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浩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历史与文化研究院 北京 100875)
教化是儒学的一个核心理念,也是儒家始终追求的一种事业。关于“教化”的涵义,古今学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按照宋人的解释,“凡以道业诲人谓之教,躬行于上风动于下谓之化”(南宋毛晃增注,毛居正校勘重增《增修互注礼部韵略》),所谓“教化”就是施教者通过言传身教向受教者施加道德影响,最终达到端正风气的一种活动。现代来自西方话语体系中的“教育”侧重知识的获取,而传统儒家语境中的“教化”更多指向人的内在德性的生成。钱穆就曾指出:“中国古代不言教育,而常言教化……孔门四科首德行,德本于性,则人而通天,由人文而重归自然。此乃中国文化教育一项重大目标所在。”[1]钱穆.晚学盲言[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P439)自《学记》提出“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化民成俗,其必由学”的理念以来,后世儒家皆以设学作为推行教化的重要手段,以期达到化民成俗的理想社会秩序。《学记》所言“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的“三代之学”也就成为后世儒家设学的理想参照[2]孙杰.三代之学:中国古代理想学校教育的模型及其衍化[J].教育史研究,2021,3(03).(P111)。董仲舒倡议设置太学之时就讲:“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1](汉)班固.汉书·董仲舒传[M].中华书局,1973.(P2495)董仲舒将太学视作“贤士之所关”与“教化之本原”,意味着儒家理想中的学校并不仅限于“养士”,更在追求学校发挥“化民”的社会功能,将儒家的人伦道德观念影响至全体社会成员。仅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儒家所讲“教化”实为一种“社会教化”,而学校则为推行社会教化的一种平台。
书院肇始于唐,兴盛于宋,历经元明时期的发展,及至清代形成普及之势。作为古代学校系统之外的一种教育机构,书院集讲学、藏书、祭祀三大事业于一体,具有多种社会文化功能。随着书院史研究的深入,特别是社会史、文化史研究视野的拓展,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日渐受到关注。有的学者认为:“社会教化是维系社会秩序、传承思想观念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古代书院的基本功能。”[2]于祥成.论清代湖南乡村书院的社会教化[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2(04).(P128)也有学者提出:“倡明教化是书院教育最为独特的地方。”[3]朱人求.南宋书院教化与道学社会化适应——以朱熹为中心的分析[J].孔子研究,2010,(02).(P75)其实,古人亦认可书院具有社会教化的功能。宋元之际的王应麟曾讲:“古者乡有庠,党有序,闾有塾,里居有父师少师之教,是以道德一而礼义明。书院之设,意犹近古。”[4](宋)王应麟撰;张骁飞校.四明文献集(外二种)·重建慈湖书院记[M].中华书局,2010.(P30)在他看来,书院的意蕴颇似三代之学,其价值在于实现“道德一而礼义明”的教化境界。明代学者李东阳也说:“书院之作,乃古庠序之遗制。宋之初,学校未立,故盛行于时。今虽建学置师遍于天下,无俟乎其他,而前贤往迹,风教之所关,亦不容废。”[5](明)李东阳撰;周寅宾校.李东阳集(第三卷)·衡山县重建文定书院记[M].岳麓书社,1985.(P992)类似的说法在古人关于书院的论述中还有很多,都以三代之学作为参照来论证书院的教化价值。曾有学者据此提出:“社会教化是书院与生俱来的功能。”[6]肖永明,唐亚阳.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简论[J].河南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04).(P37)不可否定社会教化是书院的重要功能,甚至在某些时期和某些地域,社会教化也是书院唯一的功能。只是,这种功能是否与生俱来,还需进行讨论。
