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功员
[关键词]统一战线 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建设 新特点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803(2022)01-0092-08
“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积极作用,支撑农村农业的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汇集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1]。统一战线全程参与乡村振兴,这是新时代对统一战线的要求,也是统一战线在时代进程中紧紧扣住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的要求。
一、新发展阶段统一战线需要面对的乡村建设新局面
(一)在社会结构方面,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走向深入
社会结构是指乡村社会一定时期内所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组织结构、权力角色以及相互关系。[2]近代以来,伴随着现代民族国家政权建设,以“权力下乡”为标志的单向国家权力建设启动,国家力图对乡村实行严密控制和资源抽取。国家政权建设主要是指现代化过程中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制度与文化整合措施、活动及过程,其基本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合理化的、能对社会全体民众进行有效动员与监控的政府或政权体系。[3]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入新的国家政权建设阶段。国家政权建设包括乡村建设,整个国家自上而下建立起一套严格的支配体系,呈现出强制的整合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乡村不再是单向的关系,而是开始走向互动。随着1983年《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的发布,国家和乡村的互动变为国家政权以“乡政”为载体与乡村社会以“村治”为载体的自治之间的双向互动。到了2001年农业税费改革实施后,乡村社会又发生了一次变化,契约式管理和清单式管理在不少地方出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乡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组织建设的强化,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走向深入。
(二)在乡村建设主体方面,逐渐从单一变为多元
乡村建设主体不仅仅指参与乡村建设的个体,还包括参与乡村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组织。历史上,乡村建设的主体单一。“皇权不下县”与“县政村治”两种模式促成了以士绅精英为建设主体,以家族、宗族为主要组织形式的传统乡土社会。直至清朝末年民国初年,士绅精英随着传统的乡土秩序遭受破坏而退出历史舞台。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村一级建立了党支部,成立合作社,贫下中农成为乡村建设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乡村建设主体逐步走向多元。人民公社逐渐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乡村治理模式逐渐走向村民自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国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政府放开社会组织的权利,促使社会组织取得更大发展。21世纪以来,党领导下的“多元共治”模式逐步取代了“单中心治理”模式,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扩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逐渐成长为乡村建设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在乡村建设资源方面,以土地为标志的农村集体所有资源被激活
乡村建设资源大致包括国家供给的资源、集体所有的资源以及乡村内生的资源这三类。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乡村提供政社合一的制度供给,比如调动村民义务投工。改革开放后,国家仍然延续乡村服务城市的功能定位,乡村建设仍然面临资源缺乏的困境。自农村税费改革开始,国家开始向乡村输入大量资源,对乡村从“多取”转变为“少取”甚至“不取”同时还“放活”“多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土地为标志的所有农村集体资源在“放活”政策下被重新激活,乡村建设资源得到了大幅度补充,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混合所有制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除此之外,各地也开始充分利用、激活乡村原有的内生资源。
(四)在乡村文化建设方面,“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
文化兴起文化除了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知识和制度规范外,还包括了信仰和价值观。中国历史上,乡村文化是一种“礼治”文化。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文化受到西方文化的严重冲击,基于儒家伦理和非正式制度形成的“礼治”文化退出乡村,乡村一时呈现出凋敝景象。新中國成立后,国家介入乡村,政党力量注入乡村,乡村“法治”文化缺位不足的情况得到缓解,乡村通过行政性或者政治性的“调处”来解决大多数纠纷。改革开放后,国家通过“自治+法治”的形式,让农民自主参与到村务管理中。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后期,乡村实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举,并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指导下发展。乡村文化强调“自治”“法治”“德治”。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不仅列出了四项德治建设任务,还列出了四项法治建设以及八项自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推动了乡村发展。
二、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的必然性
不同国家或者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乡村治理的表现形式、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模式都不尽相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论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为我国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让乡村振兴战略在广大农村生根开花,就必须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入新时代,关于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统一战线广泛性特点,涵盖了几乎所有的社会各阶层。充分调动统一战线成员参与乡村振兴,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成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共产党将各阶层团结起来结成统一战线,汇聚最大的力量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70多年历史,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表明了统一战线是革命、改革、建设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因此,被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弘扬,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从精准扶贫的首次提出到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到乡村振兴战略蓝图的擘画,都要求我们掌握好、运用好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弘扬新时代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4](P39-40)而这个最大同心圆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统一战线为解决“三农”问题而积极作为,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不仅人数众多,而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独特的优势作用,大有作为。一方面,统一战线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要求,是新时代的要求,是统一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统一战线也因为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有了更广阔的实现自身价值的舞台。
