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时期有关“东南互保”的历史记忆与现实政治

2022-03-24 17:56湛晓白景凡芮
关键词:义和团东南

湛晓白,景凡芮

(1.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 ,北京 100875;2.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引言

东南互保是义和团运动期间爆发的一个重大政治和外交事件,对于清末时局乃至近代中国的历史走向均产生了独特而深远的影响。由于义和团运动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东南互保”也因此得以较早地进入专业史家的视野,并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新吸引了一批海内外学者的高度关注。(1)近年来对东南互保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角度展开:一,中外关系视角,注重探讨东南官吏的外交观念、心态变化以及与各国交涉的具体进程。这方面的研究以青年学者戴海斌发表的《外国驻沪领事与“东南互保”——侧重英、日、美三国》《试析1900年“东南互保”中的几个问题》等系列文章为代表;二,对内视角,聚焦于“东南互保”造成的复杂历史影响、社会舆论、地方意识以及疆吏的作用等。这方面成果颇为丰富,主要参见史全生、贾小叶、刘学照、戴鞍钢、彭淑庆、孟英莲、刘芳、韩策、朱文哲等学者的相关著述及多篇硕博士学位论文。然而,本文并不打算进一步细致考索“东南互保”的相关史实,也无意梳理“东南互保”的完整学术史,而是试图揭示作为历史记忆的“东南互保”与清末民国现实政治之间的纠葛关系。事实上,早在清末,尚有余温的“东南互保”事件就已经被革命党人当做现成案例用来鼓吹“地方自治”。民国时期,包括北洋军阀、联省自治派和中国共产党在内的各种政治力量,也纷纷将“东南互保”视为有效的历史资源,基于各自话语表达需要予取予用。那么,“东南互保”为何会在这一时期被屡屡提及且被时人在不同维度上加以阐释?该个案又能否从一个侧面丰富我们对历史记忆与现实政治关系的认知?

近年来,已有学者较为深入地揭示过百年来不同时期义和团文本背后政治话语和文化认同的转变(2)这方面的代表性研究可参见王先明、李尹蒂《义和团的历史记忆与文化认同——“后义和团”的文本类型比较研究》,《人文杂志》,2011年第4期;王学典《语境、政治与历史:义和团运动评价50年》,《史学月刊》,2001年第3期。,但对“东南互保”在民国时期被重新阐释和利用的独特现象,则尚未见有人专门探讨。最近一位政治法学者曾批评历史学者对“东南互保”的现有研究,“低估了这个曾经取得了良好社会政治效果的重大事件的历史法政意义”[1](P.71),并试图从当代中国权力体制构建的高度,来重新审视“东南互保”之际“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突破性裂变。本文的研究则认为,“东南互保”的“法政意义”其实在民国时期即已有相当展现——当时各方围绕着这一事件的政治性阐释,即已生动地展现了本已消逝的历史是如何重新“解冻”并参与现实塑造的。

一、清末的主流评价:“保全大局”与“保境安民”

在1901年6月清廷正式向诸列强国家宣战之后,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为主的东南督抚们,率先提出为避免“全局糜烂”,各省当联合起来“力保东南”。由于形势峻急,这一主张很快就在随后东南督抚与列强的互保约定中有所体现。(3)戴海滨认为,“东南互保”最终是以互换照会的形式确立了某种和平性质的原则,并没有“议定”所谓的约款。参见戴海斌《“东南互保”究竟有没有“议定”约款》,《学术月刊》,2013年第11期。该章程达成了“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各国商民教士产业归南洋大臣……切实保护”[2]等条款,形成了中央对外宣战而地方议和的怪异政治局面,史称“东南互保”。

尽管东南督抚擅自与列强达成和平协议从形式上已是完全地背离了中央,但清廷最高统治者在宣战后内心矛盾纠结,不久即调整了对外政策,表示了要与列强缓和的转圜之意。因而,事后中枢不仅未对东南督抚的行动加以谴责,反而接受了他们保障东南也就是保全大局的自我辩解。(4)按照学者史全生的解释,慈禧太后是受到载漪等顽固派“绑架挟制”才对外宣战的,宣战非其本意,所以之后她才会屡次在谕旨里表达对督抚行动的理解。至于东南督抚也没有有意识地发起过对抗中央的分裂活动,而是对于岌岌可危的中央政府给予了可能的支持。参见史全生《论“东南互保”》,《义和团运动11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17-428页。6月底7月初清廷接连下发的几道谕旨,既有“尔督抚度势量力,不欲轻构外衅,诚老成谋国之道”的安抚之词[3](P.26),也表达了对疆臣行动的充分“理解”:“朝廷本意,原不欲轻开边衅,曾致书各国,并电谕各疆臣,复屡次明降谕旨,以保护使臣及各口岸商民,为尽其在我之责,与该督等意见正复相同。”[3](P.32)这等于在事实上承认了东南督抚处理危机方式的合理性。在清廷与列强正式议和尤其是公开严厉地惩罚数位“肇祸”的王公大臣之后,东南督抚镇压义和团及“对抗中央”的举动在新形势下自然也就变成了完全的“政治正确”。辛丑条约签订后不久,在以光绪皇帝名义发布的《罪己诏》中,清廷进一步把“东南互保”解释成本就出自清廷的一种自上而下的旨意:“当京师扰乱之时,曾谕令各疆臣固守封圻,不令同时开衅。东南之所以明订约章、极力保护者,悉由遵奉谕旨不欲失和之意。故列邦商务得以保全,而东南疆臣亦藉以自固。”[4](P.946)随后又在同年12月8日的谕旨中正式褒奖诸位督抚“共保东南疆土”。(5)清廷谕旨称:“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共保东南疆土,尽心筹画,均属卓著勋劳,自应同膺懋赏。”参见《本馆接奉电音》,《申报》,1901年12月10日。1902年、1909年“东南互保”的两位主角刘坤一、张之洞相继去世,清廷也及时地追认了他们的功绩。如刘坤一去世后清廷在谕旨中褒扬他:“两江总督刘坤一秉性公忠才猷宏远……前年近畿之乱,该督保障东南,匡扶大局,厥功甚著,老成硕望,实为国家柱石之臣。”(6)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编《光绪朝上谕档》第28册,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20页。张之洞去世后清廷颁发的谕旨也赞颂他:“庚子之变,顾全大局,保障东南,厥功甚伟。”见《光绪朝上谕档》第35册,第368页。值得注意的是,谕旨对“保障东南”和“匡扶大局”的双重肯定,与互保之际督抚们自我辩护的方向是完全一致的。来自朝廷的盖棺定论,在相当程度上奠定了清末民初有关此一历史事件的叙述基调。

