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生智
试析习近平的人民主体价值观——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为中心
廖生智
(湖北医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十堰 442000)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在前两卷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人民主体价值观,其内容主要包括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价值理想,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价值准则和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评价社会实践成效的价值标准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构成了一个内在联系严密的逻辑整体,从价值观视域阐释了党为谁治国理政、怎样治国理政、何谓善政良治等重大问题。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人民主体价值观;治国理政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下简称“第三卷”)在前两卷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人民主体价值观,其主要内容包括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价值理想,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价值准则,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评价社会实践成效的价值标准。本文就第三卷阐发的上述人民主体价值观的四个方面进行探析,试图有助于学习和理解第三卷的思想内容,以便我党自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实现治国理政的系列目标。
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所憧憬和提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理想。他们不仅把未来人类社会设想为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而且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3显然,透过这一经典论述,马克思、恩格斯表达了这样的思想: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的自由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与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
第三卷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并将人类社会的最高价值理想与现阶段中国梦理想有机统一起来。“中国梦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在根本价值追求上相一致,是远大理想与共同理想的高度统一。”[2]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人类最高理想,实现中国梦无疑是到达这一理想彼岸的中间桥梁和必要过程。在以实现中国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阶段性目标视域下理解马克思、恩格斯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最高价值理想,需要确切把握其内涵和外延。参考近年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取得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含义应指:在公平的社会制度和发达的生产力条件基础上的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人自由支配的时间不断增加,人不仅在自然面前获得了自由,而且在社会中实现了自由;人的发展是自由自在的自我发展,是科学与价值、结果与过程、人与社会的统一发展。
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渐次实现,人的现代化同步跟进,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条件日益充分、能力愈益提高,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价值理想一步步趋近实现。在第三卷的论述中,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二十大这一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这一时期,党领导人民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价值理想引领伟大实践。毋庸置疑,在这一时期,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人、自然和社会的关系将趋向和谐统一,人的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得到提高,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提供必要的准备和铺垫。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奋斗目标的实现将使人民受益更多,如人民的政治权利提高、收入财富增加,城乡、地区、个体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明显改观,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条件、能力要素日益充分。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上,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随着这一奋斗目标的实现,社会各方面的长足进步带给人民更多的福祉,作为一切现代化最根本、最重要目标的人的现代化水平更加提高,通向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道路越来越宽广。在两个15年阶段性奋斗目标顺次实现后,党和人民继续为实现中国梦戮力前行。习近平指出,在奔向中国梦的征程中,我们党还要做很多造福人民的工作。随着中国梦的实现,人民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美好愿景变为现实的条件、能力保障将更加充分、坚实,“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3]18–19。显然,中国梦的实现将促进广大人民共享机会、权利、公平正义,并奔向共同富裕,人们从各种影响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局限、束缚、依赖中获得更大限度的解放,个人的自由创造活动及其成果为他人全面自由发展提供便利,从而全体人民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美好憧憬将逐步化为现实。
习近平关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党的十九大两个阶段战略安排以及关于中国梦的阐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思想,并赋予其鲜明和深刻的人民主体性价值意蕴,展现了中国共产党追求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价值理想,凸显了党治国理政的立足点和归宿在于以民为本、执政为民、造福于民。在习近平所设想的愿景中,各种机会和权利的提供、公平正义的保障、发展成果的共享和共同富裕的实现,无不是在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自古以来,“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4]。但人们利益的实现及实现程度受社会制度性质、经济发展水平、个体禀赋差异、文化教育程度等主客观因素影响,其中国家的社会制度及掌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资源的执政者的价值立场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和国家,少数统治者凭借对资源的控制权占有广泛的利益,剥夺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无产阶级政党则相反,把占社会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价值立场,组织领导“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42。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武器的无产阶级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不渝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而奋斗,笃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为人民谋利益作为价值立场。第三卷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和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立场,并将其升华为人民利益至上理念。习近平强调,为人民谋利益要落实到一件件事情上,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这一观点鲜明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是习近平“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5]的人民主体价值观最充分的注解,是党治国理政的人民性特质和根本遵循。习近平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昭示了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价值取向,对治国理政实践起着重大的先导作用。综观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一价值立场进一步从三个层面得到具体展开。
