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等文 陶苞朵(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政府信任是公众在与政府互动的过程中,基于政府行为符合公众预期的基础上产生的信赖、支持、满意等积极心理倾向。良好的政府信任是降低政府治理成本、增强政府决策有效性、维护政治稳定的重要基础。现有研究显示,我国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处于较高水平,但整体而言公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高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有学者将之概括为“差序政府信任”[1]。
差序政府信任虽然显示出公众对中央政府信任程度比较高的优势,但也反映出公众对地方政府信任程度比较低和政府信任层级分化的问题[2]。为了改善差序政府信任格局,厚植公众对政府信任的基础,需要探讨引起差序政府信任变化的关键因素。以往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某个或某两个因素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或是单一地从政府层面、社会文化层面分析差序政府信任的生成缘由,鲜见对以下问题的探讨:如何从整体性视角剖析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因素;个人、政府和社会等维度的不同因素对差序政府信任分别产生什么影响;哪些因素是引起差序政府信任变化的关键变量;针对不同影响因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如何“对症下药”。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本文通过建构一个包含个人、政府、社会等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利用2019 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分类探究不同维度对中央政府信任、地方政府信任以及差序政府信任的不同影响,以期发掘其中的关键变量,进而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针对不同的影响因素分类施策提供建议。
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可以理解为一种以公众对政府行为与政府形象的感知为基础的政治心理,是主观感受与客观实际相融合的产物[2]。差序政府信任是公众对政府信任的一种特殊现象,具有其产生和发展的现实因素。本文主要从个人、政府、社会等三个方面回顾既有文献,并提出研究假设。
公众是个人的集合体,是政府信任以及差序政府信任的主体。个人因素与差序政府信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每个人的主观社会地位、人际信任水平、政治效能感、综合满意度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其自身情况与主观感受必然会对政府信任产生影响。
1.主观社会地位。个人的思维和行为往往受到其社会地位的限制。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认为,个人“大多数的行为都紧密地镶嵌在社会网之中”[3],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与周围事务的联结紧密程度不同,所以每个人在社会中接收的信息不一致,而信息会影响到个人的行为选择。质言之,个人所处的社会地位决定其掌握信息的容量,社会地位高的人掌握的信息往往比较充分,社会地位低的人掌握的信息往往比较稀少,而掌握信息的多少则会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进而作用于差序政府信任。邹宇春等人通过对主观中间阶层的政府信任的分析,认为处于主观中间阶层的群体对不同层级政府的信任存在差异,他们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高,对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低;相比于中上阶层和中下阶层,主观中间阶层的差序政府信任平均分最低[4]。
2.人际信任水平。学术界普遍将“信任”划分为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其中,制度信任是人际信任的外延,而政府信任归属于制度信任的范畴。因此,在考察政府信任时,不能忽视人际信任与政府信任以及差序政府信任的关系。高巍在研究我国居民政府信任的区域差异时发现,人际信任对政府信任具有正向效应,即个人对他人的信任度越高,越愿意信任中央及地方政府[5]。罗家德等人基于汶川震后三期追踪数据分析发现,“本村人信任对高层和基层政府信任落差有显著负向作用”[6],即人际信任水平越高,央地政府信任落差越小。
3.政治效能感。政治效能感是衡量公民对政府信任程度的重要维度,是个人认为其政治参与行为能够在政治体系中发挥一定影响力的感觉,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公众的政治观念以及政治参与能力和意愿,同时也反映出社会给予个人权利的大小。社会赋权水平越高,公众的政治效能感就越强,越容易产生较高水平的政府信任。熊光清认为,公众“政治效能感与政治信任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7],当公众政治效能感越强,其对政治体系的信任度越高;反之则越低。麻宝斌和于丽春基于全国调查数据分析,同样得出政治效能感直接影响政治信任的结论[8]。
