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的影响研究

2022-03-25 02:15谢雄辉
统计与信息论坛 2022年3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效能公众

王 薇,谢雄辉

(湖南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28)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信任是治理社会的“粘合剂”和“黏固剂”,是政府权力合法性的重要基础之一。缺乏信任可能会削弱政府履行职责的能力,通过提高治理效能来“恢复”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是公共部门增强其合法性的重要路径。信息与数字技术正在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4%,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到8.43亿。互联网极大地影响了公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行为,影响着公众对政府行为的感观。之于环境治理而言,中国政府在“数字利维坦”形势下构建“互联网+绿色生态”,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开一条技术赋能之路。公众作为环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主体,大量通过互联网获得对环境治理的主观认知,形成社会评价。那么,互联网使用在目前是提高还是降低了公众的环境治理效能感呢?它们的内在关系是什么呢?这些问题的解释,可以为“十四五”时期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

以数字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为载体,互联网的应用和普及促进了公共领域参与性、多元化、交互性的不断增强,这些正在悄然改变着国家治理的技术基础、运作过程和社会生态,给国家治理现代化既带来了变革的契机,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1]。互联网使用对政府治理的影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持肯定倾向如媒介动员派等认为,互联网使用让政府治理水平得到跃升。互联网从理念、方式、体系、内容方面驱动治理创新,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新动力[2-3]。一是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认知途径,减少了信息互通的交易成本,促进了公众更为积极的政治表达以及参与能力的提高;二是决策者通过互联网技术可以将散落于社会的模糊事件有机关联,帮助形成实时的见解和合理的决策,优化政府运行过程,提高管理及决策的科学性[4];三是“互联网+政务”通过描摹现代政府的价值色彩和植根情境,拓展了组织运作形态和创新路径,优化了政府治理体制模式[5];四是在政府管理的各个领域,包括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环境保护和文化建设等领域的普遍应用,有效增强了公共服务的主动供给能力。持否定倾向如媒介抑制派则认为,互联网使用对政府治理水平造成挑战。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舆论形成和公共参与的平台,构成对政府公共关系的巨大威胁,降低了政府治理的绩效评价[6]。首先,互联网的去中心化挑战了政府的角色和行动逻辑,传统的科层结构可能难以应对互联网应用而形成的开放性和不确定性[7]。其次,长久以来建立在人类行为因果关系基础上的规制体系,面对虚拟性、匿名性、无序性的新环境产生不适[8]。最后,治理范围的狭隘性,网络行动主义浪潮酝酿的隐私侵犯、公平损益、责任模糊、技术依赖等伦理风险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新的难题[9]。此外,也有学者在前面两种观点基础上重新审视互联网,揭示其工具性、中立性,本身并不必然具有反体制性,对互联网使用与治理结果的理解应超越“技术决定论”与“社会决定论”之争[10]。不少研究已开始跳出非此即彼的观念,但始终是分歧多于一致。

互联网使用对公众行为和态度的影响研究一直是学界探索的重要议题。关于互联网使用对公众参与行为的影响,许多学者的研究都得到了正向的结果。网络信息搜寻、网络社交活动和网络娱乐消遣行为均对线上线下的公民参与行为产生积极影响[11];在基层社区,居民使用互联网越多,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的可能性就越大[12];在互联网使用对公众态度的影响方面,从哈贝马斯所描绘的公共领域来看,互联网作为公共舆论的主要载体和传播渠道可以提高公众信息获取能力,经常使用互联网浏览信息会促进居民改善环保态度,更有可能获取先进环保知识,形成高水平的环保素养[13]。但也有研究认为随着“数字鸿沟”日益凸显,互联网使用可能无法满足自身的使用需求,造成价值能力与价值期望的失衡,带来公众的相对剥夺感提升[14]。

关于互联网使用对公众信任的影响,充满了混杂的观点和证据。互联网信息内容的异质和多元,往往会塑造一批具有后物质主义倾向的公民,负向影响政府信任[15]。但也有研究持相反的观点,认为互联网有利于增加个体与外界接触的广度和频度,整合人际信任关系网络,进而提升个体对外界群体的信任度。王伟同、周佳音利用工具变量克服内生性偏误后的估计结果表明,个体互联网使用频率的增加能够显著提高其社会信任水平,异质性分析显示高收入、高学历的个体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其社会信任水平上升幅度更大[16]。除此之外,部分学者认为需要分类讨论。有研究指出互联网的使用行为正向影响公民的民主价值观,负向影响公民的权威价值观,显著降低了政府的绩效评价,但同时在公共领域和集体行动方面所发挥的助推作用也显著提高了公众非制度化参与的行为倾向[17]。

