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项目培育社区自组织:行政驱动与社会协同
——基于北京市H区Y街道“社区创享计划”项目的调查

2022-05-05 12:52胡天舒北京化工大学北京0009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社工培育居民

文/田 舒 胡天舒(北京化工大学,北京 0009)

内容提要:社区自组织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以社区公共事务为目标、以社区活动为抓手而建立,培育和发展社区自组织是扩大有序社区参与、积极推进社区自治、塑造和谐政社关系的重要举措。当前社区自组织培育通常通过“政府购买”项目来进行,然而这一培育途径多数依靠行政力量驱动、社会力量协同的项目运作方式开展,使得社区自组织存在行政介入性强而社会自主性弱的发展风险。因此需进一步厘清社区自组织培育过程中政府、社区、社工、居民等各主体职能,构建政府与居民“双向驱动”的社区自组织培育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点,在于发展社区自组织。社区自组织也称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2];但社区自组织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资金引入渠道过窄、组织监管制度滞后、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居民参与水平较低等状况(王燕波,2018)[3],难以对社区治理形成有力支持。因此民政部提出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自组织,明确了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的具体措施以及加强管理服务的具体要求[4];后来又出台了培育社区自组织的具体行动方案,将培育社区自组织的原则和步骤进一步细化。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积极培育社区自组织、推动社区自组织蓬勃发展的制度规范陆续实施,相关研究也与日俱增。

目前,社区自组织培育模式有如下几种:以项目化运作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公益创投模式(毕小丽等,2019)[5];提供支持资源和场地、并有一定进入门槛的孵化基地模式(高扬,2019)[6];以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构成的“三社联动”模式(杨立男,2019)[7]等等。无论采取何种手段进行培育,行政力量都在培育行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发挥了牵头作用;在政府部门的推动下,近年来社区自组织规模已有明显增长,“政府购买”也逐步成为社区自组织培育的主要途径。然而,依靠行政力量驱动、社会力量协同的项目制形式开展的培育过程,不免带有一定的行政化色彩;所培育的社区自组织可能成为“政府主导”的产物,存在行政介入性强而社会自主性弱的发展风险。尽管“政府购买”为社区自组织培育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保障、奠定了成长基础,但由此培育的社区自组织如何确保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避免对行政扶持的过度依赖,在社区自组织培育过程中,各方参与主体又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有必要对通过“政府购买”培育社区自组织的过程进行详细考察,以期厘清社区自组织培育过程中的影响要素、探索合理的社区自组织培育机制,推动社区自组织良性发展。

二、个案实践:北京市H区Y街道的“社区创享计划”项目

北京市H区自2015年9月起,每年以“社区创享计划”区级项目为抓手,通过公开招标、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等方式,委托S社会工作事务所的专业社工进入相关社区,形成居民自主项目,积极培育社区自组织,以此达到提升居民自我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化动员能力的目标。目前“社区创享计划”已覆盖H区80%以上的街道,对H区的社区自组织培育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019年3月,Y街道“社区创享计划”启动,提出在众创共享理念下激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活力热情,引导居民提出共建美丽社区方案的创意“金点子”,经过专业社工辅导,推动社区居民成立自组织并形成提案,以组织团队形式实现目标、解决社区问题,多角度、全方位满足居民和谐宜居的需求。具体见图1。

图1 北京市H区Y街道2019年“社区创享计划”项目流程(1) 资料来源:北京市S社会工作事务所。

“社区创享计划”在Y街道的项目成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社区创享计划”彰显的是以人为本,其宗旨是居民体验、居民实施。从提案到完成,都是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结果。Y街道的社区居民最初开展活动时还没有“社区创享计划”的支撑,社区也缺少支持他们开展系统项目的专门资金;而“社区创享计划”给社区居民提供了一定的资源支持,赋予社区居民相应的财务权利统筹支配项目资金,使其有动力也有能力去解决相应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鼓舞了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使得越来越多的群众骨干广泛参与到社区治理当中,成为社区治理的中坚力量。