4.综合满意度(包括生活满意度、政府满意度和社会满意度)。有学者将个人生活满意度纳入控制变量,观察其对高、低层政府信任差值的影响,结果发现二者呈负相关,即生活满意度高的人对高、低层政府信任的差距小,生活满意度低的人对高、低层政府信任的差距大[6]。王浦劬和孙响在研究政府满意度与政府信任的关系时指出,政府满意度与政府信任并非简单的线性相关,二者之间具有内在结构性[9]。此外,社会满意度作为一项心理指征,反映了公众对社会的总体评价。有学者指出,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经济满意度与合作伙伴信任之间的关系强度会降低,但社会满意度对合作伙伴信任的影响却不断提升[10]。作为一种特殊的人际信任,合作伙伴信任与政府信任休戚相关,因此不妨假设社会满意度与差序政府信任也存在相关性。
综上,本文将从主观社会地位、人际信任水平、政治效能感和综合满意度等方面验证个人因素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并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a:个人的主观社会地位与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相关性,即个人的主观社会地位越高,其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信任度越高,对央地政府的信任差距越小。
假设1b:个人的人际信任水平越高,其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信任度越高,差序政府信任现象越不明显,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
假设1c:个人的政治效能感负向作用于差序政府信任,即政治效能感越强,个人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信任水平越高,对央地政府的信任差距越小。
假设1d:个人的综合满意度与差序政府信任呈负相关,即个人对生活、政府与社会越满意,其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信任水平越高,对央地政府的信任差距越小。
政府作为被信任的对象,其行政行为必然会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则相当于“货币”,政府通过提供优质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来赚取“货币”,公众则通过评判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好坏给予其相应的“货币”数量,这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11]。公众对政府行政绩效的感知与评价会影响他们支付政府信任“货币”的行为,而这种评价差异或信任程度高低来源于政府自身因素的影响。政府行为包罗万象,并非单一结构,而是包含经济绩效、政府透明度、反腐倡廉力度、政府回应性等多方面的复合结构,这些具体维度都会引起差序政府信任的变化,即增加或减小央地政府信任差距。
1.经济绩效。长期以来,经济建设是政府的中心工作,经济发展是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来源,经济繁荣是公众的现实期望,因此经济绩效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水平[12]。有学者认为“政治信任完全来自公众对政府的经济和政治业绩的评价”[1],经济发展因素会影响差序政府信任的产生、维持与变化。吴结兵等人将经济绩效看作制度变量中的一环,发现经济绩效对提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信任水平都有显著的正向作用[13],但他们并未进一步分析经济绩效与差序政府信任的关系。
2.政府透明度。亚历桑德罗·马丁(Alessandro Martin)等人从一项在线随机调查实验中观察到,政府透明度与政府信任的关系受到政府行为的调节,政府向公众提供政策信息事关政府透明度,这会影响公众对政府的评价[14]。有国内学者也发现政府透明度可能会影响差序政府信任格局,因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或基层政府的透明度存在较为明显的级差:层级高的政府透明度相对较低,层级低的政府透明度反而较高”,质言之,政府透明度会影响到公众对各级政府的“承诺—兑现”状况的认知,主要体现在公众会对高层级政府的“承诺—兑现”情况产生美化心理[15]。
3.反腐倡廉力度。政府反腐败力度与反腐败绩效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众政治效能感与政府信任[16]。陈永进等人从腐败对政府信任的消极影响着手,反向证明廉洁对政府公信力以及政府信任的积极作用[17]。吴进进和刘炯言通过腐败立案率来间接测量地方政府反腐败力度,结果发现:腐败立案率的提高在短期内会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官员腐败行为产生消极影响的主要承受者是地方政府,而非中央政府[18]。
4.政府回应性。政府回应性指政府对公众关于政策变革的要求作出反应,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的程度。王浦劬和郑姗姗基于江苏某县的实证研究,发现政府回应度与回应时效能够减小央地政府信任差距[2]。孟天广和李锋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信任拥有不同的动力来源,其中,影响中央政府信任的关键因素是治理制度的公正性与代表性,影响地方政府信任的主要因素是政府的回应性与代表性[19]。