“与生俱来”涉及到书院起源的问题。学界较多引用清人袁枚的说法:“书院之名,起唐玄宗时丽正书院、集贤书院,皆建于朝省,为修书之地,非士子肄业之所也。”[7](清)袁枚撰;王英志校.袁枚全集新编(第七册)·书院[M].浙江古籍出版社,2018.(P275)虽经考证,书院之名并非源自官府书院,而是开元以前的民间书院[8]邓洪波.中国书院史[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P1),但是,袁枚所谓丽正、集贤书院为官府藏书、修书机构的说法,表明书院与书存在天然的内在联系。依据宋人“有垣墙者曰院”的界定,“书院”的本义便是设有围墙而用来藏书的屋舍。即使起源自民间的书院,亦是由于藏书。随着唐宋印刷技术的发展,书籍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开始在民间社会日渐积累。元代学者欧阳玄就曾指出:“唐宋之世,或因朝廷赐名士之书,或以故家积书之多,学者就其书之所在而读之,因号为书院。”[9](元)欧阳玄撰;陈书良,刘娟校.欧阳玄集·贞文书院记[M].岳麓书社,2010.(P45)可以断定,只有藏书是书院与生俱来的功能,其他功能都是书院发展过程中逐渐赋予的衍生功能。唐代官府书院最初只是围绕藏书展开“校理典籍”的文化机构,民间书院则更多是士人围绕藏书进行读书治学的私人场所。无论源自哪端,都很难说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与生俱来。儒家以设学作为推行教化的手段,书院社会教化功能的发轫必然与书院成为一种教育机构有关。作为教育机构并有相应名称的书院出现在五代时期[1]徐梓.元代书院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P4),承认书院社会教化价值的有关记载也出现于五代。后唐时期,罗韬致仕后建书院授徒讲学,后唐明宗赐额“匡山书院”予以表彰:“朕惟三代盛时,教化每由学校,《六经》散后,斯文尤托于士儒。故凡闾巷之书声,实振国家之治体……遂尔还乡,后学云从,馆起匡山之下,民风日善,俗成东鲁之区。”[2]李国钧主编.中国书院史[M].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P29)
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并非一蹴而就,也非一成不变。随着书院由官府藏书之地和私人读书之所演化为一种授徒讲学的教育机构,其社会教化功能也顺势产生。诚如李东阳所说宋初学校未立,书院得以兴起,北宋确是书院发展的关键时期。不过,北宋初期先于学校率先兴起的书院,更多起到替代学校的作用而发挥服务科举的功能。后来名满天下的岳麓书院,最初创办动机也是“使里人有必葺之志,学者无将落之忧”[3](宋)王禹傅.潭州岳麓山书院记[M]//(清)欧阳厚均编.岳麓诗文钞.岳麓书社,2009.(P551),满足当地士人的求学需求,以期顺利登科入仕。随着北宋学校体系的确立,书院或改为学校,或废弃停办,开始陷入长达百年的沉寂。不可否认,北宋时期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已然存在,不过相较南宋而言,无论在书院普及程度还是书院自身追求方面,都尚未得到彰显。南宋时期,理学大盛。理学各派致力于打造书院为讲学明道的基地,书院发展呈现出兴盛之势。仅从数量来看,南宋书院总数已达442所[4]白新良.中国古代书院发展史[M].天津大学出版社,1995.(P17),是北宋时期的6倍。南宋理学主导下的书院普遍摒弃科举之学,自觉将宣明教化作为自身文化建构的努力方向,使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得到真正的彰显。
历经唐末五代的长期乱世,社会呈现出人伦道德失序的状态。欧阳修指出:“五代之乱,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至于兄弟夫妇,人伦之际,无不大坏,而天理几乎其灭矣。”[5](宋)欧阳修撰;(宋)徐无党注.新五代史·一行传序[M].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P208)这种道德危机曾给宋初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刺激了他们重建国家和思想秩序的想法[6]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二卷)[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P179)。