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活动的现象学还原与出版学研究的人学观照

2022-03-24 16:34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出版学本质现象

曾 巍

过去两三年里,学界与出版业界关于“出版学”的讨论逐渐升温,“出版学”成为一个学术热点,涉及学科性质、地位、目标、专业设置、知识范畴与知识范式等相关问题。这是在新一轮学科目录调整之前为出版研究争取学科地位、希望出版学更受重视的现实需要,也是中国出版学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迈向成熟并逐步形成专门的研究域和知识体系,学科价值跃上更高阶段的内在要求。这一轮的讨论,具有显著的时代特点:来自学界的声音,将出版学的发展与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联系起来,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联系起来,希望在宏阔、蓬勃的时代任务和学科叙事中为出版学确立地位;出版业界的倡议则是深感于现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所催生的出版方式巨大变革,并意识到需要从学科内部进行反思,并与时俱进地做出学理上的回应,对新媒介技术下的出版规律给予阐释。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愿望表达多么迫切,愿景描述多么高远,关于“出版学”的讨论都不能离开对“何谓出版”的深刻认识,这是学科成立并具有合法性的基础,也是学科相关概念、观念建立与发展的逻辑起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09年下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一级学科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其要符合的条件,第一条即为“具有确定的研究对象,形成了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理论、知识基础和研究方法”[1]。知识体系和方法是围绕对象建立起来的,那么,科学界定研究对象是核心问题,也是首要问题。然而,在学界多年的讨论中,这一问题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方卿在梳理相关论述的基础上,对代表性观点进行了细致辨析,并认为“规律说”“矛盾说”“文化现象说”“出版要素及其关系说”要么窄化、要么泛化了研究对象的边界,而“出版活动说”则具有合理性,他进而提出借鉴相对成熟学科的处理方法,将“出版现象”定为出版学的研究对象[2]。事实上,出版活动与出版现象是同一对象的一体两面:作为实践的活动,既是现象的组成,也是现象的动因;现象则是活动的表征和结果。也就是说,研究出版活动或出版现象其中一者,不可能脱离另一者,甚至可以说,研究其中一者也就是在研究另一者。明确了这一点,再顺着思路继续推进,自然就会引出下面的问题:围绕出版活动与出版现象的研究该如何展开?从中能否生产出学科独有的体系性知识?

一、出版概念:从现象到本质的还原

知识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以及自身的智慧结晶,包括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知识产生于人对特定对象的把握,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许多学科,正是以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中的某些局部作为研究对象。从途径和过程来看,对对象的认识,是从对具体现象的观察入手的。这些现象是客观存在,但一旦人将其选定为对象,观察就具有了意向性,外在的客观性就转化为内在的客观性,事物的物理秩序便在意识中重组为心灵秩序。观察,意味着调动感官,并在经验描述的基础上展开分析,“去找出其中的勾连、结构、成分,即整个事物中的属性、关系和位置特征”[3]。除了自然主义式的基于空间维度的观察,对现象的分析也不能忽略其文化的规定性,即将现象置于“文化世界”中,发掘其价值属性与价值关系,捕捉对象内部的精神成分。而如果引入时间的维度,形象性描述将推进到目的说明或因果说明,对现象“为什么如此”给予解释性阐述。这些描述与阐释,以符号化的形式存在,是关于现象的现象,通常也被纳入现象研究的范围。或者说,由于它是意向性的、时间性的和因果性的,又由于它已融入人的精神过程,也就成为“精神现象”。它可以被回忆、被信任、被欣赏、被期待,或者被怀疑、被贬低,总之,它将朝着超越表象之认知的更高层次的反思敞开,趋近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一个对象可以用大量的不同方式给出自己,不仅可以通过对象的现实的探究而揭示对象,还可以通过去对较早的,或者稍晚实现的,或者尚未实现的关注过程的反思来揭示自己。”[3]在这个过程中,现象的研究实现了从特殊事实向普遍本质的跃升,瞬时的、截片式的知识也将在反思中建立联系,实现以本质为轴心的同一性综合。

