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彦冰
(西安石油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5)
2022年3月6日“两会”期间,政协委员,著名的小品艺术家巩汉林在接受采访时说“明星收入几千万、上亿还在偷税漏税,某足球队队员年收入300万,500万甚至上千万,球场上没见进球,完全给中国人丢脸。”言论一出,立刻在网络中引发对中国足球的“狂欢”热议。本文就以巩汉林言论为引,分析当下“全民狂欢”网络语境中足球舆论的现状,并就其存在的困境和相应的解决策略,进行阐述,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如今信息技术不断革新,媒介手段日新月异,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正被潜移默化地重新建构。随着抖音、微信、B站等软件和视频平台的进一步崛起,用户“下沉”,传统媒体时期传受双方不平等的对立关系发生转变。“人人成为媒体”“人人生产新闻”的趋势在网络语境中体现的愈发明显,网络媒体的不断渗透使狂欢文化逐渐融入到大众文化中,开启了“全民狂欢”。正如巴赫金对“狂欢化理论”的内涵阐释,在狂欢的模式下,任何人都有参与、发表、评论或引导的权利和资格。[1]该理论将人们的生活世界分成“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前者是现实世界的再现,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秩序严明、等级森严;后者是人的精神向往,人人平等,是对现实世界不满的寄托。“狂欢化”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对世俗世界的权威和社会等级进行了颠覆。这种颠覆就是体现在它的平等性、全民性和参与性。
媒介融合的当下,人人都可以成为话语权的拥有者和发起者,都可以在网络语境中畅所欲言,肆意狂欢,等同于巴赫金构想下“狂欢模式”中的“第二世界”。“在狂欢的世界上,一切等级都被废除了,一切阶级和年龄都是平等的。”[2]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媒介传播形式和内容,提升了传播效率,拓展了传播关系新格局。但是也带来诸多新的问题。受众因为个人认知、学历、背景、文化等存在差异,所以对同一事件或话题的理解就会出现偏差。此外,“全民狂欢”中的“第二世界”在网络中被释放开,受众的理性思维就会被压制,感性的欲望和本能会被无限放大,呈现出“过度狂欢”,社会意识、法律意识、科学意识、专业意识、责任意识等被淡漠处理,导致网络暴力、色情、“娱乐至死”、恶意炒作、资本至上等现象频发,恶化网络传播语境。
中国足球的职业化开端始于1994年,如今28年过去,依然没有形成规范的联赛职业体系和健康的足球舆论环境。一方面,不仅政策朝令夕改,而且足球管理者和投资者也是急于求成,不遵循足球发展的客观规律,仅看重短期的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的规划。另一方面,足球作为受关注度较高的体育项目,被国人寄予强烈的情感。但是,男子国家队惨淡的成绩使得中国足球成为国人口中的“笑柄”和嘲讽的对象。2011年恒大地产投资足球,其它地产商纷纷效仿,挥金如土,忽视市场规律,恶性竞争,天价买入外援,虽一度刺激了中国足球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发展。但是,随着2020年新冠疫情对地产经济的影响和足协“中性名”政策颁布以及封闭式联赛模式导致投资者的热情消退,中国足球又迅速坠入低谷,球员欠薪、球队解散层出不穷。当足球行业的主体联赛都无法正常支撑时,足球的管理者、从业者更是无力推动足球文化、足球思维、足球理论的正确普及,社会和受众自然无法形成对足球行业的普遍认同,也就是说缺乏用专业、科学、理性和权威的眼光去看待足球。诸如“海参”事件,海参是国字号球队(男女足)的赞助商,国家队队长吴曦在接受采访时按照赞助商的要求,提了一句“每天要吃海参”,经媒体传播后,迅速成为讽刺国足战绩不佳的标签,迎合了“全民狂欢”网络语境下受众的猎奇、娱乐和嘲讽心理。