重建思想秩序需要学校的支撑,欧阳修就将这种人伦道德失序归咎于学校荒废,即其所谓“学校废,而礼义衰,风俗堕坏”。宋初政局未定,官方无暇也无力兴学,只是大力推进科举,通过增加取士名额、提高录取待遇、完善考试程序等多种路径网罗治术人才。随着庆历、熙宁、崇宁三次兴学运动的推进,北宋各级学校体系逐渐确立。北宋兴学作为政治改革的组成部分,旨在将体制内的学校打造为推行教化基地,以此应对世道人心的不安。主持庆历兴学的范仲淹主张:“先于都督之郡,复其学校之制……敦之以诗书礼乐,辨之以文行忠信”[1](宋)范仲淹撰;李勇先,王蓉贵校.范仲淹全集·上执政书[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P210)。主持熙宁兴学的王安石也认为:“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故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2](宋)王安石撰;唐武校.王文公文集(上册)·乞改科条制[M].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P363)。需要注意的是,北宋造就人才、推广教化的兴学改革,始终与科举改革结合。王安石就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3](元)马临端.文献通考[M].中华书局,1986.(P293)北宋学校日渐成为服务于科举取士的专门机构,甚至崇宁兴学期间一度提出诏罢科举, 取士悉归学校的措施。学校与科举结合滋生的弊病,使学校原本期冀的教化功能逐渐式微。
南宋时期书院兴盛,很大程度上是在弥补北宋以来学校教化功能的式微。黄震指出:“古之所谓治者,导迪天理民彝,使各归于理而已。自后世以簿书期会为治,典教之责,独归学校之官。至三舍法行,学校又一变为程文利禄之地,虽职教者,亦言不暇及于理。”[4](宋)黄震撰;张伟,何忠礼主编.黄震全集(第四册)·送陈山长赴紫阳书院序[M].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P2384)在他看来,当时错误地将“簿书期会”的政令文书管理当成治世手段,又将负责教化的职责完全归附于学校,而在学校与科举结合的情形之中,学校愈发追求功名利禄,并不足以肩负导迪天理民彝的重任。学校与科举的结合为广大士人走上“学而优则仕”的道路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宋人所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集中代表了士人的普遍理想,但是同时“为官须作相,及第必争先”的风气又使读书治学充溢着功利主义。诚如真德秀所言:“世远教失,士知荣身而不知修身,知求利而不知求道。”[5](宋)真德秀撰;真西山先生集.龙山书院记[M].中华书局,1985.(P27)南宋儒者普遍认为,科举之学已为“利诱俗学”,进行举业知识授受的学校自然沦为“程文利禄之地”,其教化功能几近丧失。朱熹在《衡州石鼓书院记》中讲:“今郡县之学官,置博士弟子员,皆未尝考其德行道艺之素,其所受授,又皆世俗之书,进取之业,使人见利而不见义。士之有志于为己者,盖羞言之。是以常欲别求燕闲清旷之地。”[6](宋)朱熹撰;郭齐,尹波校.朱熹集·重建衡州石鼓书院记[M].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P4123)朱熹表明,南宋时期的学校只讲世俗之书,不顾德行道艺,在学校体系之外重建书院成为不得已的选择。
唐宋之际的时代剧变导致社会普遍的价值混乱,儒学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此情形之中,标榜“重建秩序”的新的儒学形态——理学沛然而兴。理学依托“四书”体系重新阐发儒家心性之学和人伦道德学说,旨在复归与重振以人伦为本位的儒学传统[7]陈谷嘉.理学的兴起和儒家人伦道德学说的回归与振兴[J].伦理学研究,2004,(03).(P25)。北宋理学前驱已经开始注意书院讲学。孙复讲学泰山,创立泰山书院,“以其道授弟子”[8](宋)石介撰;陈植锷校.徂徕石先生文集·泰山书院记[M].中华书局,1984.(P223)。周敦颐创建的“濂溪书堂”更被视为“标志着书院与理学结合的开始”[9]李国钧主编.中国书院史[M].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P91)。