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类学视角下的广西壮族民间舞蹈传承人口述史研究

2022-04-07 04:52符燕
中国民族博览 2022年24期
关键词:岭头广西壮族民间舞蹈

符燕

(广西大学艺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3)

当今我国舞蹈学界正面临着构建中国学派的任务,壮族民间舞蹈口述史能够为其构建工作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通过对舞蹈口述史研究,不仅能了解舞蹈传承人的授艺与习艺经验、把握动作与道具之间的内在联系及隐喻意义,还能够揭示舞蹈与古百越文化、中原儒释道文化及楚巫文化间的能动关系。此外,传承人作为地方基层群众中的普通一员,具有着农忙时是普通农民、农闲时是舞蹈亲历人的双重身份,致使他们的舞蹈表演、创作蕴含着源于生活的智慧及对于生命的情感,所以,通过传承人还可以多维度揭示舞蹈背后的民族文化、族人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们的价值观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通过对传承人的口述访谈,民族民间舞蹈研究可以通过亲历者自身对舞蹈文化事件从准备到实践的过程,以及内在的文化内涵的解释,从而揭示其舞蹈内在的主体性、创造性。同时,舞蹈传承人口述史研究有别于精英文化体系,可以让民间舞蹈传承人出现在中国民族民间舞史的视野中。在充分尊重民间话语的前提下,通过多方位地观察、了解他们在壮族民间舞蹈传递、传播中的态度,多声道表达他们的诉求,这个意义非同小可。

一、广西壮族民间舞蹈相关研究综述

20 世纪50 年代,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编撰的《广西民间舞蹈》对壮族蜂鼓舞与横鼓舞的动作、节奏进行了概述,开创了新中国有关广西壮族民间舞蹈研究的先河。20 世纪80 年代,广西壮族民间舞蹈开始受学界关注,《广西民族舞蹈史料汇编》《壮族舞蹈研究》等学术成果从舞蹈动作语汇、风格特征及文化溯源等角度进行了学术初探。20 世纪90年代至今,学界的研究视角更为丰富,首先,以文化溯源作为研究视角的有《广西傩文化探幽》《壮族图腾考》《桂南“跳岭头”源流初探》等;其次,文化比较研究方面有《广西河池市壮族铜鼓舞与瑶族铜鼓舞文化之比较》;再次,舞蹈本体研究包括《试论壮族舞蹈的特征》《壮族舞蹈动作特点与美学特征》《基于舞蹈生态学的壮族蚂拐舞基本语汇解析》等;最后,涉及传承保护方面的研究有《壮族民间舞蹈传承中的“原始遗存”及发展趋势》《谈广西马山县壮族扁担舞的传承与保护》《壮族民间舞蹈的旅游开发现状及思考》等。就上述研究来看,广西壮族民间舞蹈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也应看到,关于大部分研究尚保持着“见物不见人”的传统书写方式,以历史人类学视角出发对第一手史料进行搜集、研究,且运用多学科理论方法的综合性研究尚较缺乏。

二、广西壮族民间舞蹈传承人口述史特征

(一)历史观

任何民族民间舞蹈的生发过程与其所流行地区的社会历史变迁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要梳理其中的关联,需在历时性的深度和共时性的广度上加以讨论,因而,建立历史观是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历史中,能明确哪些是基于外来人口迁入,多民族文化交流与互鉴的结果;哪些是受地域自然因素所影响;哪些是原生民族文化习俗沉淀后形成的集体无意识等,从中把握广西壮族聚落社会的发展脉络,继而引导我们把握其舞蹈生发的内外动因。一旦建立史观,就会自然形成文化人类学的视角,从而将广西壮族民间舞蹈置于时代背景下的经济发展、社会生活和文化习俗等语境中,建立起相关的文化基因链,顺着基因链条可以把握壮族民间舞蹈文化内涵及舞蹈发展脉络,并能寻到传承人在舞蹈实践的准备与展演过程中的逻辑思路,这非常有利于在传承人口述史研究中主动地察觉到口述资料的真伪与偏差。

