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晶晶,蒋乃华,赵增耀
(1.南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2.南通大学 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江苏 南通 226019;3.苏州大学 东吴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21)
长三角城市群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凭借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产业模式,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竞争力不断上升。长三角城市群以2.3%的国土面积、16.22%的总人口,创造了全国约24.1%的GDP,年研发经费支出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33.3%和30.0%①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20》。。然而,在对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瞩目成就欣喜的同时,要清晰地认识到,长三角地区污染产业的规模不断增长,纺织、石化、有色、化工等传统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行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2003 年的30.49%增加到2019 年的33.48%,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给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带来了诸多压力。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社会各界对长三角经济社会的更高质量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三角地区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走在前列,也要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上带好头”。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市场作为经济发展的载体,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动因之一:一方面,市场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将极大地推动产品和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优化区域间生产经济活动的空间再配置,为关联性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提供重要支撑;另一方面,市场一体化程度的加深也使污染产业的扩散和转移变得更加容易[1],污染产业将从环境规制强度高的地区向环境规制强度相对较低的地区转移,加剧了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因此,市场一体化既存在一定的节能减排效应,也存在污染转移效应。而大气污染物在排放后所发生的空间位移及其所引起的富集、分散和消失的过程增加了监管与治理的难度,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的扎实推进,深入剖析市场一体化对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之间的作用效果及影响机理对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针对上述问题,国内外学者从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出发,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于环境分权视角,探讨了市场分割对区域环境治理的影响。张德钢等[2]、魏楚等[3]认为市场分割会通过影响能源效率和碳排放等影响区域环境质量。蔡嘉瑶等[4]通过对“省直管县”财政制度改革的分析,指出财政分权加剧了区域间的市场分割,并进而导致地方政府对公共环境治理供给不足,改革试点地区的环境趋于恶化。吕越等[5]则从微观层面探讨了市场分割对企业污染排放决策选择的影响,指出市场分割的消除(市场一体化)将通过技术效应、规模效应和配置效应等渠道降低企业的污染排放。宋马林等[6]研究指出市场分割会通过限制区际间要素的自由流通并扭曲要素的配置结构,加剧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另一部分研究则基于一体化的视角,剖析了一体化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豆建民等[1]研究发现国内市场一体化程度的提升显著促进了区域污染产业比重的下降,有助于推动地区环境质量的改善。Zeng 等[7]、Zheng 等[8]指出由于不同地区间在资源要素禀赋和环境污染治理成本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市场一体化通过影响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区域选择诱使区域环境质量的动态变化。张可[9]通过构建一个拓展的增长收敛框架,发现区域一体化显著促进了区域间污染排放强度的下降,并且减排效应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
基于现有研究,本文利用2003—2019 年长三角地区25 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全面、系统地剖析了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对工业大气污染的影响。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尽管一体化的环境效应近年来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大量关注,但现有研究在环境污染指标的选取上均是以二氧化硫(SO2)、二氧化碳(CO2)、工业废水和工业烟粉尘为主,对细微颗粒等新型环境污染指标缺乏研究。本文从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更大的细微颗粒(PM2.5)出发,采用严谨的实证策略识别市场一体化的工业大气污染减排效应,一方面为市场一体化影响区域污染排放提供了间接证据,另一方面扩展了市场一体化效果的评价维度。