然而,“东南互保”所造成的情势非常,如果置之传统的政治评价体系,很难不引起诸如督抚专擅、地方与朝廷离心等类的非议。因此,不仅参与“互保”的当事者在局面酿成之初即谨慎措辞,支持的官绅也从本朝政治、经典训谕与历史典故等方面,或赞誉主事者通权达变的行事做派,或鼓吹“保疆土而尽臣节”的效果,总之极力为此事寻求合法性支撑。[5](P.702)由于“东南互保”体现的本就是列强和东南官绅的共同意愿,加上清廷不久即已公开转变政策,因而见诸当时西人报刊和沪上本土报纸的舆论,对这一政治举动的评价便明显以支持和揄扬为主。从当代学者的诸多个案研究来看,当时上海的主要报刊,无论是已重新回归维新立场的《中外日报》,还是体现西人和传教士利益的《万国公报》《新闻报》《同文沪报》,抑或是替绅商发声的《申报》,都刊发了不少认可“东南互保”的文章。(7)相关研究可参见刘学照《上海庚子时论中的东南意识述论》,《史林》,2001年第1期;朱文哲《庚子前后的“南北”意识与时局变化》,《唐都学刊》,2015年第5期。1902年,刘坤一去世后,《申报》就刊文盛赞其护卫江南之功德:“庚子拳匪乱起,骄王奸相倾危国家,公力拒矫诏,绥辑远人。会同两湖总督张香寿制军与各国订互保之约,东南半壁烽燧不惊。他日和议告成,旋乾转坤未始不由乎此。是微特外人蒙保全之福,而搘拄危局,国家实深资其功。古所称社稷臣者,惟公当之无愧色。”文末又刻意补充解释:“公之乃心王室而非只为江南争地利挽利权,朝廷知公之忠鉴公之诚,将综公一生之崇勋伟迹藏之史宸传之后世。”[6] 于是,在庚子事变尘埃落定之际,朝堂之外的民间言论与朝堂之上对“东南互保”的盖棺定论意外地一致起来。饶有趣味的是,当代学者对“东南互保”之际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特别敏感,但其时舆论倒并未在这一点上大做文章。虽然如学者所言,在义和团运动期间尤其是东南互保造成的短暂的“中央权力真空”期,地方士绅、商民和东南督抚确实集体地表现出一种相当明显的“东南”意识,甚至激发出一些相当偏激的言论。比如在汪康年主持的《中外日报》上,就有人发文倡议东南各省在“剿匪”“外交”“武备”等方面联合行动,疾呼“中国今图立国之策,惟有划分南北为界限”。(8)刘学照指出,同一时期部分革命派人士也试图利用这一特殊历史契机来达成政治目标,章太炎就曾致电两广总督建议其“明绝伪诏,更建政府”,先求“自保”后图“吾族(汉族)自立”。反映出庚子年间东南一隅的特殊情势为“异端”言论提供了空间。参见刘学照《上海庚子时论中的东南意识述论》,《史林》,2001年第1期。此种怪诞言论在地方自治思潮风行的清末出现,其实也不足为怪。但是,客观而言,当时公开舆论中所流露出的“东南意识”就其主流而言,并非指向对抗中央或地方独立,而更应该归结为一种地方保护意识。(9)彭淑庆提出东南督抚曾短暂地被“地方自治”甚至“东南独立”舆论蛊惑,但对清廷的忠诚和对国家的认同才是植根于他们内心深处的政治信念。参见彭淑庆、孟英莲《晚清东南督抚的地方自治思想探究——以李鸿章、张之洞和刘坤一为中心》,《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段金生等学者也注意到有关晚清中央与地方对立的历史认识,实际上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但他们并未对这种认识形成的过程展开论述。参见段金生、贺江枫《晚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学术史认知》,《思想战线》,2014年第4期。

庚子事变不久,民间有关“东南互保”的历史叙述就伴随着对义和团运动的沉痛追忆出现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天主教徒李杕所撰《拳祸记》在上海土山湾印书馆印行,该书不仅是记录庚子事变的重要历史文本,也是最早公开记述东南互保缔结过程的文献之一。由于宗教信仰和由此导致的反义和团立场,作者对督抚和西方列强的互保策略自然不吝赞美。(10)书中这般称许东南督抚的表现:“北省顽固诸大臣,酷信拳术,将以国家为孤注。南省各督抚,智远谋深,老成谙事,皆以政府之意为非。因设有斡旋之法”。参见李杕《拳祸记》,上海:土山湾印书馆,1905年,第135页。

