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监管持续收紧 粗放经营时代将终结

2022-04-07 11:56孟佳惠鲁哲
中国信用 2022年10期
关键词:持卡人银行卡信用卡

◎文/孟佳惠 鲁哲

信用卡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小额金融支付工具,受到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青睐,但同时,部分持卡人在管理、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当或误区。近期,银保监会在开展信用卡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一些持卡人将名下信用卡出租、出借等行为,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关于“银行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的规定,且极易造成持卡人资金和征信受损。

为此,9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租借信用卡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信用卡持卡人,不要将自己名下信用卡出租、出借或交由他人保管,以免给本人及家庭造成损失。

提升警惕意识租借信用卡或影响征信

“有信用卡吗?多少额度?”“大行还是地方银行?”……近年来,持卡人因通过网上渠道接触到出租或出借信用卡广告,贪小便宜将信用卡出租或出借最终影响个人征信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

记者通过查询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官网获悉,张某曾办理一张民生银行的信用卡,后将该信用卡出借给逄某使用,逄某以张某名义持卡透支消费。经查,逄某四年间以帮忙销卡、升级信用卡为由,骗取张某在内的12人信用卡16张,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张某发现自己民生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了5万余元,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有民生银行信用卡逾期信用记录,张某个人征信受到不良影响。

在此次《风险提示》中指出,信用卡租借主要存在三种风险,其中之一是陷入过度透支及征信受损,具体来看,持卡人出租、出借信用卡,可能导致信用卡过度消费、资金过度透支,因无力还款造成的信用卡逾期不仅会产生巨额利息、复利及违约金,还会损害持卡人个人征信,影响持卡人申请贷款,甚至引发司法诉讼等。此外,持卡人个人信息也存在泄露风险。

信用卡资深研究人士董峥指出,持卡人无论通过何种手段出租、出借信用卡,都违背了民间借贷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的规范要求,而且也增加了银行不良信贷的风险,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出借行为系无效的民间借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原、被告在借条中约定的此部分借款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原告无权要求被告支付利息。

在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看来,出租、出借个人金融相关账户属于高风险行为,不仅信用卡,出租、出借银行储蓄卡同样具有极高风险甚至会卷入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持卡人需要强化法律意识,明确用卡规则,远离不当用卡带来的资金风险与法律风险。

加强风险防控 推进信用卡精细化管理

近年,信用卡安全屡遭挑战。据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9月28日发布的通报显示,今年二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81716件。其中涉及信用卡业务的投诉39687件,占投诉总量的48.6%。

在此背景下,信用卡监管也持续收紧。根据央行相关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早在2016年,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至此,金融机构正式开展“断卡行动”,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今年7月,银保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不仅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还要求收单机构、清算机构均建立健全对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和非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和拦截机制,对可疑信用卡、可疑交易依法采取管控措施,持续有效防控套现、欺诈风险,防范信用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出租、出售信用卡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明知或主观综合认定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非法持有或向其出租信用卡,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收购、出售、出租单位支付账户的,非法开办并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的”认定为明知情形的主观犯罪。

银保监会在《风险提示》中强调,持卡人要及时注销长期睡眠卡或无用卡,以免疏忽管理造成遗失或产生年费、利息、违约金等。同时,要注意信用卡持卡安全,不要轻易将卡号、密码、验证要素等信用卡个人金融信息透露给他人,谨防上当受骗或被他人非法使用。当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受到不法侵害时,应第一时间与发卡银行联系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人民公安报》的一篇评论中指出,金融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要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等支付账户,账户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自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个人征信负面影响,更有可能成为犯罪的“帮凶”,甚至构成犯罪,切莫因贪小利而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依法依规用卡根据财务状况理性消费

近年来,银行卡、信用卡已成为诈骗、洗钱案件高发的根源,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信用卡转移赃款、逃避打击,给公安机关的侦办工作带来不小难度,更是将持卡人推入违法犯罪的陷阱。

据央行发布的2022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截至二季度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92.99亿张,人均持有6.58张银行卡;银行卡授信总额21.75万亿元,环比增长1.29%。从数据端看,我国人均信用卡持有量偏高;同时,因信用卡覆盖面广,资金交易规模大,对金融市场秩序危害大,给信用卡诈骗、洗钱等犯罪提供便利条件,成为滋生其他金融犯罪的温床。

当前,一些参与租借信用卡的持卡人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甚至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此类“赚快钱”方式不会被发现。对此,《风险提示》指出,要正确用卡。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根据个人及家庭财务状况科学、理性消费。要坚持“量入为出”,防止“寅吃卯粮”、过度消费,更要防止因大额负债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在日常使用中应充分了解信用卡账单生成日、计息、免息还款期、分期付款等相关规定,避免还款逾期等带来的不良后果。

“消费者应当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规划个人资金计划,理性透支消费,充分发挥信用卡等消费类贷款工具的消费支持作用。”相关人士提醒。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对持卡人来说,出租或出借信用卡后,征信和资产都会存在受损的隐患,而且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帮助其进行套现和洗钱。建议持卡人不要盲目办卡,更不要盲目出借,要提高警惕。

“信用卡作为银行给予持卡人可以进行小额信贷消费及支付的工具,仅能由本人在商户购物、消费时进行支付。持卡人向他人出借信用卡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所被使用或借出的款项也由持卡人承担偿还责任,不能作为向发卡银行提出债务转移给借卡人的‘借口’。”董峥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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