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独享 共同开发*
——斯瓦尔巴群岛争端的化解及其启示

2022-03-23 16:06刘金源杨义成
经济社会史评论 2022年4期

刘金源 杨义成

岛屿争端是国际领土主权争端的重要内容,涉及地缘政治、经济利益、海洋权益和军事安全等多重因素,其在近现代国际关系中影响深远。历史上,欧洲国家间多次出现岛屿争端,且大部分得到合理解决。19世纪末,针对北极圈内斯瓦尔巴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挪威、瑞典、沙俄等国产生争端。经过复杂的外交博弈,各方于1920年签署了《斯瓦尔巴条约》,以主权独享、平等开发、和平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化解了斯瓦尔巴群岛的主权争议。相关条约至今依然生效,体现了“斯瓦尔巴模式”的长久生命力和稳固性,也为国际社会合作开发岛屿和维持地区和平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20世纪后半叶以来,国际学者对斯瓦尔巴群岛争端及其解决机制予以充分关注,对争议解决过程中的关键因素和由此形成的岛屿治理机制进行了多层面探讨。(1)参见 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Oslo: Norsk Polarinstitutt, 1954; Willy Østreng, Politics in High Latitudes: The Svalbard Archipelago, Montreal: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 1978; A.N.Vylegzhanin, V.K.Zilanov, Spitsbergen: Legal Regime of Adjacent Marine Areas, 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William E.Butler, Utrecht: Eleven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2007; Roald Berg, “From ‘Spitsbergen’ to ‘Svalbard’.Norwegianization in Norway and in the ‘Norwegian Sea’, 1820-1925”, Acta Borealia: A Nordic Journal of Circumpolar Societies, Volume 30, Issue 2, 2013, pp.154-173。近年来,基于中国积极参与北极事务和周边岛屿争端发酵等现实因素,中国学者对这个问题的兴趣有所增加,但大多是从国际法角度分析,对争端解决的历史过程和解决模式的理论认知相对不足。(2)代表性研究有:何苗、李黎:《〈斯瓦尔巴德条约〉及南沙问题对其的借鉴》,《苏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第178—182页;卢芳华:《挪威对斯瓦尔巴德群岛管辖权的性质辨析——以〈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为视角》,《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第7—12页;李任远:《〈斯瓦尔巴条约〉对斯瓦尔巴群岛法律地位的影响研究》,《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9 年第7期,第105—115页;卢芳华:《〈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中的平等权利:制度与争议》,《太平洋学报》2020年第10期,第14—25页;白佳玉:《〈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公平制度体系下的适用争论及其应对》,《当代法学》2021年第6期,第144—157页。岛屿主权归属问题,往往与争端各方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的利益和冲突有着广泛联系,导致其博弈充满复杂性,并非仅从国际法领域所能理解。因此,必须具体考察岛屿争端的历史语境,深入讨论其所蕴含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长期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作为处理周边岛屿争端的主要原则,致力于岛屿争端的和平化解。基于此,本文拟对斯瓦尔巴群岛主权争端的历史缘起、各方博弈和谈判化解的过程进行梳理,分析这一争端解决的原则及特点,进而总结斯瓦尔巴模式对当前中国化解周边岛屿争端的借鉴意义。

一、斯瓦尔巴群岛主权争端的缘起

斯瓦尔巴群岛(The Svalbard Archipelago)(3)旧称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挪威取得群岛主权后,将其名称确定为“斯瓦尔巴群岛”。“斯匹次卑尔根”亦为群岛主岛名。为尊重岛屿主权国并使文中表述尽量一致,除引用历史文件外,本文统一使用“斯瓦尔巴群岛”。群岛的命名同样体现了岛屿争端的一个侧面。是北极圈内的一组岛屿,位于北纬74°到 81°、东经10°到35°之间,是最接近北极的人类居住地之一。该群岛由斯匹次卑尔根岛、东北地岛、巴伦支岛等主要岛屿和众多小岛组成,总面积约 6.1万平方公里。(4)Norwegian Ministry of Justice and Public Security, Svalbard — Meld.St.32 (2015-2016) Report to the Storting (white paper), 11 May 2016, https://www.regjeringen.no/contentassets/379f96b0ed574503b47765f0a15622ce/en-gb/pdfs/stm201520160032000engpdfs.pdf, 2022-08-05.2021年斯瓦尔巴群岛有2 900多名居民,其中2 000余人居住在岛上的行政中心和最大聚居地朗伊尔城(Longyearbyen)。(5)Population of Svalbard, 5 October 2021, https://www.ssb.no/en/befolkning/folketall/statistikk/befolkningen-pa-svalbard, 2022-07-30.挪威语“斯瓦尔巴”意为“冰冷的海岸”,群岛约60%的土地为冰雪所覆盖。(6)The Directorate for Nature Management, The Directorate for Cultural Heritage: Svalbard Archipelago, 21 June 2007,http://whc.unesco.org/en/tentativelists/5161/, 2022-08-05.但与同纬度其他地区相比,岛上气候较为温和。斯瓦尔巴群岛拥有可观的矿产和生物资源。岛上已发现煤、铁、石膏、磷酸盐、铜、辉钼矿等多种矿物,其中煤炭储量较为丰富。(1)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Spitsbergen [Includes Maps], Intelligence Estimate, 1950, Jun.26, 1950, ORE 25-50, p.6.附近海域还有大量油气资源。(2)Bjørn P.Kaltenborn, Willy Østreng and Grete K.Hovelsrud, “Change Will be the Constant – Future Environmental Policy and Governance Challenges in Svalbard”, Polar Geography, Vol.43, Issue 1, 2020, pp.25-45.周边渔业资源主要包括鲱鱼、鳕鱼、比目鱼、虾和雪蟹等,大约70%~75%的挪威鳕鱼来此海域繁殖。(3)卢芳华:《斯瓦尔巴德群岛渔业保护区制度与中国北极权益的拓展》,《中国海商法研究》2016年第3期,第66页。此外还有鲸鱼、海象、驯鹿等多种生物活动,有记录的鸟类就达243种。(4)The Directorate for Nature Management, The Directorate for Cultural Heritage: Svalbard Archipelago, 21 June 2007,http://whc.unesco.org/en/tentativelists/5161/, 2022-08-05.海岛还拥有极光、冰川、峡湾、极地生态等独特的旅游资源。不过在历史上,当地仅采煤、捕鲸、狩猎等产业有所发展,大部分生活必需品须自外部输入。

