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在已经披露出来的发现外星人的个案中,已确认有许多虚假成分。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么一个简单逻辑——在成千上万的个案中,只要其中一宗成为事实,外层空间生命之说便已成立。
正如老话所说:“没有找到证据,并不等于没有证据。”
■ 悬疑·北宋灵异帽妖案
■ 悬疑·清代文献中的“UFO目击事件”
悬疑 北宋灵异帽妖案
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年)六月下旬,北宋京城开封的僧人天赏,以及术士耿概、张岗等人,以施放“邪法”的罪名,被起居舍人吕夷简、入内押班太监周怀政,上报给宋真宗处理。
宋真宗接报后想都没想,就宣布将这几个妖僧妖道,全部拉到大街上“弃市”。即在民众集聚的闹市,对判决过的犯人执行斩首,以示为大众所弃的刑罚。
弃市的刑法自隋唐后就很少用了,如果还有皇帝下令对犯人弃市的话,那一定是罪大恶极的案件。这个让宋真宗判定为弃市的案件,就是北宋著名的灵异事件——“西京东京帽妖案”。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群僧道是真凶还是被冤枉呢?帽妖到底是不是UFO呢?
突然爆发的西京帽妖案
帽妖案是突然爆发的,事前没有任何征兆表明,西京洛阳城会发生这起灵异事件。而且最关键的是,这起西京帽妖案还不是洛阳府官员首先汇报,而是河阳三城节度使张旻。
天禧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河阳三城节度使张旻,给宋真宗很认真地报告说:听说西京洛阳城近来有传言(即“讹言”)说,有个长得像帽盖的怪物,经常在夜里飞到百姓家里。你说要是去百姓家里溜达一圈也行,但这玩意实在是太吓人了,因为它还能变换形状。居然能变成狼一样的形状,而且看起来态度很不友好,因为它可以对人进行攻击。
“微能伤人。”(《续资治通鉴·卷三十
四》)(不过看起来杀伤力不是很强)。但就算是这样,这怪物还是搞得洛阳城中人心惶惶,军民百姓一到晚上就把门锁严实。生怕一个不留神,这个帽妖就会飞到屋里一样。而且洛阳府好像也参与了其中,因为已经开始对帽妖,拿着武器进行暴力追捕了。宋真宗本身就是个崇道之人,所以对这些鬼神灵异之事,那自然是不敢怠慢的。
所以宋真宗接到报告后,当即做了两个安排指示:第一、派遣侍御史吕言前往洛阳府问责;“命侍御史吕言驰往,按本府长吏泊转运、提点刑獄司,不即上闻之故。”(《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二》)既然洛阳城发生了这么大怪事,洛阳府的转运使、提点刑狱等官员,为什么不早点给朝廷上报?还要等别人来检举揭发?如果节度使张旻不上报的话,是不是洛阳府就把事糊弄过去了?
当然,宋真宗派遣吕言去洛阳,估计不仅仅是问责这么简单,应该也是让他去调查“帽妖”的来龙去脉。
第二、设置祭坛进行祭祀祷告。“诏设祭醮禳祷。”(《续资治通鉴·卷三十四》)让宋真宗干祭祀的事,那还是非常得心应手的,泰山都能封,还有啥事干不了啊?瞅着宋真宗这个意思,八成他是相信“帽妖”存在的,不然也不至于设祭醮祈祷了。他以为自己祷告之后,帽妖应该就会识趣地离开了,但是万万想不到,帽妖居然还跑到东京了。
开封军民深受“帽妖”之害
河阳三城节度使张旻汇报“帽妖案”是在五月底,结果到了六月中旬左右。“帽妖”就来到开封了。
准确地说不是“帽妖”本尊来开封了,而是“帽妖”的传言来到开封了。但传言的杀伤力,比本尊的杀伤力还恐怖。“六月乙巳,传及京师,云能食人。”(《宋史·五行四·金》)张旻汇报西京帽妖的时候,的确提到了帽妖的不友好,但也仅仅是“微能伤人”,洛阳府也不至于武力追捕啊。
但毕竟是传的谣言嘛,往往比事实更恐怖,这很正常,二次传播的时候肯定会添油加醋。所以“帽妖”的事情从西京传到东京的时候,已经从会轻微地伤害人,直接就变成敢吃人了。这里有更確切的谣言传闻记载:
“京师民讹言:帽妖至自西京,入民家食人。”(《续资治通鉴·卷三十四》)
也不知道是先说帽妖会吃人,谣言的源头已经找不到了,但是营造的效果是很恐怖的。
因为京师开封的军民百姓,没有一个不相信这谣言的,比“受灾”的洛阳府情况还要严重。
“相传恐骇,聚族环坐,达旦叫噪,军营中尤甚。”(《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二》)这里明确说帽妖是“相传”的,接受谣言洗脑后的开封民众,整夜整夜吓得睡不着觉。一大家子围成团,坐在一起壮胆,完事还时不时地传出怪叫声。
如果仅仅是百姓人心惶惶也就算了,关键谣言还传到了军营里,禁军比百姓还要畏惧。百姓睡不着觉就算了,要是京城禁军乱了的话,那就不是谣言的问题了。如果这时候有别有用心的人,对禁军进行煽动撺掇的话,再来一出“大楚兴、陈胜王”的话。那北宋十有八九就要提前结束了。
所以宋真宗很快就意识到,这个谣言绝对不简单,闹不好就是奔着颠覆大宋来的:“上虑因缘为奸。”(《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二》)
那就必须动真格的了,不管能不能抓住帽妖,至少也赶紧杜绝谣言,这是头等大事。于是宋真宗很快颁布了赏格,希望发动京师群众检举揭发,务必要揪出“帽妖”的操纵者。
“诏立赏格,募人告为妖者。”(《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二》)为什么从西京武力抓捕帽妖,变成了东京结局揭发妖人呢?这个转变是怎么来的呢?
