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精神与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研究

2022-03-18 03:06杨岩戴莉张琪妍
关键词:工匠协同院校

杨岩 戴莉 张琪妍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a.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b.工程技术系;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将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育全程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能够提升高职学生执着专注、精益求精、改革创新的职业精神。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技能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是促进产业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1]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契合社会需求,因此培养兼具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技能人才,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

1 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

1.1 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内在关联的内生逻辑

工匠精神的内涵是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工匠精神是一种职业精神。[2]新时代工匠精神具有以创新为导向、以技术为生命、以质量为追求的新内涵。工匠精神的核心要素是创新精神,创新是工匠精神的延展,只有把创新创业能力与工匠精神相融合,才能更好地提升育人实效。无论是传统制造业还是新兴产业,无论是工业经济还是数字经济,工匠精神与创造性始终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工匠精神始终是创新创业的重要精神源泉。[3]同时,创新创业能力本身也包含着“执着专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因此,二者协同培育是内生逻辑关联的必然要求。

1.2 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价值导向的契合性

坚持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通过多主题、多因素共同协作,相互补充,提高学生多维实践能力。二者在价值导向上具有契合性,都是强调用职业道德指引学生的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精神与能力相统一。工匠精神是创业之基,创业不仅需要合格的专业技能,更需要专注的工匠精神。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既需要专业基础知识、相应技能和职业素养,也需要具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品质。工匠精神主要表现为“专业专注的敬业精神、千锤百炼的品质追求、精益求精的职业态度、挑战自我的创新精神”[4],与创新创业型人才应具备的心理品格高度契合。把工匠精神融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能够促进大学生养成专注、严谨、执着的职业素质,摈除浮躁心理,更加注重创新创业实践中的细节和创业的风险,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生涯竞争力。工匠精神对于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是不可或缺的内容。[5]

2 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的时代价值

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既是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也是当代青年人自身发展的需求。在发展变化日新月异的新时代,协同培养青年人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的能力,才能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实现个人的理想与价值。

2.1 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是社会转型升级对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特别是从“制造大国”向“智造大国”的转型升级过程中,人才的技能水平直接影响工业水准和制造水准。从工业经济到数字经济、从传统制造业到新兴制造业,具有“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技能人才是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培养具有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融合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新的发展环境下,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获得了高度关注。强化对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一方面能够有效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技术的持续创新,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推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良好发展。创新创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应支持学生主动参与多种类型的创新创业活动,并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只有积极大力培养大学生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的能力,才能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实现青年学生的社会理想与人生价值。

2.2 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是我国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新内涵

工匠精神有丰富的精神内涵,是创新创业不竭的精神源泉。工匠精神使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具有了更深刻的思想性和人文性。工匠精神首先是对职业劳动的奉献精神、不断超越的创新创造精神、客户第一的服务精神、质量优先的品质精神。[6]这些内涵通过价值引导能够不断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造激情,不断培养“技术创新型”生产者和行业引领者。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融合培养,能够培育出更多优秀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特别是现代智能制造,对技艺难度和精度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具有熟练的技能,而且要求技术不断创新。如今,工匠的创新技艺已日益融入到产品的开发、技术的革新、工艺的更新过程中。[7]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也正以培养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切入口,推动着高职院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重构、教学环节创新、评价机制改革。

2.3 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

将工匠精神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工作协同推进是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的重要任务之一。高职院校在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的背景下只有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培养具有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人才才能主动适应经济转型对人才质量的新要求,才能探索专业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和新路径。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1]一个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至少需要两方面精神能力,即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二者是新时代对高职学生提出的新要求。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具有互补性。创新创业教育强调锐意创新、敢闯会创、求变求新,难免出现忽视实际价值的问题,而工匠精神中包含的持续稳定、精益求精的内容,对此具有补充功能。同时,多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类课程理论性强,相对缺少实践训练,而工匠的精益求精、对完美的追求都需要刻苦训练和反复实践。所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把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的协同培养贯彻到人才培养之中,注入到教育的每一个环节,才能更好地培养具有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2.4 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是推进产教融合的新动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制造强国战略,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9]在产教融合的关键时期,加快人才结构调整、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等问题都使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成为了当务之急。高职院校应紧跟产业发展新需求,强化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协同育人,与企业围绕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开展协同创新,有助于加速高校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也有助于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3 工匠精神和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路径