由于地处北极圈内,斯瓦尔巴群岛直到近代才进入欧洲人的视野。一般认为,1596年荷兰航海家巴伦支发现了这片岛屿,并将其命名为“斯匹次卑尔根”(Spitsbergen)。(5)Ida Caracciolo, “Unresolved Controversy: the Legal Situation of the Svalbard Islands Maritime Areas;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Paris Treaty in Light of UNCLOS 1982”, 7 April 2009, https://www.dur.ac.uk/resources/ibru/conferences/sos/ida_caracciolo_paper.pdf, 2022-08-05.不过,19世纪的挪威学者提出,岛屿最早的发现者是维京人,他们称其为“斯瓦尔巴”,进而主张挪威拥有群岛的“历史所有权”。(6)Roald Berg, “From ‘Spitsbergen’ to ‘Svalbard’.Norwegianization in Norway and in the ‘Norwegian Sea’, 1820-1925”, Acta Borealia: A Nordic Journal of Circumpolar Societies, Volume.30, Issue.2, 2013, p.168.自欧洲人开始在斯瓦尔巴群岛活动之后,英国、丹麦、瑞典、挪威、俄国等国家先后对该地区提出主权要求,但直到20世纪初,群岛主权归属仍未确定,斯瓦尔巴群岛成为国际法上的“无主地”。导致这一局面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三方面:

其一,斯瓦尔巴群岛自然条件恶劣,开发与治理存在一定困难。群岛直到16世纪才被发现。附近海域受航海条件限制,仅夏季可以通航。(7)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Spitsbergen [Includes Maps], Intelligence Estimate, 1950, Jun.26, 1950, ORE 25-50, p.8.20世纪以前岛上基本没有常住居民。正是由于自然地理原因,近代早期英国、丹麦在此建立主权的尝试均以失败告终。17世纪,斯瓦尔巴群岛成为捕鲸船的停靠地,吸引了英、荷、丹等国的捕鲸者。英国和丹麦均觊觎斯瓦尔巴主权。英国主张斯瓦尔巴群岛系由英国人发现,1614年英王詹姆斯一世授予英国莫斯科公司在群岛海域捕鲸的垄断权,该公司获得“自卫和保卫英格兰国王主权”的权利。(8)A.N.Vylegzhanin, V.K.Zilanov, Spitsbergen: Legal Regime of Adjacent Marine Areas, p.3.丹麦方面则认为,斯瓦尔巴群岛为格陵兰之一部分。(9)R.N.Rudmose Brown, “Spitsbergen, Terra Nullius”, Geographical Review, Vol.7, No.5, May, 1919, p.314.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派出海军试图向群岛海域的捕鲸船征税,声称否认丹麦主权者不得在此捕鲸。尽管英、丹两国做出了建立主权的尝试,但由于地理位置和国家实力限制,其行动均告失败。如荷兰就不承认他国声称的主权,认为本国国民“有权在斯瓦尔巴海岸不受限制地捕鲸”。(1)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12.对于北冰洋深处的斯瓦尔巴群岛,近代早期条件下任何国家都无法建立起有效统治,连海军定期巡航都难以实现。正如美国国务卿兰辛(Robert Lansing)后来对该群岛的评论:“严寒和每年长时间冰封,必然使开发它的资源的尝试极为困难。”(2)Robert Lansing,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11, Issue 4, 1917,p.764.总之,19世纪以前,没有任何国家成功在斯瓦尔巴群岛建立主权,群岛资源实际上向所有国家开放。这一时期的斯瓦尔巴群岛在国际法上属于典型的“无主地”(terra nullius)。

其二,各国在岛上的经济活动推动着岛屿争端的发展,增加了斯瓦尔巴归属问题的复杂性。从地理上看,距离斯瓦尔巴群岛最近的是俄国、挪威(1905年独立前属瑞典)两国,但随着捕鲸和采煤业的发展,英、德、美、荷等多国均同群岛产生经济联系。各国需要建立行政管理体制,以保护其公民在斯瓦尔巴群岛的经济利益。牵涉多国利益意味着和平解决岛屿争端必须通过多边谈判形式,这大大增加了解决过程中的变数。

斯瓦尔巴群岛煤炭储量丰富,20世纪初煤矿开采对斯瓦尔巴主权争端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早在1899年,挪威人就尝试在岛上采煤,但后来该行业逐渐被英美资本垄断。岛上最大的煤矿公司之一,是美国人约翰·朗伊尔等于1906年创立的“北极煤矿公司”,总资本额达10万美元,挪威人控股仅占1/7。(3)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p.34, 41-42.20世纪头十年,美国、英国、挪威、瑞典、荷兰及俄国等国公民纷纷来到斯瓦尔巴群岛勘测矿藏。岛上的朗伊尔城、巴伦支堡、新奥尔松等主要定居点,最初形成均与采矿业密切相关。而由于群岛主权归属未定,各个矿业城镇和社区形成了“自我管理”的传统,通常由采矿公司承担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4)Willy Østreng, Politics in High Latitudes: The Svalbard Archipelago, p.67.在此情况下,公司之间、企业与雇员之间的各类矛盾与日俱增。如1906年夏,一家英资公司下属煤矿发生罢工,该公司请求英国政府将公司所占地置于英国保护之下,赋予公司管理者以纠察权,但遭到拒绝。1911年夏,美国北极煤矿公司工人因袭击管理人员而被送至挪威。由于涉事者为瑞典国籍,挪威当局无权处理;事发地不属于挪威领土,因此也不符合两国间的引渡规定。美国公司对此束手无策。(5)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p.44, 88.新型经济活动引发一系列纠纷,要保护各国公民在斯瓦尔巴群岛的财产权,确保经济活动正常开展,就必须终结无政府状态,在岛上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斯瓦尔巴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由此被提上议事日程。