“巩汉林事件”中,他所表达的意思在于工作贡献和劳动薪酬比例不合理,希望国家加大对模范人物的宣传和奖励。但是,他把娱乐明星偷税漏税这样的违法行为等同于国足球员挣着高薪却没有赢得比赛,这显然是逻辑不通的错误思维,而且缺乏对足球的基本认知。国足球员工资高低,取决于俱乐部给的合约、取决于赞助商、取决于市场、取决于受众的关注。而没有赢得比赛,这和自身的能力、水平以及对手实力的强弱都有着关系。尤其在竞技运动中,胜负不是以工资高低来决定的。所以,当巩汉林这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在“两会”的重要场合发表言论后,立刻引起受众在社交媒体中的热议。鉴于中国足球长久以来成绩不佳的刻板印象,嘲讽、谩骂、造谣、侮辱成为这次事件中的主流。“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是有知识、有教养的,其行为都是符合社会规范的,集体行动的参加者就像‘失去理性的乌合之众’,由于受到群体狂热气氛的感染,在特定情况中去个性化增强,人们暂时失去了日常生活的行为特征而出现非理性行为。”[3]
“全民狂欢”的网络语境,“娱乐至死”的受众心理,让原本口碑不佳的中国足球舆论环境愈发恶劣。从社会层面讲,受众对足球认知呈现出简单性、娱乐性和消遣性,专业思维缺乏,后现代社会中“消费理念”对受众精神“剥削”严重;从媒介层面看,受众在接受过程中信息茧房的形成和符号固有化表征的影响,进一步加深了当下中国足球的舆论困境。
伴随网络信息的剧增,受众可以在诸多的话题中选取自己的喜好。大数据时代的每位受众都被量身定制了一份个人日报。作为一种商业信息服务,这种个人定制的需求被算法型资讯服务平台的服务所瞄准。长此以往,受众接受的信息、看到的新闻都是符合自己的兴趣、认知和思维逻辑,这种信息选择行为就会导致“信息茧房”的形成。当受众长时间局限在自己构造的信息世界中时,就会呈现出模式化、程序化。过度的自我选择、自我理解、自我认知,沉浸在信息平台推送的“和谐”“统一”的满足中,失去了解不同事物的能力和接触机会。一旦接收到和“信息茧房”中相悖的理解、不同的观点时,就无法客观、理性地明辨是非,从而一味地谴责、攻击和抵触不同的信息。
男足一直以来的糟糕战绩、球员的高薪收入和时有的场外不佳行为。使得中国足球在国内的舆论一直缺乏正向的引导和灌输,经常成为媒体口诛笔伐的对象。对于很多非球迷或者关注不具体、不全面的受众群体来说,他们所接受到的中国足球信息都是各种负面的累积。在当下网络传播呈现碎片化、肤浅化的“狂欢”语境中,很少有受众去揭开信息的表面进行更深、更为全面的思考和探究。当巩汉林的言论一经发酵,长久接受中国足球负面舆论的受众,根本不会理智剖析“明星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和国足高薪收入但成绩不佳”这句话的内在逻辑错误。在他们形成的“信息茧房”中,中国足球就是一无是处。而巩汉林的言论只不过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认知和理解。所以,当足球从事者董路在微博和抖音上公开反驳巩汉林时,遭遇了大量的谩骂和攻击。这种非理智的“网暴”行为也是当下“全民狂欢”网络语境带来的最大弊端之一。
狂欢化理论中的要求与网络媒体的传播特性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相似性。人人都可以无限制地参与、人人都可以畅所欲言地表达,这其实与现实生活中的常规方式是背道而驰的。正如巴赫金认为,狂欢节是具有再生和革新的性质,按照狂欢世界的规律尽情地去表达自我。[4]这种特性,一方面有助于受众缓解情绪、提高话题娱乐性,加深体验感;另一方面,在“娱乐至死”和过度狂欢的网络话语氛围中,受众的传播会带有极大的非理性化,任何专业问题的讨论、权威话题的争辩、严肃议题的探析都有可能被“娱乐化”和“狂欢化”。