为了便于分析,现假设经济系统中存在两个对称地区,地区1 和地区2 分别具有各自的代表性企业A 和B。两企业以相同的成本结构生产同质污染性产品X,并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Z(Z 的排放量与X 正相关,且当X 为0 时,Z≡0)。由于污染的负外部性,在环境规制日趋严格的情况下,企业还将面临一定的排污成本。此时,企业并不会无节制地提高X 的产量,而是将一部分要素投入到环境治理中。用θ∈[0,1]表示企业处理污染物的要素投入在所有要素资源中的比重。污染排放量可通过无差异产品生产量与污染治理程度的函数Z=ϕ(θ)X 表示,其中ϕ(θ)是关于θ 的污染排放函数,且ϕ(θ)=[A-1(1-θ)]1/a。
假定企业A 和企业B 生产的产品不仅可以在本地区销售,还可运往另一地区销售,为了便于分析,假定A、B 两企业在运输过程中不存在运输成本。A、B 企业所在地区分别存在一个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市场竞争地位,会尽可能地设置一些进入壁垒来阻碍其他地区的企业产品在当地的销售。假设地方政府实行本地保护的市场策略,对其他地区企业造成的交易成本为τ。此时,地区A 和地区B 的反需求函数分别为:
其中,p1和p2分别表示地区1 和地区2 产品的销售价格。XA1和XA2表示A 企业的产品在地区1 生产并分别在地区1、地区2 销售的数量,且X1=XA1+XA2;XB2和XB1表示B 企业的产品在地区2生产并在地区2、地区1 销售的数量,且X2=XB1+XB2。a为市场规模。
在给定单位产出成本c和污染排放成本κ 的情况下,企业产品产量X 的最优决策是最优的污染物排放量Z 和潜在产出X 的组合。此时,企业A 和B 的利润最大化可表示为:
根据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利用逆向归纳法可以求得企业A 和企业B 的均衡产出X*A1、X*A2、X*B1和X*B2分别为:
本地企业的最优潜在产出可表示为X*=进而可以得到企业污染物排放决策的函数为:
企业污染排放决策的一阶偏导数为:
由式(8)可以看出,地方保护程度的增加将引致本地企业产生更多的污染物排放,反之地方保护程度的下降将有助于促进本地企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由此可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一体化程度的提升有助于促进本地企业的污染减排。
第一,市场一体化有助于区域间进入壁垒的消除,推动地方政府间的协同合作,促进资本、技术和劳动等要素的自由流动,提高资源和环境要素的配置效率,使区域内各主体单元更加密切地参与到创新活动的协同、合作中来[10]。要素自由流动引起的关联产业以及企业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不仅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和集聚外部性,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和风险,强化企业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同时会激发地方政府建立跨区域技术交流平台和交易中心的积极性,加大对企业研发创新的扶持和培育[11]。鉴于此,本文可以进一步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a: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一体化通过激发区域间的创新资源投入,有助于工业大气污染物的减排。
假设2b: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一体化通过促进绿色技术创新产出,降低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二,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互联不仅能够降低区域间的贸易成本,提高区际间的贸易效率,同时有助于扩大市场规模、促进专业化分工[12]。交通运输能级提升的污染减排效应主要体现在:一方面,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提高了企业的市场可达性,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优化了企业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研发创新和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13];另一方面,交通运输成本的下降不仅会吸引其他地区企业的进驻,推动了产业在地理空间上的聚集,同时产业聚集所产生的规模经济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也有助于降低区域的污染排放水平[14]。
假设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一体化通过提高地区交通运输能级,降低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三,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而采取的“以邻为壑”地方保护策略虽然短期内推动了地方经济增长,但由此导致的重复建设和相互竞争等问题则不利于产业结构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5-16]。市场一体化的结构性减排效应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市场一体化下,各级地方政府间的产业发展模式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合作、协同、共享成为地方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生态友好是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另一方面,要素的自由流通不仅使企业可以采取更加节能、环保、绿色的技术来降低企业的污染排放水平,同时会倒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提高绿色技术水平[17]。
假设4: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一体化会通过影响地区产业结构,降低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为检验市场一体化对工业大气污染排放的影响,本文在借鉴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其中,下标i、t 分别表示地区和年份;被解释变量Pollution 为地区i 的污染物排放强度,用于衡量地区的环境污染程度;核心解释变量Integration 为地区i 在年份t 的市场一体化水平,其取值愈高,市场一体化程度也就越高;X 表示控制变量集合,ui和vi分别表示企业和年份固定效应;εit表示随机误差项。
1.市场一体化指数(integration)
