记胡耀邦的指示,冯文彬、宋时轮邀请原陕甘边和西北地区工作的老干部召开座谈会,向中央写了《关于西北红军历史问题座谈会的报告》,其中已有明确的结论,指出:“队伍成分不纯,作风、纪律不好,按照党的建军原则进行整顿是必要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采取一部分人缴另一部分人枪的办法,特别是在刘志丹、谢子长两位主要领导人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缴枪的办法,甚至还打死了人,不论谁的决定,都是不对的,更不能完全说是正确的。好在这支队伍中许多同志以大局为重,始终坚持革命,为西北革命和红军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刘志丹同志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当时的主要领导人已经去世,现在主要是认真地总结经验教训,不宜再去追究个人责任。”该结论中没有提到是李杰夫作为巡视员执行陕西省委与缴枪有关的指示。

“三甲塬缴枪”事件表面上是赵连璧抢群众财物引起的,但其本质不在于此,因为两支部队或多或少都有土匪习气。笔者认为导致“三甲塬缴枪”事件发生的原因,是“打红旗”和“不打红旗”的问题。1931年11月,谢子长受陕西省委指派和交通员高岗寻找晋西游击队,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组建一支红军游击队。随后省委军委书记李杰夫、军委委员荣子卿来到部队,依然传达省委的指示,打出红旗建立红军陕甘游击队。刘志丹、谢子长在“打红旗”问题上产生了比较大的分歧。为了部队能够站稳脚跟发展壮大,刘志丹接受以往的教训,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立即打出红旗,会遭受周围军阀、土匪的围攻。省委得知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后,并没有认可该旗帜和名称,在给中央的汇报中说:“现在陕西有我们领导下的一部分军事力量,现在名义是反帝同盟军,党预备转变成为革命的游击队,执行游击战争的纲领。”特别是高岗作为交通员使省委与两支游击队建立了联系,陕西省委一拨接一拨向游击队派干部,目的就是督促游击队打出“红旗”。阎红彦到省委后返回游击队,也应该领受了该项任务,“阎红彦从西安带回《古田会议决议》《中央苏区情况》《红军制度》等文件,并传达了省委关于成立陕甘游击队的指示”。谢子长、阎红彦等根据省委指示,急于立即打出红旗,但刘志丹依然“主张不打红旗,而主张扩大部队,扩大地盘”,“待时机成熟后再打出红旗”。从现有的各种回忆文献看,双方发生了比较激烈的争执,在多次队委会的争吵中,“刘志丹同志坚持不同意打红旗”。

面对刘志丹坚持不打红旗的态度,谢子长、阎红彦等主张打红旗的人用“缴枪”的下策来解决复杂的问题。为何选择了赵连璧?这与赵连璧身份、社会关系及个性有关。“赵连璧同刘志丹是姑表亲,自幼死了父母,一直在志丹家里长大。此人胆子大,仗火硬,枪法准,南梁一带的土匪都怕他。他的小名叫赵二娃,但南梁一带的土匪见了他,都称他为‘赵二爷’。他对刘志丹跟得最紧,最肯为刘志丹出力。”由于赵连璧的个性及与刘志丹的关系,要顺利“缴枪”必须解决掉赵连璧,因此在队委会上“确定要枪毙赵二娃”。一方面,只有解决了赵连璧,“缴枪”才能取得成功;另一方面,用前几天赵连璧“抢了永和集”说事,可以服众。赵连璧是“缴枪”事件的突破口,也成为解决此次矛盾冲突必须要牺牲的人。“三甲塬缴枪”事件的发生,本质上是在“打红旗”的问题上发生了冲突。正因为如此,应星说这是一次“有克制的公开冲突”,笔者赞同这个观点。

