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勇辉 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修订历时5年,中间经过几个版本的提议模型的讨论。2009年提议模型的做法,是在初始确认资产时便把当时评估的预期信用损失信息来调整计算实际利率,并在存续期内得以确认,再通过基于原始实际利率的追补调整在损益中反映后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化。这将为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建立信用损失准备,从而使信用损失的确认和利息中所隐含的信用利差的确认相匹配。2009年提议模型最能如实反映预期信用损失,但是该模型需要估计全部的预期现金流量、应用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和保留最初估计的信息,要求报告主体整合会计和信用风险管理系统,这需要耗费大量成本和时间,给实际操作带来重大的挑战。
2011年提议模型提出了一个简化分层方法,将金融资产分为好账与坏账,按不同方式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该简化方法比较方便实现调整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的目标,但并不能如实反映经济实质,而且该模型的“可预见未来”“好账”和“坏账”等并没有清晰定义,也没有明确的区别标准。
其间,2011年IASB与FASB曾开展合作,共同开发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但意见没有达成一致。2012年FASB更新提议提出了金融资产的净摊余成本计算方式,相当于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要按整个存续期来估计,但操作成本很大;而且该模型容易高估损失准备金额,更加审慎,与美国报表使用者更重视损失准备的充足性有很大关系
2013年提议模型通过分层的方法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从一开始确认后相关的信用风险没有显著增加,损失准备金通过估计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确认,否则通过估计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来确认。该模型解决了估计全部的预期现金流量这一操作挑战,降低了实施成本,但需要进一步提供如何判断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相关标准。IASB在2013年提议分层模型的基础上继续改进,于2014年发布正式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分阶段的方式确认减值。
根据准则的相关规定,预期信用损失是在合约的预计存续期内,评估各种经济可能性下发生的信用损失(现金短缺现值)的概率,再通过加权计算得到的无偏概率估计值。现金短缺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应当可以收取的现金流量,与考虑信用风险后预计可以再回收的现金流量两者之间的差额。且指出计量时要能够反映以下三项要素:一是对各种经济情况下进行评估得到无偏概率加权平均估计金额,二是进行折现反映时间价值,三是要评估反映已发生事实、当前情况和未来预计的信息,同时考虑获取信息的额外成本或努力。
通常在金融资产定价中,收益中的信用风险溢价反映了初始确认时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由于后续期间大部分金融资产的定价并未随着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而调整,传统会计上已发生损失法在“损失事件”之前,存在多计利息、延迟确认减值的弊端,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可以更及时确认减值损失金额,并反映金融资产的定价调整情况。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2018年版本财务报告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 of Financial Accounting,简称“CF”)包括目标、质量特征、财务报表和报告主体、财务报表、确认和终止、计量、列示和披露内容,CF不仅有助于对会计准则的制订,而且在应用相关会计准则需要在不同的会计政策中选择时,可以通过CF提供分析思路。本文接下来以CF为视角,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特点进行分析。
预期信用损失法主要是为了反映信用风险变动对金融资产定价中信用风险溢价的影响情况,从而提供金融资产未来合同现金流量的信息。由于大部分金融资产的定价在存续期间并未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进行调整,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法有助于预测金融资产的未来回报和理解当期财务业绩反映的信息,因此能提供资源决策的支持信息和评价资源受托的履行情况信息。
1.相关性。信用风险变动较其他变动(如市场利率变动)与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更具相关性,预期信用损失法选取信用风险变动作为相关信息具有预测价值和证实价值,让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多了解管理层对金融资产信用风险的判断,从而进行决策,能更好实现模型的目标。
2.如实反映。预期信用损失不能直接观测得到,必须进行估计。一方面由于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溢价包含着信用风险损失补偿的相关信息,虽然报告主体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方式存在差异,然而通过合理估计可获得相关信息;另一方面信用风险受债务主体信用、市场利率和政策环境等众多因素的影响,相关变动信息是不确定性的估计,在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较低情况,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在模型的应用上有比较大的影响,能否如实作出估计存在疑问。
3.提升性质量特征。由于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没有统一的模型和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加上新准则实施初期,报告主体和报表使用者未必一致理解相关信息,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时,在可比性、可验证性和可理解性面临挑战,需要报告主体披露更多预期信用损失的判断、估计和参数等相关信息,从而提升信息的质量。
4.成本限制。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收集和处理历史、现有和未来的信息,并对信用风险作出判断和估计,报告主体的会计信息系统与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通常分开运行,整合相关资源可能面临巨大成本。效益与成本的普遍约束对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报告主体往往会在现有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上,选择方便的操作方法进行评估和计量信用风险,从而影响信息的质量。
预期信用损失估计包括前瞻性信息,该信息与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及其财务业绩相关,纳入财务报表有助于报表使用者理解报告中的计量数据。与其他资产减值准备金一样,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是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金,影响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业绩表(利润表)。由于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不确定性,具有更多主观判断空间,增加了粉饰报表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预期信用损失的增加或减少体现了资产的减少和增加变动情况,属于收益或费用要素。