综上所述,学界关于互联网使用对治理结果造成的影响莫衷一是,大多研究以互联网技术的特征为起点,进而讨论其对政府治理带来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互联网使用会影响公众主观幸福感、政治参与、社会信任、公共关系等诸多方面,经验研究的结论为正负双方都提供了证据,成果颇丰。但也存在过于简化特定领域治理的复杂性、相关治理主体参与治理过程的能动性,使得针对互联网如何影响公众主观态度的因果机制解释不足。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将效能感引入研究之中,衡量公众这一重要角色对于治理体系运转的主观态度,厘清互联网使用与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二、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设

(一)理论框架

“效能感”一词最早出现于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中,被定义为:个体对于自身具有组织和执行达到特定成就的能力的信念。之后研究逐步扩展到管理学、政治学等领域,其中政治效能感的研究较为系统。安格斯·坎贝尔等人认为政治效能感是政治行为对于整个政治过程能够产生影响力的感觉,即公民个人认为政治与社会的改变是有可能的,而自己可以扮演相当的角色来促成这样的改变[18]。罗伯特·莱恩将政治效能感区分为内在和外在两个维度,前者是指个人参与政治活动以及相信自己拥有能力认知政治过程、了解政治事务全貌的程度;后者是指个人相信政府官员对于公民诉求的反应与重视程度,完整地体现了效能感作为心理态度、情感和信仰的复杂特征[19]。

在传播学领域,使用与满足理论通过分析受众的媒介接触动机以及这些接触满足了他们的什么需求,从而考察大众传播带来的心理和行为上的效用。借用其观点和中国目前已有的大量研究结果推测,互联网使用会对公众的环境治理主观评价产生影响。理想情况下,互联网的使用使信息传递更加普及,个体治理参与更加便捷,增加心理认知上可能的满足;同时互联网的使用加速推动了中国的数字化政府改革建设,并作用于环境治理过程的改善,提升个体在情境中的感受。由于受众的互联网使用目的不尽相同,网络的多样性又会加剧使用动机的模糊性,相当程度上个体仍然掌握着互联网使用的控制权。

参考相关研究,本研究将环境治理效能感表述为:公众对于自身参与环境治理能力的评估,及其对于政府环境治理回应和重视程度的主观认知,其中内在效能感强调公众从环境主体地位出发,对自己能够参与或理解治理活动能力强弱的感知,即个体的治理参与和认知情况。参与体现着治理的基本价值,是民主社会建设的一部分,参与感即公众对于自身能够通过正式渠道参与环境治理过程的评价,具有较强参与感的人,往往倾向于相信政府是为民众考虑的。认知能力有助于公民有效参与到治理过程之中。认知感是公众对于拥有的知识和能力足够支撑认知治理过程的评价,认知能力越自信,对所拥有的资源能够支撑自己参与治理过程越感到满意。而外在效能感强调公众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对政府环境治理工作进行评价和期待,最直接的指向是政府办事的回应和重视情况。回应程度高低是善治的重要特点,回应感是公众对于政府环保工作和社会环保诉求处理的及时性评价,公众如果没有获得政府有效的反馈,会持续累积对政府治理的不满。重视承载着公众对服务型政府的期望,重视感是公众对于政府环境治理方面工作依法办事水平的评价,公众如果感受不到政府对相关治理问题的重视感,容易认为政府对于问题关注缺位。

总而言之,互联网媒介的使用对个体和政府都产生不同程度的满足。这种满足在现实互动中影响到公众实现其公民责任的内在效能感和政府行为确当性的外在效能感,且最终会作用到对政府的信任。研究将参与感、认知感、回应感、重视感作为衡量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的四个指标,构建了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的影响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的影响分析框架

(二)研究假设

基于研究综述和理论框架可以知道,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上参政议政的方式被广泛运用,降低了公众与政府间沟通和交流的成本,技术赋能进一步强化了公众的参与意识,相关的利益诉求得以在网上表达和传播,增强了公众的环境话语权和参与积极性,尤其在推动政策议程设置、创新政府与公众沟通机制等方面体现出明显优势。据此提出:

