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老龄化背景下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融合发展的突破路径选择

2022-04-07 18:22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学习型老年人社区

姜 燕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常州 213000)

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人已经达到2.64亿,占人口总量的18.7%,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我国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比不断提高,国家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提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在积极应对老龄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指出,要促进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推动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建设[1],2016年,国务院发布《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同时,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发展的意见》,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这些文件在有关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部分,都提到要“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教育”“社区教育的重点是老年教育”[2]“大力发展老年教育”[3]。如何把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相融合,实现1+1>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是建设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社会所面临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逻辑关系

目前很多研究认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就是社区老年教育,这种理解有狭隘和偏颇之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区老年教育,因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不是同一范畴的概念,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二者划归在不同职能部门,但二者又存在高度交叉,现阶段有共同的教育价值追求。

(一)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不是同一范畴的概念

严格的“社区教育”一词是20世纪初美国教育家杜威提出的。社区教育是运用社区内各类资源,如教育、文化等资源,面向本社区全体居民开设,以促进居民和社区二者自身发展和相互促进为目标的教育行为。社区教育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社区教育始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基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借鉴国外社区教育的成功经验,从区域发展需求和社区居民自身发展需要出发,通过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普及。2004年《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区教育迈入历史发展新阶段。2006年发布的《社区服务指南》认为,社区教育是:“在社区中,开发、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开展旨在提高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成员的全面发展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活动。”[4]我国社区教育从最初的以青少年为教育主体,扩展为以成人为重点,面向社区全体居民。

业内普遍认为,老年教育的概念是从法国著名教育家保罗·郎格朗终身教育概念演变而来。此概念自提出来后就在世界传播开来,但迄今为止并没有形成严格的概念。国外与老年教育相关的概念有第三年龄学习、高龄学习、教育老人学等,不局限于老年教育一词。中国老年教育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有代表性的定义是顾明远在1992年的《教育大辞典》中阐述过此概念,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会长张文范定义过这个概念,顾秀莲的《老龄社会与老年教育研究》、叶忠海的《老年教育学通论》都定义过。虽然他们的表述各不相同,但对老年教育定义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老年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面向不同层次老年人开展的丰富生活、增强体质、增长知识、开阔视野的终身教育活动。老年教育的目的是满足老年人学习需要,提高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提高老年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概念可以看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不是同一范畴的概念。从教育对象来说,社区教育覆盖社区内各类人群,包括老年群体,但不仅限于老年人,不涉及社区外人员;老年教育的受众人群是特定的老年人,只聚焦老年群体,但并不限于某个社区。从归属部门来看,老年大学有的划归教育系统,有的在老干部局,有的在民政系统,有的是由老干部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多头管理;社区教育多由基层教育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等多方管理。

(二)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有共同教育价值追求

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不仅在概念理解上有交叉,现阶段二者的教育价值追求高度一致。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的服务对象存在群体重合现象,即社区中有老人,且当前部分社区老年人占比高;老年教育的对象——老人都居住在社区。从二者定义中可以看出,因为都是非正规教育,当前社区中老年人占比普遍较高,开展老年教育是现阶段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因为这些交叉因素的存在,促使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具有共同的教育价值追求。

二、国内外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融合发展研究现状简述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社区学院开展的社区教育涵盖了相当大一部分的老年人群。英国、加拿大等国,政府资助社区学院积极开展老年教育研究,研究方向集中在老年人接受教育和社区学院开展老年教育的必要性、对老年人和老龄化的正确认知、社区学院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的策略等。20世纪90年代,美国、加拿大等国将研究聚焦于社区教育和社区大学服务对老年人影响等。21世纪,国外研究关注点集中在提供老年教育服务项目、学习者需求和效果反馈运行的研究。近些年,国外研究者对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的协同服务模式更加关注。由于国体和政体的不同,不可以全盘照搬国外做法,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方法,借鉴吸收“科学成分”。

我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均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老年教育”“社区教育”为关键词,在CNKI进行检索,出现频率最多的词是“社区老年教育”。2014年前相关研究成果较少,之后才真正开始起步。这些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终身学习背景下社区老年教育研究、社区老年现代远程教育研究、农村社区老年教育多元化研究等。大部分研究因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重合,片面的认为老年教育是社区教育的组成部分,这种观点是不严密的。但这些研究指出了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存在的普遍问题: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支持不到位、教育资源不充分等。纵观2020年之前的研究,有关社区老年教育的研究多为点的研究,虽提出诸多建议和想法,但实践检验明显不够。从2020年开始,伴随中国积极老龄化的迫切需求,在厘清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概念和内涵后,学者们开始把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作为两个开展老年教育的不同主体开展融合发展研究。万蓉等认为,开放教育机构是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的突破口。卢德生等强调养教结合是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的主要内容,实现积极老龄化是目标。

三、现阶段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作为不同主体在积极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但当前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存在管理部门割裂、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无法实现1+1>2的预期效果。

