彗星尸子:其人及其书

2022-04-09 16:15彭华
巴蜀史志 2022年1期
关键词:法家著录笔者

尸子,是一度闪烁思想光芒的彗星,是先秦思想史上的失踪者。

时至今日,关于其人、其书、其学,仍扑朔迷离而又不得其详。

尸子其人

关于尸佼的生平事迹,史书记载极其简略。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杂家类著录:“《尸子》二十篇。”班固自注:“名佼,鲁人。秦相商君师之。鞅死,佼逃入蜀。”颜师古注:“佼音绞。”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楚有尸子、长卢。”裴骃《集解》引刘向《别录》:“楚有尸子,疑谓其在蜀。今按《尸子》书,晋人也,名佼,秦相卫鞅客也。卫鞅商君谋事画计,立法理民,未尝不与佼规之也。商君被刑,佼恐并诛,乃亡逃入蜀。自为造此二十篇书,凡六万余言。卒,因葬蜀。”司马贞《索隐》:“按:尸子名佼,音绞,晋人,事具《别录》。”

由上可知,关于尸子的籍贯,有楚人、鲁人、晋人三说。

钱穆(1895—1990)认为,“尸子实晋人。其时晋已不国,而魏沿晋称,尸佼殆为魏人耶?”“今如据同时学风以为推测,则尸子之学,固当与李悝、吴起、商鞅为一脉耳”①。顾实(1878—1956)认为,“注鲁人,晋人之讹也”②。根据钱穆的考证,尸佼的生卒年大约是公元前390—前330年③。

笔者认为,钱穆、顾实之说可信,而尸子“晋人说”可剔除。但是,因三晋(赵、韩、魏)流行法家之学,而尸子或许到过三晋之地,且接受法家影响,这应当可以推定,似乎也可以肯定。至于尸子究竟是鲁人,还是楚人,则因材料欠缺而无法判断(笔者倾向于尸子楚人说)。而尸子参与秦国商鞅(卫鞅)变法,为商鞅“谋事画计,立法理民”,则毋庸置疑。尸子后来“亡逃入蜀”,最终留葬蜀地(“卒,因葬蜀”),也不容置疑。如此,将《尸子》纳入《巴蜀全书》,实则并不为过。

关于尸佼的思想主旨及其学派归属,《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将其归入杂家,《宋史·艺文志》将其归入儒家,而有的著作或将其归入法家(如《百子全书》)。

笔者认为,将《尸子》归入法家,有其部分道理,因尸子尝为商鞅“谋事画计,立法理民”。但从现在所见的汪继培辑本《尸子》来看,《尸子》思想内容比較驳杂。除法家思想(明法、刑罚)外,还有道家思想(如执一、无为)、儒家思想(如仁义、道德、忠信)、阴阳家思想(如五行配对)、名家思想(如正名、明分)等,乃至有形法家(如《山海经》)的思想内容(如言九州险阻、水泉所出)。因此,笔者认可《尸子》“杂家说”。诚如《汉书·艺文志》所说,杂家“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

众所周知,在上古时期的中国,许多观念、思想与范畴实属“公共思想资源”(如道、阴阳、五行)①。而到战国之际,学者多有能涉猎百氏、不主一家、兼综百家者。比如荀子、《吕氏春秋》、帛书《黄帝四经》②,都是其中的显例。兹谨以韩非为例。韩非在师承上为儒家之荀卿,在学理则为道家之老聃,于儒、道、名、法自然相通,而又不止于相绌相非。换句话说,仅以某某人为某某家(如尸子、韩非等),这是后人对战国之学的误解。诚如《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所说:“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

笔者曾指出,早在战国时期,中国学术就已呈现出“会通”风格,即诸子百家的融会;降而至中古(唐宋以来),则以儒释道“三教”的融通为特色。以地理单元、地域文化而论,不但齐鲁文化如此,巴蜀文化亦然如此③。当时,笔者未能举《尸子》为例说明,不免有些遗憾。

《尸子》其书

《尸子》一书,历代史志书目有所著录。

《汉书·艺文志》著录“《尸子》二十篇”。

《隋书·经籍志》著录“《尸子》二十卷、《目》一卷,梁十九卷”,自注说“秦相卫鞅上客尸佼撰。其九篇亡,魏黄初中续”。

《旧唐书·经籍志》著录“《尸子》二十卷”,自注说“尸佼撰”。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尸子》十卷”,自注说“尸佼撰”。

《宋史·艺文志》著录“《尸子》一卷”。

由上可知,传世本《尸子》主要有二十卷本、十卷本。因此,有研究者认为,先秦时期曾有两种书名为《尸子》的古籍:一为鲁人尸佼所著《尸子》,作于战国中期,受法家思想影响,具有“非儒”思想倾向;一为楚国尸姓学者所著《尸子》,作于战国晚期,受黄老道家思想影响,具有“兼儒”思想倾向。鲁人尸佼所著《尸子》早佚,今存辑本《尸子》是楚《尸子》①。笔者认为,《尸子》“两本说”,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与其如此立论,不如遵守“阙疑”之旨。但就根本而言,笔者不赞成《尸子》“两本说”。