“三甲塬缴枪”事件以一种不明智的方式结束了“打红旗”与“不打红旗”的争议。一周后,即2月12日,部队在正宁县柴桥子村召开军人大会,举行了授旗仪式,并宣布“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下文简称“陕甘游击队”)成立,总指挥谢子长、副总指挥刘志丹、政委李杰夫、参谋长杨重远、经济处主任马云泽。游击队下属三个大队:第一大队队长阎红彦,第二大队队长吴岱峰,骑兵队队长强龙光。从此,两支会合的游击队以“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的旗帜在陕甘边地区开展游击战争,直到1932年12月红二十六军成立。

五、对“刘阵营”“谢阵营”观点的质疑

从西北反帝同盟军到陕甘游击队,这支部队有3位总指挥,即谢子长、刘志丹、阎红彦交替担任过红军陕甘游击队的总指挥。刘志丹出身黄埔军校第四期,谢子长曾在阎锡山太原陆军学兵团受过军事教育和训练,并担任过安定县(今子长县)民团团总。刘志丹、谢子长是在1928年渭华起义后本土成长起来的懂得军事的革命者,先后担任红军陕甘游击队的总指挥。有学者指出:“从陕甘游击队成立到红二十六军成立,陕甘游击队进入了领导层频繁变动的阶段。刘阵营、谢阵营、陕西省委代表以及黄子文构成了关系复杂的四方。”需要质疑的是在1932年2月陕甘游击队成立到12月红二十六军成立,在这期间是否存在“刘阵营”与“谢阵营”?应星在论文中所设的小标题是“刘谢阵营交替领导游击队”,暗含的意思是陕甘游击队总指挥的更迭是“刘阵营”与“谢阵营”矛盾斗争的结果。但笔者认为从陕甘游击队建立到红二十六军建立期间,他们在一些问题上有分歧甚至分歧比较大,但这个时段并不存在“刘阵营”与“谢阵营”。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笔者就游击队总指挥更迭过程作比较系统的考察。

在陕甘游击队成立后,省委曾派杜衡到游击队区域巡视。1932年3月6日,省委在相关决议中称:“省委听了励君(即杜衡——引者注)同志考察游击队区域内的报告后,认为红军游击队目前在政治上犯了许多严重的错误,执行了右倾机会主义的路线。”省委根据杜衡的报告,指责游击队“在执行游击战争纲领上,就〈走了〉与省委所指出的完全不相同的另外一条右倾机会主义的路线”。时值“左”倾路线在党中央占统治地位,“左”倾路线执行者认为陕西的革命高潮已经到来,于是命令“游击队必须坚决的执行进攻的路线”,把游击队利用山区开展游击战争认为是“‘上山’‘退避’的右倾观念”。为此,省委发布了《陕西省委关于红军陕甘游击队的决议》(3月6日)、《陕西省委关于红军游击队新胜利与冲破“围剿”的主要策略决议》(3月7日)、《陕西游击战争的行动纲领》(3月8日)等文件,要求“坚决的执行国际的正确路线,争取陕西革命的新胜利以至全国”,要求游击队在旬邑、三原、富平“建立新苏维埃政权,开辟新苏区”。