以广西壮族民间舞蹈“跳岭头”为例,“跳岭头”是楚巫文化与壮族原生巫文化向融合后的一个典型文化基因,通过历史纵横观察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构建出一个关于“跳岭头”的舞蹈文化基因链条:社会、自然生态环境(古百越文化与楚巫文化的融合)—舞蹈结构(叙事逻辑)—舞蹈语汇(表征与隐喻)—审美特征(舞蹈风格)。其中,生态环境是决定“跳岭头”生发的关键因素,“跳岭头”主要舞段《三元舞》《四师舞》《四帅舞》《五雷舞》系表现三元神(即道教中日、月、星或天、地、水三官)和雷神(四师、四帅、五雷)不同侧面故事的舞蹈,这些神灵人物均源自钦州地区古壮民族人——越人,对日、月、星、天、地、水、雷等自然物的崇拜。并自秦汉以降,汉人的大量南迁,不但带来先进的中原生产技术,楚巫文化也进入岭南地区,并在桂南的钦州地区与原生的古百越文化相融合,形成了一种以酬神为主要目的的民间祭祀性舞蹈——“跳岭头”,且保留了楚地巫觋活动中以巫扮神、以舞降神的表演形式。而从明代有关于“跳岭头”的文献记录《防城县志·风俗志》“大车乡境内,年年邀请戚友跳岭头,家家榨米粉绳,治生鱼脍。乘风清月皎之良辰,作田家秋成之宴乐。”中可见,至少至明代开始,“跳岭头”从一种祭祀性仪式活动,演变为亲友田聚、欢宴佳节、酬神驱邪、祈祷丰年的群众性民俗活动。但随着当下城镇化的建设不断推进,促使广西壮族聚落被卷入城市化的浪潮中,越来越多的壮民族人不再像祖辈那样依靠种田谋生。由于传统谋生方式、生活自然环境的改变,现代性源源不断的输入,壮族人社会发生了广泛的社会变迁,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悄然发生了转变,不再一味地相信展演“跳岭头”就能够驱邪逐疫,酬神就能换来安平顺遂的美好生活,从而使得根植于传统生产方式、传统民间信仰,承载着乡民社会诉求的“跳岭头”的民俗语境越来越薄弱。基于这些现象,2014年,“跳岭头”经国务院批准进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以国家在场的角度对于“跳岭头”的传承方式、内容及展演流程进行了规范化保护,进一步推进“跳岭头”的表演实践形式向艺术化的方向发展。因此,从历史的发展逻辑来看,“跳岭头”展演活动已经开始出现新一轮变迁,并且这是符合社会生态发展的,是“国家在场”“地方性知识”“人”互动过程中的一种再次建构。但是,对于当下的舞蹈传承人来说,他们未必能够从相对客观的角度对目前“跳岭头”所发生的变化进行清晰的解读,这就要求研究者提前树立好清晰的历史观。

(二)整体性

对于民族民间舞蹈研究是不是只集中在传承人身上呢?从目前国内的舞蹈研究成果来看,比较集中于对传承人的口述访谈。但从笔者对于广西壮族民间舞蹈的日常展演活动的观察发现,所有舞蹈的展演环节都受到多个群体的影响与制约。具体来说,不论是风俗性、劳动性还是祭祀性壮族民间舞蹈,都需由制作道具或服装、布场、展演、撤场等环节组成,参与其中的人有舞蹈传承人、服装、面具、扇子等制作者、普通群众,且舞蹈展演的叙事逻辑里除了以动作、图像、颜色等象征性符号为基础,同时并行的是该民族的生命与生活智慧和文化习俗。传承人虽然在布场、展演及撤场环节开始活动,但他们也深入了解道具的制作过程,或者说,所有参与“跳岭头”展演的人相互关系,套嵌。例如“展演”,虽然道具制作者不参与,但是舞蹈展演的效果、舞蹈表演实践者即传承人的心理需要,道具制作者都必须非常明了并能够妥善解决服装方便穿脱、面具在舞蹈展演中是否传神等问题,并且,其要在保证服饰道具的实用性、艺术性基础上,尽量满足舞蹈传承人的要求。反之,舞蹈传承人在展演即时性的表演实践行为中也要考虑普通群众对于生产与生活的情感需求,从建立观演双方的紧密的互动关系;而普通群众,作为壮民文化的持有者,其在“跳岭头”展演活动中不但扮演观众的角色,还参与到“布场”和“撤场”的环节中,通过亲身参与与感知的过程,进一步深化对传统民俗信仰的记忆。所以,从壮族民间舞蹈展演过程来看,舞蹈展演活动是一个在多种角色人群互动之下所产生的一项民间文化活动,其不是传承人的个体行为,而是传承人与其他参与者的共同作用,传承人虽然是执行者,但并不能缺少其他参与者的多方面支持。或者从某种程度上说,所有与壮族民间舞蹈相关的人群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环境,在这个闭环中圈定出了一个特定的、格式化的文化环境,每一个群体都在这个环境的影响之下生活且很难超越这种影响。这时,传承人对于壮族民间舞蹈的认知是限定在他生活的文化环境之中,他所完成的身体性表演行为,只是整个舞蹈活动总体文化现象最为直观的折射,所以,对壮族民间舞蹈传承人的访谈需要扩展到整个舞蹈展演环节中去观察。那么,在实际的壮族民间舞蹈传承人口述史发掘与研究过程中,非常有必要对服装道具制作者、群众等构成上述文化闭环的人群进行访谈和调查,由此才能够准确把握舞蹈传承人思维的整体性。总而言之,壮族民间舞蹈研究不能只针对传承人这一个群体,必须在一个整体性的逻辑框架下展开,需要对涉及人群都展开口述研究,才能得到舞蹈展演背后所贮藏的完整信息。