北宋灭亡造成的巨大心理刺激以及南宋半壁江山的社会政治现实,进一步强化了儒家的危机意识和经世自觉,标举重建秩序旗帜的理学也在南宋时期步入了辉煌的境地。乾道以降,以东南三贤的崛起为标志,理学进入了流派纷纭的繁盛时期。南宋理学的发展呈现出与书院同步演进并良好互动的格局。各派理学大多依托于书院形成并壮大。“湖湘学派”的兴起以碧泉书院为主要据点,承继湖湘学统的张栻主教岳麓书院,继续扩大了湖湘学派的规模与影响。吕祖谦主持丽泽书院,四方学子从而问学,以此联结的“金华学派”逐渐凝聚起来。理学主流的“闽学”更与书院存在密切联系,“夫道学始于濂溪而成于洛闽,自龟山辟书院以讲学,于是白鹿、鹅湖相继而起”[1](清)江藩.国朝宋学渊源记[M].中华书局,1983.(P180)。朱熹直接开创的考亭学派,便由朱熹所建考亭书院聚徒讲学发展而来。当“闽学”蔚为大观之时,陆九渊也以象山精舍为基地,凝聚为独特的“心学”一派。
南宋书院推进理学走向繁盛的同时,理学各派的书院建设活动也使书院在沉寂百余年后步入发展的黄金时期,终使书院与理学完全形成了“形”“神”互依互存的关系。南宋儒者的书院运动,朱熹占据着重要位置,集理学之大成的朱熹同样集书院建设之大成。学者考证,朱熹创建、修复、讲学、撰记、题词的书院共计40所,朱熹门人在其经行过化之处建立的书院也有27所[2]方彦寿.朱子书院与门人考[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P1-30)。其数量之多远超同时代的其他儒者。不过,朱熹生前,理学始终是独立于官方意识形态之外的一种自由学说,甚至由于其相对深刻的批判性,一度被官方斥为“伪学”。南宋后期,历经“嘉定更化”至“端平更化”,理学才逐渐得到官方认可。南宋理宗亲笔手书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赐给太学,进而颁行天下学校,使其成为全国学校共同遵守的学规。此举标志着承载理学精神的书院开始由边缘走向中心。理宗由表彰理学而弘扬书院,极大刺激了理学各派的书院建设热情。东南三贤的门生后学,大多以建设书院、光大师说为己任,书院与理学的融合趋于深化,官办承载理学的书院也顺势而生。享有“规制最完备的南宋书院”美誉的明道书院,便是建康知府所建的官立府级书院,并且得到理宗的赐额。整个南宋时期建制于理宗一朝的书院数量最多。因此,掌教上蔡书院的王柏十分认可理学走向庙堂对书院发展的意义:“圣天子尊崇道统,表章正传,学校之外,书院几遍天下,何其盛哉!”[3](宋)王柏.上蔡书院讲义[M]//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上册).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P230)书院为理学各派提供了“讲道”“明道”“弘道”“传道”的阵地,理学所追求的教化理念也由书院所承载和宣扬。
理学本质上是一种人伦道德学说,其核心在于通过对“天理民彝”的阐释和宣扬来构建符合“天理”的人伦本位社会。朱熹在呈南宋孝宗的奏札中集中表达了这种理念:“盖三纲五常,天理民彝之大节,而治道之本根也。故圣人之治,为之教以明之。”[4](宋)朱熹撰;郭齐,尹波校.朱熹集·戊申延和奏劄一[M].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P532)朱熹表明,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人伦道德准则正是建立理想社会秩序的根本,推广这种准则的途径就在“教以明之”。鉴于学校教化功能的丧失,南宋理学各派莫不以另建书院作为宣明教化的平台。理学主导之下的书院,并不一味追求科举仕途,而将宣扬教化作为书院的价值追求。淳熙六年(1179),朱熹知南康军,修复白鹿洞书院。朱熹《白鹿洞书院揭示》确立的办学方针,极能代表这种教化理念在书院之中的贯彻:“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1](宋)朱熹撰;郭齐,尹波校.朱熹集·白鹿洞书院揭示[M].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P3893)朱熹把宣扬儒家伦理纲常作为为学的价值追求,又将承担“敬敷五教”职责的佐治教化人才作为书院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这也表明,南宋书院不仅强调书院内部士人的德性修养,塑造士人符合儒家价值理念的理想人格,还有一个推行教化的更高诉求。《白鹿洞书院揭示》将其表述为:“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