利用相对价格法对长三角城市群的市场一体化程度进行测算。相对价格法通过区域间商品价格的差异来度量一体化程度,如价格差异缩小,表明市场一体化程度在提高。为此,本文构建了一个3 维(n×t×k)面板数据,其中n 为城市数,t 表示年份,k 表示商品种类。考虑到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本文选择了2003—2019 年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等8 类商品的价格指数。然后将25 个城市进行两两配对,将每个城市的8种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分别进行相对价格的一阶差分,并以此来度量城市间各类商品的相对价格,得到,具体为:
图1 2003—2019 年长三角城市群市场一体化水平演化趋势
2.工业大气污染(pollution)
目前,对区域环境污染水平进行度量时,普遍使用的指标主要有废水排放强度[19]、二氧化硫排放强度[20]、烟粉尘排放强度[21]等。随着环境监测数据可获得性的增强,部分学者开始使用环境监测点数据,如PM2.5、AQI、PM10 等相关数据来研究环境污染问题[22-23]。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主要利用PM2.5 相关数据来表征大气污染水平,同时基于工业二氧化硫、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
3.控制变量X
考虑到影响环境污染因素的多样性,本文在计量模型中还加入了一系列可能对环境污染产生影响的控制变量,具体如下:(1)地区经济发展水平(pgdp),采用人均GDP 的对数值表示。环境库兹涅茨(EKC)假说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存在着“倒U 型”关系,进一步加入人均GDP 的二次项。(2)技术创新,考虑到技术创新过程的非连续性,本文分别从投入端和产出端对技术创新能力进行刻画,其中投入端为科技投入强度指标(tech),用科教支出占GDP 的比重表示,产出端为绿色创新水平指标(green),用绿色专利授权数量表示。(3)产业结构(stru),用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表示。(4)交通能级(trans),用该城市客货运运输量占样本城市客货运输量总和的比重表示。(5)对外开放度(open),用实际利用外资占GDP 的比重表示。此外,考虑到城市间固有的异质性特征,本文还进一步考虑了城市层面的个体差异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主要包括平均房价(hprice)、人口密度(pop)、职工平均工资(pwage)、人均道路面积(proad)、城市化率(urban)。以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4.数据说明
本文的样本为长三角城市群的25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①2019 年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市场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中指出,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实施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 个城市。然而,在城市层面数据搜集过程中,温州和池州两市的数据缺失现象较为严重,为了降低对分析结果的影响将其剔除,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剩余的25 个城市。,样本时间跨度为17 年(2003—2019年)。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各地市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PM2.5 数据来源于华盛顿大学大气成分分析研究小组[24]。
基于构建的基准回归模型,考察市场一体化对工业大气污染排放强度的影响,估计结果见表2。其中,第(1)列为OLS 估计结果,第(2)—(5)列为基于面板模型的回归结果,并且依次控制了随时间变化的固定效应和地区固定效应。所有的回归分析都采用了城市层面的聚类调整标准误。
表2 市场一体化对环境污染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
表2 的回归结果显示,无论是Pool_OLS 模型还是面板数据模型,市场一体化(Integration)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负,表明市场一体化程度的提高显著降低了工业大气污染的排放强度,即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改善,这一结论与张可[25]的观点较为一致。具体来看,在未对时间效应和地区效应进行控制时,市场一体化的估计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负,而在控制了两种固定效应后,市场一体化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并且影响程度略小于前者。这表明地区和时间层面存在影响环境污染的其他因素,因此,基准模型中同时控制两种固定效应的设置是有必要的,能够更准确地评估市场一体化对工业大气污染的净效应[26]。
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显示,人均收入水平一次项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二次项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经济发展与工业大气污染之间存在典型的库兹涅茨“倒U 型”曲线关系,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大气污染强度先上升后下降。绿色技术创新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而科技投入强度的估计系数为负但未达显著性水平,表明当前市场一体化对影响创新意识和创新投入的经济特征尚未产生显著影响,地区间的技术创新更多的是来自创新成果的跨界流动和外力的推动。产业结构变量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第二产业比重的增加将会对大气污染产生不利的影响,这与当前长三角区域产业结构偏重、能源利用偏煤的产业发展现状有关,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新动能还有待释放。单位面积房价、人口密度和对外开放度对大气污染产生了负向影响,其原因可能在于城市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外向性更有利于环境治理规模效应的发挥。城市化率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这表明当前长三角地区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加剧了大气污染,这与Hu 等[27]、张腾飞等[28]、陈林等[29]的研究结论相一致。其他控制变量的系数均不显著,表明其不是影响大气污染的核心要素。