自宋以后,《尸子》便不见著录。因此,一般认为,《尸子》当亡佚于宋以后。

自清及近代以来,学者多视《尸子》一书为伪书。然而,吕思勉(1884—1957)《经子解题》称今本《尸子》并非伪书,且思想宝贵。吕思勉说:“此书(《尸子》)虽阙佚特甚,然确为先秦古籍,殊为可宝。”②又说:“据今所辑存者,十之七八皆儒家言。刘向校序本伪物,不足信。此书盖亦如《吕览》,兼总各家而偏于儒……实足以通儒、道、名、法四家之邮。”③“其文极朴茂,非刘勰所解耳。今虽阙佚已甚,然单词碎义,足以取证经子者,实属指不胜屈……此外典制故实,足资考证者尚多。”④也就是说,《尸子》所陈道德仁义之纪、九州险阻水泉所起,对了解先秦时期社会思想、地理变迁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笔者认为,吕思勉之说是有道理的。因此,笔者赞成“《尸子》非伪书说”。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汪继培等人的辑本《尸子》,其文字并非尽为《尸子》原文;因自汉以后,《尸子》已残阙不全,有些地方为后人伪作,自然属于难免之列。

《尸子》辑佚

《尸子》原书,自宋以后佚失。幸运的是,在唐人魏征等撰《群书治要》第36卷中,辑录有《尸子·劝学》等13篇,这为后人辑佚提供了线索和便利。

明清时期,关于《尸子》的辑本主要有8种。

明代关于《尸子》的辑本有2种,即陶宗仪辑本与归有光辑本。陶宗仪辑本载于《说郛》卷六,惜乎不注出处。归有光辑本载于《诸子汇函》卷九,但所辑并不理想,故汪继培说归有光辑本“联缀群书,虚造名目,不足据”。

清代关于《尸子》的辑本有5家、6种,即惠栋辑、任兆麟补遗的《尸子》3卷、《附录》1卷,孙志祖辑《尸子逸文》,孙星衍辑《尸子》3卷,任兆麟辑《尸子》1卷,汪继培辑《尸子》2卷、《存疑》1卷。

学术界普遍认为,在以上诸家《尸子》辑本中,汪继培辑本最为精审。汪继培(1751—1819),字因可,一字厚叔,号苏潭,浙江萧山(今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藏书家汪辉祖(1731—1807)第四子。著有《潜夫论笺》,辑录《尸子》,辑校《尹文子》,补校《三史同名录》。

清嘉庆十六年(1811),汪继培据惠栋、任兆麟、孫星衍3人辑佚,重加厘订与考辨,撰成《尸子校正》2卷。其书以唐代《群书治要》所载《尸子》部分为“上卷”,以散见于各书文字为“下卷”,另集各辑本所违错及误收文字为《存疑》,附于书后。汪继培辑本体例谨严、选取严格,吕思勉《经子解题》称该辑本为“实最善之本也”①,良有以也。

汪继培所辑《尸子》,有清嘉庆十七年(1812)萧山陈氏湖海楼刻本、清光绪元年(1875)湖北崇文书局刻本、清光绪三年(1877)浙江书局刻本(《二十二子》本)、清光绪十九年(1893)鸿文书局石印本、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善化杨氏刻本、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新化三昧书局仿湖海楼刻本、清光绪十九年(1893)鸿文书局石印《二十五子》汇函本、子书28种本(宣统石印本)、民国9年(1920)上海五凤楼子书48种本(石印本)等。

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汪继培所辑《尸子》②。对于汪继培所辑《尸子》,当代学人有过整理和译注,如魏代富《尸子疏证》③、朱海雷《尸子译注》④,以及张景、张松辉对《尸子》的注译⑤,等等。

笔者本次推出的整理本,以汪继培《尸子校正》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补注”。汪继培的“校正”文字,以(1)(2)(3)等标注;笔者所作“补注”,以③③③等标注。

本次所据以整理的汪继培《尸子校正》,以湖海楼刻本为底本。在校注《尸子》时,笔者结合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对汪继培的“校正”文字做了一些“校正”工作。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

①③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316、695页。

②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商务印书馆,2021年,第163页。

①彭华:《阴阳五行研究(先秦篇)》,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7-15页。

②本处所说“帛书《黄帝四经》”,指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参看陈鼓应注译:《黄帝四经今注今译: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商务印书馆,2007年。

③彭华:《清人汉学著作六种提要——兼谈清代学术的会通特点》,《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20年第1期。

①徐文武:《〈尸子〉辨》,《孔子研究》,2005年第4期。徐文武:《楚国思想与学术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17年,第306页。

②③④吕思勉:《经子解题》,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69-170页、第170页、第170-171页。

①吕思勉:《经子解题》,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69-170页。

②(战国)尸佼著,(清)汪继培辑:《尸子》(与《商君书》合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③(清)汪继培辑,魏代富疏证:《尸子疏证》,凤凰出版社,2018年。

④(战国)尸佼著,(清)汪继培辑,朱海雷撰:《尸子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⑤张景、张松辉译注:《黄帝四经关尹子尸子》,中华书局,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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