当然,这并不是说其时各界对“东南互保”完全是一片赞誉,如学者考证所指出的,非议批评者亦有之,大致持两种取向,“一则怪东南督抚不遵朝命,斥作海外叛臣;一则称其坐视叛逆挟制朝廷,而不北上声罪致讨,斥为雌伏东南,徒作壁上观”[5](P.704)。前一种批评聚焦于正统的君臣伦理,多出自不满“东南互保”的朝廷命官;后一种批评,以承认“东南互保”合理性为前提,但将矛头直指顽固重臣所组织的北方政府,反而显得更具锋芒。(11)参见戴海斌《“志士”与“离心”:庚辛之际趋新士人的时局因应——偏于“言”的部分》,《晚清人物丛考》,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第703-707页。该文还敏锐地指出,即便是在支持“东南互保”的趋新士绅群体内部,对政局的总体判断及应变的目标设定也各有分野,其中不乏借互保之名以颠覆现有宫廷权力格局的“出位之思”。

而且,东南一隅的平安的确是以牺牲清帝国的部分国家利益为代价的。主流舆论对此点似乎反应淡漠,但也并非全都视而不见。例如,“东南互保”之际,汪康年所代表的东南革新人士就因政治上另有所图,在《中外日报》上直陈东南互保 “为一方计可也,为全局计不可也;为一时计可也,为长久计不可也”[3](P.215),批评督抚们的“苟安”之举。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虽然极为反感义和团反对维新和支持后党[7],但他们此时尚处在流亡境地,私下又谋划通过民间力量来实现拥光绪复辟的“勤王义举”,对整体上跟随后党的东南督抚的“互保”行动,自然难以完全报以同情。因此,尽管康有为此时甚至有借列强武力干涉实现其政治目的的“妄想”,但这并不妨碍梁启超在《新民丛报》公然嘲讽刘坤一“媚外”:“拳匪之乱,立东南保护之约,不无小功。然自此以往,外国在南方之权力范围,亦愈确立矣。近年以来,惟为外人所讴歌者,则能有大权于国。刘近日所以得保其位置,隆隆日上者,由其媚外政策之日娴熟也。”[8]

整体来看,“东南互保”之际虽然时论喧哗,然而待庚子事变硝烟褪去,关于此一事件的讨论也就趋于沉寂。这当然与时人对“东南互保”的评价较为趋同有很大关系。并且,与亲历者和精英阶层对庚子事变持久沉痛的事后追念不同,“东南互保”在清末民初的公众记忆中并没有占据稳定的一席之地,不仅《庚子国变记》这等流行的通俗著作仅简单一语带过,就连中小学历史教科书这一负责塑造民族记忆的主要载体,也并未叙及“东南互保”的相关史实。

二、北洋军阀:援引“东南互保”成例谋求地方自保

民初北洋政府设馆编修《清史稿》,作为一部相当程度上体现清朝遗老政治认同和价值观的史书,《清史稿》基本继承了清廷官方对“东南互保”的肯定论调,对张之洞、刘坤一促成“东南互保”一事均有表彰之词。例如《张之洞传》中就有如是数语:“二十六年,京师拳乱,时坤一督两江,鸿章督两广,袁世凯抚山东,要请之洞,同与外国领事定保护东南之约。及联军内犯,两宫西幸,而东南幸无事。明年,和议成,两宫回銮。论功,加太子少保。”[9](PP.12379-12380)1915年出版的《清史纪事本末》无论是对缔结互保条约缘起的解释,还是“东南各省,赖此以安”的正面评价,也都表明了作者对东南督抚立场的同情。[10](P.4)民初出版的《中国近时外交史》,作为当时较为权威的外交史专著,也相当认可“东南互保”的历史意义。该书指出东南各省因为“互保”不仅未受外国军队之蹂躏,没有出现排外团体的暴动,而且境内外侨商皆安之若素,局面相比北方各省显然要强出许多。(12)刘彦认为:“山东为拳匪发源地,巡抚袁世凯素持剿讨主义。凡顽固党所奏请,视为伪政府命令,不奉行……东南各省督抚之洞悉大局者,惟保全本省之安宁秩序……承诺‘本省内之平和秩序,与外国人条约上之权利,保护不怠’。领事团欣然承认中立地,于是东南各省居然成新联邦组织之势。”刘彦《中国近时外交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14年,第300-301页。

作为一个整体上得到主流社会肯定的历史事件和一种健康的“地方主义”象征,“东南互保”很快就参与了民初现实政治的建构。由于前述以分权而非独立为取向的地方意识在“东南互保”之际得到了公开彰显,并在清末最后十年发酵为一种显性的政治思想传统,以致民初赞成中央政府“有限的集权”或者说“部分分权”的政界人士,在厘定地方和中央权限时,仍会将“东南互保”之史实信手拈来,并在地方分权的意义上加以充分肯定。《申报》所刊登的《省制省官制及省议会议员选举法草案说明书》,就清晰地体现了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中所奠定的“地方主义”传统在民初的延续。该草案说明书声称:

近如前清时代拳匪之变,使无东南自保之约则豆剖瓜分久已,为奴为隶安有今日?谋国者苟深思其故,当亦憬然有助于中乎?顾内外轻重之说亦自有其分际,必以不妨害国家之统一为界,而后可以言中制。此其办法谓之有限制的集权或谓之一部分的分权,盖国家之生存与地方之发达,均为一般国民共同之目的,故极端的集权分权实已不成问题。[11]

在1920年代喧嚣一时的联省自治运动中,已为史迹的“东南互保”再次与现实政治勾连,且在公众视野中频繁出现。众所周知,地方自治论早在清末就已在立宪派和革命派中吸引了若干支持者,但这一政治主张也一直面临着来自中央集权传统的压力。 [12](PP.169-176)1920年代以来,由于北方直皖两系鼎立和南方军政府瓦解,南北两方都失去了推动统一的中枢力量,在此背景下,联治运动才得以风行且形成相当规模。正如前辈学者所言,在这一运动中,胡适等知识分子致力于通过联省自治方式建立统一的联邦制国家,但南方军阀们的用心则有所不同,他们之所以纷纷赞成“省自治”或“联省自治”,并非出于对国家统一与否的真正关切,而不过是因军事实力弱于北方军阀不得已采取的割据自保。[13](P.351)正是在有关“联省自治”的鼓吹和实践中,本已沉寂的“东南互保”历史叙述再度变得鲜活,成为相关人士理解和重构现实的一个重要历史资源。

