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仁发,沈 忱
(安徽大学 a.经济学院;b.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中的不平衡不充分主要表现之一在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1]。这种不平衡导致区域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内大循环的畅通,不利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将区域协调发展作为首要的区域发展目标,因此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畅通国内大循环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长江经济带是全国综合实力较强的区域之一,横跨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区域发展水平差距明显。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新时代背景下,科技创新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但部分研究发现,科技创新能力的差异既是区域差距的一个重要表现,同时也可能进一步扩大区域差距,科技创新能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仍存争议[2-3]。但是部分研究表明政府可以通过适当的干预,差异化地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从而达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4-5]。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一系列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规划及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创新引领的协调发展示范带,各级政府相继实施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积极引导创新资源流动。在科技创新政策以及区域发展政策的背景下,科技创新能否促进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政府干预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什么作用,正是本文所探讨的问题。
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内涵、测度、影响因素等三方面进行研究:
一是区域协调发展内涵的界定。魏后凯和高春亮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出发,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全面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的可持续发展[6]。覃成林和姜文仙则将区域协调发展界定为区域之间经济关系的一种演进“过程”,即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缩小并趋向收敛,整体经济效率持续增长的过程[7]。孙久文分析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内涵,认为区域协调发展就是利用好经济社会中的每个要素,达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实现发展条件和发展成果之间的协调[8]。可以看出,对于区域协调发展内涵的界定视角不同,但是实质基本相同。
二是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的测算。对区域协调发展需要进行全方位综合考量,但由于研究区域协调发展内涵的视角不同,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测算体系。高志刚和王垚从经济、城乡、社会、环境与协调能力五个方面入手,采用组合评价法对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进行测算[9]。徐盈之和吴海明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四个层面构建指标体系,并通过协调发展度模型测度区域协调发展水平[10]。张超和钟昌标基于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人民生活、生态环境五个发展系统,结合八大综合经济区的视角,采用区域主体性的测度方法测算区域协调发展水平[11]。
三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随着对区域协调发展研究的深入,许多学者尝试从多个维度深入探讨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因素。张少军等、孙玉娟等探讨产业结构升级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并对其进行了机制分析和实证检验[12-13]。还有学者以地区创新能力差异为基础,研究发现科技创新的溢出效应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强大动力[14-16]。但较少学者直接探讨科技创新与区域协调发展关系,而是从不同的视角探讨科技创新与区域协调发展关系。王业强等认为政府能够对创新资源要素、研发人员分布等进行适当干预和引导,在提高区域科技创新效率的同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17]。部分学者从科技创新与区域经济实力的关系入手,研究认为各地区经济发展出现的技术梯度将会进一步拉大区域差距,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18-19]。
总的来看,学术界对于区域协调的内涵、测算以及影响因素等已有较多研究,均为本文提供研究基础。但是直接分析科技创新与区域协调发展关系的研究并不多,且较少考虑调节作用。基于此,本文尝试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一是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并探究其影响的异质性;二是基于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内涵,从经济、生活和资源环境三个方面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评价体系,综合测算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三是研究政府干预下科技创新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约束机制。
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创新是经济长期增长的动力。从经济发展现实来看,科技创新更是经济高质量增长和生活方式变革的根本驱动力。特别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纵深发展,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等为主要代表的制造业将重塑全球经济地理格局,以高铁、移动支付和新能源等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科技创新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影响区域协调发展: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能够减少传统产业的高消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新技术的采用还可以探索和发现新资源或替代现有资源,大大拓展资源的利用空间;同时,污染物源头减排和控制技术等方面的突破有助于破解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瓶颈问题,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空间溢出效应。区域的科技创新溢出能够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是落后经济体赶超发达经济体的动力源泉[20-22]。目前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东部地区的技术溢出[23-24]。三是空间滞后效应。由于地区间存在着一系列组织壁垒和制度壁垒,导致科技创新的承接转移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效应,造成科技水平提升速度与承接转移速度不匹配,使得区域间本就存在的技术梯度不断增大,这种绝对差异既是当前区域差距的一个重要表现,又会进一步使区域差距扩大。因此,能否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区域经济生活协调发展,主要取决于上述两种效应的大小。此外,科技创新影响区域协调发展可能面临着促进作用减弱的问题。在科技水平较高的地区,其对区域发展的促进作用将会减弱,科技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发展可能存在地区异质性。