相较朱熹确立的宏大方针,吕祖谦则更注重在人伦道德理念的指导下在书院建立日用伦常规范。丽泽书院《乾道四年九月规约》规定:“凡预此集者,以孝弟忠信为本。其不顺于父母,不友于兄弟,不睦于宗族,不诚于朋友,言行相反,文过饰非者,不在此位。”[2](宋)吕祖谦撰;黄灵庚主编.吕祖谦全集(第一册)·乾道四年九月规约[M].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P359)《乾道五年规约》再次申明“以讲求经旨,明理躬行为本”[3](宋)吕祖谦撰;黄灵庚主编.吕祖谦全集(第一册)·乾道五年规约[M].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P360)。吕祖谦对书院士人的德性要求甚为严格,不仅把人伦道德作为书院择生的首要条件,而且反复规劝书院士人提高德性修养。理学主导下的南宋书院基本上承载着南宋儒者的教化理念,这也决定了南宋书院实质上实施人伦道德本位的教育。随着南宋书院发展规模的日益扩大,理学各派又志在利用书院阐释和传播理学论述的人伦道德思想,并且以人伦道德为本塑造书院士人的人格,培养书院士人推行教化的经世使命,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由此彰显。甚至南宋儒者黄震断言:“所谓天理民彝,如一发引千钧之寄,独赖诸儒之书院在耳。”[4](宋)黄震撰;张伟,何忠礼主编.黄震全集(第四册)·送陈山长赴紫阳书院序[M].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P2384)在他看来,启迪天理民彝,只有依赖书院,而书院也是承载这种社会教化意义的最佳载体。余英时曾指出:“新儒学的‘经世’在北宋表现为政治改革,南宋以后则日益转向教化,尤以创建书院和社会讲学为其最显著的特色。由于这一转变,新儒家伦理才逐渐深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而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5]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P510-511)依据其意,南宋时期,理学(新儒学)的经世方向转向推进教化,创建书院成为这种转向的突出特征,使得形而上的人伦道德原则进入百姓的生活世界成为可能。
乾道元年(1165)岳麓书院重建,张栻认为,建设书院的目的在于“盖欲成就人才,以传斯道而济斯民也”[6](宋)张栻撰;邓洪波校.张栻集·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M].岳麓书社,2017.(P572)。“济民”的提出与岳麓书院的重建背景相关。据张栻讲:“建安刘侯珙安抚湖南,既剔蠹夷奸,民俗安靖,则葺学校,访儒雅,思有以振起之。湘人士合辞以书院请。”[6]此处“剔蠹夷奸”指刘珙在湖南平定的“民乱”。湖南官绅重建岳麓书院已然蕴含了平乱之后“安靖民俗”的本意。显然,张栻将重建岳麓书院的社会教化意图和盘托出。“传道济民”的理念很能概括南宋书院社会教化功能的特质:发挥书院培养人才的中介作用,将理学所倡之“道”传至民间,以此达到化民成俗的目的。这种理念源自南宋理学对人性与教化的认识。按照张栻的解释,“惟民之生,厥有常性,而不能以自达,故有赖于圣贤者出而开之”,建设书院的用意在于培养“圣贤”,从而开导百姓的伦常善性。朱熹也持类似的观点:“人性皆善,而觉有先后,后觉者必效先觉之所为,乃可以明善而复其初也。”[1](宋)朱熹.四书集注[M].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P56)基于觉有先后的人性理解,朱熹提出“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的大学教化理念,主张大学以士人修身明德为起点和根本,以导民向善为指向和延续。徐元杰为延平书院制定的学规将这种理念解释得甚为直白:“故学校所以教养,皆仁者也,而后可以化不仁之民;皆君子也,然后可以励小人之俗;皆孝悌务本者也,而后可以潜革其犯上作乱末流之弊。”[2](宋)徐元杰.延平郡学及书院诸学榜[M]//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三三六册).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P211)言下之意,书院通过培养“君子”来教化“小人”,以此达到“励俗”“革弊”的理想社会秩序。“传道济民”这种以“先觉”化“后觉”的社会教化方式成为南宋书院社会教化的基本特质。
