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峥 钟振豪
西藏大学,西藏拉萨 850000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便是中共中央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西藏由于特殊的生态环境,传统工业的发展有很大限制;而生态旅游则是将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具有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是目前西藏实现乡村振兴的最佳选择。截至2020年,西藏的旅游总收入大约占到经济总量三分之一,所以旅游业是西藏高速发展的支柱产业。本文主要讨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以更好更快地实现该地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传统的旅游方式在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表现并不尽如人意。但是生态旅游是要肩负维护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双重责任,在观光旅游与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实现了相对平衡,其巨大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是使传统旅游业无法望其项背的。由此可知,该种旅游方式比较完美地将旅游与生态环境相结合,达到既实现了生态保护又发展了改善社会与当地经济的多赢的目的。生态旅游是一项极其注重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的旅游,是实现区域“可持续”和“发展”的双重目标的极佳选择。不仅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还关注当地文化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并致力于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当地社区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将生态旅游运用到促进乡村发展当中,能够真正地实现该地区的经济产业化与人民生活的幸福化。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西北,呈东西带状分布。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成立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的中期,发展可追溯到21世纪初。地形地势方面,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界东起从娘热乡、夺底乡,与两条沟谷汇集成的流沙河相接。保护区总面积122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有660公顷,缓冲区面积有339公顷,实验区面积有221公顷。绵延千里,幅员辽阔。
首先,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成为保护区旅游产业兴旺的关键所在。景区的旅游资源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或独特性,是决定该景区等级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此可知,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世界罕见的具有青藏高原特色高寒湿地生态系统。近年来随着国内旅游市场的繁荣与生态旅游的发展,愈来愈受到旅游者的青睐。根据官方的最新的统计资料显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拥有种类众多的动植物。其中,动物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黑颈鹤、胡兀鹫,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高山兀鹫;植物主要为湿地草甸和以高原特有的水生及半水生和草地植物为主。同时,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配套设施建设方面也有较大的成果。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得天独厚的动植物及所构成的独一无二的生态景观是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其他地区景点所不能代替的。
其次,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大有裨益。自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西藏的旅游设施、配套设施等支撑体系显著地提高,旅游产品体系不断地完备,旅游产业体系日益健全,旅游服务质量日渐提高,投资环境也逐渐向好。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的道路等级与道路通达度也有了跨越性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可进入性。
最后,借助拉萨的区位优势,为拉鲁湿地发展生态旅游吸引了大量的客源。拉萨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形成了夏季无酷暑,成为了夏季旅游的不二选择。同时,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的首府与交通枢纽,同时作为国内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拥有极大的区位优势。而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的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以借助拉萨在西藏自治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为景区本身吸引一定数量的游客,以增加本地的旅游收入。
生态旅游是集社会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为一体的一种旅游方式,该种旅游方式具有保护当地自然环境与维护当地居民生活的双重责任。而生态旅游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所以发展生态旅游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极佳路径。笔者主要以位于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的夺底乡为例,讨论其生态旅游的开发对乡村振兴的作用。
夺底乡下辖洛欧村和维巴村2个村,农牧民总户数897户,总人口2998人,其中维巴村457户,共1518人,低收入家庭有52户,共166人。洛欧村440户,共1480人,低收入家庭有36户,共100人(见封底图 4)。
图4 夺底乡人口结构图
借助独特的区位优势与旅游资源优势,夺底乡集中连片地展开了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过几年的发展,在洛欧村的居民每人每年可获得项目分红2054元,其次对有田的家庭户每人每年可获得项目分红1091元;在维巴村的居民每人每年项目分红2024元,其次对有田的家庭户每人每年可项目分红386元(见表1)。真正做到了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生活富裕。
表1 夺底乡项目人均分红统计
在夺底乡有许多从事商业性活动的村民、乡民,如:民宿、特色餐饮、特色手工艺品店等。这些商业性活动大大地带动了当地的住宿业、餐饮业、商业等产业的发展。事实表明,拉鲁湿地的生态旅游发展是当地诸多产业发展的前提。
产业链不断完善为当地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在洛欧村和维巴村当中,有许多村民表示,以前在外务工,薪资偏低且远离家乡和亲人,现在旅游项目的开发,在自家门口即可实现就业。拉鲁湿地的生态旅游开发促进了餐饮、民宿、酒店、特产商品售卖等一系列行业的发展,为当地村民提供了更多岗位和选择,减少了外出务工,同时也吸引优秀的家乡人返乡就业,带动了当地的上下游产业的发展,真正做到产业兴旺。