浙江是推动联省自治运动最积极的地区之一,浙江督军卢永祥在南方军事集团中力量相对薄弱,他也是最早公开将“东南互保”与“南方联防”比附的军阀。自直皖战争后,直系、奉系、皖系三派军阀之间斗争日渐激化,以致北方战乱不断,而南方军阀则人人自危,唯恐北方战火波及辖区。在这一形势下,1920年浙督卢永祥提出“军事联防”策略以为应对。卢永祥在给江西督军、江苏督军、福州督军发出的公开电报中,明确提议为“守和平之秩序”,不妨仿照“庚子年间,东南各省联防自保”之先例,确保“京津保战事无论状况如何,我联防各省不得取干涉军事主义,如背此言,视为公敌”。[14]庚子年间唯恐“拳匪”南下与现今忧惧北方战乱波及东南,当年东南督抚竭力提倡“东南互保”而今日南方军阀高呼“联省自治”,时光暌隔但处境颇为相似,如此说来,作为历史记忆的“东南互保”在此时重新被激活也就不难理解了。

卢永祥的倡议尚未得到充分回应,直皖战争旋即结束[15],但时隔不久,在1922年春第一次直奉战争爆发后,“东南互保”的历史记忆由于同样的缘由得以再次被唤醒。在战争正式爆发前,张作霖之奉军已多次进攻吴佩孚的直系军队,由此制造的紧张局势让实力较弱的南方军事集团颇感惶恐不安,民间社会也一时人心骚动。当时,皖系军阀已退缩至长江以南,东南各地报刊围绕着皖系军阀是否应加入战争的讨论正此起彼伏,言论纷扰中“东南互保”的历史记忆再次浮现,而且相当醒目地出现在政商各界发布的各种电文公示中。1922年4月19日,外侨上海总会首先在《申报》发表名为《期望商同皖闽两省互订约束勿入漩涡》的公示,表达对皖闽二省不要卷入北方战争的期望。公示直接援引“东南互保”的成例来阐述地方自保主张:

今则奉洛两方,盘马弯弓,跃跃欲试,战机之发……昔张文襄订东南互保之约,而七省人民,受其利赖,至今称诵。两公(刘坤一与张之洞)谋国之诚,不让昔贤。而今日大局阽危,尤非清季可比……应请商同皖闽两省,互订约束,勿入漩涡,冀以保此一线完善之区,实为两省人民日夕期望之举……[16]

在公示中,外侨上海总会援引“东南互保”曾惠及七省民众的历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谕皖闽两省应远离战争漩涡,以共同保障东南社会之安全。上海总会的发声击中人心,数日后,由张謇等地方士绅主导的江苏省议会也在《申报》发表《苏议会宣布苏省自保电》,积极回应和直接践行上海总会的倡议。与外侨总会一样,江苏省议会也将“东南互保”作为“地方自保”的历史典范加以征引,以此强化江苏“自保”以及江浙“互保”的合理性。电文宣称:

吾苏三千万人民,宣告全国,除保境安民以外,不知其他……日来谣传某军来徐之说,徐为苏境,苏自保之,何将外援。吾苏齐督军尊从民意,对有宣言,颇闻浙江卢督军倡议“东南互保”,已驰书各省商榷,而苏浙父老张謇、盛炳纬等篠电,谓江浙人民不愿以一官一职,供人之政争,更不愿以一兵一饷,助人之暴行,足见两浙官民与苏民同此心理。伏愿各省军民长官共喻此情,相与尊重而助成之。……[17]

此后数日,在江苏省议会和国货维持会、外侨上海总会等团体的敦请之下,江苏安徽两省都督最终都相继公开表态“惟以宁人息事为宗旨,以保境安民为天职”,宣称将仿照“东南互保”之先例,促成南方各省之间的互保。[18]东南各省军阀之所以同意本地商绅的请求,主要缘于双方都有自保的需要,二者本就是矛盾共生的关系。[19]从上述史料也不难看出,绅商和军阀无不将“东南互保”作为一种有效的历史资源加以利用,而且就连他们所使用的“保境安民”等话语表达也与“东南互保”之际的舆论相似,以致让人产生时空交错之感。

1923年江苏督军齐燮元联合安徽、江西、福建三省,摆出征战浙江的架势[13](P.799),面对一触即发的战争,“东南互保”作为地方自保的典范案例再次对现实发生作用,频繁被人援引。这一次,又是以张謇为首的江浙士绅主动走在了前面,他们发起声势浩大的和平运动,恳请江苏、浙江军政当局出面签订和平条约,以免两省人民遭受战火蹂躏。由于士绅的全力敦请以及吴佩孚不主张对苏用兵的承诺起了作用,1923年8月19日齐燮元与卢永祥最终共同具名签订“江浙和平公约”。当时东南各大报刊竞相报道,《申报》在公约签订次日即刊登了相关新闻,再次强调公约乃“尊重地方公意”和“仿前清东南互保成案”之产物。 [20]另外一份名为《华国》的报刊对此一过程亦有详细报道:

江浙和约告成……由苏浙军民两长及上海何护军使具名签字订立和平公约,以保境安民,避免一切军事行动……公约如下:一、江浙两省人民因大局漂摇,谣言四起,两省军民长官同有保境安民之表示,但尚无具体之公约,共同宣言,仍不足以镇定人心,迭经两省绅商驰电呼吁,仿前清东南互保成案,请求两省军民长官双方订约签字,以尊重地方公意,脱离军事漩涡为目的。 [21]