和其它学科类似,足球它也是一项专业,既然是专业,就应该用专业的眼光、从专业的角度、用专业的理念去看待它。对专业认同程度的高低与否,决定受众发表的意见是否客观、理性和正确。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你越了解该专业,传播时更为严谨。反之,则越为感性。在没有形成专业思维和专业认知的大环境中,很多专业人士的分析和阐述会被非专业解读给覆盖。巩汉林口中的“国足高薪收入但成绩不佳”,从足球的专业意识来看,这是不符合逻辑性的。国足球员的收入偏高,这是他们所在俱乐部给予的。而俱乐部是依据球员的能力、球员的市场、球员背后的赞助以及俱乐部的商业运行、联赛的市场开发、球迷的关注度、媒体转播商的投入等综合因素决定的。至于代表中国队成绩不佳,没有进球,这是竞技体育的一部分。在任何竞技类项目中,胜负本身就存在偶然性,不是球员收入高就必须要带来进球和胜利。也正是胜负的不可预测性,竞技体育才有如此之高的市场吸引力、关注度、受众群体和商业价值。
在现今网络语境呈现“全民狂欢”的趋势下,专业认同思维的建构是至关重要的。如今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到各种话题的讨论中,如果受众都没有专业的认同思维,那么“真理”往往因为不被了解而被受众的主观情绪所排挤。亦如法国思想家米歇尔·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中所说:“话语即权利”。这对我国处于边缘地位的足球行业而言,如果在社会中建构出专业思维的大环境,让受众可以了解到相关的足球理念、足球战术和足球文化。那么一定程度上,或许可以最大化地减少足球争议话题的被“消遣化”“娱乐过度化”和“妖魔化”,从而逐步改善中国足球的舆论环境。
人是符号的动物。人类的器具用品、行为方式,甚至思想观念,皆为文化之符号或文本。[5]从符号的角度来看,它的基本功能在于表征。因此,表征一方面关系到符号本身和内涵与被表征之间的复杂关系。另一方面,又涉及到特定语境中的交流、传播、理解和解释。人类行为究其本质可以说是借助符号来传播出价值、内涵和思想。在人类漫长的文明进程中,符号由单一的象征物,逐渐演变成对某种事物的代指,拓展成为一种象征。
中国足球,尤其关注度更高、影响力更大的男子国家队长久以来成绩不佳,导致负面评价成为中国男足固有化的符号表征。在球迷和媒体舆论报道中,社会对男足的符号定调和代指就是“失败”“丢人”“高薪低能”。此外,2011年中国足球联赛开启资本注入的黄金十年,带动球员在俱乐部薪资的飙升。但是,与之对应的国家队的战绩一直没有实质提高,还不乏1比5输给泰国、1比3输给越南的不堪记录,这就进一步加深了中国足球负面形象的符号固有化和表征化,使中国足球彻底成为群体无意识“狂欢”的对象。
“电子媒介以其强有力的‘符号暴力’摧毁了一切传统的边界、文化趋向于同质化和类型化。”[6]所以,当巩汉林的言论传播后,一个新的话题和固有的符号表征达到相一致,瞬间在网络中形成热议。在“狂欢”语境渗透下,受众呈现出无休止的娱乐索求和“放纵性”言论表达,通过对中国足球的嘲讽、挖苦、戏谑,似乎更能贴近网络语境,实现自我虚拟价值。这让已经成为负面符号代指和表征的中国足球“雪上加霜”。长期以往破坏的不仅是中国足球的舆论环境,更是给客观普及和推广足球文化、足球思维、足球理论和足球认知带来极大的被动性。当无法得到良性的舆论传播时,其已形成的固有符号,即负面内涵和消极表征会进一步“恶化”,致使中国足球陷入轮回的恶性循环。
电子媒介作为一种产生于后现代主义和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中的精神商品,符合市场经济下文化价值、商品规律和供需关系。“电子媒介在促进文化的集中化的同时,又造成了不可避免的零散化和碎片化。再次,电子媒介一边在扩大公共领域的疆界和范围,将越来越多的人卷入其中。”[7]当下,在愈发强烈的“狂欢”语境中,受众带有一种机器复制式的模式化、程序化的“娱乐”和情绪外泄,会短暂在网络中失去客观的判断力和理性的思考能力,沉迷于颠倒、虚幻之中,无节制地释放情绪、欲望甚至展现“审丑”的猎奇心理。从而在对宏大叙事结构、热点话题争论消解的过程中,表现出后现代社会的的消极特征形式:复制、模仿、肤浅、碎片、感性和过度娱乐的精神“贫瘠”。