其二,推动社区自组织成长发育。“社区创享计划”开展以来,一方面项目资金为社区自组织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让社区自组织意识到了自身价值,能够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引入专业社工力量,为进一步引导和提升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服务社区的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自Y街道2019年“社区创享计划”启动以来,S社会工作事务所深入多个社区,通过走访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一步步引导社区居民进行提案、直到他们能够独立开展项目,最终使得各个社区小团队逐渐步入正轨,形成独立的项目管理思维及规范化管理体制,推动了社区自组织的蓬勃发展和高效运作。

其三,打造了美观和谐社区。社区居民根据自己的诉求提供了很多“金点子”议题,内容覆盖了养老服务、楼门文化、社区文化、治安巡逻、社区环境及外围空间打造等方面,范围非常广泛。其中不少议题经专业社工辅导转化为提案,并最终获得资金支持提案付诸实施。从结果来看,社区环境得到了提升,包括路面的清洁、打造一些有趣的小景观、堆物堆料问题的解决等;从过程来看,社区中有同样的诉求及兴趣的居民聚集起来,在“社区创享计划”资金的支持及社工专业引导下去解决实际问题,在提升了社区环境的同时,也增强了社区凝聚力。

三、“政府购买”项目中的社区自组织培育动力:行政驱动

(一)需求融合,行政意愿占优

社区自组织培育是在充分考虑社区需求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发掘社区居民需求是一个多方共识形成的过程:有的是专业社工在项目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反馈给社区或者街道,有的是社区层面直接发现问题并形成了提案。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也有自己特定的了解居民需求的途径,主要是基于居民对社区协调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固有认同感。因此专业社工联合社区共同行动,可以最大程度地使居民的意见建议得到反馈。

2019年3月中旬到4月末,S社会工作事务所联合Y街道各社区,针对单元楼栋、社区党支部等进行座谈和一对一走访,在了解社区重点工作的同时,面向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骨干等开展“动机提升工作坊”,向居民介绍了“社区创享”的理念,引导其经过小组讨论和集中分享,构思“金点子”。在LY社区,S社会工作事务所的3名专业社工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进行多次充分沟通,在配合社区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帮助居民思考和提炼“金点子”,为社区自组织发展搭建服务平台;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则凭借自身的工作性质,了解群众心声,为专业社工提供必要的信息参考。LY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章女士提到:“我们每天就跟居民打交道,居民有什么事都愿意跟我们说,然后我们就会想些办法,多方协调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然而,社区工作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行政化色彩。社区党组织作为社区治理的领导核心,习惯于把党务行政放在日常事务优先级别考虑;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于自身工作性质也没有准确认知,而是以政府工作人员自居(贾智丞,2018)[8]。因此社区自组织培育实际上可能仍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主导进行,对于居民需求的回应也往往结合社区日常工作进行考虑。S社会工作事务所项目主管关女士认为:“居民提案都是为了解决社区问题,同时居委会也得解决社区问题呀,不冲突。我们到社区,先去访谈社区书记、主任,了解社区工作重点,再和区里对创享计划的要求结合一下,往这个方向去引导(居民)。”让社区自组织配合居委会当前工作重点开展一些活动、具体的组织行动也多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牵头负责,易导致社区自组织发展受到行政化影响,难以体现其应有的“自治性”。

(二)导向偏离,对上多于对下

“政府购买”项目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呈现,既然社区自组织培育所需资金都来自于政府支持,那么将培育过程融入社区承接的行政事务之中,自然也是社区对政策号召的有效响应。那么,社区自组织培育的成效与评判标准,就必然要考虑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甚至有时会为迎合“结项检查”、为了保证“符合要求”,而对项目成果采取适当的美化和润色;或者尽量挑选那些形式上较为显著、更具表现力的项目,而非着重于考察社区自组织本身的培育发展状况,使得培育导向出现了偏离。