工匠精神和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协同培养,要围绕一个根本任务,即立德树人。“立德”是人才培养和增强职业教育适应力的基石。立德树人作为高职教育质量的核心要素,是高职院校工匠精神培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定位,也是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指导和基本遵循。只有注重培养职业精神、创新创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德技并修的良好职业道德和技能养成,才是职教发展根本之道。坚持立德树人为本的基础上,做好协同培养的实践安排与制度设计,通过课程建设、实训基地、校园文化等方面推进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育体系。

3.1 契合专业,重构教学内容模块

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要注重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教学内容的整合式设计,完善体现工匠精神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内容。首先,构建体现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协同培养的实训体系。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创新创业项目”,将工匠精神主要内容划分为若干个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模块,与双创课及专业实训课相融合,让学生能够受到“真实”工作环境的熏陶。其次,企业要为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选配好师傅,从企业的角度为学生上好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教育课。从人才培养设计环节入手,解决二者脱节问题。同时,在基础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环节中增加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的专项模块。在专创融合教学中,通过企业文化、仿真模拟,潜移默化地在学生的头脑中植入工匠精神、创新创业精神和企业价值观。在专业教育中挖掘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元素,开发专题教学模块。挖掘产业行业中的行业历史、工匠人物、创业故事等工匠精神的内涵,使学生充分感受到工匠精神的传承价值。

3.2 分层推进,打造实践培育项目

创新协同培育的载体,依托“第二课堂”打造一批实践活动项目,使工匠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与学生的成长有效贯通。实施“三开展,三走进”培育策略,围绕校内实践,开展“工匠进校园”“拜师礼”等活动,邀请行业企业劳模、工匠及企业家走进校园,与大学生面对面交流;围绕校企合作,开展“三下乡”“三走进”“创业特训营”等活动,让学生走进企业、走进生产一线,亲身感受创业精神和工匠精神;[9]围绕区域产业,开展点对点研学创新、创新实验班等,使产业化成果走进市场,实现课堂与岗位轮换、学校与企业交替。

在广泛开展实践活动基础上,以生产性项目为载体,建立“工匠精神+创业能力”“师傅+徒弟+专创融合训练”的实践训练体系。将第二课堂纳入学分考评体系,对学生参加的每一项实验、科研及第二课堂社会生产实践每个具体环节认真规划、科学安排。通过专项技能训练、生涯规划设计、创新创业比赛、顶岗实习等一系列实践项目训练,使实践项目成为培育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的“练习载体”。组建实创一体工作室、大师工作室,建立创业教师与专业教师的“双导师”制,按照“工学结合”的项目制、模块化训练,将工匠精神融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过程。

3.3 校企合力,推进协同平台建设

推动立德树人与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融合发展,构建政校企多元主体融合的创新创业实战平台。充分结合高职学生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现实需求,整合社会资源,增强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合作。一方面,高职院校应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打造双创实践育人基地;另一方面,重视生产与教育活动的融合,推进协同平台建设。依托院校科技园、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基地及资源、政策优势,引入校外优质资源进行对接,校企共建“创新工作室”“大师工作室”,形成“众创空间+创新工作室”校企两级实践平台。鼓励技能大师、能工巧匠和企业家来校任教,支持校内教师以教学成果及科研项目开展项目合作及科研攻坚。提升学生调查研究、团队协作、精益求精、创新创业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养,形成社会、学校和市场多主体参与,创业教育、创业环境和创业政策协同推进的协同平台。

3.4 营造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养的校园文化

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培育是一个不断内化的过程,不是“运动式”的政策和“活动式”的行为,需发挥文化“育人无声”的作用,改变技能人才培养“见物不见人”“见技术不见精神”的现状。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做到知行合一。营建崇尚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校园文化氛围。一方面,应将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协同培育融入高校办学理念、大学精神和校风校训;另一方面,以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精神协同培养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突破口,将其贯穿于职业教育全过程。在校园环境的布设中大力宣传各行业领域技能大师和优秀创业者的事迹,例如建设工匠文化长廊、创业事迹宣传橱窗、技能展示栏等,让学生在校园环境中时刻感受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精神;开展校园技能榜样、创新能手、创业之星等评选活动,使工匠精神和创业精神身边可见;积极开展与工匠精神相关的文化活动,定期邀请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优秀创业校友、企业家等开展相关讲座,通过价值观引导,推动工匠精神成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流精神,增强协同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使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精神在校园内落地生根。

高职院校通过教学、实践、校园文化等途径,推进工匠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的协同培育,为高职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带来新理念和新思路,以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综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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