在绅商和军政人物言论的促动下,普通民众的历史记忆似乎也被唤醒,称颂“东南互保”的随笔文章亦随之涌现。《申报》刊发的一篇名为《民国十二年之东南》的文章,就用颇具感情的笔触抚今追昔:“前清庚子义和团之乱,若无刘忠诚倡东南互保之约……则光绪庚子之后,至宣统辛亥以前,神州久已陆沈,孑遗之民,更无可安喘息之余地,东南一隅之维系全国,顾不重哉。” [22]

不同时空境遇的某种相似性激发了绅商和军阀共同的历史记忆,促使他们将本已消失在公众视野之外的历史事件重新拉回到现实之中,成为他们在当下寻求避战自保的一种依据。由于清末各界对于“东南互保”形成了“保境安民”的主流评价,因而联省自治运动期间相关利益群体便可以十分便利地沿用这一套现成的叙述来合理化他们的政治诉求。然而,历史地看,清末“东南互保”与南方军阀的“订约互保”在唯恐北方战祸波及南方这一点上虽有相似之处,但整体的历史处境有着根本差异。概而言之,联省自治期间南方各省面临的危险主要来自其他军阀而非外敌,东南各省之间订立和平公约只是为了保全地方,属于地方政权之间的权力斗争,只有地方对地方一个关系维度。“东南互保”则既有防止列强过分控制东南的外交自卫性质,同时又需要处理东南地方与清廷中央的关系,因而包含着地方/列强、地方/中央的双重维度。易言之,联省自治期间军阀和士绅主导下达成的各省互保,目标仅仅是“保全地方”,早已失去了“保东南”则“保中国”的全局视野。因而,在这一意义上,军阀和商绅们实际都有意无意地对“东南互保”的历史记忆做了“移花接木”的处理。当然,在中央权威几乎消失殆尽的北洋政府时期,全局意识的缺失也并不会给东南绅商和军阀的表述带来任何政治压力。

北洋政府时期,对“东南互保”记忆的再利用并不仅仅来自东南军阀和绅商,而是也包括其他反对军阀割据的地方自治团体。这一点在临城津浦路火车劫案爆发后的时论中有清晰体现。1923年春,山东河北交接处的临城津浦路火车发生大劫,以孙美瑶为首的土匪俘虏了车上几十名中外旅客和记者。此案因牵涉到外侨的生命安全而迅速发酵为震惊中外的外交事件。受直系控制的北京政府一方面迫于国际压力,一方面基于国内错综复杂的政治利益考虑,最终在与土匪数次交锋和谈判后,达成匪军方面释放俘虏、政府方面将“匪军”编入正规军的协议。[23]早已丧失权威的北京政府因此案的发生公众形象彻底跌至谷底,全国各界尤其是南方社会对其抨击谴责之声不绝于耳。1923年5月12日支持国民党的江西自治会在《申报》发表的一份电文就颇能代表南方声音,该电文首先对军阀控制下的北京政府的软弱无能和处置失当大加谴责:

本会佥以为对外宜声明责任所在,查中国虽名民国,其主权实为军阀所据……夫北京政府之不良,已为国人公认……今则已躬召亡国之祸,吾人若复承认其可以代表全国,则今次临城之劫,吾全国人皆当负其责任,而吾全国人乃皆堕为野蛮之族,以待列强之武力处分矣,是可忍乎?[24]

转而建议和吁请国人拥戴广州军政府:

与友邦交涉,一面速行通告友邦,谓吾国法统上惟有粤中政府,乃能代表中华民国,负其责任……忆庚子拳匪之乱,两湖张之洞、两江刘坤一,声明不负责,任卒能保障长江。今以临城大案,吾国人若仍迷恋于北京政府旗帜之下,而不将法统上之广州政府拥出,以与国际相见,则亦自甘灭亡而已。[24]

土匪出现于义和团的起源地——山东境内,他们绑架洋人试图以此要挟官方解除围困,中央政府对内“剿抚”不定,对外软弱妥协,临城劫案中出现的这些现象很难不让国人联想起本就创巨痛深的民族记忆——庚子事变,也很难让人不产生强烈的代入感。江西自治会之所以以认可的态度重新提及“东南互保”,就是刻意要让国人将北京政府与腐朽的前清联系起来,从而在强化北京政府颟顸无能形象的同时,合理化国民党广州军政府反抗中央的行动,并为后者最终顺理成章地成为中华民国新的合法中央政府营造舆论支持。与地方军阀重在阐释“东南互保”事件中的“地方自保”意涵不同,国民党支持者主要针对的乃是这一事件中中央政府的不合法性问题,其政治用意可谓再明显不过。

值得一提的是,临城大劫与义和团运动显而易见的历史联系,同样刺激到了西方在华势力,庚子事变重演的可能使他们感到既恐惧又警惕。1923年6月21日《申报》刊登的《英商公会对于临案之意见》一文表明,位于上海的英商公会面对临城大劫案时瞬间将记忆切换至1900年的那场“暴动”,并因此对列强在华之地位及外人在中国享受之权益可能受损而感到忧心忡忡。他们利用“庚子事变”这个已经被彻底妖魔化的历史镜像来向中国人表达他们的恐惧和威胁。[25]

三、中国共产党:反帝话语下的“东南互保”叙述

五四运动尤其是五卅运动之后,伴随着反帝民族主义思潮和实践的高涨,为人们重新认识一直被精英视为“野蛮排外”的义和团运动提供了新的视角,在这一新视角下人们关于“东南互保”的评述自然也得以更新。在反帝视角下重建义和团和“东南互保”历史叙述的过程中,中共文化人发挥着主导作用。(13)有关中共早期对义和团的评述研究,参见刘长林、储天虎《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义和团运动的话语分析》,《安徽史学》,2009年第6期。