中国足球舆论长时间在边缘化的处境中艰难求生。一方面是自媒体、门户网站、网红大V博取流量的对象;另一方面,则是球迷受众和广大群体插科打诨、情绪发泄的目标。所以,巩汉林的言论瞬间“点燃”了群体“贫瘠”的精神需求,契合后现代社会网络“狂欢”语境下人们快餐式消费理念和无意义追求的娱乐心态。通过对中国足球的嘲讽、造谣、污蔑、辱骂,以此达到内心的刺激和情绪的满足,从而抒发现实中琐碎的压力,摆脱日常生活的束缚。至于对其言论逻辑错误的思考和对中国足球客观的评价完全被“淹没”在群体“狂欢”的浪潮中。正如布尔迪厄指出:“越来越受商业逻辑直接与间接支配的新闻场的控制力在不断增强。”[8]当物质欲望的满足无法填补精神“贫瘠”的需求之时,“狂欢”的网络语境则符合群体情绪的释放,完成自我“第二世界”中精神的“消费”。当然,这种支撑精神“贫瘠”的愉悦是瞬间的。短暂的享受之后是更大的精神“空洞”,“娱乐至死”“狂欢过度”只会给受众带来更深的迷失和蒙蔽。
网络所塑造的传播空间使得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愈发密切。同时,现实生活巨大的压力对群体的压迫有增无减。通过网络来消解传统固有的话语体系,摆脱现实的“框架”束缚,释放自身的精神压抑,实现虚拟状态下欲望宣泄和阶级颠覆,形成不受“制约”的“全民狂欢”网络语境仍将是主导。中国足球作为一个系统的行业,要想避免继续沦为网络群体恶性“狂欢”的对象,应当制定权威规范的目标模式,利用好个人标签的价值引导,结合意见领袖的理性解读和媒体全方位的正向疏导,为中国足球建构出健康、客观的舆论环境。
权威和规范是任何行业的内在核心或者中心环节,足球亦不例外。足球行业的权威和规范直接影响到我国足球发展一整套有别于其它专业和领域的规则体系。“除了法律法规,有各种各样的类似于效力不亚于法律法规的俱乐部规则、竞赛规则、裁判规则、申诉规则、转会规则等。”[9]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中国足球自1994年职业化开启以来,始终没有形成健全的制度和规范。“假球”“黑哨”“贿赂”、更改年龄、废除联赛升降级制、“扑克牌抽签”、国字号球队加入联赛、取消足协杯、退赛、欠薪、为国家队比赛更改联赛赛程等一系列违背足球职业规律的行为和事件层出不穷。“权威缺失成为我国足球行业秩序紊乱的一个重要问题。”[10]当此类问题在行业内部无法自我整改而需要法律介入之时,它的权威和规范就会变得荡然无存。长久以往,中国足球自然而然得不到社会和受众对其应有的尊重。巩汉林的言论能够在网络中受到追捧,而董路专业性的反驳确遭到谩骂攻击,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中国足球行业权威和规范秩序的缺失。
所以,重塑足球行业本身的权威和规范对于促进舆论的改善有着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为中国足球行业的支柱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应当以身示范,完善自身各项制度,形成健康的发展机制。在联赛运营和管理中,严格遵照足球客观发展规律,尊重市场价格,循序渐进。对于联赛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视同仁,严惩不贷。同时,对于联赛的日程日期、活动安排、赛程规则不轻易人为地变更,让联赛在符合足球自身规律下有序发展。当一个国家的足球联赛制度成为健康的常态化时,足球行业才会受到社会和受众的认可。其次,在各级别学校层面中,做好校园足球的教育开展。这不仅仅是体现在足球实践领域,更是要在足球理论、足球知识方面对学生做好相应的灌输,让学生在思维和意识上形成对足球专业的尊重和客观认知。第三,在社会层面中,做好足球行业的基础推广。鉴于我国的足球现状,社会足球的普及不要求广大群众能够参与其中。但是,要逐渐形成足球行业良好的舆论氛围,避免今后在类似巩汉林事件中,人云亦云的对错误言论的追捧。最后,在法律层面,仍需足球法治建设的辅助进一步稳固和强化足球行业的权威和规范。以法律这种正式带有强制性的手段与行业内在的权威规范相结合,从而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约束力。“事实上,多重规范完全可以重叠作用在足球行业,只不过非正式规范在足球行业很多领域具有基础性作用,最贴近足球实践。”[11]