刚刚成立的游击队还十分弱小,主要活动在陕甘交界地区,无力向靠近西安的三原、富平等国民党力量较强的地方发展。尽管如此,在谢子长领导下,游击队在陕甘边境游击,取得了一些胜利,并在正宁县建立了短暂的寺村原革命委员会,做了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尝试。但是在省委看来,游击队依然没有执行省委的“进攻的路线”。游击队主要活动于陕甘交界地区,既没有遵照省委“迅速回三原发展”的要求行动,又在两次攻打正宁县城山河镇时都失败了。因此,4月5日,省委给游击队一封措辞严厉的指示信:“省委接到你们的报告和阴同志的报告,认为你们现在还坠在右倾机会主义的泥坑里,对于你们的错误还没有根本了解。特再给你们严重的指示,命你们马上纠正你们过去的错误而执行省委的路线。”“关于游击战争的纲领,你们根本没有了解,所以始终没正确的执行,而拘泥于部分的执行游击战争的泥坑里。对于土地革命闭口不提,分配食粮也是在某种条件之下部分的执行。”4月27日,省委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游击队存在“许多严重问题”,至少包括4个方面:“(1)直到现在,土地革命还没有开始执行;(2)不配合当地的群众斗争和建立当地的群众组织,不武装群众;(3)不大号召吸收地方农民到游击队中来;(4)政治上的宣传鼓动和内部的训练工作等于没有,尤其是内部训练。”省委还武断地指出:“在游击队队委的领导上,那更错误到不能言谕的地步:公开的执行富农路线……省委所决定的游击战争纲领、创造根据地发动当地的群众斗争与组织群众、大量的吸收劳苦群众、改造游击队的成分等任务,根本没有执行;认为群众不敢以至不需要土地革命,分粮都是‘在某种条件之下进行’;完全以反抗捐税为中心,在三合〔山河〕游击队强迫着群众‘抗捐围城’,牺牲群众一切利益为富农拼命的时候,队委的重要同志赵仪山[三](即焦维炽——引者注)公开的讲:‘在群众运动开始的时候,必须利用富农’。”同时,省委还指责游击队在军事上“采取了可耻的‘游而不击’的逃避路线,这易阻挠着党的路线的执行”。从这一系列文件可以看出,陕甘游击队成立后并未完全按照陕西省委的要求行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省委决定派杜衡再次巡视游击队。

4月中旬,在游击队南下到旬邑马家堡的第二天,省委书记杜衡再次来到游击队,刘志丹、黄子文同行。当天晚上,杜衡传达了省委指示:“省委认为,陕西的革命高潮即将到来,特别是关中道一带,有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的基础,党在群众中又有影响。省委要求,将陕甘游击队分为三五两个支队,单独行动,深入关中道,配合正在开展着的农民运动,并开展游击战争,扩大革命影响,扩大武装力量。”陕西省委认为游击队不能执行省委指示,加之两次攻打山河镇失败,因此杜衡以“游击队攻打山河镇失利为借口,对子长等同志妄加了‘土匪路线’‘梢山主义’‘逃跑主义’等一大堆罪名”,撤销了谢子长总指挥职务,将其派往甘肃靖远王子元部开展兵运工作。杜衡此次巡视还对陕甘游击队实行了改组,撤销总指挥部,陕甘游击队整编为第三、第五支队,刘志丹、阎红彦分别担任支队长。5月,中共陕西省委决定重建陕甘游击队总指挥部,刘志丹为总指挥,李杰夫任政委兼队委书记,杨重远继任参谋长,黄子文任政治部主任。

在这次游击队总指挥的交替过程中,并不存在所谓“谢阵营”“刘阵营”的斗争,游击队完全听从省委的安排。游击队划分为第三、第五支队时,刘志丹带领的三支队由二大队、警卫队一半和骑兵队组成,共200余人,刘志丹任支队长,李杰夫任政委,吴岱峰任参谋长,供给主任刘约三。二大队队长吴岱峰、骑兵队队长强龙光以及警卫队并未因刘志丹担任队长而加以反对。在许多人看来,“划分为三、五支队……是为了便于开展游击战争,不是分为独立的两支部队”,游击队仍然是一个整体。刘志丹任游击队总指挥也是执行省委的决定,两个支队对刘志丹任总指挥也没有异议。我们可以看出:一,谢子长被撤销总指挥职务,完全是省委书记杜衡所为,也没有资料说明刘志丹在谢子长去职的问题上有什么“小动作”。二,刘志丹担任总指挥后全盘接受了谢子长组建的陕甘游击队,并未改变原来的领导结构,未对阎红彦、杨重远、吴岱峰、白锡林等采取任何组织与非组织措施,而阎、杨、吴、白等依然听从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并未因刘谢总指挥更迭而有不服从的现象。三,刘志丹在“三甲塬缴枪”事件中受了委屈,但依然以革命的大局为重,不计前嫌,带领游击队征战在陕甘边,这正是他成长为革命领袖应有的品质。需要指出的是,刘志丹这次回到游击队之后,不管经历多少挫折,直到1935年“陕北肃反”被扣押,再也没有离开过这支部队。在以后的政治和军事斗争中,刘志丹不管是降职或升职,在部队都是起着主心骨的作用。

