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升为“国事”,家长如何依“法”带娃?

2022-03-22 22:02张晓震
北京教育·普教版 2022年2期
关键词:法律义务家事立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背景下,家长如何依“法”带娃?

明确职责:

家长负主责,协商定边界

储朝晖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的主体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家长),他们负有家庭教育主体和主要责任,也享有对相应的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的权利。国家和包括学校在内的社会也应对家庭教育负责,这种责任主要是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其中特别需要对家庭条件和资源不足的乡村、偏远地区的留守儿童等各类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帮助。至于各方的边界怎么划分,只能确定大的领域。比如,家庭教育的主要职能是教孩子学会为人、处事、接物;学校的主要责任是通过学校教育,健全未成年人的人格,发挥其他责任主体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主要是创设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长环境。至于三方如何合作,没有也不大可能有普适的方案,既需要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要根据每个孩子的成长状况和需求,通过协商划定边界。所以,家校社要在教育对象发生变化或关键节点上及时互通信息,并协调行动,不断根据变化的情况对教育内容、责任与权利边界进行动态调整。

守住依“法”带娃底线,

编织好“立德樹人”主线

谭小青

北京市第十五中学校长:“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意味着家长从此进入依“法”带娃时代。但依“法”带娃只是为家庭教育设下了一条需要严守的底线,要实现育人成才的目标,家庭教育仍需编织好“立德树人”的主线。首先,家长要有“孩子是社会公民”的意识,这是依“法”带娃的前提。但在当下的不少家庭中,觉得孩子是自己私有财产的意识仍然盛行,导致家长想怎么教育就怎么教育,想怎么管就怎么管;也有的家长相反——对孩子不管不闻。因此,“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与实施,倒逼家长必须增强“孩子是社会公民”的意识,自觉依规、依“法”带娃。其次,时代的发展不仅需要家长能带娃,更要求家长带好娃,因此,家长还要有“全面育人”的意识和本领。当前,不少家长“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片面带娃现象十分突出,这既是家庭教育的跑偏,也加剧了教育的异化。国家出台“双减”政策,其实也是让学校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各安其位、各履其职,引领教育回归。但这需要家校社形成社会共识,共同守护住“以法育人”的底线,编织好“立德树人”的主线,坚守好“全面育人”的实线。家长不能当教育的旁观者、局外人,要与子女“相互促进、共同成长”,要自觉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把“身教重于言教”落在实处,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在育娃过程中要把握好

“情”与“法”的界限

董薇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将台校区副校长:“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意味着“家事”上升为“国事”成为事实,意味着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要把握好“情”与“法”的界限,合情、合法地教育孩子健康成长。要把握好“情”与“法”的界限,家长首先需要认真甚至系统地学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把爱孩子由本能行为上升为自觉行为,由盲目、被动养娃变成理性、主动养娃,不能高兴时把孩子当成“宠物”,不满意时就打骂一顿,不然,即便家长违法了也会全然不知。其次,家长需要清楚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长应尽的法律义务是立德树人,因此,“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家长教育孩子不能只在意分数,而忽略了对孩子进行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的教育。最后,家长还要学会爱孩子的方式、方法。家长爱孩子的方式可以各式各样,但不守规则、不讲原则的爱充其量只是溺爱,甚至不是爱而是害。而家庭教育“入法”,其实就是引导、教育家长如何学会去爱,让爱在法律护航下充满理性,让法律在爱的照耀下充满温情。因此,“情”与“法”看似冲突,其实并不冲突,虽然亲情是温暖的,法律是冰冷的,但良法为了善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与实施也是保护孩子的成长,促进家长当好第一任老师,真正履行好养育孩子的法律义务,促进孩子成为一个独立生命个体、成长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

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

家长要有家庭教育自觉

刘燕君

北京市东城区回民实验小学校长:“家庭教育促进法”如同春风化雨,对家庭教育做了宏观、中观、微观的指导;又像一位导师,仿佛洞察了“带娃人”的短板。因此,“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与实施,对于新时代的家长来说,如同一部有温度、有高度、有指导性、有促进价值的“教科书”。“家庭教育促进法”虽好,但只有从纸上落到地上,才可能一步步引领家长学做一个好家长、学会做一个好家长,才有可能推动家长带娃由“经验型、自由型”向“研究型、自主型”转变。“家庭教育促进法”要从纸上落到地上,首先,教育行政部门应发挥部门优势,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各类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和人才支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其次,家长更要意识到自身的育人主体责任,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能自由随性和任意缺位,更不能不以身作则起到反作用。对这些不称职的行为,家长如果不自知、不改变,恐怕很难落实自身的责任与使命。最后,家长还要有家庭教育自觉,主动学法、知法、明法、用法,自觉依法照镜子、正衣冠,时常自觉检视自己的不当行为,并从点滴小事做起。

栏目编辑 _ 张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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