“社区创享计划”是北京市H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发起的,属于“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项目资金由区政府负担60%、街道机构负担40%,采用公开招标、政府购买的方式,由一批专业社会组织深入到社区、承担项目辅导具体工作,最终落实该项目的主体和场地都是社区。需要验收项目成果的时候,H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要“参观访问一下那几个项目做得比较好的社区”。Y街道DH社区成立了环境美化志愿服务队,做的是墙体绘画,在原本破损的花园墙围上进行了彩绘,做成了类似北京798艺术区的艺术墙。由于视觉效果极好,等到政府有关领导去视察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社区的外在环境发生了变化”,一目了然,成果显著。或许其他项目成效更好,但是不易展示或者不合适展示的,可能就不会在政府验收时呈现。

可见,在政府购买项目中,更受关注的往往是“这些项目做成了哪些事”,而“这个项目培育了哪些组织”则只能排于其后,这和项目初衷显然是有差异的。如果更关注“事”而不够关注“人”, 长此以往容易滑入依附行政事务、片面追求“政绩”的陷阱之中;若忽视了社区自组织的发展,再好的项目效果也难以落地落实,仅流于表面而已。

(三)后续不足,长效机制缺乏

由于社区自组织培育通过“政府购买”方式进行,使得组织的发起建立与成长壮大几乎和项目周期同步开展;当项目正常运作时,社区自组织的活动也会保持相对稳定的频率和良好的运行状态;而项目周期趋于尾声,很多社区自组织的活动便逐步减缓甚至停滞。社区自组织的活动资金基本都来源于政府;主要依靠“社区创享计划”支持,少部分是由固定的社区公益金支出,纳入市财政预算、由社区支配使用,酌情拨付给社区自组织作为活动经费。但社区公益金每年只有8万元,社区自组织很难在其中“分一杯羹”;因此“政府购买”项目就自然成为了众家竞争的对象。被“社区创享计划”入选支持,能维持社区自组织在一段时期内顺利运作;但即便获得了专项资金支持,这种依靠项目培育产生的社区自组织,对于政府后期投入和持续跟进的要求也相对较高,可以说生存环境较为脆弱。一旦项目结束后政府不再跟进,不但社区自组织的活动很难进行下去,连组织本身的生存可能都难以为继。

2019年,Y街道LY社区一共申报了12个社区自组织团队参加“社区创享计划”项目,但最终获得支持的只有2个组织团队。获批的项目资金统一用于该组织购买活动服装和设备等,不直接给到个人,使用限制很多;还有很多社区自组织得不到资金,开展活动也要借用社区居委会办公空间,连稳定的独立活动场所都不能保证,对社区自组织扩大规模、开展活动都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当然,通过建设新场馆和租赁可以暂时解决场地问题;但如何充分利用场地、如何寻找更多合适的场地,还需要基层政府不断协调、社区自组织不断试验。LY社区居委会罗主任提到:“活动全是以项目化方式进行的,周期短,组织还没成长起来,它(项目)可能就停了。如果能更持续地去解决问题,效果就不一样。现在的持续性还不够。”显然,社区自组织发展后劲不强,主要是由于政府后续投入的持续性不足、跟进不够而造成的,这是项目制运作难以彻底避免的问题。因此,如何保证社区自组织培育成为长效机制、加强社区自组织培育的后续动力、减少项目制运作方式带来的后续投入不足和短期效应,是这一培育途径面临的关键难题。

四、“政府购买”项目中的社区自组织培育方式:社会协同

(一)组织助力:过程指导与效果评估

1.过程指导:行政监督下的专业帮扶。专业社工在充分动员居民骨干的基础上,以传播理念、介绍经验、分析案例、讲解规范等方式教会社区居民将个人需求凝聚成群体目标,把简单想法转化为实操项目;协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等,筛选出适合的组织计划书、实行立项评审,帮助有条件的社区居民完善项目方案、建立起有潜力的社区自组织团队,对组织活动进行陪伴式辅导,逐步实现社区自组织良性运作步入正轨,从而解决社区问题[9]。