结合以上分析,本文将从经济绩效、政府透明度、反腐倡廉力度和政府回应性等维度验证政府因素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并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a:政府经济绩效与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相关性。经济绩效越好,公众对央地政府的信任度越高,差序政府信任越小。
假设2b:政府透明度负向作用于差序政府信任,当政府透明度越高,公众对央地政府信任差距越小,差序政府信任现象越不明显。
假设2c:反腐倡廉力度对差序政府信任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政府反腐倡廉力度越高,公众的政府信任水平越高,央地信任差距越不明显。
假设2d:政府回应性越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越高,差序政府信任越小,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
公众与政府作为差序政府信任的主、客体,皆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无论是个人的社会地位、社会满意度,还是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都与社会因素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
1.社会公平。“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公平一直是人类追求的重要目标。公平的社会环境不仅有助于塑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而且有利于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有学者认为,社会公平是新时代政府信任的重要来源之一,公众对社会公平程度的评价越高,其政治信任度越高[12]。王亚茹持有相同观点,她认为社会公平对公众的政府信任具有促进作用,提升社会公平有利于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20]。
2.社会宽容。社会宽容来源于人类的道德倾向,以社会安全阈值为重要标志,即“社会容忍或允许威胁、危害、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力量得以存在的最低限度”[21]。一般而言,社会宽容程度与个人宽容程度、信任水平息息相关。当个人对他人、组织、社会的接受度和容忍度提高,其对政府的宽容度、信任度可能随之提高;反之,社会宽容度越低,个人对政府的宽容度、信任度可能会降低。
3.社会保障。作为政府提供的重要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完善程度直接体现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现有研究显示,社会保障正向影响公众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办事人员的信任[22]。随淑敏等人发现,“新农保”政策实施明显提升了参保居民对地方政府的信任[23]。相比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需向公众直接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因此社会保障因素可能与地方政府信任的联系更加紧密。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将从社会公平、社会宽容和社会保障等维度验证社会因素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并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a:社会公平与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负相关性,即社会公平度越高,公众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信任度差距越小,差序政府信任现象越不明显。
假设3b:社会宽容与差序政府信任之间存在负相关性,即社会宽容度越高,政府信任水平就会越高,公众对央地政府信任差距就会越小。
假设3c:社会保障越完善,央地政府信任差距就会越小,差序政府信任越小,二者之间呈显著负相关。
综上所述,本文试图考察个人、政府和社会因素分别对中央政府信任、地方政府信任以及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整体性分析框架如图1 所示。
图1 研究框架
本文主要采用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简称CSS)最新公布的2019 年数据展开研究。该项目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于2005 年发起的一项全国性的连续抽样问卷调查,受访区域覆盖31 个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包含151 个市、区、县,目前已经完成了七轮调查①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主持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项目。感谢此机构及其人员提供数据协助,文责自负。数据具体介绍参见:http://csqr.cass.cn/index.jsp。。在剔除变量缺失值和无效样本的基础上,共获得4,131份有效样本。