政府可以制定适当的区域科技政策,不断对区域制度环境进行优化,并差异化地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主要可通过以下三种路径。一是促进落后地区创新,缩小绝对差异。政府通过政策手段引导创新要素向欠发达地区流动,逐渐缩小区域间科技创新能力的差距。二是消除技术扩散障碍,加快区域知识溢出。通过改革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消除科技创新资源在市场配置中存在的各种障碍,有助于加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科技交流力度,逐渐减小空间滞后效应。同时通过不断优化完善欠发达地区的科技创新环境和科技服务设施,更好地承接与吸收发达地区的技术转移,扩大空间溢出效应。三是发挥比较优势。根据地区的资源禀赋条件及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开发与之相配套的科学技术,形成相对比较优势的科技创新。此外,由于区域间发展水平各资源禀赋的差异,在不同的政府干预强度下,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可能存在异质性。
综上分析,科技创新、政府干预与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政府干预、科技创新与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机制
本文主要探究科技创新与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如式(1)所示:
qyxti,t=α0+α1cxqdi,t+α2Xi,t+μi+δt+εi,t
(1)
为进一步探究政府干预的调节效应,引入政府干预以及科技创新与政府干预的交互项,如式(2)所示:
qyxti,t=α0+α1cxqdi,t+α2govi,t+α3Mi,t+α4Xi,t+μi+δt+εi,t
(2)
其中,i表示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t代表时间。qyxti,t表示区域协调发展指数,cxqdi,t表示科技创新水平,govi,t表示政府干预水平,Mi,t表示科技创新与政府干预的交互项。μi是地区固定效应,δt是不随时间变化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特定因素,εi,t是随机误差项。为了进一步避免遗漏重要解释变量引起内生性误差,引入控制变量Xi,t,具体为对外开放程度(open),人力资本水平(rlzb),公路密度(glmd),信息化水平(inte),城市化(urb)。
1.被解释变量
区域协调发展指数(qyxt):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并结合现有的文献资料,本文从经济、生活、资源环境三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采用熵权法综合测度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计算结果数值越大说明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越高。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解释变量
科技创新水平(cxqd):目前多数学者主要从创新投入以及创新产出两个方面衡量科技创新水平,但由于受到创新资源分配不均、创新效率损失等影响,创新投入并不能完全转化为实际产出,因此,本文借鉴雷欣等的做法,采用专利授权量与常住人口之比来衡量地区科技创新水平[25]。
3.调节变量
政府干预水平(gov):地方政府能够通过投资、财政支出等方式引导创新资源流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本文借鉴欧阳志刚的衡量方法,采用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支出与GDP之比进行衡量[26]。
4.控制变量
对外开放水平(open):地区开放程度的提高,会带动地区的经济增长,从而对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产生影响。本文借鉴贺灿飞等、万广华等的方法,采用实际利用外资额与常住人口之比进行衡量[27-28]。人力资本水平(rlzb):人力资本水平将影响地区的产业结构以及企业产出效率,从而影响区域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本文借鉴余泳泽和潘妍的方法,采用地区高等学校数量的对数进行衡量[29]。公路密度(glmd):地区公路密度越大,交通基础设施越发达,区域交流合作越密切,从而影响区域的协调发展。本文借鉴李红锦等的方法,采用公路里程数与地方行政管辖面积之比进行衡量[30]。信息化水平(inte):借鉴李丹和裴育的做法,采用互联网宽带户数来衡量[31]。城市化水平(urb):信息化、城市化水平越高,地区经济生活发展水平越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借鉴李健旋和赵林度的做法,采用地区城镇人口与年末总人口之比进行衡量[32]。
本文区域协调发展指标、科技创新指标和控制变量的指标均来自于各省市的统计年鉴、中经网城市数据库、CSMAR国泰安数据库以及EPS全球统计数据/分析平台。考虑到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城市道路面积、电力供给、供水总量以及城市绿地覆盖率均采用市辖区的统计数据,部分缺失值采用插值法补齐。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应采用固定效应模型。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1)采用OLS混合回归考察科技创新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模型(2)采用时间与地区双固定效应考察科技创新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模型(3)则是在模型(2)中加入控制变量,模型(4)加入调节变量政府干预以及科技创新与政府干预的交互项来考察政府干预的调节效应。从实证结果看,除各项的系数大小存在差异外,科技创新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
表3 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结果
从模型(3)结果可以看出,科技创新水平每增加一个单位,区域协调指数提高0.008 05个百分点,科技创新能够显著促进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模型(4)中,在对政府干预(gov)、科技创新(cxqd)进行去中心化处理得到政府干预与科技创新的交互项(cxqd*gov)的基础上进行回归。结果显示三个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政府干预对科技创新驱动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具有正向的调节作用。科技创新在知识经济时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经济发展、生活方式变革、资源环境优化均产生着深远的影响。科技创新不仅能够显著促进区域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随着国家区域政策的不断落实和实施,各地区科技创新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区域协调发展随之不断优化。
本文在运用控制变量的基础上,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具体结果见表4。一是剔除上海、重庆两个直辖市的样本构建模型(5),消除长江经济带直辖市对估计结果的影响;二是删除2017年和2018年样本构建模型(6),消除部分城市2017年和2018年指标数据缺失较多的影响;三是替换核心解释变量构建模型(7),在模型(6)的基础上,采用《中国城市和产业创新力报告2017》中发布的城市创新指数衡量科技创新水平;四是采用系统GMM方法构建模型(8),解决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各项检验均满足系统GMM的估计要求,说明模型设定合理。以上四个模型估计结果中,核心解释变量除了估计数值有所差异外,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实证结果稳健。
表4 稳健性检验
1.区域协调发展子系统异质性
在测度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从经济协调水平、生活协调水平及资源环境协调水平三个方面,分别探究科技创新的影响。将经济协调指数、生活协调指数及资源环境协调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系统异质性结果