无论是在党的十八大上初任,还是在党的十九大以后连任,习近平都始终强调要以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为施政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执政党使命所在。”[3]359这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积极回应,是要为人民群众谋求实实在在的利益。无论是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还是人民心中憧憬的希望,归根结底都是人民多样化的利益诉求。事实也确实如此。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治国理政采取的多项举措,实际上是顺应了人民的诸多合理诉求,把人民的向往、希望、期待纳入党执政的工作范畴之中,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彰显了党的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
习近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着力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让人民群众成为最大受益者。一是以民意为根本导向推进各项实际工作,使群众的期待、盼望得到落实。他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3]173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要做到了解民意、尊重民意、遵循民意、满足民意。二是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到方方面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应全方位坚持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人民的利益,要应做尽做、做得更好。习近平强调:“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3]353这些确确实实都是造福民生的大事。三是在多元利益格局和复杂利益冲突中着重考虑人民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的进行,多元利益格局和复杂利益冲突在我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此,习近平提出了解决的思路。一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利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多种表现和危害,其中之一就是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漠不关心,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顾圈子利益、山头利益,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对此,习近平要求:“要坚持不懈整治‘四风’,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3]533这为克服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维护群众利益确立了原则。二要处理好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在二者关系上,一些地方时常出现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问题,如为了招商引资,忽略了资源环境的承载力,虽然短期内取得了一些发展,但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枯竭和环境破坏,制约了当地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了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鉴于此,习近平指出:“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对突破三条红线、仍然沿用粗放增长模式、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绝对不能再干,绝对不允许再干。”[3]362这说明人民的眼前利益固然应照顾,但长远利益、根本利益更重要,更应优先考虑,以达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的有机结合。
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得到更充分、更全面、更深入的诠释。具体而言,就是使人民群众各方面利益得到整体性实现和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从法治高度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利益;使我们党始终代表人民利益,带领人民实现更全面、更充分的利益和发展。显然,这一战略布局从多维度构建起为民谋利的体系,保障人民的利益诉求能落到实处。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摒弃了旧发展理念和模式的积弊,筑牢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道路的理论根基,指明了党治国理政的实践方向。旧的发展理念和模式的突出弊端在于以物本遮蔽人本,把单一的GDP增速和规模当作压倒一切的目的。在旧的发展理念和模式的禁锢下,人民的利益时常受到漠视和侵害,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严重不对称,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极大伤害,导致发展动力不足、民族凝聚力下降、社会失谐的严重后果。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明确回答了发展“为了谁”“依靠谁”“成果由谁共享”这一系列人民主体价值观的根本问题,纠正了物本打压人本的价值取向偏差,有利于推动以物本为中心的旧的发展理念和模式向以人本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模式转变,走出经济发展见物不见人、经济与社会发展相脱节的误区。
众所周知,国家建构于社会之上,而社会又是由无数个体的人组成,人们因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活动的需要产生各种社会关系。正是基于此,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恩格斯指出:“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7]列宁进一步揭示了利益的影响作用:“利益推动着民族的生活。”[8]可见,利益对社会关系影响最深、作用最大,利益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社会关系的相应变化。