2019年4月至5月期间,S社会工作事务所听取社区工作者和提案居民分享的提案“金点子”,帮助提案人不断完善思路、形成初步的项目计划方案,指导提案人了解政府购买等专业知识,手把手教其按照规范撰写提案项目书,建立起社区团队进行工作。5月末,S社会工作事务所和Y街道12个社区的提案居民组织召开提案大赛,共有47份社区提案入围,最终筛选出30份提案进行立项支持并公示。6月,S社会工作事务所为提案入选的社区自组织开展“提案执行说明会”,从设计活动、开展活动、留存资料以及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分享介绍,指导团队优化设计提案项目书。此后,专业社工每周都到各社区帮助提案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活动检测,引导社区自组织规范活动流程、完善资料管理、严控财务报销流程,提升社区自组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尽管专业社工在项目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是否能够获得立项资格,则很大程度上会受政府部门的影响。在“社区创享计划”提案大赛现场,由H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领导、Y街道办事处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高校专家学者与专业社工等共同组成的专家团对提案进行完善建议;考虑到“政府购买”的因素,在专家团中较为权威、相对人数占比例较多的无疑是政府部门负责人,在评比打分的过程中权重比较突出,因此对结果的影响也较深。而且,专业社工辅导自组织团队,必然要和社区工作机构进行交流联络,顺应其日常工作安排。这实际是行政力量在政府购买项目中全程跟进社区自组织培育,随时纠正不合适的发展导向。适度监管自然必要,然而全程监督可能会对社区自组织造成更多束缚。

2.效果评估:组织为先或活动为重。为了解“政府购买”项目运作效果、及时掌握社区自组织发展趋势,需要对组织活动进行评估,及时对组织运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依照项目指标进行衡量和效果评价,意图提高组织活动质量、提升组织运行效率。若评估只聚焦于项目执行,就会导致只看项目绩效、而忽视了受辅助单位的组织培育;若欠缺日常评估、只注重结果导向,则往往留下信息不对称的死角。政府对社区自组织的扶助与奖励一定要建立在有效评估基础上,只有评估方法客观有效,才能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因此,项目评估的重点应当放在社区自组织的发展程度上。

然而,“社区”和“社工”对项目评估的关注点是有差异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由于工作性质影响,考虑到“政府购买”项目的特殊性,更加关注的是项目成果与社区日常工作是否有较多重合、是否适合作为社区公共活动的成果展示出现,更注重活动内容的出色程度。而专业社工对组织自身的面貌更为关注,认为评估不只关注项目本身,也希望达到促进社区自组织建设及成长的目的。尽管“社区”和“社工”的“双社协同”是基于同一个项目,但目标并不相同。

S社会工作事务所项目主管关女士认为:我们作为专业社工,看到居民能形成一个有凝聚力的团队,能自我管理、自运转,这就是创享计划给他们带来的成长。”而LY社区居委会罗主任的看法是:“如果那些组织活动能和社区工作结合一下,那是最好的,能和社区工作互相促进;要是它和社区工作重点不相关,我们想支持它,不容易,也没必要。”可见,同样在“政府购买”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双社”的着眼目标却迥异,这种不协调加重了社区自组织培育方式的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运作的顺畅性。