从刘志丹担任陕甘边游击队总指挥、副总指挥到红二十六军建立,是陕甘游击队发展的重要阶段。刘志丹、黄子文联名发布了《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布告》,指出:“一、本军是贫苦工农自己的武装力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与国民党军阀做必死的斗争,决不与任何统治势力妥协。二、本军所到区域对于国民党军阀统治机关——县政府、区公所、民团局、里正等——一律铲除。三、原国民党军阀给于工农劳苦群众一切苛捐杂税、摊派勒索概作无效。四、帮助贫苦工农、白军士兵起来分配豪绅地主的食粮、财产和土地。五、一切文字的、口头的高利贷、账债、契约,宣告无效。六、缴收白军、民团、警察的武装,武装农民赤卫队,保护自己的利益。七、建立陕甘农工兵代表会议——苏维埃政府。八、创造西北工农红军。”这是目前所见陕甘游击队成立以来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明确了陕甘游击队的宗旨和任务。

刘志丹担任总指挥时期是陕甘游击队发展、壮大的重要阶段。一是汇集了各地兵变的革命力量,壮大了陕甘游击队。1932年,在中共陕西省委领导下,陕甘地区国民党军队发生了一系列兵变,这些兵变不管成功或失败,都把陕甘边游击队作为归属地。如两当兵变失败后,习仲勋来到了陕甘边。习仲勋回忆说:“1932年7月间,我在耀县杨柳坪找到了陕甘游击队……当时,我因两当兵变失败,心情沉重,不知说什么好。刘志丹很理解我的心情,他鼓励我干革命不能怕失败。”习仲勋的到来,不仅加强了陕甘游击队的领导力量,而且为创造陕甘边根据地和红二十六军建立了不朽的功勋。靖远兵变后,张秀山等人到了陕甘边,成为陕甘边和红二十六军的主要领导人,对壮大陕甘游击队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些都说明,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壮大过程中,汇集了各路力量,尤其是各地领导兵变的领导人如习仲勋、张秀山等先后到达陕甘游击队,担任重要领导职务。二是注重统一战线工作,为陕甘游击队创造生存环境。在发展壮大革命力量的过程中,刘志丹说:“敌人越少越好,朋友越多越好。我们增加一份力量,敌人就减少一份力量。”许多回忆者都提到刘志丹的统一战线思想,马锡五曾回忆:“志丹同志和群众的关系很好,并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在陕甘游击队发展壮大过程中,“努力争取同国民党政权有矛盾的地方武装,建立革命的统一战线。庙湾夏老幺民团和小石崖罗连城民团,是两股比较强的地方武装,经过刘志丹同志多次做工作,和红军订立了互不侵犯条约,不但不打红军,还帮助买枪支弹药,安置红军的伤病员”。游击队也取得了一些重大胜利,前人论述较多,此处不赘。

