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国内已开展多年。如今,核酸检测结果已做到全国检验互认,是一个最成功的样本。这次正式施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将成为打破医院信息壁垒的一个突破口。
因患有慢性支气管扩张,华彤(化名)跑医院是常事。最严重的一次,华彤在一个月内换了三家医院,每家都要求重新拍CT。
和华彤有相似经历的患者不在少数。不过,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或打破这一现状。
哪些检查检验结果可以互认
《管理办法》指出,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检查检验项目参加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互认标识,如:“全国HR”“京津冀HR”等。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注。同时,《管理办法》还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全国或本机构所在地区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鼓励医务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其他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据了解,目前,北京、山东、江苏、云南、河南、河北、天津等地已先行一步开展省内检查结果互认工作。
北京某三甲口腔医院临床医生表示,其所在医院的血细胞分析、凝血功能的化验结果以及CBCT、螺旋CT等影像学检查结果,在北京其他三甲医院是普遍互认的。但受限于医院科室水平的参差不齐、检查项目不统一等原因,上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行为也仅限于同级医院之间。
为何互认工作推进艰难
事实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国内已开展多年。为何互认工作推进艰难?首先,某一时间节点的检查检验结果只能反映当时的情况,与操作者的技术水平和认知努力密切相关,能否客观反映最新病情存疑,这也成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最大障碍。
其次,医院内部的信息系统数量太多,是医疗数据整合上的“拦路虎”。以北京医院为例,该院有近200个不同子系统。要将全国3万多家医院的数据整合起来,难度可想而知。为了给所有医院搭建同一套数据“话语”,国家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正在梳理4000多个标准的元数据,目前完成进度约四分之一。
再次,担心产生医患纠纷难以明确法律责任。据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一起纠纷案中,原告洪某某携带黄山首康医院的肠镜检查报告单、病理诊断报告到黄山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就诊4次,均未查出直肠癌。之后,他在黄山首康医院做肠镜检查,被确诊为直肠癌。洪某某遂将两家医院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洪某某虽然在黄山首康医院做过肠镜检查,但其先后4次在黄山人民医院就诊,且多次主诉“大便带血”等症状时均未做肠镜或肛门指检,导致直肠癌没有尽早发现,医院显然存在一定的过错。由于洪某某与黄山首康医院达成协议,法院判决,黄山人民医院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再次,医院有增收的任务。据一名卫健委人士介绍,自医院销售药品、耗材不再加价后,检查和检验基本成为医院的第二大收入来源。
如何实现全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推进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或许能起到助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作用。
一名医疗器械企业人士介绍,浙江医保在全省推开DRG(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支付方式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所增加。原因在于,在DRG支付模式下,看同一个病,医院将成本控制得越低,收益就越多。因此,对于会增加成本的检查和检验能省则省,甚至干脆外包给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数据共享也就自然打通了。
一名业内人士分析,统一电子病历数据标准将打通医院各个信息系统,提升院内系统的延展性。对于监管机构而言,这为后续医保支付改革做好了前期准备。
2018年8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9年三级医院实现院内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3级电子病历标准),2020年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4级电子病历标准),为信息化产业按下加速键。
今年1月发布的全国三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显示,2019年,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首次超过3级。其中,78.13%的省份平均级别达到3级及以上。
此外,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核酸检测结果已做到全国检验互认,成为一个最成功的样本。这次正式施行《管理办法》,将成为打破醫院信息壁垒的一个突破口。
(《潇湘晨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