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劳务费管理问题与对策

2022-04-14 07:58
中国农业会计 2022年2期
关键词:劳务费经费支出科研项目

李 萍

近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政策规定陆续出台,取消了科研经费中劳务费比例的限制,拓展了劳务费开支范围,也相应扩大了科研人员自主权,有利于科研团队稳定运行。

根据科研劳务费发放的对象、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类:校外人员一次性劳务费发放,包括讲课费、报告费、评审鉴定费、专家咨询费,以及翻译校对、参与实验等各种其他一次性劳务费;向本科生、研究生发放的助研费、奖学金;博士后培养费及各项补贴;科研项目支出的聘用人员工资,包括科研技术人员及科研财务助理等;科研项目聘用的离退休人员。通常除专家咨询费外,科研劳务费不能发放给本校在职职工。

以P大学W学院为例,该学院学科总体实力居国内高校首位,研究工作涉及该学科众多研究方向,拥有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研究团体、研究中心。2013-2020年,W学院年科研经费支出总额由1.47亿元增长到3.04亿元,其中劳务费支出从1 344万元增长到7 155万元,劳务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由9.1%增长至23.5%,其中助研费、聘用人员工资、校外人员一次性劳务费呈大幅度增长(见表1)。

综上分析,科研劳务费支出对现有科研经费支出管理方式、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当前高校科研劳务费支出主要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劳务费发放缺乏合理、可参考的标准依据

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对劳务费仅有笼统、原则性的规定,高校普遍没有制定具体规定与标准。实际管理中,专家咨询费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的通知,依据咨询方式、天数、职称等制定了相应标准;个别专项如海外学者访学,按讲座、讲课、研究类别及时间制定了相应标准。其他如讲课费、报告费、助研费、聘用人员工资等科研劳务费发放,大都没有可参照的发放标准,多由科研人员自行确定发放金额。

二、发放手续简便缺乏相关劳务记录

高校财务部门在劳务费支出中,一般仅收集劳务费发放表单,对劳务过程、记录材料不做具体要求。劳务费支出与其他购买实物、服务的票据式报销业务不同,后者往往具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购买货物或服务过程会有物品或服务的交换过程,大都有据可查,同时也会取得发票、合同等有形证据。而科研劳务支出是一种智力成本补偿,是一种无形的投入,如支出过程不提供劳务记录,则审核人员难以衡量、判断劳务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易造成劳务费发放的随意性。

三、存在套取利益、变通支出空间

根据一些研究资料及审计案例显示,个别科研人员通过多种形式、花样百出套取利益或违规支出,如给学生支付劳务费再让其返还;科研人员与外单位人员互相发放无真实内容的劳务费;应由横向课题承担的劳务费从纵向课题支出;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冒领劳务费;为规避个人所得税将劳务费发放给低税率人员后返还;不能报销的项目支出以劳务费发放,甚至形成“小金库”后二次分配。

w学院2013 -2020 年科研经费支出总额、劳务费支出情况表

四、科研劳务费支出内控力度弱化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文件精神,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于科研资金规模庞大,业务种类繁多,高校经费管理部门、二级学院虽然对支出进行审批,但劳务费支出发生频次高、单笔发放金额低,管理部门、二级学院人员未实质性参与科研项目过程,与科研人员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对劳务支出的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无法做出判断,大大减弱了内部监督的有效性。

针对上述问题,应从以下方面注意加大科研劳务费管理力度。

一是制定合理、可参照的劳务费发放标准。高校应根据市场和科技研发规律,结合不同地区、学科的实际情况,细分科研劳务费支出类别,探索制定科研劳务费支出标准。其标准制定应遵从适度放开、重点限高的原则,适度调节劳务费发放标准,以保证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比如,校外人员一次性劳务费发放,可参考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可参考在职人员或校内同类人员聘用工资标准;助研费、博士后酬金可由科研项目组公开讨论、自行制定标准并备案。

二是加强校外人员一次性劳务费发放记录管理。现代信息手段下各种电子终端设备的普及,为电子化数据音频、视频、图像资料、文字资料等劳务记录保存提供了便利性与可操作性。当前部分科研项目经费结题审计时,需抽查劳务费支出相关合同、记录,而科研项目周期长达三四年,劳务费支出时未保存记录,结题审计时往往因时间久远很难取得。因此,督促科研人员平时留存相关人员的科研工作记录,确保劳务费发放有据可依、真实有效十分必要。

三是加强科研聘用人员、返聘人员管理。对科研项目中聘用的合同制科研技术人员、行政事务人员,学校综合部门、二级学院应参与招聘、考核等管理工作。招聘时应对聘用人员业务能力、学历学力把关,并根据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工资指导标准,超出指导工资上限的发放,需由科研人员提交主管部门认定。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均应有工作记录、考勤、考核等辅助记录。对从事科研项目的返聘人员,也应制定规范的聘用、工作、考核流程,合理确定其返聘工资。

四是加强劳务费支出内部控制。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同样需要内部控制制度约束、规范。如项目负责人权限过大、支出过程中缺乏监管,项目负责人则有滥用科研经费的可能。当前高校对科研项目内部控制在诸多方面仍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科研经费“项目组内控基本没有、二级学院内控形同虚设”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可考虑加强科研项目团队内部支出公开,强化项目成员对科研经费支出的共同责任,形成项目组内部公开、透明、互相监督的机制。

五是利用数据平台建立预警机制。当前高校已普遍建立了信息化劳务费管理平台,劳务费支出信息均有数据记录,可以利用大数据对异常劳务费支出进行甄别分析,从而建立劳务费支出预警机制,防范违规套取或虚列科研劳务费的行为。同时,加强科研劳务费支出监督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真实合法,学校监察和审计部门应结合各种劳务支出管理规定、标准,对科研劳务支出进行抽查、审计,并将结果纳入科研诚信状况评级,对科研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及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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