其三,大国博弈直接引发了斯瓦尔巴群岛的争端并影响其解决。斯瓦尔巴群岛距离挪威最近,经济上同挪威北部存在密切联系,挪威人认为这一地区不能被置于外国主权之下。另一方面,煤矿开采大大提高了群岛在经济上的重要性,从而加强了挪威人要求获得岛屿主权的信念。1912年斯瓦尔巴群岛的煤炭输出量达4万吨。(1)R.N.Rudmose Brown, “Spitsbergen, Terra Nullius”, Geographical Review, Vol.7, No.5, May, 1919, p.318.此前挪威北部用煤主要自英国进口。开采斯瓦尔巴煤炭有利于挪威经济自给,还可出口俄罗斯。一位挪威外交官表示:“对斯瓦尔巴的要求既是民族长久以来的愿望,也是基于挪威可能由此在煤炭方面自给自足的观念。”(2)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117.其实,斯瓦尔巴群岛对俄国同样具有重要价值。在18世纪至19世纪早期,俄罗斯人在岛上捕猎海象、驯鹿、北极熊等。(3)康建成等:《北极斯瓦尔巴群岛的旅游资源》,《旅游科学》2008年第6期,第58页。斯瓦尔巴群岛扼守俄罗斯北方港口通向大西洋的航路,在可能发生的俄德战争中,这一海路的作用更为明显。二战时期,美国物资就源源不断地由此路线进入苏联。因此,“自19世纪中期以来,历届俄罗斯政府在外交政策中,都对建立和巩固他们在斯瓦尔巴群岛的地位给予高度优先”。(4)Willy Østreng, Politics in High Latitudes: The Svalbard Archipelago, p.44.斯瓦尔巴群岛对俄国的战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于是俄国成为他国获取斯瓦尔巴主权的最大障碍。

19世纪后期,当时控制挪威的瑞典对斯瓦尔巴群岛产生兴趣。1870年年底,瑞典以外交换文形式征询欧洲各国意见,希望将斯瓦尔巴群岛划为挪威领土。瑞典认为,尽管群岛从未归属任何国家,但在自然地理位置上明显附属于挪威。英国、德国、法国、丹麦均未表示异议,但沙俄政府明确反对改变群岛现有状态,并主张各国公民可以平等地开发当地自然资源和进行殖民活动,亦即强调海岛地位为“无主地”。(5)A.N.Vylegzhanin, V.K.Zilanov, Spitsbergen: Legal Regime of Adjacent Marine Areas, pp.7-8.由于担忧同俄国产生冲突,瑞典放弃了获取群岛主权的尝试。这一事件明确了斯瓦尔巴群岛的“无主地”地位,也标志着其主权争议的开端。

1905年挪威独立后,挪威、俄国、瑞典三国成为斯瓦尔巴群岛争端的主要当事国。挪威对岛屿主权的要求最为迫切,群岛的自然资源对其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挪威也拥有明显的地理优势。因此,在争端解决过程中挪威起到主要推动作用。俄国较重视斯瓦尔巴群岛地理位置带来的战略价值,力求避免其对自身安全构成威胁。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也在岛上拥有一定利益,因而谋求介入岛屿事务,维护本国开发权益。总之,受自然条件和国际环境影响,20世纪初的斯瓦尔巴群岛处于无主地和无政府状态,亟待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而多国牵涉其中的复杂形势,决定了这一主权争端必须通过国际会议和多边协商,充分照顾多方利益,才能得到合理解决。

二、围绕斯瓦尔巴群岛的外交角力与争端的解决

进入20世纪后,由于国际时局的变化,一系列围绕斯瓦尔巴群岛主权归属的外交活动进一步展开。在巴黎和会上,各国最终通过协商谈判方式化解了斯瓦尔巴群岛主权争端。

1.一战前有关斯瓦尔巴群岛的外交谈判

1908年,经挪威政府倡议,利益相关的各国在奥斯陆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斯瓦尔巴问题。这次会议带有预备性质,1909年春形成的备忘录体现了会议的阶段性成果,内容包括:划定争议岛屿的地理范围;确认谈判目标是在斯瓦尔巴群岛建立法律体系、促进岛屿发展;承认共同开发原则。(1)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53.这些原则在以后的解决方案中基本上得到继承。

1910年,俄、挪、瑞在奥斯陆举行会议。与会国同意在保留群岛“无主地”地位的同时,建立由三国代表轮流担任主席的国际委员会作为最高权威机构。(2)Øystein Jensen, “The Svalbard Treaty and Norwegian Sovereignty”, Arctic Review on Law and Politics, Vol.11,2020, p.84.争议焦点在于,挪威希望掌握岛上警察长官与地方法官的任命权,进而控制斯瓦尔巴群岛的司法与行政;而其他两国主张上述权利应归国际委员会。最终各国妥协达成一项协定草案,挪威在表面的让步之下收获实利。如草案规定,群岛警察首脑由国际委员会任命,但必须来自岛上公民最多的国家。这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内警察权必然控制在挪威人手里。根据这一草案,挪威实际上获得了斯瓦尔巴群岛的地方行政权和司法权。草案还对斯瓦尔巴群岛的行政、司法管理进行详尽规定,包括土地产权、劳资关系、合同关系等多个方面。(3)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p.78-79.该草案对解决斯瓦尔巴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随着草案的公布,列强的意见使争端再起波澜。英国对草案持保留态度,美国与德国则明确表示反对。反对意见集中于土地产权和土地争端的解决机制。究其原因,美、德均在斯瓦尔巴有着资本扩张的需要,尤其是美国在斯瓦尔巴占有大量经济利益。战前斯瓦尔巴约80%的输出煤炭是由美国公司开采的,而草案中没有为美国提供维护己方利益的有效手段,因此两国希望建立更广泛的国际共管体制。美国国务卿兰辛提出:国际委员会仍由俄、挪、瑞三国组成,但需向全体缔约国负责。这一提议的实质是确保美国获得足以干涉斯瓦尔巴群岛事务的否决权。(4)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p.90-92.针对其他大国的反对意见,三个主要当事国于1912年1月再次开会修订草案,规定设立一个国际仲裁法庭,由俄、挪、瑞、英、美、德各派代表组成,负责裁定草案确定前的岛屿土地产权,并有权解决产权纠纷。