(二)居民参与:精英主导与群众配合

1. 精英主导:支持社区的能人骨干。社区居民当中能满足和反映社区居民需求、志愿为社区公共事务无偿出力并且取得社区群众信任和支持的积极骨干,称为社区能人。社区自组织成立的先决条件就是社区拥有潜在能人,社区自组织培育的重点也是在于发掘能人[10]。“社区自组织的领头人”最适合由“在社区活动、居民集体行动中有志愿精神的积极行动者”来担任,其任务是“带领自组织自主运行、良性发展”,需要其在“组织、沟通、协商、协调、项目管理、筹集资金、处理矛盾和建立规则”各方面都具备较强能力[11]。社区能人通过发现群众共同的兴趣爱好和目标,动员他们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凝聚起社区自组织的核心;同时社区自组织又为能人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环境,使得能人可以更加充分地贡献力量。社区能人应有领导力和组织力,但更重要的是归属感和公益心,这是能够形成社区自组织、开展社区公共活动的前提。

“社区创享计划”对社区能人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例如根据组织需求进行提案、有足够力量召集人员和组织活动等。Y街道LY社区的程女士是一位热心社区公益、具有奉献精神的活动骨干,也是一名老党员、志愿者,她是“门前六包服务队”的负责人。“门前六包服务队”共有23名成员,除了程女士牵头之外,有两名副队长、三位小组长,还建有微信群进行工作通知与日常交流,组织管理较为严格。“门前六包服务队”受社区委托,和每个驻社区商户签订“门前六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包安全、包整洁)责任书,协议书签订完毕后转为日常工作,每周二和周四上午到协议商户门前巡查、监督,风雨无阻。起初有一些商户不理解,坚持不签订责任书,程女士和其他组织成员几次三番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了多次上门宣传工作。一年后,服务队和商户的关系已经很融洽。

可见,社区自组织带头人具有的无私奉献精神,使团队的凝聚力更强,是社区自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依靠,若不是他们积极响应,“社区创享计划”项目就不可能在社区真正落地。但若社区能人也受“行政驱动”影响,认为组织团队是在“支持社区、协助领导工作”,那么社区自组织自身的个性又应当如何体现?

2. 群众配合:身份认同与结构失衡。能人骨干固然是社区自组织的中坚力量,但其他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的支持配合也不可或缺。只有发动更加广泛的居民加入社区自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活动,才能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社区治理目标。社区自组织得以正常发挥功能的前提,是成员对组织的归属感,是成员之间由于同在组织之中而产生的凝聚力与向心力。然而在社区自组织建立的过程当中,参与活动的社区居民对自己在组织里的身份认同更多是“志愿者”,而非“社区自组织成员”。这种认知差异,一方面源于“志愿者”是一个明确的有内涵的特定称谓,而且是社区登记备案或注册的合法身份,更加正式;另一方面则源于“社区自组织”这一概念主要还停留在学术层面,在基层群众当中尚未广为人知,更遑论理解和接受了。尽管居民对“志愿者”的身份认同,客观上为社区自组织形成提供了基础,但主观上仍缺乏社区自组织发展所需的思想高度;虽然从“政府购买”项目的角度而言,这些居民团队参与了活动,展示了风采,取得了成果,但对社区自组织培育的作用仍然不够全面和深入。

另外,“社区创享计划”初衷是实现社区多元主体参与,居民组织团队各显其能、各获所需,正如2019年发放给Y街道居民的“金点子”征集卡写道:“人人都是社区的规划者,您也是!”然而以“一老一小”为主、中间群体相对缺失的居民结构,依然制约着社区参与效能。LY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章女士认为:“社区创享就是可以发动更多的人来参与社区活动,社区就起到一个搭平台的作用,让大家相互认识。社区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大家。”但Y街道在“社区创享计划”过程中建立的社区自组织仍以六七十岁的老年人为主,其中大部分都是社区活动的志愿者,平日里就是积极分子;只有少数年轻人参加。对于这种现象,“门前六包服务队”负责人程女士也表示无奈:“做这些事情要花很多时间,像我们都退休在家有空,你让年轻人做也不现实,他们自己还休息不过来呢。”的确,目前以商品房小区为边界构筑的社区塑造了“陌生人社会”,城市居住与交通的区隔进一步导致了年轻人在社区参与中无意识的冷漠态度,导致社区参与结构普遍存在失衡。而社区参与结构的失衡只会导致能人骨干的作用更为凸显,使其他居民更趋边缘。因而,如何动员社区更广泛的群众参与、进一步激发社区自组织培育活力,值得深思。