因为“帽妖”在开封一直是谣言状态,没有人进行过实物的目击,也没有确切的帽妖伤人记载。所以东京不是帽妖在作祟,而是有妖人唯恐天下不乱,宋真宗轻而易举地就能猜到:
“而实无状,意其妖人所为。”(《宋史·五行四·金》)所以必须抓住操纵帽妖,以及传播帽妖传闻的妖人,只要有人揭发,那就给予巨额赏金。
让僧道背锅的帽妖到底是什么?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既然宋真宗颁布了检举妖人的赏格,那就一定会有人来认领,不管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其实,无论是真话还是假话,对于宋真宗来说并不重要,因为他只需要有人来背锅就行。只有抓到人出来背锅,才能宣告“帽妖”只是传闻的终结,才能给惶恐的军民一个交代,才能让居心叵测的人无处下手。
所以很快啊,京师百姓就揭发出了几个人,准确地说是几个僧道:“既而得僧天赏,术士耿概、张岗等。”(《续资治通鉴·卷三十四》)
官府抓到了一个叫天赏的和尚,还有两个叫耿概、张岗的术士,以及其他没有记载的人等。要说抓他们也不是冤假错案,因为这几位都有当“妖人”的前科,所以一抓一个准:“尝为邪法人。”(《宋史·真宗本纪三》)
这几个僧道抓捕归案后,交由起居舍人吕夷简,以及大宦官周怀政审讯。怎么审讯的就不知道了,八成就是走个过场而已,很快就上报宋真宗批准。
这几位僧道全都被判决弃市。当然还有其他“从犯”被流配了:“并弃市,其连坐配流者数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二》)
因为已经找人背锅了,所以开封的情况很快稳定下来,再没有人敢瞎传“帽妖”了。京师作为帽妖重灾区安定下来后,其他地方州府也很快行动起来,坚决抵制帽妖的流言。比如南京应天府。“知应天府王曾令夜开里门,敢倡言者即捕之,妖亦不兴。”(《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二》)应天知府王曾为了抵制谣言,来了一招狠的:下令夜里睡觉不许关门!
因为最早西京的帽妖案中,不就是传闻说帽妖能进屋袭击人吗?不管是西京还是东京,百姓夜里都是紧闭着门睡觉。现在王曾下令应天府不许关门睡觉,就是为了给百姓打一个强心剂:谣言就是谣言,这世界上压根没有帽妖,都是自己吓自己。如果应天府还有谁敢瞎传帽妖,立马逮起来蹲大牢去,这两手整下来帽妖案自然就平息了。
所以这个帽妖到底是什么呢?有不少研究者认为:
帽妖其实就是古代目击的“UFO”。
因为帽妖像帽子的形状,就跟大众认知里的飞碟,简直不要太相似了。所以肯定是UFO没跑了。
如果说帽妖最早产生地,西京洛阳府看到的是飞碟,其实还是说得过去的。但问题是什么?问题是这个帽妖,怎么能变成狼的形状,还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呢?而且UFO普遍都是巨大的,这个帽妖动不动就往房间里钻,体态可以想见并没有多大。
关键当地官府还进行过武力追捕,就咱们认知的飞碟速度来说,战斗机都看不见车尾灯。一群衙役军民还能用两条腿去追?