这样看来,个别对象和本质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每一个别对象都有一种作为其本质的本质组成属于它,正如反过来说,作为其事实的个别化的诸可能的个别物对应着每一本质”[4]。那么,如何才能越过现象洞察本质?胡塞尔提出了“现象学还原”的方法,要求观察者将注意力从外在表象上转移到意识现象上来,即将外在事物“搁置”起来,将其特殊的属性以“加括号”的方式从意识中排除出去,从而直观纯粹的本质。经过本质还原与先验还原,作为表象的偶然给定的世界以及经验的主体都被剥离了,剩下的就是本质领域和先验主体。通过还原,“产生了具有独特规则秩序的某种意识体验的事实的联结体,在这类联结体中,一种在经验直观范围内的、在形态学上有秩序的世界被构成为其意向相关物”[4]。这样的观察与反思,将经验性转化为本质性,将事实性转化为可能性,将实在的对象转化为观念的对象,而“在对纯粹现象的直观中,对象不在认识之外,不在‘意识’之外,并且同时是在一个纯粹被直观之物的绝对自身被给予性意义上被给予的”[5]。一定程度上说,现象学还原是一个抽象思维过程,但由于其排除了具体的特殊对象,因而不可能依赖于经验归纳,而是意识领域中对可能性的自由想象。在想象中发现的不会改变的性质,就是意欲把握的观念对象的本质。

在这里引入现象学的视角与方法,并不是说出版学对出版现象的考察要进行纯哲学的抽象思辨。出版活动是人的社会实践,有具体的生产与传播过程、有形的产品,基于现实经验和历史经验的出版实务与出版史,早已成为出版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出版学更接近事实科学而非观念科学,更接近实践科学而非理论科学,这是不言自明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出版学可以走向另一极端:将本质悬置起来,将观念剥离出去,只依据直接经验对既有现象进行考察、分析与说明。只有洞见了出版的本质,出版学成为独立的学科才有根基,而与出版相关的知识也才能以它为原点形成体系。也只有把握了出版的本质,才能从历史中发现出版活动的规律,正视现实出版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并根据理想中的应然状态预测、设计未来的出版蓝图。现象学的方法,为探寻出版本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即对经验到的出版现象,一步步将其属性以“加括号”的方式分离出去,使外在对象逐渐从时间和空间的物理限定中跳脱出来。比如,对出版活动,可以将其经济属性或文化属性“悬置”起来;对出版物,可以将其载体形式——纸质形态、数字形态等排除出去等。如是,在直观出版现象的基础上可对其进行极简描述:其中的要素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成其为出版活动。这一描述,既是出版的本质规定性,也是关于出版概念的定义。

然而,出版的概念,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从词源的追溯来说,出版与书籍的诞生相关:在西方,“publication”一词获得出版的含义约在14世纪,主要是指“将书籍、印刷品公之于众”;中国的“出版”一词从日本舶来,与汉语“刊行”“雕版”“版印”几乎同义。早期,由于出版物的形式比较单一,对出版的定义离不开书籍与印刷。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数字技术、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纸质媒介在出版领域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出版业态与出版观念不断更新,出版概念的外延也不断扩充。为了有所区分,一般将纸质出版称为传统出版,将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称为新兴出版。显然,认可新兴出版也是出版后,过去以“图书”“印刷”“发行”等来定义出版将不再适用。有学者梳理了出版史视域下“出版”概念的流变,指出融媒体时代的到来给出版的定义带来了困扰,而要走出这一困境,就需要“变中求通”,寻绎出版的本质属性[6]。面对载体形式、内容生产与传播方式的巨大变化,要界定出版概念,“需要解决出版活动核心要素的问题”,即“能够代表和表达出版活动的本质特征的要素,离开这些要素,就无法较为完整地描述出版实践活动的过去、现在,也无法较为科学地表述出版活动的未来”[7]。

出版概念的定义之所以纷繁杂多,有些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原因在于类似的表述停留于对具体现象的描述,未能从殊相中发现共相。如果将某种特殊现象作为学科的研究对象,由于其存在服从于空间限定性与时间周期律,出版学就会在实务上绕圈,平庸化为专业技术的“操作性说明”,或者将收缩到专门史的一个分支中。要克服这一局限,可以借助现象学还原,在观察、说明特殊对象的基础上,将它的特殊性搁置与排除,直观出版活动的观念性对象,并以此界定出版概念的内涵。在这个层面上,出版活动可以描述为:它是人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是人收集、加工知识并以产品的形式呈现,继而通过渠道进行传播的活动。这一描述涵纳了出版活动的几个核心要素:实践的人、知识、产品、渠道、传播。