1932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对陕甘游击队发出专门指示:“估计到目前陕西的农民反抗捐税、反对高利贷、反对国民党统治、争取土地、灾民分粮抢粮的斗争普遍与紧张,估计到陕西士兵的哗变的潮流的增涨,估计到陕甘游击队及三原农民武装队的力量及该区敌人武力的薄弱,最后估计到全国革命危机的成熟,应该清楚的提出:在积极的开展当地的游击运动中创立新的红军的队伍及陕甘边苏维埃的任务。”“目前游击队的行动的区域三水、正宁、三原这一带,有着建立这样根据地的优点(农民斗争的紧张,与三原、长安等中心城市等等),应该首先巩固这一带区域作为我们陕甘边苏区向前发展的根据地。”陕西省委未从本省实际出发,而是生搬硬套中央文件,在“革命高潮论”的影响下,向游击队发出指示:“要游击队向农民斗争开展,党的工作有基础的区域三原一带发展,帮助农民斗争,吸收大批的农民进去,改造游击队的成份,开始建立渭北的新苏维埃区域,彻底实行分粮分地、摧毁豪绅地主统治的斗争。三原又是敌人的腹心区域,渭北的中心,在这时敌人的后方又非常空虚,甘肃的军阀混战,陇南、陇东正在激烈。军事政治的客观条件,给我们以有利的在渭北一带发展,在广大群众的基础上,建立新的苏区和根据地,是毫无问题的。”6月,根据省委指示,刘志丹带领游击队到韩城,“支援地下工作人员的暴动,在平原地区建立根据地”。关中是国民党陕西省政府的核心地区,杨虎城在关中地区的统治并非中共中央和省委文献所说的处于动摇和危机。事后来看,1930年杨虎城主政陕西后,着力于本省社会经济建设,特别是1932年6月泾惠渠完成后,灌溉渭北泾阳、三原等县农田4000余顷。当地农民受益甚多,生活有所改善,对暴动和革命并不如以前那样积极。因此,游击队到渭北平原后,并没有得到当地农民的支持。游击队在韩城遭遇到陕军一个旅的围攻,由于没有农民支持,“在不利于打游击战的平原上,又碰上了优势的敌人,我们吃了败仗,伤亡很大。刘志丹、李杰夫、黄子文带着主力部队到了甘肃的柴桥子一带”。这是陕甘游击队成立以来较大的失败,对部队情绪影响很大,也影响到部队的稳定。

部队在韩城失败后,刘志丹带领主力返回甘肃正宁县麻子掌村,在这里召开队委会议(被称之为“麻子掌会议”),讨论部队以后的行动方向。黄子文、李杰夫、杨森等提出部队长期行军作战得不到休息,要求“把部队拉到三原县新武字区,采取‘昼伏夜出’打游击”。刘志丹、杨重远等认为“新武字区是平原地区,离三原县城近,东有高陵,西接淳化,都驻有敌人,三面受敌,离敌人中心近,平原人马不易隐蔽”,主张北上桥山山脉中段的南梁地区,“敌人统治力量薄弱,地区辽阔,回旋余地大,东去陕北,西进陇东,便于开展游击战争”。在两种意见争持不下时,黄子文提出“愿南去者南去,愿北上者北去”。于是产生了意见上的分歧,“有人吵着要向南,有人要求北上”。作为总指挥的刘志丹不同意分家,但李杰夫、黄子文等大部分武字区来的人坚决主张南下,使游击队又面临着一次内部危机。随后,游击队又在梁掌堡召开会议讨论游击队“分家”与“不分家”,阎红彦、吴岱峰等大多数干部支持刘志丹的意见,化解了这场危机。因阎红彦在化解“南北分家”的危机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因此他被推选为陕甘游击队总指挥。这次游击队总指挥的更迭,是通过选举进行的,看不出是“谢阵营”夺了“刘阵营”的权。