H1:互联网使用会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感产生显著影响,互联网使用与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感呈正相关关系。

传播媒介是普通公众获取科学环境知识的重要渠道,互联网所具有的公开性、多元性突破了传统传播方式的局限性,使得信息的获取和搜索更为便捷,有助于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科学知识差距,促进民众政府观的现代化转向,理性客观地讨论和开展相关活动,培育现代公民观念。据此提出:

H2:互联网使用会对公众自身能力的认知感产生显著影响,互联网使用与公众自身能力的认知感呈正相关关系。

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融合应用,政府在强化信息收集、分析与处理能力的基础上,纷纷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回应制度。天然具有双向互动特征的互联网交互性极强,这为构筑公众与政府沟通和对话提供了机会,公众合理的诉求通过网络的聚合作用,能够迅速转化为政府行动的动力。据此提出:

H3:互联网使用会对公众环境治理回应感产生显著影响,互联网使用与公众环境治理回应感呈正相关关系。

互联网使得政府权力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一举一动的信息得以迅速而且长时间展示在公众面前,在网络的围观下政府可以进行事件发布、问题解释或者政策宣传,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比如近年来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就成为反腐败斗争的最大增量,极大地提高了相关事件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据此提出:

H4:互联网使用会对公众环境治理重视感产生显著影响,互联网使用与公众环境治理重视感呈正相关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是中国最早的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学术调查项目,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负责执行。遵照国际标准,自2003年起,每年对中国各省市自治区10 000多户家庭进行连续性横截面调查,系统收集社会、社区、家庭、个人多个层次的信息,充当了多学科的经济与社会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具有极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CGSS2015调查采用多阶分层抽样方法对中国28个省级行政区(西藏、新疆、海南与港澳台地区除外)的478个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共完成有效问卷10 968份。问卷A模块与F模块包含了公众个体特征、互联网使用情况、环境治理评价等信息资料,正契合本研究的需求。为了保证样本的完整性和研究的科学性,在剔除缺失值与未回答该部分的观察值之后,最终得到符合需要的样本量为2 936个。

(二)变量说明

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为研究的因变量。个体能够和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的难易程度以及了解事件的自信,反映了公众参与的情况和对自身能力的认可。个体对于有关部门在面对环保工作会如何去做、是否会依规处理的评价,显示出公众对政府治理的信任水平。鉴于此,选取CGSS2015问卷中的问题分别为:国家正在制定一项环保相关的法律,如果只通过正式渠道,您向有关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难易程度如何?国家正在制定一项环保相关的法律,如果只通过正式渠道,您向有关方面了解草案内容的难易程度如何?在您家附近有一家企业违反规定排放废气或污水,严重损害居民健康。如果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件事,政府会如何处理?您认为在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中,政府依法办事水平如何?答题选项采用李克特量表五点分法,由弱到强记为1到5,该数值属于定序变量,数值越大,代表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越强。由表1可知,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得分的总体均值约为2.458 8,评价显然是偏低的,说明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互联网使用为研究的自变量。选取CGSS2015问卷中的问题为:过去一年,您对互联网(包括手机上网)的使用情况是?选项将受访者互联网使用频次分为以下5类:“从不”“很少”“有时”“经常”“非常频繁”。为了使分析结果更加直观,对其作二分类变量处理,即将前两类合并为“不使用互联网”,赋值为“0”;将后三类合并为“使用互联网”,赋值为“1”。处理后的样本中,最终得到不使用互联网的公众数量为1 694人(占比57.7%),使用互联网的公众数量为1 242人(占比42.3%)。

个体从属于不同的群体,成员在进行选择时会有相同的倾向[20]。效能感是个体对客观事实的主观反映,会受到人为加工和改造的影响。为了使模型估计更加准确,引入个体属性和社会态度两方面的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政治面貌、户籍、社会信任感、社会公平感、社会幸福感。研究对回答结果进行了一些处理,对于性别变量,将女性赋值为0,男性赋值为1;年龄变量,将2 015减去个体的出生年份,得到个体的岁数;户籍变量,将城镇户口赋值为0,农村户口赋值为1。调查样本数据中男、女性别比例分配较均衡(均值0.48);年龄最小18岁,最大94岁,平均年龄49岁;公众受教育程度较低,大致处于初中水平(均值4.03);家庭收入不到3万元(均值1.84),政治面貌以非党员为主(均值0.11),户籍地为农村的偏多(均值0.63);主观态度方面,社会信任感、社会公平感、社会幸福感都从模糊往积极进步(均值分别为3.47、3.20、3.88),和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际相符合。全样本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