所以不少研究者不认可:帽妖就是飞碟(UFO)这一说的,你要说是小型无人机,那还是有点靠谱的。
但不排除是有流星、鬼火,或者是其他未知的灵异现象。总之,西京洛阳府的“帽妖”,可能是具有实体的灵异未知事物。
但除了西京洛阳府外,帽妖重灾区的东京开封府,以及南京应天府等州府,可都是谣言状态。绝不是有些解读者说的,帽妖能够飞到开封、应天等地,仅仅是传过来的谣言而已。
所以除西京洛阳府的“帽妖”外,其他州府都是不存在帽妖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宋史》才把所有发生的帽妖案,都归结于“讹言”这一类。也就是全部都是传闻。包括最早在洛阳府出现的帽妖,官方修史是不相信帽妖存在的。
的确不排除这种可能,毕竟最早提及帽妖的节度使张旻,也是听外界传闻的。“近闻西京讹言。”(《续资治通鉴·卷三十四》)而且被宋真宗派去调查问责的侍御史吕言,也没有下文可言了,八成是调查不出所以然来。
所以,或许整个“帽妖案”,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精心散布,但是别有用心的谣言而已,堪称大宋最恐怖的都市传说。
悬疑 清代文献中的“UFO目击事件”
20世纪开始,美国上空发现会发光的椭圆盘飞行器,当时的报纸把它称为“椭圆形的发光体”,这是当代对不明飞行物的兴趣的开端,后来人们着眼于世界各地的不明飞行物报告。UFO一词源于美国空军的“蓝皮书计划”,该计划的第一任负责人是爱德华·鲁佩尔特上尉,他正式发明“UFO”一词。
引起UFO现象大体分为四类:已知现象的误认、未知自然现象、未知自然生物、第四类是指有明显智能飞行能力,而非地球人所制造的飞行器,即外星文明的飞碟。全世界约有三分之一的国家在开展对不明飞行物的研究、已出版的关于不明飞行物的专著约350余种、各种期刊近百种。
可以说,自从相机被发明出来以后,世界各地的“UFO”目击事件便多了起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明飞行物的“高发期”是在上世纪。在古代没有照相技术,所以古人在看到了不明飞行物之后,没办法拿出手机、相机记录下证据,只能将目睹的情况诉诸文字。
因为古代人普遍敬畏鬼神,所以有相当多的UFO目击事件被理解为神祇,或是不干净的东西在作祟。到了近代,人们便将这些文字理解成古人脑洞大开的产物,鲜有人将其联系到UFO上。当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笔者从清代文献中找到了一则原汁原味的“UFO目击事件”。
这一事件非但有文字记载,还有图片为证,且并未被划为鬼神之流,真可谓史所罕见的不明飞行物目击证据。
清朝末年,有个叫吴有如的画家。这位画家另辟蹊径,于上海开办了我国第一份时事画报《点石斋画报》,此刊真可谓史上第一份有图像的报刊。不过,当时并没有数码相机,所以画报上的图像都是吴有如一笔一笔画下来的,并配上了生动的文字说明。
清光绪十八年,《点石斋画报》上出现了这样一则内容,标题为《赤焰腾空图》。画面上可以看到,南京的朱雀桥上行人摩肩接踵,大伙都在抬头看着天空。天空上有什么东西呢?一团硕大的火球。在那个年代,根本没有飞机飞艇,所以空中有飞行物的场面还是比较震撼人心的。
吴有如凑巧也在现场,于是他便立即拿出画笔,勾勒出这一盛况。在翌日的报纸上,吴有如刊载了这幅画,并配上了生动的文字:
“九月二十八日,晚间八点钟时,金陵城南,偶忽见火毯一团,自西向东,形如巨卵,色红而无光,飘荡半空,其行甚缓。维时浮云蔽空,天色昏暗。举头仰视,甚觉分明,立朱雀桥上,翘首踮足者不下数百人。约一炊许渐远渐减。有谓流星过境者,然星之驰也,瞬息即杳。此球自近而远,自有而无,甚属濡滞,则非星驰可知。有谓儿童放天灯者,是夜风暴向北吹,此球转向东去,则非天灯又可知。众口纷纷,穷于推测。有一叟云,是物初起时微觉有声,非静听不觉也,系由南门外腾越而来者。嘻,异矣!”
无独有偶,民国时期亦有目击者见到了火球,并将其理解为不明飞行物:
“是夜,星光满天,却无月色。各人正在险滩,瞥见空中忽起一道圆光,大可亩许。圆光中有一紫一白两种色,此前彼退,此缩彼涨,各人看得眼花。足有五分钟,白光便不见,仅有紫光,在一圆光内渐缩渐小,初如笆,继如斗,如碗,如拳,如指,忽尽灭。众人静坐呆看,其他游客见者,无不惊异万分,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相比之下,这段记载远不如吴有如的目击记录详备。
可以说,吴有如是个非常合格的记者,这份目击报告十分详备。不明飞行物飞过城市的时间、观察的地点、目击的人数、飞行物的体积、飞行物的颜色、飞行物的速度以及对飞行物原貌的猜测等记载均十分详细。当时还有一位目击者声称在火球出现时,能听到细微的响动。
即便是在航空学专业人士看来,吴有如文字的专业性也非常值得钦佩。
首先,吴有如将不明飞行物的特点与流星进行了比对,并明确表示此物并非流星。
其次,吴有如根据当天的风向和不明飞行物的飞行方向,判断不明飞行物并不是小孩子燃放的孔明灯。
最后,吴有如还知道采访其他目击者,从一位老叟的口中获取证据,且记录下旁人眼中的不明飞行物。
倘若,吴有如活在当代并目睹了不明飞行物,那么,此人一定会写出一份相当专业的目击报告,为现代学者提供研究素材。
那么,吴有如发现的火球究竟是什么呢?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大抵是球形闪电。所谓球形闪电,是一种因气体漩涡而产生的闪电通路,只不过因为这种闪电通路多出现于气流的转弯处,所以呈现出球形的外观。引发球形闪电的,是一团带有高电荷的气体混合物,其中的主要物质有氢、氧、氮。上世纪避雷針未曾普及的年代,许多群众都曾目睹过球形闪电,各地都有类似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