以新草案为基础,1914年6月,俄、挪、瑞、英、美、德、法、荷、丹等相关国家再次举行会议,试图彻底解决斯瓦尔巴问题。俄、挪、瑞再让一步,同意国际委员会的决定需经缔约国多数同意。然而这仍不能彻底解决矛盾,各国态度不一,难以达成一致。美国坚持要求对国际委员会拥有不受限制的否决权;德国则提出委员会不应仅包含俄、挪、瑞三国,而应由所有对斯瓦尔巴问题感兴趣的国家派出代表组成,这样便可确保其中有德国代表。挪威与瑞典认为,无限否决权意味着国际委员会不可能有效运作,因而倾向于同意德国的意见,并得到英法支持。然而,俄国出于对德国向北冰洋扩张的警惕,对此坚决反对。就在会议迟迟无法取得实质进展之际,第一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解决斯瓦尔巴争端的外交进程只能暂时搁置。

一战前关于斯瓦尔巴群岛的外交谈判,其成果在于争端各方达成了一定共识,承认化解群岛争端的基本手段是建立国际共管体制、保留群岛无主地地位和维护各国自由开发权利。但围绕如何建立国际共管体制,各大国利益彼此冲突,由此展开了复杂的外交博弈,始终未能确定岛屿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实践证明,国际共管模式难以彻底化解斯瓦尔巴群岛争端。

2.巴黎和会与《斯瓦尔巴条约》的签订

斯瓦尔巴群岛的归属在战时仍然受到争端各方的关注。1918年3月,德国与新生的苏俄签订《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双方同意在1914年会议所规定的国际机构中,德俄双方应被置于平等地位。为此双方政府将请求挪威王国政府,在普遍和平后尽快继续召开会议。(1)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18 The Conclusion of the Peace of Brest Litovsk, The Consul General at Moscow (Summer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Lillian Goldman Law Library, http://avalon.law.yale.edu/20th_century/bl34.asp#treatytext, 2022-08-05.不过当年11月德国战败投降,该和约随之失效。

一战结束后,斯瓦尔巴争端的处理权自然落到战胜方协约国手中,成为巴黎和会需要解决的国际问题之一,新的解决方案也应运而生。1919年3月,挪威议会主动要求本国代表团在和会上提出解决斯瓦尔巴问题,并以获得斯瓦尔巴群岛主权作为主要外交目标。(2)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121.挪威人在巴黎和会上指出:“历次谈判和1914年会议工作的经验看来完全证明,在斯匹次卑尔根建立国际管理存在无法克服的困难……唯一令人满意和永久性的解决方法是把这一群岛交还给挪威。”(3)Øystein Jensen, “The Svalbard Treaty and Norwegian Sovereignty”, Arctic Review on Law and Politics, Vol.11,2020, p.84.1919年6月,“斯匹次卑尔根委员会”在兰辛建议下成立,该委员会由英、法、美、意等国代表组成,其任务为审理各国对斯瓦尔巴群岛的主权要求,并向协约国最高委员会提交有关该岛管理机构的草案。在未出现有力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委员会提交了支持挪威获取主权的报告。(4)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133.

经过繁忙的穿梭外交,最终挪威、英国、美国、丹麦、瑞典、法国、意大利、荷兰和日本等 18 国于1920年2月9日在巴黎签署《斯匹次卑尔根群岛行政状态条约》,即《斯瓦尔巴条约》,1925年正式生效。该条约也成为凡尔赛体系的一部分。根据条约,挪威获得斯瓦尔巴群岛主权,但其主权受条约限制,其他缔约国有权平等地在斯瓦尔巴群岛开展经济和文化活动。《斯瓦尔巴条约》的签署,标志着斯瓦尔巴群岛争端的基本解决。

3.斯瓦尔巴主权争议和平化解的原因

曾经久拖不决的斯瓦尔巴群岛争端,何以在一战结束后得到顺利解决?结合争端各方的诉求与地缘政治格局的变动,承认挪威获取岛屿主权的《斯瓦尔巴条约》之所以能成功签订,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首先,一战引起的大国地位和国际关系的变化,排除了挪威获得主权的主要阻碍,促成了群岛争端的解决。美国人已经认识到建立共管体制的困难,1918年9月,国务卿兰辛表态,承认斯瓦尔巴争端应该在巴黎和会上得到解决,主权应交予挪威。(1)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111.俄国一向是斯瓦尔巴主权的有力竞争者,但其时苏俄国内政治动荡,新政府地位尚未取得国际承认,被排除在巴黎和会之外。战败的德国更无力干涉斯瓦尔巴问题。至此,战前导致斯瓦尔巴群岛争端难以解决的几个大国或改变立场,或不再插手,挪威获得群岛主权的国际障碍基本消除。特别是由于俄国新政府尚未得到协约国承认,原定的三国共管体制已失去可行性,这使挪威提出的以本国占有斯瓦尔巴主权为基础的新方案有可能得到接受。