(一)归口部门不统一,难以形成合力

社区教育在20世纪80年代,开展的是主要面向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补充,是有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教育,所以在20世纪80年代就纳入了教育体系。目前我国社区教育的主要办学模式是由街道办事处或区级政府牵头,社区教育机构等企业单位共同参与组建。1996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要扩大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5]。两个文件相隔25年,新文件继续强调要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换言之,也就是在20多年时间里,部分地区仍然没有解决好老年教育的归属问题,有的划归教育系统,有的在老干部局,有的在民政系统,有的是由老干部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多头管理。社区教育多由基层教育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等多方管理,这种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分属不同职能部门管理的割裂局面,很难让二者融合发展,齐心协力做好老年教育。

(二)运行机制不畅,资源共享程度低

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部分地区没有解决好老年教育归属教育部门的问题,造成老年教育与社区教育归口不同管理部门,融合发展运行机制不畅。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在人、财、物方面,各自为政,二者间关联度较低。老年大学作为开展老年教育的最重要主体,存在严重的供需矛盾,难以满足规模庞大老年群体的教育学习需求。社区教育本应在老年教育上发挥积极作用,但由于社区教育大多隶属于区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办学体制、办学投入、办学师资等方面,与老年大学办学管理有很多不同,又掣肘于有限的教学场地、教学资源、师资队伍等,无法开展行之有效的老年教育。割裂的管理体制造成的运行机制不畅,导致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在管理效能与资源共享等方面,关联程度低,难以实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四、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的路径选择

单靠老年大学、开放大学、社区学院任何一方,都难以应对来势汹涌的老年教育需求,因此,本文提出“1+1+3+N”的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新路径,即通过1-政府的统筹规划,1-社区的有效组织和管理,3-老年大学、开放大学、地方高校,N—社会力量,如志愿服务联合会、企业等多元合力,通过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全面系统的设计、多样融合的形式、内涵丰富的内容、规范有序的管理,提高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的的质量和效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政府做好统筹规划

任何时期政府的主导作用都是其他任何主体无法替代的。首先,政府在顶层设计中,应贯彻中央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6年的《规划》,把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都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由教育部门主管,出台相关政策,为二者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6]。其次,在理顺管理体制后,教育职能部门作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牵头部门,应协调处理好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关系,在人、财、物方面进行协调统筹,通过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在师资方面进行互聘、学员学习学分互认等措施,促进二者融合发展,提高老年教育的数量和质量。再次,政府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不是唯一主体,政府的作用是主导,要激发市场活力,通过税收等优惠手段,积极引导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避免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融合发展出现过分依赖政府,导致经费来源单一、资源配置不到位等问题,阻碍老年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社区做好组织管理

201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指出,要促进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这是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必要条件。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发展的意见》提出,社区教育作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组织开展社区老年教育的有利条件,推进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目前社区管理是我国社会的有效管理方式之一。如老年智能手机培训,单靠老年大学的课程教育是不够的,覆盖面低,要实现普及教育,就要发挥社区管理功能和作用,通过社区组织老年人,老年大学或者高校、志愿服务者等进社区进行普及教育,实现想学就学、应学尽学的效果。街道办事处以及下辖机构社区居委会在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项活动方面、在加强居民自我教育、管理、服务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因为隶属关系的原因,只有街道办事处和居委有权对社区老年人进行组织和管理,老年大学和开放大学等无法发挥作用,因此,要发挥好社区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中的组织管理作用,这是老年大学、开放大学、各高校在社区进行老年教育的条件保证。

(三)学校发挥主体作用

老年大学、开放大学、地区高校都应在推动区域老年教育发展,积极应对老龄化过程中发挥作用,这是学校的职责和使命。三种不同类型的学校从自身现有教学资源和特点出发,各尽所能,相互协作,互为补充,共同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老年大学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可以指导本地高校开办老年学院,开展老年教育,如老年大学的舞蹈、老年模特、声乐等专业和课程体系,高校老年学院可以借鉴和复制利用。老年大学掣肘于有限的场地和师资等因素,难以开展大规模、多场次的普惠性老年教育,本地高校又有优越的教学条件、丰富的教学资源,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利用寒暑假、周末等时间段有序开放,增加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比如面向高校周围社区开设美声唱法、老年人创意手工、木兰拳、旗袍秀、书法、交谊舞、老年人常见病预防及照护等教学和培训,充分利用高校教学资源进行普惠性老年教育,提高老年教育的覆盖面,为老年大学分忧解难。开放大学的信息化网络课程建设具有良好的基础,可以打造“互联网+老年教育”,通过遍及全国的网络平台在老年网络课程建设、远程老年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老年大学、开放大学、地方高校三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推动老年教育大发展。

(四)社会力量有效参与

国家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形成党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社区自治、社区民众为主体的社区教育运作机制。《规划》要求建设党委领导下的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新格局,无论是社区教育还是老年教育的政策文件,都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融合发展中,社会力量是必不可少的元素,要引导和吸引更多的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如充分利用各地政府精神文明办管理的养老志愿服务联合会、全国志愿服务网络系统——志愿云上的养老服务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和个人,组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过程中的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定期开展老年教育公益活动,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区老年教育的志愿服务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是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的黏合剂,是实现1+1>2不可或缺的要素。

综上,促进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融合发展,采用“1+1+3+N”新路径,政府、社区、学校和社会力量“四位一体”科学运行,推动老年教育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数量和质量齐头并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建设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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