中共是20世纪20年代反帝思潮最主要的酝酿者和推动者。(14)有关20世纪20年代中共提出的反帝口号及其政治反响的研究,参见王建伟《中共早期的“反帝”口号及其所引发的争论(1921—1925)》,《近代史学刊》第8辑,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自1921年中共建立后,很早即明确了反帝的政治纲领。第一次国共合作实现后,国民党也接受了中共提出的反帝革命口号,并在1924年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大会上确立了“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的政治目标。(15)中共很早就意识到国民党在民族主义等政治理论建设上的匮乏,陈伯达在1947年出版的《评〈中国之命运〉》一书中就犀利指出,“当国共合作以前,国民党并没有反对帝国主义与反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政纲。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本来限于反满,在反满以后,民族主义早已缺乏内容”,国民党是在中共的引领和帮助之下才“明白揭出反帝革命的旗帜,进行反帝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参见陈伯达《评〈中国之命运〉》,北京:新华书店,1945年,第28页。国民革命期间,收回关税主权、收回租界、废除不平等条约等反帝运动在全国蔓延,在这一浪潮中,辛丑条约签订的9月7日作为国耻纪念日开始引起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正是在纪念庚子事变国耻的过程中,中共率先采用反帝话语对义和团运动予以重新定位,赋予了这场农民运动以极大的历史正当性,陈独秀等中共早期领导人甚至将其地位与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等量齐观。(16)陈独秀在《向导》中发文高呼:“义和团,在中国现代史上是一重要事件,其重要不减于辛亥革命。”但这与他在《新青年》时期基于启蒙立场对义和团的批判意见大相径庭。参见陈独秀《我们对于义和团两个错误的观念》,《向导》第81期,1924年9月3日。彭述之甚至认为义和团的价值“绝不减于辛亥革命或五四运动”。参见述之(彭述之)《帝国主义与义和团运动》,《向导》第81期,1924年9月3日。这一时期,国民党对义和团运动也有了新的评价,认定其为“不成熟的反帝的民族解放运动”,同时开始斥责八国联军侵华之罪行及加诸中国的恶果。[26]清末以来,官方和士绅关于庚子事变的事后检讨,倾向于将过失归结为义和团及顽固枢臣的盲目排外,对于列强入侵所造成的国家利益的沦丧及对国人的精神戕害,反而显得比较宽容。五四新文化人无疑继承了这种被当今学者概括为具有“内省性”的民族主义,并诉诸“理性”名义对义和团的愚昧及排外做了更声色俱厉的批判。国共两党对义和团反抗列强的民族主义精神的正视和肯定,则一改此种叙述基调,极大地扭转了义和团此前在公众认知中的相当负面的历史形象。正如时人所总结的,“有很大意义的义和团运动,二十余年来埋没在一般人的厌恶唾骂之中,直至最近二年,才稍稍有人认识其真实的意义”[27](P.161)。与此同时,作为义和团对立面的“东南互保”这一本在精英中形成了公论的历史事件,也因为与中共反帝反军阀的现实政治斗争具有紧密的关联和极高的可比性,从而具有了重新估价的必要。

中共对“东南互保”最早的相关论述,出现在1920年代初《向导》《中国青年》等中共机关杂志的“九七”纪念特刊。在“九七”纪念特刊上,蔡和森、瞿秋白、陈独秀、彭述之等中共理论家们一致地批判庚子事变时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殖民侵略,谴责了“一般的士大夫和文明人”不能站在民族革命的高度认识义和团,而一味跟在列强身后唾骂其为“拳匪”“暴徒”[28],整体上高度评价了这场反帝爱国运动的进步意义。蔡和森在1924年9月发表的《义和团与国民革命》一文,就首先将义和团运动定性为继鸦片战争广东乡团之后又一次“中国农民群众反抗外国帝国主义的起事”,接着严厉谴责了外国资产阶级对其“愚昧排外”的蓄意抹黑,最后严正批评了义和团的中国同胞们——主要是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竭力标榜自己“尊重对外条约保护外人生命财产”的“非革命性”。在明确的反帝民族主义视野下,制造“东南互保”的清朝地方督抚自然不再是拯救民族国家的“功臣”,而成为了反动媚外的“奴隶主义者”。蔡和森因此不无辛辣地嘲讽他们:

自方镇总督以至地方官,自李鸿章袁世凯以至二毛子三毛子,莫不渐渐成为孝顺洋人的机械……奴颜婢膝宣告不顾北京形势如何,对于外人条约权利保护不怠,去讨好外国帝国主义。袁世凯(山东巡抚)在这时候更以“保护外人剿讨挑匪”树立他以后在外国帝国主义者中的被雇人地位。[29]

需要指出的是,中共二大以来共产党开始对联省自治以及借联省自治之名行地方割据之实的军阀展开政治批判,这可能也是他们对东南督抚地方自保行为很难产生同情的原因之一。恽代英在《中国的分立运动》一文中曾犀利地批评道:“这几年有些军阀,要兵士们拼死打仗,不要命的鼓吹南北或省界的意见,这种动摇国本的罪恶,真是死有余辜。亦有一些曲学阿世之徒,为军阀割据的便利,倡一些联省自治的学说,闹得许多省份,既不归北,又不归南,挟其地位,以图长久宰制一方。而一般人氏,以为只须他能保卫地方,便一切与以优容,这正是中国分立运动成功了的样子。”[30](PP.6-7)

