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研究

2022-03-21 03:56张世敏张志红
中国内部审计 2022年3期
关键词:机制构建经济责任审计高校

张世敏 张志红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本文针对某省32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现状开展调查,结果表明该省高校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制度建设、审计结果运用途径、审计整改、保障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从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整改联动、结果共享、统筹协调等角度提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构建建议。

[关键词]高校   经济责任审计   结果运用   机制构建

本文系河北省审计厅2021年度科研课题“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114)成果

一、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强高校干部监督管理有着重要作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高校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最终出具审计报告,各相关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结果运用的过程。审计结果运用是检验审计质量、体现审计价值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审计结果运用程度越高,审计服务于发展的职能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现状及问题

为更加全面了解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现状,笔者采取以问卷调查为主、现场访谈为辅的方式开展调查研究,据此分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1.问卷的设计。笔者依托近三年国家出台的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结合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现状基本了解的基础上设计问卷。问卷主要围绕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审计结果运用途径、审计整改机制、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设置了41个选择式题目、1个问答式自由发挥题目。

2.问卷的发放与回收。2021年10—11月,面向某省32所高等院校开展问卷调查,包括23所省属本科院校、5所高职院校、3所市属本科院校、1所地方院校。调查对象主要是内部审计管理及工作人员,发放问卷32份,收回有效问卷32份,有效回收率100%。

(二)调查结果分析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情况。具体调查数据如表1所示。首先,针对“是否单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所调查的32所高校中,仍有12所高校没有单独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占比为37.50%,表明该省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还有一定欠缺。其次,关于“是否成立审计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6.88%的高校成立了审计委员会。调查数据表明,该省高校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需要进一步加强。最后,针对“内部审计部门领导体制”的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虽然大多数高校内部审计由校长或党委书记直接领导,但仍有部分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由纪委书记、分管副校长等直接领导。由此可见,该省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现状比较乐观,但还需进一步规范。

2.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1)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调查的32所高校中尚有19所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占比为59.37%;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高校,其成员单位普遍由审计、人事、监察、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构成,每年召开1次会议或是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13所高校中,有10所在联席会议职责中规定了“推进审计结果运用”,占比为76.92%;有3所制定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具体实施细则,占比为23.08%。具体如表2所示。上述结果说明,该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高校數量尚未过半,不利于形成校内各部门监督合力,制度建设还需加强。同时,调查发现,已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高校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构成及召开频次方面遵循较好,但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职责规定中缺乏促进审计结果运用的相关内容,在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方面还缺乏更为具体的细则,易造成职责不清的问题,不仅不利于各成员单位树立责任意识,而且更难以形成各部门有效协作的结果。(2)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如表3所示,在制度建设方面,有23所高校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占比为71.88%;实际工作中尚未做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的有20所高校,占比62.50%。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该省高校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方面不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实际执行,都还需大力加强和推进。做到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的12所高校中,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和方式如图2、图3所示。由此可见,该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范围主要集中在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校领导层面,在全校处级干部层面以及全校范围内公开的很少;审计结果公开方式以审计通报会为主。这也说明,该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范围较窄,方式较为单一,不利于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

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表4显示,该省高校内部各有关部门虽然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以运用,但运用程度有待提升。比如,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力度不够;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后续审计的比例不高;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存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的做法还不普遍;纪检部门根据审计结果立案调查、追究责任方面还存在短板;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分析研究利用还稍有欠缺。另外,调查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内部审计机构与校内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共同落实等协同机制方面存在不足。

4.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机制。审计整改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方式,本次问卷调查专门针对审计整改机制设计了题目,具体调查结果如表5所示。做到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的6所高校中,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的范围和方式如图4、图5所示。调查显示,该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比例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监控,但选择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的比例仅有20%,且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公开方式单一,这势必会影响整改的效率和效果,从而降低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

5.保障机制。本次调查主要从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两个方面来了解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保障机制。(1)协调配合机制。如表6所示,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13所高校中,各成员单位之间配合程度很高的只有3所,占比为23.08%,选择“比较高”和“一般”的各有5所。内部审计机构和被审计单位的协调程度方面,选择“很高”的只有4所,占比为12.50%,62.50%的高校选择“比较高”,25%的高校选择“一般”。调查结果表明该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加强。(2)责任追究机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32所高校中只有9所高校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占比28.13%,表明高校的经济责任追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构建

调查表明,该省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在领导体制、制度建设、运用途径、保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对此,笔者提出以下构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建议。

(一)優化顶层设计

一是完善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营造良好基础环境。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有助于内部审计职责的发挥,是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保障,因此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来健全党领导内部审计的管理体制。审计委员会通过有效整合内部审计资源,全面领导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并统筹推进,正确授权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赋予内部审计人员职责并监督履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从顶层设计上改变“重审计过程轻结果运用”的传统做法。

(二)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管理,制度先行。近些年国家层面对审计结果运用做出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比如,2018年出台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9年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审计结果运用作出了相应要求,2020年出台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同样对内部审计结果运用作出了规定,高校应遵循以上有关审计结果运用的规定,结合自身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并有效执行。一是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是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是必要操作,进而制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具体实施细则是促进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举措。二是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制度。规范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和方式,可有效提升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透明性,推动审计结果得到充分运用。高校可以通过审计专题会议、审计简报、审计发现问题汇总分析报告、领导干部履职风险提示清单、经典审计案例等方式披露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以及广大师生利益关切程度在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全校中层干部层面、全校范围等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

(三)强化整改联动

整改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举措。只有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真正进行整改,并据此完善管理,堵塞漏洞,才能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高校应当建立以整改责任制、整改跟踪制、整改结果公开制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机制,推动审计结果运用。一是被审计单位应明确自身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在职权范围内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内部审计机构应跟踪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掌握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员的整改态度、整改措施及情况反馈,督促其整改的同时对其整改举措进行有效指导。加强重大或疑难问题整改的动态管理,要求被审计单位定期汇报整改进度以及阶段性成果,并及时给予整改指导建议。三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可通过专题会议、审计简报等方式公开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效结合,促进完成整改。对积极整改、进度较快的部门应进行表扬,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要通报批评,必要时还要问责整改责任人。四是适时开展后续审计。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开展后续审计,检查问题是否真正整改,是否建立问题防范长效机制,是否出现了“审后又犯”的问题。

(四)推进结果共享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仅仅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事情,高校应推进审计结果在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纪检监察等校内有关部门的共享共用,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共同研究、共同落实,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深度,构建审计发现问题联防联控机制,从而完善部门内部控制,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一是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干部监督管理需要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不仅要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免等的重要依据,还要按规定将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存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以及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财务部门要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以及专项资金管理等,规范基础会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防范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资产管理部门要结合审计结果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内部转移、报废处置等操作,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做到保值增值。四是纪检监察部门应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适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在党风廉政大会上结合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教育;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实施问责警示;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对于内部审计机构移送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并查处。

(五)加强统筹协调

高校应当在校党委领导下建立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校内巡察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相协作配合的机制。一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以规范内部管理的举措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部门联动的协同机制。二是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审计结果运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单位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审计结果运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审计发现的重点突出问题,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加强内部管理、科学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邮政编码:050061,电子邮箱:601236594@qq.com)

主要参考文献

[1]黄贤东,卜文艺,张美兰,等.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J].中国内部审计, 2020(8):73-75

[2]王砚书,宋月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研究[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9(3):64-67

[3]王宗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分析辅助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审计与理财, 2019(8):19-21

[4]杨晓杰,杨德刚.“两办”新规定下的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讯, 2020(26):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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