另外,整体性的还在于研究方法。在传承舞蹈研究中,多数研究者会着重从舞蹈形态学、舞蹈符号学等视角切入,但是民族民间舞蹈的身体形态与民族文化、地方社会历史息息相关,民族民间舞蹈的功能不单单是娱人、社交与教化,在历史文化、民俗习惯、宗教信仰的作用下,民族民间舞蹈还具备着历史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多种功能。因此,如果要通过壮族民间舞蹈传承人口述史研究论述清楚其舞蹈所处的社会、人文生态系统,以及叙事逻辑,应在整体性的视角下,对舞蹈展演这一文化事项采用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民俗性、生态学等与舞蹈学相互印证、深度整合的方法来解析民族民间舞蹈展演活动。

三、广西壮族民间舞蹈传承人口述史研究方法

其一,在研究方式上,虽然壮族社会有自己的文字,但是其民间舞蹈作为文化的一种肢体动态表现形式,其传承方式也依靠“口传身授”的无文字传承。因此,对于缺乏文字记录的研究只能采取从“现象”入手的研究方式,一方面将舞蹈的动态视角图像置于壮民族人的生产、生活、习俗的语境中进行其表层结构的研究,另一方面从哲学思维、审美理想角度去理解广西壮族民间舞蹈背后的深层结构,从而揭示舞蹈动态图像与舞蹈语汇的关系、社会历史与传承人记忆的关系、社会自然生态与族群文化的关系等。

其二,在研究基础上,研究者自身的学科基础要牢实,能够对地方民族民间舞蹈中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及多元化的民俗现象进行敏锐的捕捉与考察。目前广西壮族民间舞蹈形式、内容极为丰富,即使是同一舞蹈形式,其舞蹈风格、题材内容等方面也各有差异。以同为壮族师公舞的桂东北地区(象州、柳州)师公舞与桂南地区(钦州)“跳岭头”相比较,桂东北地区师公舞的具体展演活动包括“土地扫坛舞”“五龙舞”“鲁班砍山舞”“麒麟舞”等,从其舞蹈名称上就能够清晰地映射出中原文化的痕迹;并且其舞蹈风格较为清新典丽,肢体动作多以生活模仿为主,突出身段美。而从桂南地区 “跳岭头”中的“装山字头”肢体动作、所供奉的“风伯”“神农天子”等较原始的自然神祇来看,更多残存着古越巫与楚巫文化的遗迹。究其原因一是春秋战国时代,广西东北部地区和岭北湖南地区的交通,主要有两条路线:一条是从湖南境内沿湘江,通过湘桂低谷,进入广西全州、兴安一带;另一条路,从湖南道县、江华一代通过萌渚岭隘口,到达广西的贺县、钟山一带,因此,桂东北地区比桂南地区更早地接触楚文化及更早的中原商周文化。其二是依各地区风俗习惯及文化思维习惯而出现的差异。所以,在深度研究中,外来的研究者需要对广西壮族各聚落的历史信息及民俗习惯进行深入了解才能够对其民间舞蹈展开在地性考察。

其三,了解广西壮民族人的说话方式、思维习惯,做引导式交流,才能够让受访者听得懂。众所周知,在民族地区调研的难处就是排他性,民间舞蹈传承人,作为基层群众中的一分子,面对专业学科研究人员时并不善于交谈,更多的时候甚至是寡言的,因而对广西壮族民间舞蹈传承人的访谈技巧要求比较高。首先,研究者需平和尊重地与传承人进行交流,向他们请教,在获取传承人信任的基础上才能够进一步进行较为深入的专业访谈。其次,在了解与舞蹈展演相关的个体经验及文化记忆时,要尽可能用他们听得懂的方式与之沟通。总之,研究者需时刻把自己放在和基层群众出身的传承人同等位置,共情地体会传承人的人生处境,一切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

四、结语

笔者从广西壮族民间舞蹈研究实践中提出要在建立历时观的情况下,从整体性展开舞蹈传承人口述史的研究,提出了广西壮族民间舞蹈口述史研究的具体思路与相关建议。旨在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以求真的态度通过传承人口述史研究探讨影响广西壮族民间舞蹈生发的内外动因,挖掘其文化深度,尽量呈现出最为本真的舞蹈传承现状。二是为地方舞台表演创新提供更为丰富、原生的壮族民间舞蹈语汇元素,使得地方民族文化在不断追求“创新”的同时,推进对其母体基因,即原生态民族文化的开发与保护。虽然其过程是复杂的,但可喜的是,地方性民族民间舞蹈传承人口述史研究让广西壮族民间舞蹈研究得以一种在地性的方式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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