为进一步验证估计结果的可靠性,本文从以下两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一是选择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工业烟粉尘排放强度和工业废水排放强度的对数表示环境污染水平,检验市场一体化对各类污染物排放的作用效果;二是采用准自然实验的方法检验市场一体化与大气污染的相互关系。
1.基于不同污染物的检验
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地区的污染排放规模往往要高于欠发达地区,此时使用污染排放的绝对指标往往无法准确刻画当地的污染排放水平,因此,本文使用污染排放强度指标来衡量该地的污染排放程度。其中,二氧化硫排放强度用单位GDP 二氧化硫排放量表示,工业烟粉尘排放强度用单位GDP 工业烟粉尘排放量表示,工业废水排放强度用单位GDP 工业废水排放量表示。从表3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市场一体化对各位类污染物排放的作用效果均显著为负,表明市场一体化有助于降低污染排放水平,推进区域环境治理效能的提高,研究结论与前文保持一致。
表3 市场一体化对不同污染物排放影响的计量结果
续表3 市场一体化对不同污染物排放影响的计量结果
2.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进一步检验
自2008 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以来,长三角城市间的交流日益频繁,各省市地区在要素流通、信息共享、交通互通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市场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本文进一步采用准自然实验的方法来验证《纲要》颁布后大气质量的状况。将政策实施窗口期设定为2010 年①尽管2008 年9 月国家就出台了《指导意见》,但是由于政策从颁布实施到产生经济效果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结合现有关于政策实施效果的研究,本文将其滞后时间设定为两年。,并设置两个虚拟变量du和dt,其中dt 表示政策窗口期虚拟变量(2010 年之前的年份取值为0,2010 年及之后的年份取值为1),du 表示地区虚拟变量(长三角城市群原位城市取值为1,新进城市②本文将国家发改委2010 年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明确提到的16 个核心城市定义为原位城市,将《长江三角洲市场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到的除上述16 个核心城市以外的地区定义为新进城市。取值为0,其分别对应了处理组和控制组样本)。本文将重点关注du 和dt交互项的系数。
表4 的估计结果显示,当因变量为PM2.5、SO2排放强度和工业烟粉尘排放强度时,本文的兴趣变量du×dt 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负,而当因变量为工业废水排放强度时,du×dt 的估计系数为正且未达显著性水平,这表明,从整体上来看市场一体化对污染物排放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市场一体化有助于地区环境质量的提升。实证结果与前文相一致。
表4 市场一体化对污染排放强度的双重差分估计结果
3.市场一体化环境效应的异质性检验
在对长三角各地市环境污染程度进行描述分析时发现,样本期内各地区的大气污染质量存在明显的时空分异特征,具体表现为在时间维度上,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程度呈现出“倒U 型”演化特征,即环境污染水平先上升后下降。在空间维度上,总体上表现为原位城市环境质量要优于新进城市。鉴于此,这里进一步从时空维度来检验市场一体化对长三角地区环境污染的时间和空间差异。其中,将样本期划分为2003—2010 年和2011—2019 年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从总体上来看,长三角城市群综合环境污染程度在2009 年达到顶峰,并在此之后得到不断改善;另一方面,2008年9 月国家层面正式颁布实施《指导意见》,是长三角市场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同时考虑到政策实施效果的滞后性,将政策实施效果延后两年。具体的回归结果见表5。
表5 中,2003—2010 年市场一体化的估计系数为正且未达显著性水平,2011—2019 年市场一体化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早期的市场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尚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在要素流通、技术共享、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尚未实现真正的一体化,在这一时期,长三角区域协作层级和城市经济协调会制度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阶段[30]。在2009 年以后,随着长三角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不断完善,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合作领域也日益密切,协同化效应开始逐渐显现,此外,得益于《指导意见》《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颁布实施,长三角城市间在科技资源共享、专利转让、公共服务共享等领域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协同合作机制,并有效地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改善。
表5 市场一体化环境效应的异质性检验计量结果
区域异质性检验结果表明,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对原位城市具有显著的减排效应,对新进城市污染排放并未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其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随着市场一体化进程的推进,长三角城市间的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极大地降低了劳动力、资本和其他要素转移的制度性障碍,创新资源、资本和劳动力更易在原位城市聚集;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在产业转移过程中,新进城市在权衡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后,往往承接了附带一定污染的产业,也导致一体化进程中新进城市污染减排效果劣于原位城市。
4.作用机制检验