其次,挪威抓住时机,有效扩大了本国在斯瓦尔巴群岛的影响力。1909年夏以后,挪威持续支持岛上的科学考察,促进科考事业发展。1916年,挪威收购美国的“北极煤矿公司”,从而控制了岛上大部分采煤业。(2)R.N.Rudmose Brown, Spitsbergen, Terra Nullius, Geographical Review, Vol.7, No.5, May, 1919, p.318.巴黎和会开幕之际,斯瓦尔巴群岛最重要的居民地、日后的群岛首府朗伊尔城已在挪威控制之下。(3)Roald Berg, “From ‘Spitsbergen’to ‘Svalbard’.Norwegianization in Norway and in the ‘Norwegian Sea’, 1820-1925”, Acta Borealia: A Nordic Journal of Circumpolar Societies, Volume 30, Issue 2, 2013, p.167.挪威国家影响力的提升大大增强了其在斯瓦尔巴问题上的话语权。1912年还有挪威人认为获得斯瓦尔巴主权是“政治上的白日梦”,而到巴黎和会时期,挪威却主动提出对斯瓦尔巴群岛的主权要求。(4)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p.111, 121.挪威政府的积极作为,为获取群岛主权打下了坚实基础。

最后,挪威提供的解决方案,满足了大部分相关国家在斯瓦尔巴群岛的利益诉求。通过分析条约内容可知,《斯瓦尔巴条约》强调群岛中立化,各缔约国有权在斯瓦尔巴平等开展狩猎、渔业、采矿、工业、海事、商业和科学考察等各项活动,条约内容充分保障了其他缔约国在斯瓦尔巴的经济和文化利益,以至于有挪威人表示不满,抱怨说斯瓦尔巴群岛从此成了一个“股份公司”,而挪威则相当于无报酬的管理者。(5)Trygve Mathisen, Svalbard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871-1925: the Solution of a Unique International Problem, p.178.当然此说未免偏颇,挪威实际上是斯瓦尔巴群岛开发的最大获益者之一。

总之,《斯瓦尔巴条约》提供了一种既能充分照顾各方利益,但又并非建立复杂的国际共管机制的岛屿争端解决模式,这是一战后斯瓦尔巴群岛争端得到成功解决的关键所在。为了理解这种模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还需要对条约内容及其体现的原则进行细致分析。

三、《斯瓦尔巴条约》主要原则及其影响

《斯瓦尔巴条约》分为序言、正文和附件三部分,其中正文共10条。条约一开始即说明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承认挪威对斯瓦尔巴群岛的主权,使这些领土在公平的制度下,能够得到和平的利用和发展。(1)House of Commons, Treaty Series No.18 (1924).Treaty Regulating the Status of Spitsbergen and Conferring the Sovereignty on Norway, London: 20th Century House of Commons Sessional Papers, 1924, Vol.26, p.745.《斯瓦尔巴条约》所确立的“公平制度”(equitable régime),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三点:主权独享原则、非歧视原则、和平利用原则。

首先,当事国缔结多边条约,确认争议岛屿主权归属某一方,该国获得争议区域彻底的管辖权。条约第1条明确,“在服从本条约规定的情况下,缔约国承认挪威对斯匹次卑尔根群岛享有完全和绝对的主权”,同时规定条约适用范围限于“东经10°到35°和北纬74°到 81°之间的所有岛屿”。(2)House of Commons, Treaty Series No.18 (1924).Treaty Regulating the Status of Spitsbergen and Conferring the Sovereignty on Norway, p.747.挪威拥有斯瓦尔巴群岛“完全和绝对的主权”,意即挪威在斯瓦尔巴群岛享有和行使的主权,与其本土完全一致,仅受限于本条约中其他条款的明确规定。挪威政府有权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有权确定斯瓦尔巴群岛的外交政策、缔结有关该群岛事务的协议并负担其防务。在未经特别声明的情况下,挪威政府所签署的国际条约和协议都将适用于斯瓦尔巴群岛。斯瓦尔巴主权归属挪威,这与一战前提出的国际共管方案具有根本差异,明确了斯瓦尔巴群岛的法律地位。

其次,在确认主权归属的基础上,各缔约国在争议地区一定地理范围内享有某些平等的待遇和权利,条约对此有着明确规定。因此,挪威之外的其他国家虽未取得岛屿主权,却能够在岛屿开发权益上获得一定补偿。《斯瓦尔巴条约》第2条至第9条详细规定了缔约国在这一区域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非歧视原则,即各缔约国有权在斯瓦尔巴群岛平等地进行经济与文化活动。具体而言,缔约国公民平等享有在斯瓦尔巴群岛从事自然保护、狩猎、渔业、采矿、工业、海事、商业和科学考察等活动的权利。如条约第2条规定,所有缔约国公民在斯瓦尔巴群岛享有平等的渔业权和狩猎权;第3条保障缔约国公民自由进出群岛水域、峡湾、港口,以及在遵守法律法规条件下平等从事一切海事、工业、采矿和商业活动的权利。第5条规定,各国有权在斯瓦尔巴群岛建立气象站开展科研活动。(3)House of Commons, Treaty Series No.18 (1924).Treaty Regulating the Status of Spitsbergen and Conferring the Sovereignty on Norway, pp.747-751.另一方面,拥有岛屿主权的挪威也不能因其主权而获得特殊地位。条约第8条明确,挪威不得在岛屿采矿规定中享有特权,所得税收必须用于斯瓦尔巴群岛本身,且不得超出其所需目的之必要限度。(1)House of Commons, Treaty Series No.18 (1924).Treaty Regulating the Status of Spitsbergen and Conferring the Sovereignty on Norway, p.751.这意味着挪威政府不可征收超出管理群岛所需费用之外的税收。该条款的核心与非歧视原则紧密相关,即挪威不能因其主权而获得额外收益。