二、出版活动:人的创造性实践

经过几代人叩石垦壤、精耕细作,国内的出版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编辑学、图书学、发行学等以出版活动中的核心要素——知识、产品、渠道等为中心,逐步构建了传统出版研究的知识体系;数字出版、网络出版、融合出版作为方兴未艾的出版现象,吸引了学界热切关注,围绕如何利用新技术对知识进行重组,新的媒介形式如何催生出新的产品,新的渠道如何搭建覆盖面广、效率高的传播链的探讨层出不穷,研究的焦点是几个核心要素在当下呈现出的崭新样态;出版制度研究将诸核心要素放置于“社会关系总和的整体性”之中,通过“清晰解析出版体制的内在结构系统”厘清核心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8];而出版史的研究,则随着时间游涉呈现了出版活动中核心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演变过程。

总体来看,出版学研究更多关注现实与历史中的出版现象,如出版物、出版机构、出版技术、出版管理、传播方式等,“价值、要素、作业、管理和时空五个维度”大致构成了“研究内容框架”[2]。相较而言,核心要素中作为实践者的人,关注程度尚嫌不足。诚然,在出版史研究领域,出版家研究是重要内容,尤其在中国近代出版史的研究中,对张元济、王云五、赵家璧等人的出版活动、出版理念的考察已非常丰富且深入,但他们只是众多出版从业者的杰出代表,并不能全面反映版活动中的人的群体。而且,对出版人物的考察,还有向古代和当代延伸的必要。再者,出版人的出版实践,需要放诸日常生活之中加以理解。范军提出的“出版生活史”研究,目光投向“出版人的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休闲娱乐等精神生活以及人际交往生活”[9],得到学界呼应,原因正在于,这种描述所呈现的出版人物才是鲜活的、立体的人,在整体生活中才能洞悉人物对出版的情感、态度与信念。如此看来,对出版人的研究仍然有非常大的空间。

出版现象围绕着人的出版活动,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的创造性实践的产物。如果说,对出版现象的还原可以洞见出版之本质,对具体的人的还原则能够接近人的本质。这意味着,要将人的经验暂时搁置一边,在意识中将现实主体直观为超验主体,“这种观念是人的一切高级文化活动所非有不可的先决条件”,“在它的最高形式中它超出了人的经验生活的范围”[10]。正是在这样的反思中,人才能超越他的有限存在,才能实现从偶然世界向必然世界的跃升,才能超越事实层面进入观念层面,并在观念之中形塑理想。这种思维方式,不仅有助于人认识自身的本质,还能“赋予人一种新的能力,一种善于不断更新人类世界的能力”[10]。它被用来想象并描绘未来生活,进而指导人在实践中实现其本质。出版是人的活动,所以,只有在出版中人的本质得以实现,出版实践作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才有可能实现其本质。在时间的维度上,如果说感知拥有出版实务的对象,回忆拥有出版史的对象,期待行为也理应拥有它的对象,并成为出版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建立在人对自身和出版的本质双重把握的基础之上,又是一种未来的可能实践,关系到人如何通过出版构建更美好的文化世界,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从人学的视角观照出版学,将人的作用在出版环节中凸显出来,有助于知识体系的进一步丰富。出版是一项社会化活动,是社会科学的对象,但同时,人通过出版方式的发明创造了精神文化产品,出版也应该是人文科学的对象。出版学,因而是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交叉学科。恩斯特·卡西尔指出,在对一个人文对象的考察中,人文科学一般来说遵循着描绘形态、梳理历史、探寻意义与价值的逻辑,因此,“物理性概念、历史性概念与心理性概念经常地参与了一人文对象之描述”[11],而其中的任一面相,只有在彼此交互与相互渗透之中被理解,才能显现出该对象的全相以及它的全部意涵。以出版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出版学,从可以经验的现象着手,也可以“把一些本来是统一的予以分离”,通过反思对其进行批判,其目的在于,“进一步以更确实的方式把这些被分离的重新结合统一”[11]。在这个过程中,表象先是变成直觉形式,形式在人的精神世界中完成重构,继而在人的实践活动中重新获得质料以改变世界。