从前述的分析中可以发现,市场一体化会显著降低地区的大气污染水平,提升地方环境治理的效能。这里进一步讨论市场一体化影响地区大气污染的作用渠道和影响机制。借鉴邓慧慧等[31]的估计方法,本文构建一个基于工具变量的最小二乘回归模型(IV-2SLS),来验证市场一体化的“创新效应”“运输效应”和“结构效应”。其中,在第一阶段工具变量回归中将一体化对技术创新、运输能级和产业结构的作用效果从其多维目标中剥离出来,并在第二阶段工具变量回归中将得到的一体化的作用效果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分析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其中,Mit分别表示技术创新(Tech 和Green)、交通运输能级(Trans)和产业结构(Stru)三个中介指标,其余变量与前述指标相同。考虑到技术创新不仅涉及创新要素的投入,还涉及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因此本文进一步将技术创新分解为创新投入(研发强度)和创新产出(绿色技术创新)两个方面,深入剖析技术创新在市场一体化环境效应中的作用和功能。实证结果见表6。
表6 作用机制估计结果
表6 是市场一体化对大气污染减排作用机制的回归结果。其中,如第(1)、(2)列所示,市场一体化(Integration)、科技投入强度(Tech)的估计系数均不显著,说明市场一体化并未能够显著推动科技投入强度的提高,且未能对当地的环境污染治理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考虑到科技创新要素投入的经济效果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本文分别选取了滞后一期的科技投入强度和大气污染强度,并将其放在同一回归模型中进行面板固定效应模型进行计量分析。第(3)列的结果显示,市场一体化与科技创新投入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结合第(1)—(3)列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市场一体化推动了科技创新要素投入的增加,并显著促进了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的降低,但是上述效用的显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第(4)、(5)列为市场一体化(Integration)、绿色技术创新(Green)和大气污染(Pollution)的估计系数,回归结果显示市场一体化(Integration)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绿色技术创新(Green)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市场一体化发展能够显著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水平进而促进大气质量的改善。第(6)、(7)列的回归结果显示,市场一体化(Integration)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交通运输能级(Trans)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市场一体化水平的上升将推动地区交通运输能级的提高,并通过交通运输成本的降低,进而推动要素在地理空间范围的聚集,促进区域环境治理的有效性,推动大气质量的改善。第(8)、(9)列则显示了市场一体化的结构效应及其对大气污染物减排的影响,结果显示市场一体化(Integration)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产业结构(Stru)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市场一体化能够显著降低第二产业比重,并推动了当地的大气质量改善,即市场一体化具有显著的结构优化效应,随着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有力地推动了长三角各地区从“二三一”的产业结构形态向“三二一”转变。
对绿色、开放、共享、协同和创新五大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为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而区域间有效的市场一体化整合或将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有效路径和重要手段。鉴于此,本文构建了市场一体化影响环境污染的理论模型,并基于2003—2019 年长三角城市群25 个地级市面板数据,分析了市场一体化对长三角城市群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影响效果和作用机制。
研究结果表明,第一,长三角城市群市场一体化程度的提高显著促进了区域工业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对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即市场一体化具有显著的污染减排效应,且该效应在考虑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显著。第二,市场一体化的污染减排效应存在显著的时空差异特征,具体表现为从时间维度来看,2011 年后市场一体化的减排效应要更加明显,从空间维度来看,市场一体化对原位城市污染强度下降的影响更大。第三,市场一体化主要通过技术效应、成本效应和结构效应这三个传导渠道降低工业大气污染强度。
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文对长三角城市群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市场一体化体制和机制,率先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提供了有益的政策镜鉴。首先,要进一步构建更加完善的市场一体化体制机制,增强区域间环境治理的协同性。由于大气污染物的外部性特征,对其开展有效的监管和治理的前提是构建跨区域的“联防联控”治理体系。本文的研究表明,市场一体化的大气污染减排效应存在空间异质性特征,因此,在一体化推进过程中如何协调各主体的利益关系,激发地方政府参与环境协同治理的意愿,是今后相关政策制定需要重点解决的内容之一。其次,尽管“波特假说”指出,适当的环境规制可以倒逼企业的技术创新,但是在环境治理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存在的差异,注重施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具有较强研发创新能力的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扶持。再次,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要素流动的效率,降低企业信息获取、交通运输、人才流动的成本,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