五、结论与建议

(一)本文的结论

北京市H区Y街道的社区自组织培育实践以“社区创享计划”这一政府购买项目为抓手,形成了政府引导下的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培育了一定规模的社区自组织,有效激发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在Y街道的社区自组织培育过程中,行政力量借助“政府购买”项目提供了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等基础条件;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同专业社工通过充分交流,结合日常事务重点确定培育项目计划,通过项目初期的需求发现、项目过程中的陪伴式指导以及项目终期效果评估,引导居民关注社区公共事务,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服务社区能力发挥助力作用;社区居民通过积极发现身边的问题,提出“金点子”,在社工指导和能人带领下组建社区自组织,提出解决方案并转化为团队的项目执行。然而,“政府购买”催生的培育过程依靠行政力量驱动、以社会力量协同的项目制运作形式开展,不免带有一定的行政化色彩,易使培育的社区自组织成为“政府主导”的产物,存在行政介入性强而社会自主性弱的发展风险,以至形成了政府购买项目运作下“行政驱动、社会协同”的社区自组织培育机制。

(二)改进社区自组织培育效能的建议

1. 拓展资源聚合渠道,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资源是社区自组织的生存基础和发展动力。目前我国社区自组织培育仍处于初步阶段,其中大部分组织因缺乏建设资源,因而努力将活动紧密关联政府购买项目、向“官方”靠拢,导致资源汲取过度依赖政府,组织独立性较差。这与扶持社区自组织发展、促进社区自治的意图是不相符的。因此,社区自组织应通过多方位资源获取渠道,进一步拓宽及创新资源汲取途径,降低对政府资源的过度依赖。推动社区基金会建设,借助公益慈善力量,获得组织生存发展所需资源;努力进行社区自组织品牌打造与活动宣传,引起更广泛社会关注,提升社会影响力,在提高知名度的基础上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吸取更多资源,从而降低单一资源渠道引发的生存风险。

2. 理顺各方主体角色,促进多元参与培育。政府应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搭建社区自组织合作平台,促进社区自组织之间各类信息和资源相互流动,优化资源配置。为了减少行政化对社区自组织的影响,需要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之间的权责界限,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正确处理好居委会的自治性与行政性的双重属性关系(孙柏瑛,2016;殷红霞等,2016)[12][13]。专业社工应当充分发挥其特色长处,可通过社区深耕、深入对社区居民的需求进行发掘与整合,联合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机构等共同研讨,分析问题,精准化回应社区群众需求,帮助社区自组织逐步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规范体系,为社区公共事业添砖加瓦。继续完善现有的社工人才培养体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利用讲师小组培训、访问优秀机构、参加专业考试等途径,进一步提升社工专业能力水平。

3. 促进群众广泛参与,构建“双向驱动”关系。对于年轻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活动较少的现象,结合“党员回基层社区报到”机制,以发挥年轻党员的带头作用为突破口,对其进行重点培养及深度引导,使其成长为符合要求的社区能人;在此基础上鼓励年轻党员结合自身工作特长,主动去发现及挖掘社区内各领域的专业人才,动员其加入社区自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从而实现自身价值及社会价值。这样以点带面、以党员带动其他居民,达到从整体上提升社区居民参与能力的效果,以此建设社区居民有序参与长效机制。此外,需要进一步提高社区活动质量;社区、专业社工和社区自组织应群策群力,从本社区实际出发,针对年轻居民的需求偏好,有针对性、有新意地进行活动策划,开展一些吸引年轻居民的活动项目,从而将“自下而上的居民参与”和“自上而下的行政指导”进行有机融合,以“双向驱动”取代“行政驱动”,最终实现社区自组织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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