生态旅游是要肩负保护当地自然环境与不干扰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的一种旅游方式,所以拉鲁湿地的生态旅游发展从根本上来说是不会打扰夺底乡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与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经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了可持续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实现。
拉鲁湿地的生态旅游发展,当地村民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有了更好的工作环境,为当地村民带来了旅游收入,使村民的可自由支配收入有了提高,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家庭消费逐渐向较高层次发展,促进了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综上所述,拉鲁湿地的生态旅游发展不仅给当地的乡村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在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上做出了巨大贡献,这样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于一体的发展方式对乡村振兴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近年来,随着拉萨市旅游业的不断发展,赴拉萨旅游的人数也在逐年增长。景区承载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期与某个景区或一定的范围内,在不对旅游自然景观及环境、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与社会经济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下,所能承受的最大的旅游活动规模。在拉萨旅游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有些景区为了增加经济收入,不以景区承载力为限度接待游客数量,出现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的现象。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虽没有出现上述的情况,但是已有不以景区承载力为限度接待游客数量的超载开发的趋势。
由于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与脆弱性决定了该景区不能出现超载开发。同时,国内学者柳应华、宗刚、王汝辉的研究表明: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型旅游资源承载力明显高于生态自然型旅游资源。所以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不能够出现超载开发的。
首先,拉萨乃至整个西藏自治区都相对缺乏关于生态旅游的针对性文件。拉萨市在生态旅游资源保护领域的法律制定方面多体现为景区管理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等较低级别的法律规范以及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致使相关法规的权威性和稳定性较弱,不利于执法工作。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景区管理条例、拉萨城关区的相关的法律规范与规范性文件都没能很好地避免景区超载开发的趋势发展。其次,拉萨有关保障生态旅游资源的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不到位。很多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弹性过大,大大降低了执行效果。
旅游配套设施不仅仅包括景区内外为游客提供服务与商品的有形物,即硬件设施,也包括为游客提供无形服务的人员。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国家与自治区政策的扶持下,硬件设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设备老化、维修不及时、设备使用率低等问题;但是景区内外为游客提供无形服务的人员,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很大的空缺。如:缺乏服务意识、接待服务质量差、缺乏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等问题。所以,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旅游配套设施仍然不够完善。
以景区承载力为限度接待游客,在短期内可能会导致该景点的收入下降,但是这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从长期来看此种接待方式必然会为该景区带来更多或者额外的旅游收入。此外,以景区承载力为限度接待游客还可以避免诸如:景区环境污染问题、给当地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等问题。况且,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其自然景观具有不可替代性与脆弱性,所以更加不能出现超载开发的现象。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人员出现管理不到位、服务态度平淡等问题。同时,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的导游解说系统也是比较欠缺,应当对其景区的工作人员进行旅游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该景区的接待质量。拉鲁湿地景区从业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意识,改变服务态度冷淡的现状,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意见,也要培养操作、维修与保养旅游配套设施的人员;同时,更要增加平面景区结构图与旅游解说系统。
首先,鉴于青藏高原生态的特殊性,制定与完善有关生态旅游的针对性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现有的《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为西藏环境保护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但该条例宗旨仍属于以环境污染的防治为核心的环境保护法体系。此外,环境保护不仅仅包括对既有的环境污染的治理,还包括对现有环境的保护。同理,对生态旅游资源也不应局限于污染的防治,为此应制定有关生态旅游的针对性法规,促进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发展。
其次,加强监督力度,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当地居民与生态旅游资源关系极为密切,既是当地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创造者,又是生态旅游资源所带来收益的享受者。故而,建立当地居民与群众监督机制是解决关于保护生态旅游资源法律法规落实问题的关键。
生态旅游是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集为一体的一种旅游方式;而乡村振兴既要求产业兴旺、生活富裕,亦要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生态旅游完美地符合要求。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相信在生态旅游引领下,我国的广大乡村地区必能实现经济繁荣、人民幸福、美丽家园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