1932年6月下旬,中国共产党临时中央在上海召集了北方各省委代表联席会议,被称为“北方会议”,陕西省委书记杜衡参加会议,向会议做了包括陕甘游击队情况在内的工作汇报。会议决议对陕西省委提出“创造巩固与发展的陕甘边新苏区”的口号,加强陕甘红二十六军建设,并指出:“应该毫不延缓的征调大批工人与吸收雇农贫农及可靠的中农进去,坚决淘汰土匪流氓分子,以彻底改造它的社会成分,必须依照红军的编制改变它的队伍与立即切实开展红军政治工作,以绝对保证党的领导。在战术上,红二十六军目前虽仍可以广大利用进攻袭击的战术,但同时即须逐渐学习阵地战、平原战等,以锻炼成为强有力的红军,巩固与发展陕甘边苏区。在边区四周特别是在陕西渭北及西路群众斗争剧烈发展与我们工作较有基础的地方(如三原等县),应积极开展游击战争。”7月,中共陕西省委代表李艮到陕甘游击队驻地正宁五顷原传达北方会议精神。李艮错误理解北方会议精神,到游击队后在反对李杰夫“右倾主义的斗争中,很快又转到‘左’的军事冒险”,要求游击队摧毁五顷原周围敌人的据点,在20天内完成土地分配。在国民党地方部队对游击队“围剿”时,李艮要求“死守五顷原”,游击队与敌作战,三战三败,被打散了。8月下旬,被打散的部队零星回到旬邑马栏时,只剩下七八十人。因李艮推行“左”倾错误,打击刘志丹、阎红彦、吴岱峰等游击队领导,甚至认为阎红彦、杨重远是“反革命阴谋的领袖”,并在原队委之外组建“秘密队委”,“企图这样来‘监视’反革命的活动,‘保证’党的领导”,引起游击队内部矛盾;加之“五顷原失败”,引起了战士的不满,李艮被省委调回西安。李艮到游击队三个星期,把游击队积攒起来的家底几乎断送了。

“北方会议”后,中共中央给陕西省委的指示信指出:“农民斗争之汹涌澎湃,反对地主资产阶级的国民党统治(如杀委员、打差人等斗争之普遍开展,关中道二十余县的‘游农围城’,三原、富平、韩城等处的农民斗争等等),白军士兵的不断哗变(如山阳地方红军独立师与警备师两次自发的兵变,‘围剿’部队特务团两连,冯钦哉部两连的哗变等等)与逃亡以及零星的投入红军,尤其是陕甘边游击区域的建立,红二十六军的胜利的发展,这一切更加推动陕西革命危机的前进,推动了反帝反国民党的怒潮(四二六惨案及其发展),开辟了创造北方新苏区的有利的大道。”指示信批评陕西省委“一切‘北方落后论’或‘陕西特殊论’只不过是对于革命形势估计不足的右倾机会主义的外衣,只不过是党的工作落后之粉饰与遁词”,要求陕西省委必须坚决执行中央“巩固陕甘边根据地创造新苏区”指示,“立刻成立红军一团,进行广大的征收红军战士运动,要动员工人、雇农及贫农加入红军,积极改造士兵的成分……红军必须开始有计划的游击运动,以栒邑、淳化、邠州及正宁为中心,扩大游击区域,以与三原、富平为中心的农民斗争相配合”。“边区的党必须严重的打击过去逃跑主义的残余,肃清放弃根据地的倾向,坚决的执行在巩固并扩大边区工作中创立新苏区的路线。”8月10日,省委表示“完全同意中央来信的指示”,在此基础上认为“陕西革命运动的开展形势,已成铁一般的事实,只有站到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上,才能〔会〕否认了这些显著的事实,曲解陕西革命运动是低落的,以实现其右倾机会主义的政纲”,因此同“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是陕西党目前的中心任务”。游击队攻打韩城失败后再次北上,被省委认为是李杰夫右倾投降主义和逃跑主义,“对于英勇的中国工农红军之胜利与苏区之伟大的发展与巩固,不去动员并组织群众来举行庆祝和拥护,以开展并提高群众斗争决心,以扩大陕甘边境之游击区域;对于建立游击区和创造新苏区的任务是完全动摇不定,放弃了巩固根据地的任务,采取了可耻的逃跑主义……杰夫同志路线,还是长期的统治着游击队,直到现在游击队中的党,还是继续着杰夫同志路线”。省委认为,在李杰夫影响下,游击队有严重的右倾主义和逃跑主义的错误,因此,“为了反对杰夫同志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派励君同志到陕甘边区巡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省委派杜衡到游击队进行巡视。8月下旬,杜衡到游击队后,正值游击队五顷原失败,他首先撤销了阎红彦的总指挥职务。对于阎红彦的被撤职,王世泰曾这样说:“仗没打好,损失很大,起义士兵跑得很多,身为总指挥的阎红彦,和前两任总指挥一样,也被撤掉总指挥的职务。”8月30日,中共陕西省委再次任命谢子长为总指挥,刘志丹为副总指挥。