三、统一战线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势
(一)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治优势
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具有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对重大举措改革、重要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的重要约束性指标等都要加强民主监督。因此,无论在完善乡村振兴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考核体系,还是实施绿色生产、打造农业品牌等方面,都需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这也是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监督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决定的,是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的有益探索。开展乡村振兴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新形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可以从不同的角度,选择合适的方式对乡村振兴战略实行民主监督,使乡村振兴战略更加完善、实效取得更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能够更加深入基层、贴近民生,倾听各自界别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乡村振兴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各级政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修补纠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督办、及时反馈,同时对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阳奉阴违、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帮助党委政府更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具有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组织优势
在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统一战线的本质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是人心和力量对比问题。面临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统战工作对象思想多样、构成复杂,统战工作必须不断完善和加强,才能确保统战法宝作用有效发挥。当前,开展统战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在于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统战部,统战部被赋予了协调关系、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统一战线凝心聚力的重要机制在于加强统战组织建设、发挥统战组织优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全党全国全社会共同发力,只有汇聚了最广泛的力量,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才能得到更好地解决。
(三)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具有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治理优势
当前,我国的治理体制是行政主导型的,这种治理體制的一大特点就是越往基层刚性越强,兼容性不够好,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丰富多元的要求难有效吸纳,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堆积在基层。这些问题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并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发挥统一战线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优势,民众有了正常的体制内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且能以合理合法的形式来实现,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乡村社会治理同样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如果不能解决乡村治理水平较低的问题,乡村的各类矛盾纠纷得不到很好地解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然受到阻碍。基层统战工作主要是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完善基层治理,以此来夯实群众基础,而乡村有效治理也正是化解社会矛盾,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契合之处。
(四)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具有人才众多、智力密集的资源优势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负主要责任,各级农业农村局为直接职能部门,同时,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人才兴乡村振兴事业兴。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要畅通人才智力下乡通道,有效激励统一战线各领域人才以各种方式参与乡村振兴。首先,通过建立人才库,解决乡村振兴人才的来源问题。统一战线能把不同专业领域的大批党外人才有效组织起来,为乡村振兴源源不断地提供人才支撑,也为党外人士提供一个展示自身才能的广阔平台。其次,通过搭建议政建言平台解决建言献策问题。统战部门通过广搭建言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围绕“三农问题”组织专题调研,为乡村振兴探寻有效的路径。
四、统一战线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困难与问题
围绕“统一战线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发放纸质问卷和电子问卷、与基层统战工作者座谈、调查走访以及查阅文献资料等形式。共发放纸质问卷300多份,回收纸质有效问卷28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3%;共回收电子问卷80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8%。根据调研及问卷情况,对统一战线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如下。
(一)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了解度不够
关于“对乡村振兴战略了解程度”这一问题的回答,选择“不太了解”“比较了解”“很了解”的调查对象分别为54%、35%、11%。
从调查对象的职务高低来看,职务高的了解程度高于职务低的;从城镇和农村两个区域来看,选择“比较了解”的农村基层统战成员高于城镇统战成员。对“你知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目标、总方针和总要求吗”这一问题的回答,选择“很清楚”的占10%,选择“完全不清楚”的占25%。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能完整准确表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要求的占86%。
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了解,是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的前提条件。只有对中央政策了解清楚,才能把握住服务重点,以及抓住机遇助力乡村振兴。从调研情况分析,除了直接和乡村打交道的统战成员,以及职务较高的领导干部外,统一战线其他成员并不是很了解乡村振兴。在与统战成员进行座谈时,统战成员认为村民对乡村振兴的了解不多,难以将政策应用到实际中。
(二)对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选择不够合理
问卷涉及“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中,列出了“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生态振兴”共五个方面,调查对象基本上全都选了这五个方面。而在回答“统一战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点排序”的问题时,选择“产业振兴”的比例最高,占比58%,少部分选了“生态振兴”。除了问卷,也开展了座谈。大多数调研对象围绕着产业帮扶、壮大队伍、建言献策、培植乡村文化、防止返贫等方面下功夫,为乡村振兴服务。