基于培养化民成俗的传道人才的需要,南宋书院重在对士人首先进行人伦道德培养,不仅将涵养德性作为书院的办学目标,而且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祭祀对象等方面都呈现出浓郁的道德主义倾向。首先,南宋书院的教学内容尽量摒弃理学所鄙夷的科举俗学,也非汉唐儒学注重的考据训诂,而是回归儒家经典的道德内涵及其意义,最具典型的便是由承载三代政典的六经之学转向阐发孔孟之道的四书之学。例如,延平书院的教学内容,“早上文公《四书》,轮日自为常程,先《大学》,次《论语》,次《孟子》,次《中庸》”,对待六经之书,则“随其所已,取训释与经解参看”[2]。其次,南宋书院将知识教学作为完善士人德性修养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知识求索进行德性涵养,从而实现“道问学”与“尊德性”统一。朱熹在白鹿洞书院的教学中反复强调“格物致知”,教导诸生在“讲明义理”之中“以修其身”。南宋书院日常教学活动,或升堂讲说,或自主研习,或问难论辩,或从游会讲,也多以德性内涵及如何涵养德性作为主题。陆九渊受朱熹之邀讲学于白鹿洞书院时,所讲内容便是《论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章,围绕义利问题作了如何“切己关省”的系统阐发。最后,南宋书院重视士人的德性培养,目的在于使其达成对儒家人伦道德的认同、内化与践行。为此,南宋书院格外强调圣贤理想人格的塑造,并且重视对圣贤的祭祀。南宋书院除了祭祀先圣孔子,立功、立德、立言的学派宗师或道德典范,渐成书院祭祀的主要对象。按照叶梦得所言,槐堂书院祭祀陆九渊的用意在于“思之深而信之笃”[3](宋)叶梦得.重修槐堂书院记[M]//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三三四册).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P437),书院祭祀圣贤的意义便是以圣贤人格引发诸生的信仰,从而达到见贤思齐的教化境界。
南宋儒者志在构建遵循“天理”的社会秩序,追求全体社会成员道德素质的提升。通过书院来实现这种目标主要是发挥书院士人在社会教化过程中的中介作用。虽然南宋书院普遍强调“为己之学”,注重书院士人知识的丰盈和德性的生长,然而理学先驱程颐所谓“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已经赋予为己之学兼具社会关怀的使命。“学而谓之大,则不特成己而已,又有所谓成物者焉”[1](宋)胡崇.开堂讲义[M]//(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南京出版社,2009.(P774)基本已成南宋儒者的共识。为此,南宋书院普遍强调树立士人的社会教化主体意识,将“传道济民”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纳入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体系,引导诸生在修身明德的基础之上,志在化民成俗、教民向善。张栻认为,“三代导人,教学为本,人伦明,小民亲,而王道成”[2](宋)张栻撰;邓洪波校.张栻集·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M].岳麓书社,2017.(P573),主张书院培养肩负阐扬人伦、教化百姓的佐治人才。朱熹教导书院诸生“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3](宋)朱熹撰;郭齐,尹波校.朱熹集·白鹿洞书院揭示[M].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P3893),也在强调书院重在培养士人能够教化百姓的责任与功夫。南宋儒者基本秉持这种教化理念。例如,姚勉在西涧书院提出:“先觉觉后,己立立人。与贤师良友以切磋,皆由体达用之学;得明王圣主而辅相,收致君泽民之功。”[4](宋)姚勉撰;曹诣珍,陈伟文校.姚勉集·西涧书院换新梁文[M].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P498)其言意在引导书院士人确立远大目标,要求士人切磋学问,觉后立人,上能辅佐明君,下能教化百姓。曹彦约认为书院的价值在于教人力行孝悌,其称:“如是则居族称孝,居乡称弟,仕于州县利泽及于民,立乎朝著名声昭于时,皆自致知力行始。”[5](宋)曹彦约.