足球作为一项群体参与性运动包含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和底蕴。现代媒介技术对足球的传播,不仅是它自身价值和商业市场的需要,也是对足球所蕴含的文化民俗、国家情感、民族身份和精神寄托的体现。而这种体现大多情况下是以隐性的方式存在,它和显性的足球元素(联赛、阵型、战术、球员等)共同构成足球的专业化。这就导致大多数的普通群体甚至球迷受众对足球的认知仅仅局限于显性的元素而意识不到更为深刻的隐性内在,对足球的理解往往呈现出肤浅和偏见。所以,这就需要足球行业的从业者通过个人的身份标签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价值引导。
足球归根结底是属于上层精神领域的产物。它和受众的关系是一种先入为主、自上而下的接受过程,而个人的身份标签会影响受众对于行业认可和专业价值的感知。足球的从业者利用个体的身份标签来给受众群体带来区别化和差异化的体验和感受,从而影响到他们对足球的认知、判断和观点的树立。例如巩汉林事件中,董路的粉丝群体在面对无节制的过度“狂欢”时,表现出对董路观点的支持和巩汉林言论的批判,即便他们深知无法在短时期内改变中国足球的糟糕舆论。但是,能够坚持对足球的正确认知,这和他们长期受到董路足球青训从业者的身份标签价值引导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此外,前职业足球运动员徐亮和亚足联官方认证技术讲师贾天宁的粉丝群体,也都能够在群体无意识对中国足球进行“狂欢”的网络语境中保持相应的理智和客观。
受众群体对事物和行业的认知、了解和使用都是按照一定的关联性,并且调动已有预存在自我思维和意识中的模式来对新发生的议题、论点、价值等进行判断、预测和立场的表明。传统媒体时期便是如此,而在当下的网络语境中体现得更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足球行业或领域的相关从事者、研究者、参与者要充分利用好自身身份的个人标签,对球迷和非球迷群体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进行客观、理性的普及,引导好足球舆论的走向。
意见领袖是大众传播的信息中介,掌握着一定的话语权和舆论主动权。相较于传统媒体时期,网络语境下的意见领袖已完全融入到大众传播的过程之中。不仅单纯的是信息的传播者也是信息的接受者和解读者,更是信息的反馈者。布尔迪厄认为,电视在赋予那些认为可以进行快速思维的思想者以话语权的同时,也塑造了一些比他们的影子思维还要快速的思想者。[12]在当今媒介融合的网络语境下,意见领袖可以通过传播渠道的多样化,更直接、更具体、更形象化地对受众产生影响。同样,新媒体环境的快速传播性和接受方式多元化,也促使意见领袖演变为布尔迪厄所说的“快思手”化。“电视只赋予了一部分,让他们来提供文化‘快餐’,提供消化过的文化食粮和已经形成的思想。”[13]为了流量、点击率和曝光度,一味地求新求快,罔顾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深度性,感性主观的解读信息,导致新闻边界的滑动,影响受众的判断和思考。
巩汉林作为著名的小品艺术家和政协委员,在国内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聚拢了相当的粉丝群体。他的观点解读、意见表达往往可以对事件的立场、方向起到决定性作用,甚者可以把控事态的发展。所以,他的言论一经传播,瞬间点燃广大受众的情绪,使得本就糟糕的中国足球舆论环境进一步恶化。关于中国足球全方位的否定、嘲讽、恶搞、谣言以及断章取义的文章、随意拼接的视频层出不穷,迎合了当下“狂欢化”的语境,刺激了受众过度“娱乐”的心理情绪,掀起新一轮的网络话题。尽管以董路为首的足球从业者做出了相应的反驳。但是,大多数受众已在“狂欢”“娱乐”的思维支配下,盲目跟风,迷失在丑化中国足球的精神享受和愉悦之中。除此之外,部分网络意见领袖、自媒体博主为增加自身关注度,纷纷参与话题,以中国足球作为“卖点”,进行不符合事实、夸大其词的传播。例如抖音ID为“唐朝的土豆”的博主,不仅拥有73万粉丝,还是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记者。作为有一定传播影响的网络博主,他在4.25号发布“中国男足采用魔鬼式训练”,配以“吃海参”的不实内容进行传播,误导广大不明真相的受众群体。