(三)模型设定

由表1可知,因变量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感、认知感、回应感、重视感均属于离散且有序的变量。参考相关研究,建立有序Probit模型分析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的影响,具体表达式如下:

efficacyi=a0+a1interneti+a2conttoli+δi

表1 主要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公式中,efficacyi为因变量,表示受访者的环境治理效能感,interneti为自变量,表示受访者是否使用互联网的二值虚拟变量,controli为控制变量,表示受访者的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政治面貌、户籍等个体特征,a0、a1、a2为模型系数,δi为随机扰动项。为确保回归模型的适配性,本研究对4个模型进行了相关检验。自变量间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得分处于1.09~2.25之间,均小于10,根据经验法则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标准化残差直方图大致服从正态分布,通过了多元回归模型成立的前提条件假设,模型适配性较好,可以进行回归结果分析。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为探究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的具体影响,研究运用STATA16.0软件,采用有序Probit模型进行回归,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由于该模型属于广义线性模型,系数的含义直观上仅能在显著性和参数符号方面给出有限信息,因此还需计算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的边际效应,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1.内在效能感的影响因素

根据表2,由模型(1)、(2)回归结果可知,在控制变量不变的条件下,自变量互联网使用正向影响公众环境治理的参与感和认知感。回归系数分别为0.02、0.12,只有认知感通过了显著性检验(P<0.05)。表3边际效应结果显示,如果公众使用互联网,回答时选择“1”“2”,即认知感的评价为“非常困难”“比较困难”的概率分别下降3.3%、0.9%,选择“3”“4”“5”,即评价为“一般”“比较容易”“非常容易”的概率分别上升2.2%、1.9%、0.1%。这说明,公众使用互联网,他们对自身拥有能力的评价可能会更自信,有利于环境治理内在效能感的提升。因此,假设H1部分成立,假设H2成立。新时代背景下,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网络参政议政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渠道,在顶层设计层面得到了足够的重视。互联网使用拓宽了公众治理的参与渠道,激发了公众的参与意愿和心理动机,从而使对个体的环境治理参与产生正向影响的因素更易发挥作用。认知感是公众对于自身能力的评判,是一个主动学习与知识更新的过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介的兴起,让公众获取科学知识的渠道得到扩展,有效地帮助公众提升其科学环境知识水平,增加公民的话语权和与政府博弈的能力。这些能够给公众带来正向干预效应。

表2 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影响的模型回归结果

表3 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的边际效应

从公众个体特征来看,在统计意义上教育程度(P<0.01)、社会信任感(P<0.01)、社会公平感(P<0.01)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展开来说,教育程度、社会信任感、社会公平感对公众环境治理内在效能感的影响为正。与受教育程度低的公众相比,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公众环境治理内在效能感会更高;社会信任感、社会公平感越高的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会更强。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与社会现实和常规是相符的,教育程度更高的公众,拥有诠释和了解政治的知识能力,会获得更多的政治机会。户籍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感的影响为负。与城镇户籍公众相比,农村户籍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感会更低。社会信任感、社会公平感更高的公众生活状态较好,政治满意度更高,可能会调节对政府治理的参与意愿和心理动机。这些因素都提高了环境治理的内在效能感。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所导致的城乡各个方面的发展水平差异,体现在身份上黏附有差别的价值。城市居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到各种各样的政府活动中去,获得参与机会,把他们在教育、财产、职业地位等方面的优势转化为参与上的优势。而农村公共空间相对狭小,村民自治的治理体制使得村民与基层政权组织之间的距离加大;公众潜意识里存在落后于城镇的思想,对于自身能力评判偏于保守。参与成为一种非制度化的、个体化的偶发性现象,严重减低农村居民的参与感[21]。