从1932年1月西北反帝同盟军成立到红二十六军成立,虽然有“三甲塬缴枪”的阴影,但总体上而言游击队中尚未形成所谓的“谢阵营”“刘阵营”。陕甘游击队三易主帅,先后由谢子长、刘志丹、阎红彦担任总指挥,都与陕西省委“左”倾路线有很大的关系,并不完全是游击队内部矛盾的结果,更不是所谓“谢阵营”“刘阵营”斗争的结果。即便是刘志丹带领游击队在韩城遭遇惨重的失败,阎红彦、吴岱峰等并没有质疑刘志丹的军事指挥;阎红彦在短暂的总指挥任上,亦遭遇了“五顷原”的惨败,大家都把怨气撒在李艮的“左”倾错误方面,刘志丹也没有以此为把柄来整阎红彦。这期间王明“左”倾路线逐渐在中央占据统治地位,陕西省委也接受和推行了“左”倾路线,省委从受过军事教育的谢子长、刘志丹、阎红彦中间选择一位能够贯彻执行当时的国际路线和临时中央路线的人来领导游击队,三位游击队的总指挥也都试图按照省委指示南下关中地区“创造新苏区”,但屡屡失败。每次失败后,无一例外的是率部队北上陕甘边地区打游击和重整旗鼓,而又被省委派来的巡视员批评为“逃跑主义”“梢林主义”。即便是谢子长再次出任游击队总指挥,由于无法完成“北方会议”的决议和省委的指示,省委对其评价不高:“游击队情形现更行严重,谢××在游击队中公开讲过去他在游击队中受省委同志的压迫,牺牲许多个人意见,现在他要‘实行独裁’,决定分路游击,将较好的同志调开,要这些同志回省委,说只有这些同志离开部队,游击队问题才能解决!子长和阎鸿〔红〕彦等将游击骑兵大队的中心队伍带往陕北保安、鄜州,那是土匪的巢穴,恢复他们土匪的生活,并且与当地土匪进行联络;所以还继续打着红旗,主要是因为战斗员的反对。”这个材料从一个侧面反映省委与游击队之间比较复杂的关系,这种复杂关系也体现在对游击队主帅的选择上。省委每次派巡视员巡视部队后,都会给游击队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当时游击队干部战士说:“省委的路线执行了,我们的部队快损失完了。”这也是阎红彦“省委来了怕省委,省委不来又想省委”说法中一种复杂心态的反映。