相比其它领域,体育话题更易解读且具有较大的普及性。这就使得诸多意见领袖、网络博主倾向于以此作为传播内容,从而提升自我知名度。但是对于任何话题、任何事件的观点表达、态度立场、内容解读都要遵循客观事实、有理有据,要最大化做到专业、理智和科学。要正确的引导受众,加强同受众之间的沟通,消除“垃圾桶”负面效应。尤其在“全民狂欢”的网络语境中,更是要坚守新闻原则,彰显意见解读的理性,信息发布的全面,提升自我的公信力,维护网络舆论场的健全,避免变异为“快思手”化,沦为平庸的“沙发土豆”。
传播者和受众参与互动的方式愈发多元化,之前被动接受信息或观点的受众,开始主动实现话题的讨论和观点立场的表明,和传播者一道形成互动式的大众狂欢,共同构成当下网络语境的“狂欢”。这就决定了全民参与的网络讨论需要在有序的引导和规范下进行,才能避免过度的“娱乐”和“狂欢”。“娱乐真正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放松和消遣,而不是成为所有生活内容的替代性满足。”[14]
体育作为一种身体教育的活动和社会文化现象,承载着传者和受众的双重情感、价值和思想,同时又被赋予一定的国家情感和民族情怀。所以,任何带有争议的体育话题一旦在网络中发酵,会迅速引发关注,带动传者和受者的双重情绪。生气、娱乐、狂欢、猎奇等属性通过网络语境被放无限放大,呈几何倍数增长,迅速形成舆论声势。巩汉林事件之所以一度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原因正基于此。中国足球作为我国体育事业的一部分,关系到我国国家认同、民族凝聚的精神培养和人民身体素质的提高。从行政层面来看,我国政府多次出台文件,就中国足球的发展改革提出相关建议;从媒介引导来看,中国足球健康的舆论环境,不仅需要网络平台的专业化和客观性报道,也需要纸质传统媒介的辅助宣传,减少“娱乐”的过度消费。当下大众文化、消费文化已成主流,“狂欢”渗透成为媒体发展的“霸权”形态。“娱乐不仅是躯体的欲望,也是一种精神的表演;是一种表面化的生活方式,与灵魂相隔,与梦想无关,更无法解决精神困境的种种问题。在物欲的积压和时尚追逐下,娱乐甚至是一种商业阴谋。”[15]
因此,媒介机构、社交平台、意见领袖和自媒体博主需要在“狂欢”的网络语境下做好自我定位,坚守传播原则,衡量报道尺度,始终坚持客观解读、理性评价。对于自己的知识“盲区”和尚待考证的模糊信息要谨言慎行,不因流量和关注度,断章取义,传播虚假信息。同时,相关网络平台主体单位,要对单纯吸引眼球、博取关注,造成不实传播的的媒介主体,进行相应的惩罚。传统纸质媒体在当下的市场中,其本身所具有的内容深度性、观点权威性、角度全面性,依然在部分受众群体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所以,通过二者相互的结合,共同达到对受众的正向引导,树立客观理性的评判标准,形成对专业的尊重意识,倡导文明互动交流的网络空间,引导规范受众群体的言语表达,阻断网络“暴力”的生成渠道,塑造文明、科学、专业化的网络语境。这不仅是针对中国足球的舆论,也同样适用于其它行业。
网络平台已经成为人们表达意见、彰显个性、陈述观点的主要阵地,同时也是人们自我娱乐、摆脱现实生活压力的领地。“全民狂欢”的网络语境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式,丰富了网络的形式内容,充实了受众的思维价值。但另一方面,也存在“狂欢”过度而导致受众“第二世界”的呈现。在这样的语境中,受众不受制约的“全民狂欢”,破坏了原本规范合理的话语体系,使其愈发沉迷虚幻和自我“乌托邦”之中,同时促使传者为自身流量,而迎合其中,一道形成恶性循环,进一步加深中国足球舆论的恶化。因此,在“全民狂欢”的网络语境下,任何话题理性客观的传播,不仅需要媒体平台全方位、综合化、多角度的正向引导,也需要社会相应的专业理念宣传、思维意识构建、文化知识普及和国家相关的文件政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