1.因变量,包括中央政府信任、地方政府信任以及差序政府信任。其中,差序政府信任是核心因变量或理解为央地政府信任差距。在CSS2019 调查问卷中,选取题项“F1a-1②此处F1a-1 以及下文出现的D3a、H2-3、G3-14 等均为问卷中的题号。请问您信任中央政府吗?”作为中央政府信任的测量题,选择“F1a-2 请问您信任区县政府吗?”和“F1a-3 请问您信任乡镇政府吗?”作为地方政府信任的测量题③按照中国政府结构的层级划分,地方政府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级。由于本调查问卷只涉及县级和乡镇级政府,故本文的地方政府指代区县和乡镇政府,地方政府信任=(区县政府信任+乡镇政府信任)/2。。这三个题项均设置五个选项,即1 表示“完全不信任”,2 表示“不太信任”,3表示“比较信任”,4 表示“非常信任”,而8 表示“不好说”。结合公众对政府信任评价相对谨慎的特点,也为了更加合理地利用样本,依据王晓莹和罗教讲[24]、陈永进等人[17]的观点,将8“不好说”看作公众对政府信任持中立态度,并赋值为3 表示“一般”,从而使原有选项转换为李克特(Likert)五点计分,重新赋值“1—5”,赋值后的1 表示“完全不信任”,2 表示“不太信任”,3(由选项中的8 转换)表示“一般”,4 表示“比较信任”,5 表示“非常信任”。“差序政府信任”在问卷中未直接设问,本文借鉴李连江的观点,将“中央政府信任-(区县政府信任+乡镇政府信任)/2”的计算结果等同于央地政府信任差距,取值介于-4—4 之间。当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大于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时,差序政府信任的取值为-4—0;当公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大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时,差序政府信任的取值为0—4,数值越大,表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任差距越大。对CSS2019 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显示我国不存在公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低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的差序政府信任,所以本文研究对象是公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高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的差序政府信任。
2.自变量,包含公众个人、政府、社会等三个维度。个人层面的影响因素及对应题项分别为:主观社会地位——D3a 您认为目前您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在本地大体属于哪个层次;人际信任水平——F1b您对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水平的评价;政治效能感——H2-3 老百姓参与政治活动没有用,对政府不能产生什么根本的影响;综合满意度——D2a-6 您对生活的满意度;G3-14 地方政府工作做得好不好;G6 您对现在社会的评价。其中,主观社会地位需要进行反向编码,将1—5(上—下)置换为5—1,即数字越大,主观社会地位越高。政治效能感需要按照因变量的处理方法转化为李克特五点计分,数值越大,表示政治效能感越高。人际信任水平、生活满意度、社会满意度的赋值为1—10,1 表示“非常不好”,10表示“非常好”。政府满意度的选项设置与其他题项稍有不同,原选项1 表示“很好”,2 表示“比较好”,3表示“不太好”,4 表示“很不好”,8 表示“不清楚”。为了保持数据的统一性,需要对原选项进行五点计分转换与反向编码两个步骤,处理后得出1(由选项中的4 转换)表示“非常不好”,2(由选项中的3 转换)表示“不太好”,3(由选项中的8 转换)表示“一般”,4(由选项中的2 转换)表示“比较好”,5(由选项中的1转换)表示“非常好”,分值越高,政府满意度越高。
政府层面的影响因素包括经济绩效、透明度、反腐倡廉力度和回应性,对应题项分别为:G3-8 发展经济,增加人们的收入;G3-10 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G3-6 廉洁奉公,惩治腐败;G3-11 有服务意识,能够及时回应百姓的诉求。这四项题目的处理方式与“政府满意度”一致,需要经过反向编码和五点计分转换两个步骤,最后编码效果呈现为升序递增状态。
社会层面的自变量包括:社会公平——F4b4 您觉得总体上的社会公平状况如何;社会宽容——F3b 现在社会的宽容程度;社会保障——E1c-6 您对现在的社会保障状况的评价。在CSS 2019 问卷中,这三项题目的测量值为1—10 分,1 为“非常不公平/非常不宽容/非常不满意”,10 为“非常公平/非常宽容/非常满意”,数值越大,代表社会公平、社会宽容与社会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
3.控制变量。除了性别、年龄等人口学特征变量以外,受访者的政治面貌、教育程度、工作单位也可能对差序政府信任产生影响。在CSS2019 问卷中,工作单位分为十类,其中,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集体事业单位”工作的人被视为体制内成员,重新编码为1;其他为体制外成员,编码为2。政治面貌也需要进行重新编码,更改为“党员=1,其他=2”。为了保障研究科学性与准确性,本文将上述所有变量纳入控制变量中。相关变量的题项、具体操作及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CSS2019 相关变量解释与描述性统计