此外,非缔约国可随时批准《斯瓦尔巴条约》成为缔约国,进而享有条约中规定的权利。例如,中国于1925年加入《斯瓦尔巴条约》,此后中国公民合法享有进入斯瓦尔巴群岛地区和开展正常科学考察活动的权利,我国北极科考事业因此获得优良基地。这说明《斯瓦尔巴条约》保护了非缔约国在斯瓦尔巴群岛潜在的开发权益,体现出开放性特点,有利于国际社会共同参与群岛开发和分享收益,挪威的岛屿主权也由此得到更为普遍的认可。

最后,获得主权的国家有责任确保岛屿的和平利用。条约第9条规定:“挪威承诺在第1条规定的地区不建立或允许建立任何海军基地,也不在上述地区建设任何防御工事,使该地区永远不能为战争目的所利用。”(2)House of Commons, Treaty Series No.18 (1924).Treaty Regulating the Status of Spitsbergen and Conferring the Sovereignty on Norway, p.753.这一条款体现了非歧视原则的自然延伸,即挪威不能因其主权获取军事战略利益,也保证了对斯瓦尔巴群岛的和平利用。斯瓦尔巴群岛因此成为北极地区第一个非军事区。

概言之,《斯瓦尔巴条约》体现了领土主权与开发权益相分离的原则,其最大特点在于承认挪威对斯瓦尔巴群岛拥有完全而绝对主权的同时,所有主权国家均可成为缔约国进而享有非歧视的开发权利。也就是说,挪威拥有群岛主权并未损害他国利益,反而通过其对群岛的有效管理,促进了岛屿开发和保护,有助于维护各国在斯瓦尔巴的经济和文化利益。

《斯瓦尔巴条约》带来的积极影响,在此后的历史中不断得到印证。一方面,该条约意味着挪威获得斯瓦尔巴群岛主权,促进了挪威对群岛的开发利用。挪威相继制定了《斯瓦尔巴环境保护法令》《斯瓦尔巴旅游和旅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各缔约国在此地的活动提供具体规范。挪威设置斯瓦尔巴总督(Governor)负责地方行政,履行警政、救灾、环境管理等各项职能,并为群岛公共事务提供财政支持。而挪威在经济上的收益也十分可观,采煤业长期占据群岛支柱产业地位。据评估,二战前斯瓦尔巴群岛煤炭年产量约为60万吨,供给挪威煤炭消费的1/3以上。(3)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Spitsbergen [Includes Maps], Intelligence Estimate, 1950, Jun.26, 1950, ORE 25-50, p.6.2007年,当地煤产量达到峰值410万吨。近年来,煤矿产业地位逐渐下降,群岛经济开始转向以旅游服务和科学研究为主的新模式。(4)Bjørn P.Kaltenborn, Willy Østreng and Grete K.Hovelsrud, “Change Will be the Constant – Future Environmental Policy and Governance Challenges in Svalbard”, Polar Geography, October 2019, pp.25-45.当下,挪威还通过 2018年斯瓦尔巴研究和高等教育战略、2019年斯瓦尔巴群岛新商业战略、斯瓦尔巴大学中心(UNIS)2025战略等政策,不断强化对该岛的主权和管辖权。(1)卢芳华:《〈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中的平等权利:制度与争议》,《太平洋学报》2020年第10期,第23页。

另一方面,《斯瓦尔巴条约》建立了一个开放的国际体系,保证了各缔约国参与北极开发和科研事业的平等权利。挪威对于群岛的主权不是基于传统国际法意义上的先占原则或有效统治,而是国际条约所赋予的,必须履行条约规定的义务。《斯瓦尔巴条约》签订以后,中国、苏联、德国、芬兰、西班牙等国相继加入,从而获得条约内相应权利。如岛上的巴伦支堡等居民点,就是由苏联煤矿企业运营和管理的,它们甚至被认为是苏联的“飞地”,一度有约2 500名苏联人在此工作。(2)Torbjørn Pedersen, “Norway’s Rule on Svalbard: Tightening the Grip on the Arctic Islands”, Polar Record, No.2,2009, p.148.当地煤炭开采后被运至摩尔曼斯克,供俄罗斯北部发电站使用。今天巴伦支堡仍然是群岛较大的永久性居民点之一,设有俄罗斯领事馆和科研机构,俄国为当地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我国也于2004年在斯瓦尔巴群岛设立“黄河”北极科考站,体现了对条约权利的实际应用。

四、斯瓦尔巴模式的理论启示与现实意义

《斯瓦尔巴条约》作为斯瓦尔巴群岛争端解决方案的集中体现,开创了一种不同于此前的新型领土争端解决模式,可以称之为“斯瓦尔巴模式”。这一模式通过主权与开发权分离、各方平等享受开发权益的形式,使岛屿争端得到和平解决,岛屿资源开发获得有效保障,从而为后世提供了一种解决岛屿主权争议的新思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启示。

首先,主权与经济利益分离原则是解决岛屿争端的关键思路。引导与制约国家的行为,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清晰地界定国家利益。(3)玛莎·费丽莫:《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袁正清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8页。在民粹主义盛行的当代社会,争议岛屿经常“远远超出它固有的战略或经济价值,领土争端似乎比其他问题更能迅速且激烈地唤起国家的荣誉和尊严情感”。(4)刘泓等:《世界地区性民族问题研究:当代岛屿争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177页。这往往导致人们思考岛屿争端解决方案时仅关注主权归属的片面性。然而,现实中争议各方的逻辑和利益诉求却是复杂多样的。传统上,人们将国家利益界定为国家安全、领土完整、社会制度和经济繁荣等方面。(5)张贵洪:《国际关系研究导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74页。