2.外在效能感的影响因素

由模型(3)、模型(4)回归结果可知,在控制变量不变的条件下,自变量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外在效能感的影响呈显著负相关。回归系数分别为-0.11、-0.12,均在5%的统计意义上显著。表3边际效应结果显示,如果公众使用互联网,回答时选择“1”“2”,即回应感的评价为“不会派人来”“拖很久才会派人来”的概率分别上升1.8%、2.5%,选择“3”“4”“5”,即评价为“会派人来,但不会很快”“很快会派人来”“会立即派人来”的概率分别下降1.5%、2.4%、0.5%;回答时选择“1”“2”,即重视感的评价为“非常低”“比较低”的概率分别上升1.3%、2.9%,选择“3”“4”“5”,即评价为“一般”“比较高”“非常高”的概率分别下降0.2%、3.6%、0.4%。这说明,互联网使用是影响公众环境治理外在效能感的重要因素,公众使用互联网,他们对政府环境治理回应和重视情况的评价可能会更差,外在效能感显著降低。因此,假设H3、H4部分成立。从“把关人”理论来看,公众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拥有较强的自我选择能力,更倾向于接受符合自己偏好的信息。与传统媒介相比,互联网可能会发布更多的视觉冲击效果强的负面信息,当接触到较多的这类信息时在一定程度上会混淆视听,造成感知的偏差,降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水平。

从公众个体特征来看,户籍对公众环境治理回应感的影响为负(β=-0.09,P<0.05),社会幸福感对公众环境治理回应感的影响为正(β=0.09,P<0.01);教育程度对公众环境治理重视感的影响为负(β=-0.05,P<0.01)。社会信任感、社会公平感对公众环境治理外在效能感的影响都为正。具体来说,农村户籍公众相较城镇户籍公众环境治理回应感的评价会更低;社会幸福感评价越高的公众环境治理回应感会更高;而与受教育程度低的公众相比,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公众环境治理重视感反而会更低。社会信任感、社会公平感越高的公众,环境治理外在效能感会更高。户籍变量产生影响与前面内在效能感的结果相呼应,农村居民享受和感受到的基层环境公共服务有限,农村政府相较于城市地区政府环境治理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众的评价。社会信任感、社会公平感和社会幸福感评价彰显了公众的社会价值观,反映了公众与政府关系的文化构建,会提高公众对政府环境治理的信任程度。教育程度影响是政治理解力和政治认知,高层次的教育也意味着高层次的政治理解和判断力。不难理解,教育程度越高的公众,就越可能认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及其危害,对于环境权利的实现会更迫切,环境治理的要求会更敏感,实现预期的难度提高。因此,同样的环境治理行为在他们那里的评价得分会相对更低。

(二)稳健性检验

为了更好地验证回归结果的稳健性,研究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再次估算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的影响。使用PSM方法需要检验平衡性假设,采用1∶1的比例进行近邻匹配,匹配的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检验结果显示,匹配之前使用互联网和不使用互联网的两组样本在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户籍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匹配后大多数变量的标准化偏差比例远小于10%,只有户籍变量的标准化偏差为21.3%,偏差降低比例大都超过50%,只有性别变量的偏差降低比例为26.3%。T检验结果显示,匹配后两组样本差异T值的绝对量除性别变量外都明显变小,P值除户籍变量外结果都不能拒绝原假设,实验组和控制组无系统差异。总体而言,PSM匹配的样本通过了平衡性检验。

表4 平衡性假设检验

研究选取最小邻域匹配、半径匹配和核匹配三种方法进行匹配。匹配后的处理组平均处理效应(ATT)、控制组平均处理效应(ATU)和总体平均处理效应(ATE)如表5所示,在控制一系列变量的差异后,得到的ATE分别在0.004 4~0.042 7、0.078 7~0.090 3、-0.280 6~-0.106 6、-0.190 4~-0.158 1之间,即互联网使用能促进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感和认知感分别提高0.44%到4.27%、7.87%到9.03%,公众环境治理回应感和重视感分别降低10.66%~28.06%、15.81%~19.04%,这和先前有序Probit模型中的估计结果趋于一致,证实了研究结果具有良好的稳健性。

表5 倾向得分匹配结果

五、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立足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利用CGSS2015数据实证检验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的影响。结果表明,互联网使用让政府与公众关系之间有了新的张力。技术辅助下公众认为自己参与和认知的能力得到增强,但并没有感受到政府治理效能的提升,二者具有较强的对比性;个体属性和社会态度对环境治理效能感的评价产生异质性效应,加剧了互联网使用给政府治理带来的挑战。