在人的实践当中,落入具体时空中的出版活动受制于客观条件,因而是可变的、不完美的,需要不断改善的。这样说来,对历史上出版活动的考察,在描述与说明之外,还应将它作为评估的对象,在反思中进行批判。而评判的标准,则是看它是否有益于人的本质的实现。一些西方理论家曾涉及过这一问题,如对印刷出版,麦克卢汉就认为“印刷术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线条性原则,压倒了封建的、耳口相传文化的社会的纷繁复杂性”[12],它一方面强化了理性在人的思维和行动上的主导地位,但另一方面也造成思维趋于机械化、单一化,导致人的感知和想象能力的退化。尼尔·波兹曼认为印刷术出现后,未成年人必须通过学习识字,才能被培养为成年人。他以此将成人与儿童区分开来,随后又指出数字媒介的出现侵蚀了这一界线,“儿童的天真无邪、可塑性和好奇心逐渐退化,然后扭曲成伪成人的劣等面目”[13]。可见,作为人的创造性实践的出版活动,反过来也会改变人的思维方式,进而改变人自身。因此,在对出版史进行回顾与对出版现实进行考察时,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存在即合理”而只对出版现象予以消极接纳与冷峻说明,还应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旨归,深刻剖析形态各异的出版现象之利弊,以为未来出版扬长避短提供启示。认识到其必要性,对理解媒介技术突飞猛进的现实语境下的出版变革,无疑具有警醒意义。按照技术的演进逻辑,经历了从印刷到数字,再到网络与融合媒介,出版在不久的将来极有可能步入人工智能时代。可是,如果不加限制地让人工智能完全“接管”知识的生产与传播,人的实践将在出版中消失:人将变成其活动对象活动的对象,人与其制造的工具将在活动中交换位置。这并非人的本质的全面实现,甚至会使人脱离实践而“异化”。而出版也将不再是属于人的实践,并可能因此走向“历史的终结”。这显然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三、出版学:拓展与丰富的路径

任何学科的发展,都需要准确、深入把握研究对象的本质,也需要围绕其本质构建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由现象学方法认识到出版活动的本质是人的实践活动,有助于以“现象”和现象背后的“人”为视角,总结出版学过去发展中的经验,发现可能存在的疏漏,并为未来发展提供思路。

出版学的建立“始于出版业务研究”,并“初步完成了内外部学科建制化”[14]。但是,它依然是生长中的、远未成熟的学科,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其提出、创立的时间不长,还因为它研究的对象——出版现象既是普遍的,又是可变的。无论是知识生产方式、产品形态、传播渠道,还是核心要素的整体组织方式,抑或出版机构内部的结构与运营机制,都在时间长河中经历了演变,也在当下的具体实践中动态调整。逐一描述、阐释这些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现象的复数”,当然需要发现细节、积累材料的功力,需要用历史意识梳理出现象的嬗递逻辑和发展脉理,也需要洞察能力,越过繁杂的现象窥见本质,将其还原为“现象的单数”,并在精神世界中对观念进行反思。归根结底,一切出版现象的变化,都是人在知识生产与传播实践中的能动性选择:是人选择了某种媒介、某种技术、某种渠道,而媒介、技术与渠道也反作用于人。出版学的研究,不仅需要考察人如何开展出版活动,还需要反思出版塑造了怎样的人,能够塑造怎样的人,又应该以怎样的出版塑造怎样的人。因此,在出版学的研究中,十分有必要给予人充分的关注,这就需要以人学的视角来观照出版学的研究,通过对人的研究来拓展出版研究的宽度与深度。具体而言,出版学科的进一步深掘与广拓,可围绕“本质”和“人学”两个向度,在多个层面展开。

其一,增进出版基础理论的研究。学科的基础理论,涉及基本概念、范畴、原理。理论来源于实践,也反过来指导具体的实践,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一段时期里,人们对出版学是否成立存在疑问,主要原因正在于人们认为出版仅是具体实践,相关研究也多在实践层面展开,并未建构起理论体系。出版学所遭遇的“学理化危机和学科定位上的合法化危机”,以及当前出版学研究中存在的“针对行业的经验总结性文章多,对出版现象的深入阐释和思考少”“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两极分化”[15]等问题,亟须得到重视并通过扎实、透彻的探究加以破解。

科学的出版理论,将有助于从陆离的出版现象中抓住出版活动本质,以及出版活动中核心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也有助于提炼出版活动的一般规律,科学预见未来出版的发展趋势。在强化理论研究的径向上,现象学的视角与方法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思路。从根本上来说,是要在出版现象的考察中置入哲学思辨,从客观世界中抽象出对应的概念世界,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出发审视出版活动及其核心要素,并以此为轴心建立出版学的知识体系。而在出版活动中,无论是知识、产品,还是渠道、传播,都是人类文化实践的结果,对它们的探究,“寻求的不是结果的统一性而是活动的统一性;不是产品的统一性而是创造过程的统一性”,在一个系统秩序中综合把握它们,只能通过“人”将这些创造物联结起来,如此知识体系才能“获得一种更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10]。