结语

通过对红二十六军建军前史的研究,我们看到陕甘边红军建军历史是各种复杂的历史场景交织在一起。以刘志丹、谢子长为代表的陕甘边红军的创立者在各种复杂斗争中,不断摸索创建红军的道路,特别是提出“三色”革命理论,既探求在国民党地方部队中发动兵变创建革命军队的道路,也探索按照中共六大精神改造民团、土匪等武装,为革命建立武装的道路。因此,形成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建军前史的多源头现象,每支队伍的会合,都对革命军队的发展壮大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刘志丹在陕甘边界开展的革命活动,为各地革命力量的汇集奠定了基础。第一个到陕甘边寻找刘志丹游击队的是晋西游击队,随后陕甘各地兵变后的共同目标都是到陕甘边与红军会合,这是陕甘边红军和革命力量壮大的重要因素。如果只强调某个源头而忽视另外一些源流,是片面的,对历史也是不负责任的。在红二十六军建军过程中,红军领导人既面临着与外部国民党地方军阀的斗争,也有与内部“左”右各种倾向的分歧和矛盾,这是中共革命初期面临的共同问题。在处理内部分歧中,因没有形成成熟的机制,出现了武力解决内部分歧的“三甲塬缴枪”事件并不难理解。在研究中应理性分析,客观分析产生该事件的多重因素,而不是无中生有,把水搅浑。红二十六军建军时期,正是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路线在党内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中共陕西省委几乎全盘接受了“左”倾路线,导致红军游击队屡屡失败与游击队总指挥的频繁更迭,给研究者某些错觉,认为是所谓“刘阵营”与“谢阵营”斗争的结果。本文明确指出,在红二十六军建军前史中,不存在所谓的“刘阵营”与“谢阵营”。

应正确评价刘志丹、谢子长在陕甘边革命中的历史地位。在陕甘红军和陕甘边的历史研究中,刘志丹、谢子长是“双雄”,他们对红二十六军的建立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但是,在陕甘边和红二十六军建军史研究中存在“贬刘抬谢”或“贬谢抬刘”的现象,笔者认为不管是“贬刘抬谢”抑或“贬谢抬刘”,既不符合历史实际,也是一种毫无意义的争执,其结果只能是“歼敌一千,自损八百”,甚至是“歼敌八百,自损一千”。刘志丹、谢子长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重要历史事件中,对中国革命都作出过杰出的贡献,要做具体研究才能看得明白。在革命过程中,两人所任职务或高或低,对他们二人而言无足轻重。如渭华起义,刘志丹任军事委员会主席,谢子长是支队长。谢子长根据军事委员会的部署,服从调遣,在战场上作战十分勇敢。其后在“三色”革命理论指导下,刘志丹、谢子长都投入到新的革命实践中,两人时分时合,谢子长的重点是开展“白色”革命即组织兵变,刘志丹的重点在“灰色”革命即争取民团和土匪参加革命。1932年12月红二十六军成立后,谢子长受杜衡的排挤离开了红二十六军,1933年11月再次回陕北,直到1935年2月去世,他是陕北根据地和红二十七军主要创建者之一。毛泽东曾给予很高评价:“民族英雄”“虽死犹生”,并为其撰写了生平:“一九二五年在北平加入共产党,自此即以共产主义为解放中国人民之路,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组织农协会,领导人民参加反帝反军阀运动,人民因有谢青天之称。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子长起义于清涧,继续参加渭南暴动,败不丧志,奔走西北、华北各地。九一八事变后,于陕甘之间组织反帝同盟军改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即是红军第二十六军之前身。一九三三年赴察哈尔参加抗日同盟军,失败后回陕北组织第二十七军,协同刘志丹、高岗诸同志创造了陕甘宁边区。”毛泽东在这里高度概括了谢子长革命的一生,给予了公允的评价。毛泽东三次为谢子长题词,这在中共烈士中并不多见。刘志丹1932年4月再次回到红军游击队,直到1935年九十月间“陕北肃反”没有离开过这支部队,创建了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根据地,对红二十六军的成长壮大有独特的贡献。1973年6月,周恩来陪越南领导人参观延安时还强调说:“刘志丹是位很好的同志,陕北必须宣传刘志丹。”这说明刘志丹在中国革命史上有很高的历史地位。尽管刘志丹、谢子长两位革命领袖在红军道路建设方面有分歧,甚至是比较严重的分歧,但二人从革命大局出发,共同协作完成陕甘边、陕北根据地的统一和红二十六军、二十七军的统一指挥。因此,笔者认为在陕甘边革命斗争史的研究中,应当在整体史的视野下,对刘志丹、谢子长革命思想、建军道路等作进一步探讨,需要做更为细致的考察与研究,才能深化西北革命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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