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当今中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转型,我国逐渐出现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态势,再加上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和法制不完善,造成利益关系失谐、利益格局失衡、利益分化明显、利益冲突尖锐,不仅权力群体、先富群体、垄断群体等强势群体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而且分配制度的不合理造成城乡、区域、行业、群体之间的收入和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分配极不均衡,作为价值和财富创造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并未真正成为最大受益者,社会贫富差距不断增大。此外,人民群众在公共事务、利益诉求方面的参与权、话语权也很有限。这些都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大大降低了社会凝聚力,不利于经济持续发展,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党长期执政的主要风险之一。因此,调整利益关系,重塑利益格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兴利于民,赢得民众拥护和支持,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是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习近平针对上述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为价值准则,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努力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构建合理均衡的利益格局,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概括起来,习近平的这些思想主要体现在下面几点。第一,兴利除弊,打破旧的利益格局。改革的本质在于兴利除弊,尤其要革除有违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弊端,“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不移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破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3]179。显然,习近平力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打破权力群体、先富群体、垄断群体交互构织的利益固化的藩篱,重塑社会利益关系,还利于民、让利于民,让人民成为与价值创造主体相对称的利益分配主体,实现劳有所得,改变过去人民群众贡献多获得少的不合理收入分配状况。第二,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工作,以民心导向为依据制定政策。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能否真正落实好取决于党在各项实际工作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定位及制定政策的导向。对此,习近平明确指出:“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政策的依据,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3]182可见,这是利为民所谋最具体的体现,进一步阐明了党要通过具体工作把人民利益落到实处,通过民心导向制定符合人民利益诉求的政策,形成一种基于人民利益的决策实施机制。第三,全面依法治国,创新制度安排,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利益。习近平重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对人民利益的根本保障作用。一方面,创新制度安排。他强调:“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9]制度的创新、健全和现代化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不可或缺,又刻不容缓,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既要防止制度匮乏给公权私用者、滥权者、投机者践踏社会公平正义造成可乘之机,又要防止因制度失当、制度失灵、制度老化等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只有这样,人民才能各司其职、各尽其才、各得其所,社会才能和谐安定。另一方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深入阐释了公正司法的社会价值及践行原则,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12]131,“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11]。习近平的公正司法思想和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论述,为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了根本价值准则和关键着力点。总之,习近平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价值准则的思想,对解决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之下社会公平正义不足和人民利益受损的问题,指明了根本方向。
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仅需要价值理想、价值立场、价值准则引导,而且其成效还需要价值标准检验、评价。在治国理政的理论探索和实践中,习近平把人民当作社会实践成效评价的主体,解决了党的一切工作搞得好不好由谁说了算这个关键问题,他说:“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12]执政成效不能由党自己说了算,有助于克服执政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有助于执政者认清自己的身份、职责,从而减少、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多为人民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少给自己做锦上添花的事情。“人民来评判”,赋予了人民实实在在的话语权,使人民真正成为党执政成效的评价主体,人民群众以自己的内在尺度(需要、利益等)对党的实践成效做定论,从而促进党员干部敬畏群众、敬畏法纪、敬畏责任担当,把兴利于民作为实践行动的坐标。
在明确了人民是实践成效评判主体的基础上,习近平逐步提出了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价值标准。首先,确立以人民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四条根本标准,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3]142。这四条根本标准坚持和发展了群众路线,有助于增强党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群众观念,改变一些干部只唯上不唯下、对待群众简单粗暴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腐化的工作、生活作风,促使他们多思群众之苦、多谋群众之利,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其次,以人民是否真正有所得到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客观具体标准。人民作为创造社会价值的实践主体理所应当成为价值分配的主体,即真正成为最大受益者。因此,“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12]。相对而言,前述四条根本标准是带有主观性、抽象性的、非量化的定性标准,而人民是否真正“有所得到”的三条标准,是带有客观性、具体性的、可直接量化的标准,是定性评价标准前提下的定量评价标准,比较便于把握和操作实施,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工作成效如何以及是否胜任其职务,用这些标准可以检验得非常清楚。坚持这些检验标准,才能把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同、拥护和赞成。再次,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价值标准。实践成效评价标准是动态性而非静态性的,能够不断得到优化和完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即是定性评价标准和定量评价标准进一步优化、完善后更加形象直观、价值取向更鲜明的价值标准。这一标准有两点特征:(1) 定量评价标准的方法更加综合、功能更为完善,即不仅国家能通过综合评估体系测算与判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水平,而且人民群众也可通过此方式估算、感知自己是否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 价值取向更突出,从由人民衡量一切工作得失,到看人民是否真正有所得到,再到综合评价人民群众有无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一最新评价标准的多项量化指标内容都是以贴近民生、贴近民意为出发点而设计的,将人民主体性的价值取向通过更加大众化、更易为人民群众感知的方式表达出来,成为更简便易行且更体现民本情怀的价值标准。
