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助力飞行试验高质量发展

2022-04-26 02:02:22/文
国防科技工业 2022年4期
关键词:三项制度聘用制经理层

贺 丽 /文

坚持干部“能上能下”完善干部评价体系

突出“政治”标准划出“上”的基线。试飞中心党委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二十字”标准贯彻落实到干部动议、干部考察、干部培训、干部考核等选人用人各环节,突出政治标准,全方位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同时,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对实绩突出、潜力较大的优秀年轻人才和干部实行岗位锻炼、挂职交流等方式进行一人一策的重点培养。近三年来,试飞中心共提拔各级干部80 余人次,其中,新提拔的80 后干部30 余人,占新提拔干部近90%。选人用人满意度持续提高,新任领导干部评价“认同”占比在90%以上。实行优秀年轻人才选聘制,在下属技术中心等科研生产单位,研究室主任、副主任的岗位公开竞聘率为100%。

强化“业绩”考核严格“下”的红线。试飞中心持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业绩作为干部“政治三力”在担当作为中的重要检验,提高科学性和精准度,业绩考核占60%,综合管理考核占40%。进一步优化干部考核标准及程序,加大考核结果与业绩挂钩力度,对优秀班子和干部及时嘉奖和宣传,对考核靠后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开展约谈提醒,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得分中连续三年排名后5%,且经组织认定为不胜任的实行降免职,严格“下”的红线。及时调整对于需要岗位交流的干部,确保增强干部活力。同时结合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掌握各级领导干部在担当作为方面的诉求和期望,探索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创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能上能下”良好环境。2019年以来管理人员退出比例近5%。

坚持人员“能进能出”优化人员用工结构

试飞中心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力资源效能为目标,完成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开展人员岗位聘用,进一步加大基层单位岗位用人自主权,打破“铁饭碗”,不断深化“员工能进能出”改革,先后制定了《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聘用制管理办法》等文件。

在优化结构方面,首先是严把人才引进入口关,根据集团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以及成熟人才引进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工作,试飞中心完善了人才引进管理制度,明确了人才标准,细化了工作流程,为人才引进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同时,持续完善高校毕业生和成熟人才引进流程,建立人员能力素质测评系统,针对专业能力、胜任力、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其能岗匹配度,严把质量关。另外,通过系统盘点人才队伍,以将“十三五”“十四五”人员退休的高峰期转化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的机遇期为目标,“十三五”期间每年度科研人员引进占比维持在95%以上,持续压缩了管理、辅助人员规模,大幅提升科研人员占比,“十三五”期间试飞中心科研人员占比提升了10.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比提升至21.5%,优化了试飞中心人才队伍结构,为试飞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在激发活力方面,实施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建立契约化劳动关系,明确人员退出机制,试飞中心自2019 年起启动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相关工作,强化市场化用人导向,制定聘用制管理办法,与近4000名职工签订了聘用合同,打破事业单位人员固定制用人的限制,建立了契约化聘用关系,释放人员流动性,为员工能进能出奠定制度基础。另外,实行岗位聘用制,2021 年结合聘用制改革工作,继续开展岗位聘用相关工作,在拓宽全员职业发展通道的基础上,通过全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进一步明确单位与员工的责权利,营造公开透明、业绩为先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效能、提升职工岗位价值创造能力,同时,加大了基层单位用人自主权,强化岗位能力业绩考核的基础作用,通过岗位聘用考核,为员工能进能出提供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将被辞退,打通了人员退出渠道。截至目前,试飞中心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率92%,管理人员不胜任退出比例达到4.88%;新员工公开招聘比例持续保持100%。

坚持薪酬“能高能低”深化分配激励机制

试飞中心持续优化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以提高绩效考核的精准性为目标,不断完善业绩与收入挂钩的方式和力度,逐层破除“平均主义”,不断深化绩效考核及分配制度改革。

试飞中心在薪酬分配过程中一直坚持“业绩升薪酬增,业绩降薪酬减”的原则,不断强化绩效考核工作,构建了以科研任务三级计划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为导向、以综合计划为牵引、专项工作考核为辅助的“责任矩阵”考核模式。加强考核与薪酬分配的紧密联动,绩效工资、奖金等浮动部分薪酬的分配均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践行了“业绩与薪酬同增减”的分配原则。

为了强化骨干人才激励力度,试飞中心年度工资总额增量部分,强制作为当年浮动薪酬的增长发放,实现了“活工资”体量和比例的持续增长。目前试飞中心核心技术骨干浮动薪酬占总薪酬比重超过了70%,核心技能骨干人员浮动薪酬占比超过65%。为了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试飞中心要求各单位在分配绩效工资等浮动薪酬时,分配总额的60%以上用于30%的骨干人员,部分奖金项目要求设立分配档次,并严格控制发放比例。目前同一岗位类别中,核心技术骨干薪酬水平是一般技术人员的3 倍左右,管理人员为2.5 倍左右,技能人员为1.9 倍左右,极大地提高了核心骨干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为提升薪酬激励的精准性,试飞中心还加大基层单位分配自主权,各单位依据中心薪酬分配要求结合单位特点,建立各自薪酬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绩效工资等浮动薪酬分配,探索开展基于科研任务包形成的项目激励,不断完善从事基础研究、预先研究人员的薪酬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薪酬激励的精准性。通过岗位绩效工资、目标任务考核奖、中长期激励、特殊人才津贴、骨干津贴等激励制度的不断建立完善,促进薪酬分配机制全面优化,确保职工收入能增能减改革收到实效。试飞中心实现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保持100%;全员浮动工资占比达到60%以上,核心技术人员浮动工资占比达到70%以上,有力激发了员工干事创业的活力。

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要求,试飞中心强化下属公司经理层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落到实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试飞中心结合单位及下属公司实际,推进经营层/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经营层/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在下属公司通过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和总经理工作实施细则,严格规范管理权限,一方面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另一方面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薪酬管理采用市场化机制,各公司经理层实行年薪制和任期激励,对事业部经理层模拟法人实施经营者业绩考核模式,严格落实经营者年薪与业绩挂钩的具体指标;各公司员工薪酬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实施依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工资体系,规范社保项目缴费比例和基数,同时,探索项目分红、岗位分红的中长期激励模式。试飞中心纳入改革范围的9 家单位/公司经营层/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协议签订率100%,有效健全了市场化机制。

通过持续实施“三项制度”改革,试飞中心有力地激发了职工创新活力、提升了工作效能,为完成型号任务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下一步,试飞中心将持续贯彻落实国资委、集团公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强化执行,助力新时代试飞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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