第一,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内在效能感产生跃升效应。互联网是有效的政治参与和知识传播渠道,证实了“公民赋权假说”。互联网使用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提供更开放的渠道和全面的信息,知识的可及性和力量性能够让公众感觉自身认知能力的提高,个体的目的在相当程度上得到满足,公众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

第二,互联网使用对公众环境治理外在效能感产生损害效应。互联网新媒体对公众的政府治理评价具有抑制作用,一种解释是互联网加大了公众接触负面信息的可能性,造成一定的感知偏差,降低了政府治理效能的感知水平。也说明目前政府借助互联网实现治理赋能与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技术治理带来的隐藏风险需要更多的关注。

第三,受教育程度、户籍地以及社会态度对环境治理效能感产生异质性的影响。不同群体的互联网使用情况会存在一定差异性,在面对同一客观问题时导致不同的判断决策。但互联网使用带来的差异也并不是必然的,它可能是使用者自身特征带有的局限性造成。

(二)建议与对策

治理效能感反映了公众对政府的支持和拥护,这种信任对于政府合法性的提升至关重要[22]。所以在构建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时,客观性的指标和社会的主观感受同样重要。针对发挥互联网能动性,提高公众环境治理效能感,可以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首先,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发挥互联网对于个体能力的助推作用。学者帕特南认为,“独自打保龄球”现象的背后是数字媒体对人们公共生活空间的侵占,不利于公民政治参与[23]。这种观点现在看来稍显悲观。互联网推动了时代的发展,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和存在价值。互联网本身具有技术中立性,政府要辩证使用互联网,发挥其积极的工具性作用:一是强化价值引领,加强监督处罚,为公众提供一个有深度、有广度、有温度的网络信息环境;二是有效供给,认识并利用好互联网的优势,提供的配套政务服务要考虑到使用成本和准入门槛,发挥互联网的规模效应和应用效应[24];三是注重科学使用,培养公众互联网的使用能力,增强公众对信息的自我辨别意识,谨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其次,健全现代治理体系,缓解环境治理现状与实际需求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人口稳步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同时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公民意识不断增强和觉醒,政府生态正在发生急剧变革。互联网应用是确保实现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数字化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的重要工具,也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25]。一方面,政府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构建多元化的公众环境利益表达机制和平台,积极扭转自身的传统刻板形象,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过程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政府应充分重视网络民意,整合线下制度性回应渠道和线上网络渠道,提高政府对环境诉求回应和重视的制度化水平。

再次,办好公平优质教育,缩小城乡间和群体间的教育质量差距。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文化素质,是长期以来教育发展和教育产出积累的结果。教育作为人力资本的生产者,是经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一种动力,人们受教育程度及经过教育所获得的知识才能已经成为促进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政府要夯实通识教育基础,特别是在广大农村落后地区,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政策等资源的分配,保证基础教育的可获得性和质量;二是社会要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大行其道的背景下,必须纠正功利主义的学习观,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三是公众要提升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并让这种状态能够延续下去。

最后,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增强公众的思想境界和文化自信。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了解和把握人民的精神层面诉求内容,才能有效提高公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保障公平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在数字化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也要重视公众的发展诉求和精神需求,并通过恰当的方式去回应和满足,避免催生批判性公民。一是要逐步摸索出一套可以操作的综合标准来衡量精神文明建设所要达到的水平,保障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长远建设的良性促进;二是制度是发展的保障,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整治不良风气,联系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三是要将先进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内化为每一个公民的精神力量,避免被动简单灌输,切实发挥主体的积极作用。

本文对互联网使用与政府治理关系的争议进行了补充,研究结果提供了些许参考。创新和贡献在于,内容上探究了互联网使用对政府环境治理领域的影响,检验了互联网使用与公众效能感的关系。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互联网时代网络环境的快速变化对信息的时效性提出了较高要求,但考虑到CGSS2017问卷中一些问题的修改感官上并没有2015年直接,最终仍然采用CGSS2015年的数据;二是仅仅讨论了是否使用互联网对效能感的影响,并未进行其他层次的深度划分。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后续的研究中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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