作为习近平治国理政战略布局“四个全面”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深化改革不仅要求改革者要有敢于啃硬骨头、打破利益藩篱的勇气,还应追求显著成效。第三卷中有15处提到要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中尤其强调我们应“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将改革进行到底”,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3]193。因此,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要有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的增进、群众利益诉求的实现、人民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逐步推进等,这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风向标,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试金石,更是最能体现人民主体性价值的评价尺度。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习近平提出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评价改革成效的价值标准,既是对前述标准的优化和完善,也有更强的针对性。这一价值标准表明,人民群众对党领导改革所带来实惠的期待比改革之初更多样化,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口,党执政为民的使命更神圣,任务更艰巨,而且能更客观、更全面地验证改革的成效,更能赢得民心。就像习近平所说“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那样,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胜过任何空洞的豪言壮语。因此,以实干精神求改革实效,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永葆改革生命力、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的更具体易行的价值标准。
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从新的视角诠释、印证了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善政良治成效的价值标准。早在2004年主政浙江的时候,习近平就把善政良治、以民为本作为一种科学治理理念加以探索和实施,他所主张实施的开门立法、民主协商、阳光政务、司法公正等,打造了对建设平安中国具有示范性的样本——平安浙江。2011年,有外媒关注并评价中国在国家层面“透出了致力创造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善政与良治’的信号。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善政良治’,或将是今后中国政经及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追求”[13]。在外媒所概括的中国善政良治的6个目标诉求中,排序第6的“让民众真正获得实惠,共享发展成果”,是与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接近的一种表述,也是与中国社会现状和民众心态联系最紧密的一大目标。在治国理政的理论探索和实践中,习近平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对善政良治的认识,从多视角阐释善政良治的内涵: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强调,“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10]134;在建设美丽中国中认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3]362;在全面治党中要求,“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14]。上述论点尽管表述方式不尽相同,但追求善政良治执政效果的理念非常明确。显然,治国理政是否达到善政良治效果,就应该以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最主要价值评价标准,社会主义法治能否成为良法善治,就应看它是否真正保护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群众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高低不仅要看其物质财富有多少,还要看他们享受到政府提供的足量优质的公共服务有多少;一个地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如何,要看党员干部是为民谋利还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可见,善政良治是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备前提;反过来,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衡量善政良治成效最主要的价值评价标准。
综上所述,第三卷所阐述的人民主体价值观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严密的逻辑整体,从价值观视域深入回答了执政党为谁治国理政、怎样治国理政、何谓善政良治的大问题。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价值理想阐明了治国理政的出发点、立足点和归宿点,回答了为谁治国理政的根本问题;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立场指明了治国理政的理念遵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价值准则为治国理政实践提供了方向,回答了怎样治国理政的重大现实问题;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评价改革成效的价值标准指明了检验治国理政成效的最终评判依据,回答了治国理政达到善政良治的最主要的价值评价标准。人民主体价值观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奠定了治国理政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支撑,为治国理政实践提供了科学指南。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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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周新民.习近平治国理政核心能力内涵的四大方面[EB/OL].(2016-01-28)[2022-01-10].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6/0128/c40531-28091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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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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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李贞.习近平谈政治生态[J].政策,2017(6):48–50.
On the Value of People's Orientation in the Third Volume of
LIAO Shengzhi
(Hubei University of Medicine, Shiyan 442000, China)
On the basis of the first two volumes, the third volume offurther explains the Value of People's Orientation including the ideal of all-round and free development of the people, the notion of people-centered, the norm of promoting social fairness and justice and letting the people share the fruits of development and the sense of happiness, belonging and security. These constitute an inner linked logic system which explains that for whom the Party is governing for, how to govern and what is good governance in the light of the Value of People's Orientation
Vol. 3; Value of People's Orientation; governance
D2-0
A
1006–5261(2022)06–0022–08
2022-02-28
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一般课题(18TZTSKC016)
廖生智(1966―),男,湖北十堰人,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 叶厚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