应当说,中共理论家在承认义和团迷信、愚昧、组织落后等弱点的前提下,带着深切的同情,弘扬农民朴素反帝民族精神的正义性,这是对新文化运动以来被严重妖魔化的“义和团”运动的一种积极纠偏,对于深入认识列强对中国的殖民侵略和更加公正地看待义和团的反抗行动,对于形塑一种符合当下需要的健康的民族主义精神,不无积极的现实意义。(17)据金观涛的统计,义和团是《新青年》杂志讨论的重要主题和高频词,但新文化人无不站在“文明排外”的理性立场抨击义和团的落后性,对农民运动的时代性缺乏历史理解。参见金观涛、刘青峰《五四新青年群体为何放弃“自由主义”?——重大事件与观念变迁互动之研究》,《二十一世纪》(香港),2004年第82期。正是在这一层面上,中共对义和团的正名意义重大。王先明曾十分深刻地指出,“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运动的历史进程中,义和团运动是一个必然的历史中介,是挽接传统民族抗争运动和近代民族主义运动的必然环节”。参见王先明《义和团与民族主义运动的时代转型——立足于近代民众抗争运动的比较分析》,中国义和团研究会编《义和团运动11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1-35页。尽管知识界受到反帝民族主义浪潮的影响,普遍增强了对近代列强侵华的批判意识,(18)政治史和外交史是民国时期中国近代史研究成果最为丰硕的领域,义和团运动正好同时覆盖了这两个领域,因而获得了较多关注。这一时期有关义和团的专门研究包括陈捷《义和团运动史》(1930年)、陈功甫《义和团运动与辛丑条约》(1930年)等,相关的近代史著作不胜枚举。这一时期的著作,整体上对义和团运动有了更加客观和理性的评判。如陈捷的《义和团运动史》一方面首重列强武力压迫、传教士骄横等外因,一方面对于义和团有了更加辩证的评价,既指陈其愚昧落后又赞其“勇敢”。至于作为义和团子题的“东南互保”在近代史著作中是否出现及其内容比重,则取决于研究者个人的学术喜好,比如蒋廷黻的代表作《中国近代史》对此完全没有提及,而陈恭禄1937年撰写的《中国近代史》一书却对之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和分析。但是,无视列强入侵给民众造成的痛苦,看不到民众以血肉之躯反抗入侵者的历史正当性,这种精英视角和“无情”的理性,在知识分子中并不少见。例如,1937年知名近代史专家陈恭禄撰写的大学教本《中国近代史》一书,出版后颇得时誉。然而出于对庚子事变灾难性后果的切齿之恨和一种局外人的冷眼旁观,作者在书中对义和团成见很深。该书不仅径直以“拳匪”和“愚蠢暴民”等贬义词来形容义和团,更将这场运动界定为“暴民与专制”结合的产物,而极力贬低之。反之,作者又对“颇维持境内之治安”的“东南互保”行动语多肯定,对镇压义和团的官僚袁世凯、荣禄以及“不奉乱命”的东南督抚们不惜赞美。书中写道:“综观袁昶、刘坤一等之行动,其勇敢大无畏之精神,诚足令人生敬,其更足以昭示吾人者,一国之危险,莫过于理智之丧失,言论不得自由。感情用事之时,非有力者则无意见陈说之可能,而难有所补救,全体民众殆将成为疯人社会。”[31](P.407)

当然,与一般性的反帝逻辑有所区别,中共的反帝民族主义是与共产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结合在一起的。联合工人和农民投身到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之中,摧垮与帝国主义勾结的统治阶层以实现民族独立和建立无产阶级政权,正是中共在苏联影响下为自身所制定的现实革命目标。这就决定了中共理论家对东南督抚的政治批评必然带着阶级视角。在1925年爆发的标志着中国反帝民族主义新高潮的五卅运动中,对于“官僚资本”和“资本家”在短暂地举起反帝旗帜后即在对外交涉中妥协退让,甚至动用武力强制解散工会和镇压工人罢工的举动,中共党人展开了激烈抨击。瞿秋白正是出于对五卅运动前景的担忧,很自然地联想到了二十年前爆发的义和团运动,不断强化着义和团被列强和反动统治阶级联合绞杀的悲剧结局。在1925年《向导》杂志的“九七纪念”特刊上,瞿秋白发表了《义和团运动之意义与五卅运动之前途》一文。他在文中一方面谴责“代表大部分地主商人的利益的地方政府”(东南督抚)不仅充当着“帝国主义走狗”,而且也是“国内真正反对他们(义和团)的人”;另一方面,又不无同情地指出义和团团民因为认识不到这种阶级冲突而不自觉地成为了“所谓‘国家’和‘民族’的工具”。[28]与此同时,他又着重突出了由工人和农民联合发起的五卅运动不同于义和团的政治进步性。在同时期发表的另外一篇名为《五卅运动后之九七屠杀》的文章中,瞿秋白还表达了这样一种认识,即依附外国的当局对工人的屠杀与谄媚列强的清廷对义和团的剿灭,污蔑五卅工人运动是“赤化”的大小军阀和国民党“右翼”与诅咒义和团为匪徒的“士绅统治阶层”,本质上并没有区别。这样,中共的理论家们就经由历史的批判达成了对现实的批判,在抨击历史罪人的同时打击了他们现实中的政敌。[32]总之,在瞿秋白的笔下,义和团烈士以血肉之躯所作的抵抗牺牲有多值得人同情,则督抚官僚的无情剿灭就有多反动。

瞿秋白等早期中共领导人从反帝和无产阶级革命话语出发,奠定了20世纪20年代直至改革开放初期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共有关“东南互保”的历史评价。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版的一批以马克思主义史观为指导的近代史著作,比如“红色教授”钱亦石所撰《中国外交史》、华岗所著《中国近代史》、中国历史研究社编著的《中国近代史研究纲要》等,均是对这一批评模式或详或略地复述。(19)钱亦石分析义和团反抗帝国主义运动之所以失败,主要缘于“‘封建军阀总督’保护帝国主义‘不怠’”。参见钱亦石《中国外交史》,上海:生活书店,1947年,第103-104页。陈伯达1946年在书中则这样揭露袁世凯:“袁世凯……镇压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自发运动——义和团运动,而又对外按兵不动……这样,袁世凯在受中国内部反动派赞赏之后,又再加上受外国人的赞赏了。”参见陈伯达《介绍窃国大盗袁世凯》,黎城:华北新华书店,1946年,第3-4页。上述著作,牢牢地确立了东南督抚作为镇压义和团的反动统治者和出卖国家利益的列强帮凶的政治形象。