为了探究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因素,本文采用SPSS 22.0 分析工具进行模型估计。在因变量中,中央政府信任与地方政府信任为定序变量,差序政府信任为定距变量;自变量包含个人、政府、社会等三个维度,并且都是连续型变量。因此,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模型,逐一将重要预测变量纳入模型之中,以便了解各个模型对因变量的单一及整体影响。多元回归分析模型公式如下:
其中,y 指因变量;xj表示引入的第j 个自变量或控制变量,包括个人因素、政府因素、社会因素、人口学特征变量、政治面貌、教育程度、工作单位性质等;βj表示第j 个自变量或控制变量对应的回归系数;β0为常数项;μ为随机误差项。
在2019 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问卷选取相应变量之后,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分别检验个人、政府与社会因素对中央政府信任、地方政府信任以及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依次建立九个模型,通过分析相关数据判断假设是否成立。
模型一至模型三都包含控制变量与个人维度的自变量,不同之处在于三个模型的因变量分别为中央政府信任、地方政府信任以及差序政府信任。具体分析数据见表2。
表2 个人层面的多元回归分析
模型一的解释力度为12.4%。控制变量中的性别、政治面貌对中央政府信任存在显著负向影响,分别通过0.1%和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即男性、党员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高于女性、非党员;年龄与教育程度对因变量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分别通过0.1%和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即年长者、受教育程度高的群体相比于年轻者、受教育程度低的群体更愿意相信中央政府。个人层面的政治效能感、政府满意度与社会满意度均对中央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p≤0.001),当公众政治效能感、政府满意度及社会满意度每增加1 个单位,其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分别增加0.057 倍、0.103 倍和0.202 倍。除了这些变量以外,其他变量对中央政府信任的影响在统计中并不显著。
模型二探究了上述变量对地方政府信任的影响,解释力度为28.9%。在地方政府信任的影响因素中,性别、教育程度对其存在显著正向影响(P≤0.001),即女性、受教育程度较高群体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高于男性、受教育程度较低群体,此处性别变量的分析结果与模型一相反,即男性更信任中央政府,女性更信任地方政府。政治面貌对因变量依旧存在负向影响(p≤0.01),这说明党员无论对于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的信任度都高于非党员。人际信任水平、政治效能感、政府满意度与社会满意度对地方政府信任都具有显著正向影响(p≤0.001),生活满意度次之(p≤0.01),而主观社会地位不具备显著影响。
模型三以差序政府信任为因变量。在控制变量中,性别、年龄与教育程度能够对差序政府信任产生显著影响(p≤0.001),即相比于男性、年长者、受教育程度低的群体,女性、年轻者、受教育程度高的群体对央地政府信任的差距较小,差序政府信任不明显。在个人层面自变量中,人际信任水平、政治效能感、生活满意度和政府满意度均负向作用于差序政府信任,并且分别通过0.1%、0.1%、5%和0.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即人际信任水平越高、政治效能感越强、对生活和政府越满意的公众的差序政府信任越小;个人主观社会地位以及社会满意度对差序政府信任未产生显著影响。模型三的解释力度为17.1%,直接验证了假设1b 和假设1c,部分验证了假设1d①假设1d 是关于综合满意度与差序政府信任关系的假设,个人综合满意度中仅有生活满意度和政府满意度能够对差序政府信任产生显著负向影响,而社会满意度对因变量不存在显著影响,因此,假设1d 部分成立。。
模型四至模型六设定了相同的控制变量与政府层面的自变量,分别探讨这些变量与中央政府信任、地方政府信任以及差序政府信任之间的关系,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政府层面的多元回归分析
在模型四中,性别、政治面貌对中央政府信任产生显著负向影响(p≤0.001),而年龄、教育程度会对其产生正向影响(p≤0.001),分析结果与模型一类似,这不仅表明男性、党员、年长者、教育程度高的群体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高于女性、非党员、年轻者、教育程度低的群体,而且说明这种影响力不受个人因素或政府因素的干扰。在自变量中,反腐倡廉力度与回应性对中央政府信任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分别通过0.1%和1%的显著水平检验;而经济绩效与透明度在统计学中不具备显著意义。质言之,反腐倡廉力度与回应性是影响中央政府信任的主要因素,当反腐倡廉力度越强,回应性越高,公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便越强;反之则越弱。
