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虹,周科亦
(洛阳师范学院 审计处,河南 洛阳 471934)
高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最主要阵地,近些年政府不断加大对高校基础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社会公众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加强对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升高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经由投资和要素驱动逐渐转向创新和人才驱动。重大理论创新、科技进步的关键是人才,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主要阵地。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管理需要的绩效管理机制”[1]。因此,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的绩效资金评价体系,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高校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需要。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逐渐落地,高校财务管理体系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分别实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改革后,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高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既是财政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也是高校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取得更大效益的现实需要。
第一,整体性和全面性。选择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要从整体性和全面性出发,全方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应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在高校教学科研方面所取得的效果。
第二,相关性和独特性。不同高校的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差别很大,在建立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时,要重视相关性和独特性,立足高校自身的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立要和高校自身事业发展的目标相一致,要和项目具体教学科研目标紧密结合。就项目预期取得的效果与实际成果进行比较分析,确定评价项目重要性和代表性的指标,科学分析项目的完成情况。
第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评价指标的建立不能脱离高校运行的实际,要基于高校的办学特点、专业特色、运营管理模式以及专项资金的运行状态,不能将评价指标形式化、内容化,要建立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2]。
第四,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由于高校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单纯从数量方面评价无法很好地全方位体现高校专项资金在教学、科研以及人才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效果,因此评价指标要结合项目的特点和预期取得的成果,要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从而保证评价指标的完整性。
第五,投入指标与产出指标相结合。不同高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受到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影响很大,加上管理模式可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对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时,要建立投入、过程和产出指标,以更好地评价高校专项资金取得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完整反映高校专项资金绩效成果。
当前,高校对专项资金的管理重点在项目的申报和财务报销方面。高校的管理者和项目的主持人更关注项目的获批以及专项资金的额度,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普遍重视不足,缺乏专业的绩效管理人员。当前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高校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少硬性规定,很多绩效评价指标流于形式,更多的是为了应付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缺乏统一的领导,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绩效评价工作,绩效管理工作往往浮于表面。
部分高校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对项目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普遍存在匆忙立项申报的现象,重点在于争取项目和专项资金,对项目的投入和产出、预期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认识不足,实际执行与预算编制可能存在较大差异,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脱钩。在实践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项目基本结束但专项资金仍有较大结余,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预算科目差异较大等现象,降低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高校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往往按照资金来源方的要求,对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不同专项资金的来源方对项目结项的要求存在差异,对非财政专项资金则会按照高校内部相关的制度文件去执行,相关评价指标不统一,不能全面反映高校专项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往往是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没有从高校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会导致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与高校整体战略脱节。
按照现行规定,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往往会设置一个具体的时间,如项目立项获批后多长时间进行结项验收。但从高校实际来说,部分项目的投入成果往往无法在短时间内实现,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转化,相关研究成果无法有效进行量化评价,部分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去实现。缺少对项目期后执行情况的评价,无法对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做出全面科学的评价。
高校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的考核,主要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一般情况下由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进行自我初评,对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状况进行汇报,项目管理部门在评价专项资金绩效使用情况时,主要参考专项资金使用部门的汇报结果,对实际完成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往往缺乏细致的了解。在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时,更多的是关注专项资金使用方面是否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以及高校的财务制度,对高校学科建设水平的提升、培养育人方面取得的效果等方面因为缺乏行之有效的规范和评价方法,而无法很好地体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高校要不断加强公共服务理念,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使绩效评价工作能够得到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和接受。高校应成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组成。具体负责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对专项资金投入的必要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完成度进行客观综合的评价[3]。要明确项目负责人是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由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评价,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与责任人工资绩效、职级晋升相联系,强化相关责任人员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理念,重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高校要不断提升绩效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培训,加强高校之间对有关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学习。
要全面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立项环节的管理,项目组成员要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不能夸大预期取得的绩效目标。项目管理部门要结合高校自身发展实际,加强对项目立项的管理工作,优先安排绩效目标合理、预算编制规范、预期效果良好的项目入库,及时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高校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科学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并结合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高校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核算。在项目收尾结束时,组织专家学者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邀请第三方事务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差异,要求项目组对预算差异较大的情况说明原因,科学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涉及科研、教务、财务、审计等多个部门,需要由绩效评价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应结合高校自身的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建立起完善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起完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专家参与其中。高校应当建立绩效评价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应当包含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专家借助专业知识对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设计和规划。在评价过程中,应当考虑专家的独立性,必要时可以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客观公正地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另外,绩效评价离不开基础数据的支撑,要加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完善,规范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及时进行数据的归纳和分析[4]。
着力建立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特色和事业发展目标,统筹高校内部资源,坚持专项资金的使用服务高校事业的发展。要加强对业务指标的管理,在目标考核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其他方面的评价指标,如质量方面、时效方面、财务方面。高校专项资金还需要考虑效益方面的影响,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包括科研成果转化、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的数量等。社会效益指标包括高校声誉的提高、办学条件的改善、服务地方产业升级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此外还需要考虑项目相关方的满意情况以及提升高校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情况。综合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合理地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绩效评价贯穿项目的始终,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努力提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的有效性。高校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项目简介、绩效目标、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可以督促项目负责人更好地使用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此外还要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对项目负责人工作完成情况的认定。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责任单位在以后的项目申报、预算保障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一般的项目,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改进。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要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通过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