由调查问卷和座谈分析,统一战线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有待拓宽。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不仅要从产业振兴上下功夫,人才振兴、文化振兴以及组织振兴也要与产业振兴相辅相成,还要因地制宜,共同发力,才能让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获得更好的效果。
(三)统一战线服务乡村振兴的制约因素较多
在“制约服务的因素有哪些”的选项中设置了以下五个问题:认识不到位、服务载体不丰富、主体服务能力不强、相关机制不够健全、基层组织力量薄弱。对这五个问题的回答中,各项的选择差别不大。选择“主体服务能力不强”排在第一位,占比为28%,选择是“认识不到位”占比13%,选择“服务载体不丰富”占比22%,选择“相关机制不够健全”占比20%,选择“基层组织力量薄弱”占比17%。从这项调查可以看出制约统一战线服务乡村振兴的因素较为多元。
除此之外,调查显示,制约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的因素不仅与党委政府、统一战线成员、农民有关,还涵盖了体制机制、乡村实际、参与主体、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在认识层面,很多调查对象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深刻,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在主体层面,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的服务意识不够强,水平也有待提高,造成了不会服务乡村振兴的问题;在机制层面,因为没有形成与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相适应的有效机制,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出现了不少困境,使得统一战线服务乡村振兴的效果受到影响;在社会层面,统一战线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四)统一战线服务乡村振兴的质量有待提高
关于“统一战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质量”问题的回答,选择“一般”“很好”“差”的分别占61.3%、24.8%、13.9%。调查显示,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都是在小范围内,而且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服务乡村振兴的质量还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与当前统一战线服务乡村振兴的思想意识、平台载体、方式方法、机制保障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关系。在服务质量上,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既定要求、推进进度存在一定的差距,迫切需要统一战线凝聚众智、整合力量,提高服务质量。
五、统一战线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助力乡村党组织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要抓住乡村社会结构中的核心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改革越深化,党组织的核心地位越要强化。”[5](P121)基于此,将党的基层组织作为根本和核心,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为党的基层组织提供了政治保障,确保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优势由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而来。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会涉及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这是政治层面的;涉及结构调整、产业布局,这是经济层面的;涉及教育发展、乡村文明,这是文化层面的;涉及脱贫攻坚、基层治理,这是社会层面的;涉及美丽乡村、环境保护,这是生态层面的,这些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技术的投入。因此,需要有一个核心的领导力量将统一战线涵盖的各个社会阶层汇集起来,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无疑就是这个核心的领导力量。在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党的基层组織为核心,统一战线各阶层力量才能更好凝聚在一起,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
(二)多方协作,发挥统一战线人才众多优势,丰富乡村振兴建设主体
乡村建设的主体已由单一变为多元,而统一战线正好汇集了各行各业的社会精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有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6](P3)这就明确指出了统一战线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7](P562)统一战线成员所在的领域广泛,遍布社会各个阶层。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参与主体因为行业以及领域有所不同,相应的资源调度、政治身份还有参与的时间等都会有不小的差异,要使这些不同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助力乡村振兴,就必须进行协调和统筹。这个协调和统筹的主要部门就是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统战部门,各级统战部门汇聚各方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同时,要构建由省、市、自治区统战部门掌舵,各市、县、区积极配合的协同运行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整体推进保驾护航。
(三)科学规划,发挥统一战线
基层治理优势,培育乡村文化基层统战工作最基本的职能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发挥统一战线基层治理优势,培育乡村文化可从以下几点进行。一是要培育新乡贤,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让乡村自治成为常态。厚植乡贤文化,着力推动乡风文明,将本村道德模范人物、乡村致富能手、返乡创业者纳入统战工作对象,发挥新乡贤亲缘、人缘、地缘等各种优势,建构乡村自治文化空间。二是要加强法治宣传,培育村民的法治思维。组织律师团送法进村,提高广大村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建立每个村配备驻村律师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村法治化水平。三是树立美德风尚,弘扬德治教化。依托道德模范协会开展的“文明进村”活动,开展道德宣讲;挖掘本土道德资源,重构村民之间的道德关系和行为边界,复兴乡村道德共同体。
(四)宣传动员,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优势,凝聚乡村建设各界力量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统一战线成员都有参与的意愿,如何才能将广泛的统一战线力量调动起来,让他们将参与的意愿落到实处是一项重要任务。这需要激发统一战线成员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首先,要选树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深挖,并对先进典型进行重点扶植与培育。同时,对还没有参与到乡村振兴中的统一战线成员进行宣传动员,宣传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宣传国家的利益、集体的利益以及个人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使他们能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事业,并且以自己的行动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行动。
(五)科学评价,激发统一战线正能量,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统一战线长期参与乡村振兴是党中央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力量。为了使统一战线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既能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也能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并形成长久机制,可以构建一套科学有效评价标准,对参与乡村振兴的统一战线成员进行合理评价。评价的主体设定为农业、农村、农民;评价的次主体设定为党政部门以及统战部门;专业的评价交由组织的第三方,同时,还应以自我评价为辅助,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指导,结合统一战线所服务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所服务地区的发展规划以及统一战线力量的大小等各方面要素加以充分考虑再进行具体设计。统一战线可以更好地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而发挥好自身的独特优势,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