模型五的解释力度为26%。在控制变量中,政治面貌与工作单位对地方政府信任具有显著负向作用,分别通过0.1%与1%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党员、体制内成员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高于非党员、体制外成员;性别、年龄和教育程度对地方政府信任存在显著正向影响,这表明女性、年长者、高教育水平群体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高于男性、年轻者与低教育水平群体。在政府维度的自变量中,经济绩效、反腐倡廉力度、透明度和回应性均对地方政府信任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p≤0.001)。通过横向比较模型四与模型五,可以发现,反腐倡廉力度与回应性对中央政府信任的影响更为突出,当反腐倡廉力度与回应性每增加1 个单位,中央政府信任分别增加0.09倍与0.058 倍;而经济绩效、透明度等因素对地方政府信任的影响更为显著,当经济绩效与透明度每增加1个单位,地方政府信任分别增加0.064 倍和0.105倍。二者之间的差异也说明在优化政府信任结构时,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举措应各有侧重。
模型六的因变量是差序政府信任,解释力度为18.8%。数据显示,控制变量中性别与教育程度对差序政府信任存在显著负相关(p≤0.001),年龄与政治面貌则存在正相关,结论与模型三“个人因素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相一致,此处不再复述。政府层面的四个自变量与差序政府信任均呈显著负相关(p≤0.001),即经济绩效越好,反腐倡廉力度、透明度与回应性越高,差序政府信任越不明显;反之则越明显。模型六验证了政府层面所有因素对差序政府信任均会产生负向影响,假设2a、假设2b、假设2c和假设2d 都成立,表明政府因素是引发差序政府信任变化的重要变量。
社会维度主要选取社会公平、社会宽容和社会保障等作为自变量,通过横、纵向对比多个模型,考察社会维度的自变量对中央政府信任、地方政府信任以及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社会层面的多元回归分析
模型七的解释力度为10%。在控制变量中,性别、政治面貌与中央政府信任呈负相关,年龄、教育程度与之呈正相关,而工作单位性质不对其产生显著影响,这个结果与模型一和模型四类似,不再复述数据含义。社会维度的三个自变量对中央政府信任都存在显著正相关(p≤0.001),即社会公平、社会宽容与社会保障程度越高,公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越高。通过纵向比较模型一、模型四和模型七可知,社会因素对中央政府信任的解释力度(10%)介于政府因素(模型四:7.4%)和个人因素(模型一:12.4%)之间,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在中央政府信任的影响因素之中,个人层面的影响力大于社会层面的影响力,且大于政府层面的影响力。
模型八分析了社会因素与地方政府信任的关系。对地方政府信任存在显著影响的变量包含性别、政治面貌、教育程度、工作单位、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分别通过了0.1%、0.1%、0.1%、5%、0.1%、0.1%的显著性检验。其中,政治面貌、工作单位与地方政府信任呈负相关,其他变量均呈正相关,即党员、体制内成员对地方政府信任程度高于非党员、体制外成员;女性、高教育水平群体的地方信任度高于男性、低教育水平群体;社会公平与保障程度越高,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越高。纵向比较模型二、模型五和模型八,这三个模型的控制变量对地方政府信任的影响大致相同,不同的是社会层面自变量对地方政府信任的解释力度(21.1%)小于政府层面(26%),更小于个人层面(28.9%)。由此可知,在解释地方政府信任时,个人因素的影响力既大于政府层面,也大于社会层面,这与中央政府信任的解释路径不同。
模型九的数据表明,性别、教育程度、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对差序政府信任具有显著负向影响(p≤0.001);年龄、社会宽容对因变量具有正向影响,分别通过0.1%和5%的显著性检验。换言之,男性、年长者、低教育程度群体的差序政府信任状况较为明显;而社会宽容度越高,社会公平与保障程度越低,差序政府信任越显著。这个结果验证了假设3a和假设3c,否定了假设3b“社会宽容与差序政府信任之间存在负相关性”,原因在于社会宽容与中央政府信任呈正相关,而与地方政府信任无显著相关性,当社会宽容度越高,公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越高,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却无明显变化,这导致央地政府的信任差距逐渐增大,差序政府信任格局愈发突显。此外,通过纵向比较模型三、模型六和模型九,在控制变量一致的情境下,社会因素对差序政府信任的解释力度(12%)不仅小于个人因素的解释力度(17.1%),更小于政府因素的解释力度(18.8%),由此可知,政府因素是引起差序政府信任变化的关键变量。
基于2019 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问卷,在控制受访者的基本特征之后,从整体性视角探索个人、政府与社会因素分别对中央政府信任、地方政府信任以及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可以发现:
差序政府信任现象确实存在。从表1 可以看出,公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均值为4.51(取值范围1—5),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均值为3.58(取值范围1—5),央地政府信任的差距均值为0.98(取值范围0—4),客观反映出公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高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