在这批著作中,又以当时最为知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范文澜所著《中国近代史》最具代表性。相比其他近代史著作对义和团的简略叙述,范文澜在这部马克思主义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典范之作中,开辟专章论述义和团运动,凸显了他对该历史事件的重视。该书在史料征引和史实胪叙方面的长处,一改之前中共理论家对“东南互保”枯燥干涩的政治性批评,显得更加有理有据、血肉丰满。但该书最值得注意之处还在于作者对这一事件中东南疆吏与清廷之间关系的着墨。在该书“英帝国主义指使下的分裂运动”一节中,范文澜首先陈述史实,指出:“五月二十四日清政府对外宣战,……两江(刘坤一)、两湖(张之洞)、两广(李鸿章)互约‘凡二十四日以后之上谕概不奉行’,事实上等于以上各省对清政府宣告独立。”[33](P.350)接着,他历数李鸿章、刘坤一等人投降英国后对抗清廷中央的种种表现,揭露英国意图在广东或者东南扶持刘、张等督抚出任领袖的独立政府的阴谋,在他看来,“东南互保”的达成意味着英国分裂计划的初步完成。与此同时他又强调了另外一种看似矛盾的事实,即张之洞坚决扑灭了旨在扶持光绪复位的自立军起义,李鸿章也坚拒了革命党人抛出的“两广独立”计划,选择坚定地站在清廷一边。总之,范文澜既认为中央权威式微和地方独立乃历史真实,又看到了东南督抚对清廷既“抗命”又“效忠”的矛盾面相。此种从中央与地方视角对“东南互保”的审视,虽非范文澜的独创性解释,但的确未曾见诸瞿秋白等早期中共理论家的批评视野。(20)范文澜对“东南互保”事件中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透视,也确实并非新见,梁启超早在1922年撰写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对此维度即已有过清晰阐释。梁氏在该书中援引义和团的例子来说明历史中的“因缘果报”规律,他认为义和团导致的“果报”之一便是“东南互保”,指出东南互保开创了地方对中央独立的先例,书中称:“东南互保,为地方对中央独立开一先例。此后封疆权力愈重,尾大不掉,故辛亥革命起于地方而中央瓦解;此趋势直至今日而愈演愈剧。……袁世凯即以东南互保之一要人渐取得封疆领袖的资格(直隶总督、北洋大臣),蓄养其势力,取清室而代之。”参见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84页。如果从学术史角度追根溯源,此种地方与中央关系视角其实在清末民初的义和团文本中已初露端倪,但讲得最直接透彻的还是梁启超。此后,此类观点在吕思勉著《白话本国史》、王德亮著《曾国藩之民族思想》等书中亦有所体现。如是,在范文澜笔下,地方督抚依违于反动的清政府和帝国主义列强之间,造成东南地方处于准割据状态的后果,因此,无论从“反帝”“反封”或“反军阀割据”的任一政治标准来衡量,“东南互保”都在被谴责之列。这也使得中共取得政权后的1950年代初期,新一批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者仍在延续此一政治逻辑对“东南互保”予以批判。(21)丁名楠等学者认为东南督抚“掌握东南地方实权、甚至拥有私人军队”,企图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割裂开”,以便将“东南各省置于列强控制之下”。参考丁名楠《义和团运动时期的所谓“东南互保”》,《进步日报》,1952年2月29日;金家瑞《帝国主义导演下的“东南互保”》,《历史教学》,1951年第4期。

结论

面对“层峦叠嶂”的丰富史实,人们总是选择性地予以记忆,而那些已经消逝却又有幸进入到人们记忆空间的史实,通常都与现实有着一种或隐或显的关联,而且二者的关联程度往往还决定了“史实”在公众记忆中的不同分量。客观地说,相比包容了各阶层社会记忆和代表着沉痛“国耻”的庚子事变,“东南互保”作为一种由少数政治精英操控谋划的政治事件,在近代中华民族记忆的建构史上位置并不那么显赫。然而,“东南互保”与现实的联系又是直接而明显的,梁启超、吕思勉等民国史家就已经看出了“东南互保”事件代表着地方势力的崛起,并将民国时期的军阀割据视作这种地方主义不断壮大的结果。事实上,除了这一点之外,“东南互保”还有着其他能够持续引发人们记忆的独特性,那就是该事件集中地表征了列强与中国、殖民与反抗、中央与地方等贯穿近代中国始终的基本政治主题,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符号意义。这就是为什么在清末尤其是民国时期,作为历史记忆的“东南互保”事件会不断与联省自治、反帝反军阀等政治思潮激荡,能够持续地进入军阀、地方自治团体的视野之中。

另外一方面,我们也都知道,历史事实是唯一的,但关于历史事实的阐释几乎总是伴随着时代、政治环境和叙述者立场的变化而变动不居。清末以来各种政治力量有关“东南互保”的阐释,当然也不会自外于这一规律。军阀和支持国民党的南方联省自治组织均将“东南互保”视作一种有效的历史资源加以积极利用。他们从常见的“中央”和“地方”关系角度切入,在认可“东南互保”主流评价的基础上,又从不同角度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加以阐释,从而使其成为合理化自身行动的护身符。与军阀和其他政治力量对主流叙述加以利用不同,新兴的共产党人则引入了更加革命性的“反帝反封”话语,并据此对东南督抚的投降卖国和“地方分裂”行径做出了严正的政治批评。中共开启的这种迥异于主流社会的评价模式,在民国时期并不十分流行,但在1950至1980年间逐渐在学界成为了绝对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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