从实证结果可以看出,科技创新对经济系统和资源环境系统的影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科技创新有利于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实现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对生活系统的协调发展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这是因为科学技术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应用更为缓慢,导致科技创新的空间滞后效应大于空间溢出效应,使得区域生活水平差距扩大,不利于区域生活的协调发展。从影响程度上来看,科技创新对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促进效果较小,对资源环境系统的协调发展促进效果较大。可见新时代下,科技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已不仅限于对经济的影响,而更多表现在对资源环境的影响。主要原因在于科技创新能够对地方传统产业进行优化升级,降低资源消耗的同时又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促进各城市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地区异质性
本文借鉴吴传清、汪侠等在研究长江经济带全要素能源效率及高质量发展时的划分方法,将长江经济带城市划分为上游地区城市、中游地区城市和下游地区城市(1)长江经济带各区域城市数量为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25个,中游地区52个,上游地区31个。,进一步研究科技创新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影响的地区异质性[33-34]。构建模型(12)~(14),分别考察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地区城市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具体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地区异质性结果
从结果来看,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存在地区差异,虽然科技创新对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各城市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均为正,但只有上、中游城市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下游城市影响不显著。从影响系数看,下游地区城市估计系数最小,对中上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作用更明显。这表明随着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存在递减规律,且当科技创新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已不能对区域协调发展产生显著影响。这是因为当科技创新水平较低时,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能够显著提升生产能力与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而当科技创新水平达到一定水平时,由于规模报酬递减造成创新效率损失,导致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的驱动效应降低。
从前文的实证结果可以看出,科技创新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具有明显的地区异质性,且随着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可能面临其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效应减弱的困境。结合前文政府干预的调节效应,为了进一步探讨政府干预发挥的作用,本文构建门槛模型,以政府干预(gov)为门槛变量,分析政府干预下科技创新对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区域协调发展的驱动效应。
本文采用Hansen提出的面板回归模型[35]。首先通过Bootstrap抽样循环300次,模拟确定门槛数量、门槛值及相关统计量,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门槛效应,具体结果如表7所示。
表7 门槛效应检验
由表7的结果可知,长江经济带上游地区、中游地区、下游地区城市在单门槛、双门槛检验中都至少在10%的水平下显著,三门槛检验中则不显著。因此构建模型如式(3):
qyxti,t=α0+α1cxqdi,t×I(gov≤γ1)+α2cxqdi,t×I(γ1≤gov≤γ2)+α3cxqdi,t×I(gov≥γ2)+α4Xi,t+
μi+δt+εi,t
(3)
门槛效应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门槛效应结果
在长江上游地区,当gov≤0.121时,科技创新对上游城市区协调发展的系数显著为负,系数值为0.007 01,此时科技创新不利于长江经济带上游城市区域协调发展;在第二门槛区间内,即0.121
在长江中游地区,当gov≤0.116时,科技创新对中游城市区域协调发展有显著的负向作用,系数值为0.084 19;而当0.116
在长江下游地区,当gov≤0.104时,科技创新对长江下游城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正向影响不显著,系数值较小,为0.009 20;在第二门槛区间内,即0.104
综合来看,虽然长江经济带不同区域的结果有所不同,但在政府干预下,能够有效解决科技创新对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驱动效应的问题。
本文在理论分析科技创新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影响的基础上,对2007—2018年长江经济带108个城市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并以政府干预为门槛变量,进一步拓展分析政府干预的调节效应,得出以下结论:科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且表现出显著的异质性,科技创新对经济系统以及资源环境系统的协调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对资源环境系统的促进作用更大,而科技创新对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一定的抑制作用;地区异质性表现为科技创新对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区域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逐级递减,且在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作用不显著。同时,政府干预对科技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发展有着显著的调节作用,且在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地区城市均存在着双门槛效应。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地区间技术转移效率。一方面加大科技扶持力度与投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同时更加注重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另一方面通过建立跨区域的科技研发中心和信息交流平台,消除技术转移壁垒,促进创新资源在地区间的充分流动,提升科技创新资源的区域配置效率,同步提高各地区科技创新水平。(2)采取“分类分区”的政府干预策略,发挥好政府干预的调节作用。“分类”是指政府根据地区的经济文化和资源环境特点,分类制定适当的科技创新政策,充分发挥地区的比较优势,差异化地实现科技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发展。“分区”是指政府主要从区域地理位置角度考虑,根据科技创新水平发展现实,差异化地进行政策干预,在空间上引导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整合优化,形成协同互补的科技创新空间配置体系。(3)政府引导创新资源流动的同时,注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共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