其二,以人为中心,推动出版史研究的视角转向。在出版学研究中,出版史可以说是成果最为丰富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无论是专题史还是断代史,都有代表性论著问世,研究范围不断拓展,而且填补了许多空白[16],进入21世纪更是成绩斐然。聚焦于出版活动中的任一核心要素及其相关具体活动,出版史可以展开为书籍史、阅读史、发行史,或者知识史、技术史、制度史等。出版史的对象,是存在于过去的出版现象,是要将它们在时间轴上锚定,通过及物的叙事讲述特殊形式的演变过程。出版史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看待出版史中的人、物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它们与赖以存在的内外部环境的关系”[17],从研究现状看,对“物”的关注显然大大超过了对“人”的关注。然而,以物为中心的出版史研究,必然是割裂的、零碎的,只有转向以人为中心,才能将整个出版活动统一起来,从而接近出版的历史全貌并使其生动显现。

在出版史“人的研究”中,对出版家的全面细致的考察当然是重要部分,但还需要拓展到出版过程中的全部参与者,包括生产环节中的编辑、校对人员,经营环节中的推广者与销售者,还包括作品的创作者以及接受对象——读者。他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如作者与编辑的交流、出版机构内部的人事结构、读者对作者与出版者的信息反馈等也不应忽视。每一个个体的具体实践,共同造就了过去的出版历史的形态,也会在出版文化中保存和丰富,化作传统为当下继承。过去“作为现在的力量而活着,它融化和转化于现在中”[18],演变为当代生活的一部分。历史不仅关乎过去的人,也关乎现在的人。出版史研究,如果能从历史上的出版人那里寻见“心灵的范例”,让他们的思想光辉照进现实,进而指引当代人对未来出版、对人自身的探索,将显现出更大的价值。

其三,加强出版学研究中的跨学科研究。在现阶段,出版学的主要任务是明确研究对象与学科边界,在认识出版本质的基础上推动研究向纵深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出版学研究要固守学科边界,在学科内部繁殖出专有的方法与范式。出版学本就是交叉学科,与人文社会学科甚至与自然科学交轨甚多。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媒介融合引发知识传播方式剧变的现实语境下,出版学“将学理逻辑、国家意志、产业需求、传播技术以及社会责任及效果等要素有机融合起来,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而是融合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以及技术科学等为一体的交叉性综合性学科”[19]。因此,在知识体系建构的道路上,出版学更应吸纳其他学科的前沿研究成果,通过问题共商、方法互启、话语互涉突破边界、积极互动。而人类的出版活动,其丰富性与活跃性也决定了出版学的视域必须是开阔的。

强调出版是人的实践活动,凸显人在其中的能动作用,对人自身进行研究的相关学科,其研究的问题、思路、方法理应受到出版学的关注,学科的交叉与融合,也将使出版学产生分支学科。这里特别提出加强出版心理学与出版伦理学的研究。出版心理学可着重研究出版现象背后的心理现象,分析人在从事出版实践时的认识过程、情感过程与意志过程,解释个体的心理机能在出版实践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而揭示出版活动中人的人格特征、精神境界,以及参与出版活动的群体中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出版伦理学则关注出版活动中的道德现象,对人在出版活动中的行为做出道德与价值判断。出版活动通过知识生产与传播进入经济领域,不可避免会面对诸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冲突与选择、出版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等问题,出版伦理学应致力于对人在出版活动中的具体行为做出好与坏的判断,并以道德标准、道德原则、道德体系指导出版人的实践。这就涉及了另外一个问题,即如何对出版活动做出适当的评价,如何制定出科学严谨而又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出版评价学可通过收集资料、设计方法、高效实施展开专门的研究。总而言之,相关研究的开展,既是为了帮助人们认识出版现象与活动,由此认识自身,也是帮助人们不断以新的实践改造出版、改造人自身。既然如此,出版学对出版现象或出版活动的考察,就可以从人的角度出发,不仅关注出版的历史与现实,还要面向未来,从人的本质的实现的维度设计“理想的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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