公众个人因素与差序政府信任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其中,人际信任水平、政治效能感、生活满意度、政府满意度和差序政府信任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性,而主观社会地位、社会满意度对其没有显著影响,即假设1b 与假设1c 完全成立,假设1d 部分成立,而假设1a 不成立。
政府因素是引发差序政府信任变化的关键变量,二者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假设2a、假设2b、假设2c 和假设2d 全部成立。当政府经济绩效越好,政府反腐倡廉力度、透明度与回应性越高,公众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信任度越高,差序政府信任越不明显。
社会因素与差序政府信任虽然存在显著相关性,但是不同变量对差序政府信任产生的影响不同。当社会公平程度、社会保障程度越高,央地政府信任差距越小;当社会宽容度越大,央地政府信任差距越大。数据验证了假设3a 与假设3c 的合理性,推翻了假设3b。
当前,增强公众政府信任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追求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善治良政的表现和要求[25]。如果任由差序政府信任的格局继续发展,地方政府治理难度可能会加大,整体政治信任水平也有可能随之降低。因此,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水平,改变差序政府信任现状显得尤为重要。基于CSS2019 的数据分析,本文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采取以下举措缩小央地政府信任差距,优化政府信任结构。
第一,中央政府应继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及时回应公众的重大利益诉求,维护好中央政府的良好形象。中央政府虽然已经拥有较高的政府信任度,但仍需“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26],铲除腐败行为滋生的土壤,以廉洁赢公信,使中央政府一直保持廉洁高效、为民服务的形象。此外,中央政府还需要推进“回应型政府”建设,积极开设公众与政府直接沟通的渠道,严肃惩戒“应当回应却不回应”的懒政怠政行为,以保障政府能够及时、有效地回应重大民生诉求,维护好公众的根本利益,为提升中央政府信任水平奠定牢靠的群众基础。
第二,地方政府要继续发展经济,提高政策制定以及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相比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不但需要加强廉政建设和回应型政府建设,还需要注重经济绩效对政府信任的影响。无论是从宏观层面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调整经济产业结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还是从微观层面促进城乡居民就业、提升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地方各级政府都要保障公众能够享受地方经济发展红利,让其切实感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作为,从而增进公众的经济获得感,增强其对政府的信任[27]。政府透明度对地方政府信任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因此地方政府需要认真执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标准、种类与范围,推进政府信息透明、政务公开,改善政务信息不流通、不对称的状态,为公众更好地了解地方政府、参与政治生活、监督政府工作提供便利途径,拉近公众与地方政府的距离,从而提高地方政府信任水平。
第三,央地政府应共同促进社会发展更加公平,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切实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进公众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信任水平,优化政府信任结构。社会公平对差序政府信任的影响十分显著,因此只有塑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才有利于改善差序政府信任状况。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都应充分考虑机会公平、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具体而言,各级政府应着手改变居民收入分配不合理、就业机会不公平、教育资源不均衡、社会保障不完善的现状,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从整体上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水平。
差序政府信任还与人际信任水平、政治效能感和政府满意度等因素息息相关。因此,各级政府需要积极引导公众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为善,增进人际信任;同时,还要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实公众对政府治理的美好期望,不断提升公众的政治效能感和政府满意度,从而为政府信任提供民意支持,逐渐缩小央地政府信任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