就斯瓦尔巴群岛争端而言,一战后挪威的目标是获取群岛主权,而大部分相关国家则以保护本国经济利益为首要诉求。上述两种诉求一定程度上并不冲突。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形成以来,主权国家主要是根据领土、人民和政府(统治制度)而定义的。领土的效力体现为:“在领土之内,国家机器拥有最高权力;所有的居民都被要求‘遵守土地上的法律’以使国家发挥其在社会内部的中央作用;边界受到监管。”(6)布劳赫等编:《全球化和环境挑战:21世纪的安全观重构》,张晓萌译,南京:南京出版社,2015年,第24—25页。而正如研究者所指出:“在国际社会的运作中,如果国家将一些浅层的、非关键的权力(利)让渡出去,国家不会改变其本质,没有丧失主权者的身份。”(1)何志鹏:《主权:政治现实、道德理想与法治桥梁》,《当代法学》2009年第5期,第14页。在得到机制保障和遵守相关法律前提下,其他国家完全可以平等分享地区开发权利。《斯瓦尔巴条约》之所以为各当事国所接受,正是因为其在承认挪威主权同时,保障缔约国的平等权利,妥善协调各方利益,满足了其他相关国家在斯瓦尔巴问题上的主要诉求。根据条约,缔约国在斯瓦尔巴群岛平等地享有丰厚的开发权益,其国民有权从事工业、采矿、捕鱼、狩猎、商业及科学考察等各项活动。实际上这些已经包含岛屿主权国的大部分开发权利,缔约国实际权利与主权国并无二致,反而省去了管理的负担。另一方面,根据条约精神,挪威不能因其拥有岛屿主权而获得额外收益。斯瓦尔巴公共财政多年来入不敷出,2020年赤字达3.84亿挪威克朗,(2)Public sector on Svalbard, 3 November 2021, https://www.ssb.no/en/offentlig-sektor/offentlig-forvaltning/statistikk/offentlig-sektor-pa-svalbard, 2022-07-30.挪威政府每年要为之编列大量预算。这种妥协有助于岛屿主权争端的妥善解决。被称为“和平学之父”的挪威学者加尔通(Johan Galtung)指出:“互利是话语中的首要条件。”(3)约翰·加尔通:《和平论》,陈祖洲等译,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第92页。岛屿主权与开发权益相分离,从而保证缔约国平等互利,是“斯瓦尔巴模式”的重要特点。挪威通过承担岛屿管理义务、让渡部分经济利益,虽然在经济上可能有所“损失”,却成功换取国际社会承认自身的岛屿主权。正因为斯瓦尔巴模式对各缔约国利益有着充分考虑,其所确定的岛屿归属也就具备了更加坚实的认同基础。

其次,和平利用原则是解决岛屿争端的必要保障。坚持海岛非军事化是斯瓦尔巴模式的关键之一。挪威在对该群岛提出主权要求时便声称是“为和平的利益服务”。(4)Øystein Jensen, “The Svalbard Treaty and Norwegian Sovereignty”, Arctic Review on Law and Politics, Vol.11,2020, p.84.当前,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对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联合国宪章》第33条第1款规定:“任何争端之当事国,于争端之继续存在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时,应尽先以谈判、调查、调停、和解、公断、司法解决、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之利用,或各该国自行选择之其他和平方法,求得解决。”(5)https://www.un.org/zh/about-us/un-charter/chapter-6, 2022-07-26.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将“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纳入现代国际法原则体系。追求国际安全“意味着国际关系的转变,以便每个国家都可以确定和平不会被打破,至少和平破坏所造成的影响会受到限制”。(6)布劳赫等编:《全球化和环境挑战:21世纪的安全观重构》,张晓萌译,第16—17页。成功的国际关系体系必须减少或消除各种形式的暴力,至少保护其体系成员不受其他成员的攻击。斯瓦尔巴群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美国中情局在二战后评价,斯瓦尔巴群岛的地理位置具有作为空军设施、导弹设施和备用潜艇基地的潜在战略价值。(1)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Spitsbergen [Includes Maps], Intelligence Estimate, 1950, Jun.26, 1950, ORE 25-50, p.5.特别是俄罗斯,斯瓦尔巴群岛是其通向北大西洋的瓶颈和窗口,它绝不能容许该岛屿变成具有威胁性的军事基地。如果挪威依靠斯瓦尔巴主权增强本国军事辐射力,势必引起其他国家的安全疑虑,也不符合前述的平等互利原则。因此,争议岛屿非军事化属于一种建设性解决办法。《斯瓦尔巴条约》使该群岛成为非军事区,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一种覆盖周边区域的“安全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可被定义为“由其人民对和平的变化持有可靠预期的主权国家组成的跨国区域”。这种共同体展现出基于长期利益和利他主义的互惠性。(2)Emaneul Adler and Michael Barnett, “Security Communities in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in Security Communities,Cambridge: Cambridge Press, 1998, pp.30-31.在构建这种共同体的过程中,国际制度的发展可以为国家间的相互信任创造条件,进而推动对国际事务的治理。就此而言,《斯瓦尔巴条约》建立了一项成功的国际制度,挪威对斯瓦尔巴群岛非军事化的保证,是解决争端并获取岛屿主权的关键环节。在解决岛屿争端的历史中,和平利用原则应当引起充分关注。

其三,有效运行的多边协商合作机制是解决岛屿争端的坚实基础。任何国家都不是孤立的,它们均生存于整体性的国际社会之中。国际争端的化解,从本质上看就是利益在主体间的调整与再分配。从和平学视角出发,冲突化解需要合作型努力,其基础是对各方利益的理解。(3)刘成:《和平学》,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第138页。约翰·伯顿(John Burton)提出的“需求理论”指出,不被满足的需求是引发冲突的最常见和最严重的原因。冲突一方只有寻求顾及各方利益的手段,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4)戴安娜·弗朗西斯:《人民、和平与权力:冲突转化的实践》,陈建荣译,南京:南京出版社,2015年,第25页。因此,各国有必要调整狭隘的“零和博弈”观念,采取协商合作,实现彼此之间的利益平衡,形成所谓“国际社会契约”,妥善管控和解决争端。在此意义上,斯瓦尔巴模式为我们展现出一种国际社会多边协作、实现共同利益的良好图景。该模式解决岛屿争端的成功之处,正在于理性厘清争端各方的利益诉求。后世面对类似的主权争端问题时,可以将其作为参照典范。例如,《南极条约》就被认为是在某种程度上借鉴了《斯瓦尔巴条约》,并有进一步发展。(5)孙豫宁:《北极治理模式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外交学院,2009年,第71页。