白鹿书院重建书阁记[M]//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上册).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P190)南宋儒者主张“致知”的目的在于“力行”,因此书院期冀士人能够“以明伦教法为王者师,以治事学规为天下式”[6](宋)熊禾.书坊同文书院上梁文[M]//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资料(上册).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P152),以自身品行作为社会表率,将其涵养的美德辐射至其他社会成员,从而达到匡正人心而淳化风俗的目的。
南宋书院并不直接针对平民进行教化,但是书院施教开展的前提是择“民之俊秀”。因此,涵养士人的德性也就成为教化整个社会群体的组成部分。书院兴起的时代,士族门阀制度已经解体,传统门第意义上“士”“民”之间的对立已经消除。范仲淹分别书写士、农、工、商的《四民诗》,以及宋人流行的“士为四民之首”的观念,已然表明“士”正式成为“民”的组成部分。另外,宋代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极大加速了四民之间的社会流动,“士”“民”之间界限已经十分模糊。以书院与理学同时达到鼎盛的理宗一朝为例。根据学者对理宗保祐四年(1256)进士履历的统计,570人中三代皆不仕的人员比例已达53.9%[7]何忠礼.科举制度与宋代文化[J].历史研究,1990,(05).(P119)。大量出自社会底层的成员由此实现向社会上层的跃升。即使朱熹依旧强调“皆入大学”的人群主要包括“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8](宋)朱熹.四书集注[M].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P3),但是朱熹也将“民之俊秀”纳入其中,况且“民之俊秀”的范围相当广泛。宋代以后弟子最多的就是朱熹,不算私淑者,已达467人,其中曾为官者不到三分之一,富家子弟不足半数[1](宋)陈元晋.汀州卧龙书院记[M]//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三二五册).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P11-13)。如此便意味着朱门弟子中仍有多数来自平民家庭,日后成为朱熹女婿的得意弟子黄榦就出自贫寒之家。南宋时期,“灵于物而为人,秀于民而为士”[2](清)焦循.雕菰集[M].商务印书馆,1937.(P66)已成社会主流观念,按照南宋儒者的解释,“士”“民”之分只在“觉有先后”。因此,南宋书院“传道济民”方式的社会教化,虽重在以“士”为直接施教对象,但“士”出于“民”的观念和事实,也呈现了南宋书院社会教化可以直面平民的一种方式。
清代学者焦循在比较宋明两种理学形态时指出:“紫阳之学所以教天下之君子,阳明之学所以教天下之小人。”[3](宋)朱熹.四书集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P93)仅就书院的社会教化而言,相较明代阳明学派秉承“四民异业而同道”的理念,直接面向平民大众展开书院会讲,南宋书院社会教化呈现的先觉觉后、传道济民的特质,带有明显的精英主义色彩。但是,理学所追求的人伦道德本位的社会秩序,决定了南宋儒者必须关注社会各个阶层。按照朱熹设计的学制系统,“学校之教”应分“大小之节”,士人接受大学教育,学习修己治人之道,庶民接受小学教育,学习道德行为规范:“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4](P3)。依据朱熹之意,“大学”应是精英教育,“小学”则属全民教育。为此,朱熹撰写了《童蒙须知》和《小学》,前者建构了蒙童日常行为规范纲要,后者则定位为“后生初学”的入门读物。学制系统之外,朱熹倡导行之“庶民之家”的礼仪教化,其《家礼》对“通礼”和“冠、昏、丧、祭”四种礼仪进行制度设计,试图建立能够适用于民间社会的家族生活伦理准则。可见,朱熹关注的是整个社会人伦道德水平的提升,并且有意打造大学、小学、校外相互配合的社会教化体系。南宋理学各派致力建设的讲学明道的书院,显然属于大学层次,属于社会教化体系中的一个环节,而大学与生俱来的精英主义特质,也就决定了南宋书院社会教化不可避免的精英主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