综合斯瓦尔巴群岛争端解决前后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斯瓦尔巴模式所体现的一系列理念原则,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其不仅在理论上有着深刻影响,也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斯瓦尔巴模式”标志着传统主权理论的深化阐释。“主权是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中的基石概念,是展开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分析的逻辑起点。”(6)何志鹏:《主权:政治现实、道德理想与法治桥梁》,《当代法学》2009年第5期,第3页。作为近现代国际关系基础的国家主权和领土概念,大致形成于16—17世纪欧洲诸国交往的过程中。传统的国家主权理论往往强调主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侵犯。16世纪法国政治理论家让·博丹认为,法律上的主权是“国家的绝对和永久的权力,是最大的支配权”。(1)William Ebenstein ed., Create Political Thinkers: Plato to the Present, 3rd edition, New York: Holt, Rinehard, and Winston, 1960, p.349.国际法的奠基人格老秀斯认为,主权是国家的最高统治权,除了神法与自然法外别无更高的权威。(2)Grotius Hugo, On the Law of War and Peace, translated and abridged by A.C.Campbell, Ontario: Baroche Books,2001, pp.7-8.但是,伴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和国际政治格局的新发展,对领土主权内涵的理解也在逐渐扩展。现代学者指出,现实中的主权 “无论在内涵还是构成方面都始终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3)黄仁伟、刘杰:《国家主权新论》,北京:时事出版社,2004年,第2页。《斯瓦尔巴条约》固然承认“挪威对斯瓦尔巴群岛享有完全和绝对的主权”,但特别强调其受本条约所规定的限制,也即挪威对于斯瓦尔巴群岛的主权是附条件、附义务的,必须确保各缔约国平等开发权利与对群岛的和平利用。以往国际关系学者所理解的情况是“除本国同意为之创立的法律外,没有任何别的国际法规则对他有约束力”,(4)Hans J.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7th ed., New York: McGraw Hill,2006, p.318.但挪威在斯瓦尔巴的行政和立法举措却不能带有任意性,而必须考虑条约内的各项原则。虽然《斯瓦尔巴条约》并未规定明确的争议解决机制,但利益相关国家往往可以援引条约,就其所关切的问题同挪威政府交涉。此外比较明显的限制还包括,挪威无权单方面退出条约而放弃斯瓦尔巴群岛主权,或将主权让渡给其他国家等。上述一系列情况均意味着,当代国际条约对主权构成了外部制约,主权国家的行为方式也因此产生变化。“在现代国际法的意义上,主权包含了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形成的条约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家遵守条约义务并不是对主权的剥夺,而是主权行使的方式。”(5)何志鹏:《主权:政治现实、道德理想与法治桥梁》,《当代法学》2009年第5期,第16页。挪威对斯瓦尔巴群岛的主权受到国际条约的约束,而主权本身和国际社会的基本秩序也通过条约得到维护。

五、结 语

“斯瓦尔巴模式”所体现的一系列原则,符合当代国际社会交往准则和世界发展潮流。经历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已经成为主流。领土争议对国际冲突的影响逐渐下降,“其在所有导致冲突的问题中的百分比以及成为战争根源的频率现在都处于历史的低点”。(6)卡列维·霍尔斯蒂:《和平与战争:1648—1989年的武装冲突与国际秩序》,王浦劬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68—269页。而经济因素则成为国际社会的基础。特别是近年来在全球化浪潮下,随着世界市场整体发展,各国对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加深,经济合作日益扩大。这一趋势使得合作互利成为各国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思路。例如,欧洲国家在20世纪后期提出了“缩小主张,扩大合作”的新思路,推动探索北海、地中海和波罗的海等周边海域的海洋合作。

就现实意义而言,“斯瓦尔巴模式”与中国近年来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一致的并具有逻辑关联。各国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持国际和平、公平解决纠纷,是国际社会的理想状态。而在现实中,各国有着自身的利益诉求,必须学会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中进行务实思考和交流,才能解决国际问题。由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国家之间形成具有共同价值和共同责任的共同体,以国家间命运紧密联系的方式减少风险挑战,(1)姚莹:《“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意涵:理念创新与制度构建》,《当代法学》2019年第5期,第142页。其内涵包括相互依存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等。(2)韩东育:《变局时代的世界:“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的立场对调?》,《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8期,第14页。而与之类似的理念正是《斯瓦尔巴条约》化解岛屿争端和构建有关岛屿开发的公平机制的基础。《斯瓦尔巴条约》强调岛屿“在公平的制度下,能够得到和平的利用和发展”,由此化解主权争执。可以说,“公平制度”是缔约国协商解决岛屿争端并共同开发斯瓦尔巴群岛的内核追求,有助于实现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岛屿非军事化也是“公平制度”的关键内容。维持和平稳定是一项成功的国际制度的基石所在,也是实现地区繁荣的前提。《斯瓦尔巴条约》对群岛非军事化的规定,既体现了岛屿主权国不得享有特殊利益的原则,也在相当程度上消解了区域内其他国家的安全担忧。在争端解决机制中强调和平利用,增强了相关国家的政治互信,使其可以通过和平沟通而有序落实利益诉求。最终缔约后和平开发成为斯瓦尔巴历史的主流,主权争端也不会再起波澜。在《斯瓦尔巴条约》签订百年之后,世界体系结构再次面临历史性变化,人类社会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出来。作为解决地区争端的成功范例,“斯瓦尔巴模式”将为未来类似问题的化解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重要的启示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