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的时候,按会计准则的要求需要根据当时的信息进行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并确认减值准备金,如果存续期内信用风险水平的估计发生变化,预期信用损失减值金额会也跟着进行变化。
从相关性方面分析,金融资产初始定价中其实也含有预期信用损失补偿信息,即信用风险溢价信息,初始确认时开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即是估计信用风险溢价的变动情况,因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确认时点,体现了相关性要求和及时性要求。从如实反映方面分析,及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有助于提供金融资产的价值、收益变动,随着信用风险变动而自动调整损失金额也体现了对称性原则,但是也会增加财务业绩波动的可能性。
预期信用损失以使用价值作为计量基础,通过无偏概率估计的加权金额、时间价值和可获得的合理及可支持信息来估计,但没有统一的估计模型。且预期信用损失采取分阶段计量的方式:按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来划分阶段,若是显著增加,则预期信用损失额按整个存续期间估计;未显著增加,预期信用损失额按未来12个月估计。
1.相关性方面分析。由于预期信用损失方法是为了提供金融资产未来合同现金流量的信息,通过使用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和费用能反映金融资产使用和最终处置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相关信息,选取使用价值作为计量基础能够提供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2.如实反映方面分析。信用风险溢价发生变动时,大部分金融资产的定价并未随之进行调整,故在存续期间通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来反映信用风险溢价发生变动情况,从而更好反映资产的价值。选择使用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可以提供相关的不确定性价格的估计信息,更能如实反映经济现象,但是:一方面以使用价值作为计量预期信用损失面临不确定性估计,且预期信用损失没有统一的估计模型,比较依赖估值技术和报告主体已有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也增加了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时的主观操作空间,在实务中能否获取足够的信息如实反映存在疑问;另一方面分阶段确认增加了计量的主观判断,信用风险显著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偏于定性,在重大不确定环境下,能否完整估计以及运用审慎性原则存在疑问。
3.提升性质量特征方面。由于计量模型存在较多主观操作空间,且以使用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可能要用到估值技术,容易对信息的可比性、可验证性和可理解性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也加大了主观操作空间,降低了信息的可比性、可验证性等。因此需要披露更多计量模型相关的假设、判断和参数设置等信息来减少影响。
4.成本限制方面分析。估计信用风险损失信息比较复杂,必然耗费更多成本,而金融资产未来合同现金流量与整个存续期间的信用风险损失信息相关,分阶段计量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模型的操作成本,但也削弱了信息的相关性和如实反映质量特征,在实务操作中成本限制的约束可能会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计量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预期信用损失信息需要单独披露。从质量特征和计量方面分析可以看出,报告主体需要披露更多信息来提升信息质量,帮助报表使用者理解。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本质是计量问题,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可以更及时提供金融资产信用风险变动的相关性信息,但计量面临不确定性估计,通过CF分析研究发现:
一是模型以预期信用风险的变动作为相关信息来确认计量损失准备金额,提供的信息更加及时、也更具相关性,可以减少已发生损失法在“损失事件”之前的期间存在多计利息收入、延迟确认损失减值的弊端,也能反映金融资产的定价随着相关预期信用损失变动而调整的情况。
二是模型以使用价值为计量基础,面临不确定性估计。模型本身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操作空间,对财务状况表和财务业绩表会产生较大影响,且能否获取足够的信息如实反映相关经济现象,能否如实反映比较依赖于预期信用损失的估值技术,同时计量的不确定性使得相关信息难以验证,对可验证性、可理解性方面的影响较大。
三是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没有统一的计量模型,报告主体在应用时需要对现有信用风险管理模式的资源进行整合,获得相关支持信息,从而建立分阶段估计模型,整合资源时受成本与收益限制的影响较大。不确定性估计需要耗费更多的成本,虽然模型以“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来分阶段操作,也提供了分阶段判断的简化标准(逾期信息的可推翻假设),减轻了操作的复杂性,但是仍然需要报告主体整合已有的信用风险管理资源来获取足够多的信息才能合理估计,实务操作中模型的应用可能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存在比较大的实施难度。
一是关于完善我国《基本准则》的修订建议。通过运用CF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分析研究,可以发现其采用的计量基础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反映的是现金流量的内在不确定性的价格,故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本身是不确定性的估计。而我国《基本准则》计量属性的规定中并没有使用价值的表述,而且计量费用要素时要求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出金额“可靠计量”才能予以确认,以及资产和负债要素方面也有可靠性的描述。我国《基本准则》缺少使用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和大量有关可靠性原则的描述,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不确定性估计相矛盾,不利于企业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容易造成理念上的冲突。因此,为更好指导企业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建议我国《基本准则》应按IASB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及时进行更新和修订,一方面将使用价值作为单独的计量基础,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属性给出原则性指引,另一方面是厘清可靠性概念与不确定性估计之差的关系,或是采用IASB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以如实反映取代可靠性,全面修改要素的定义。
二是关于完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模型的建议。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预期信用损失方法的具体计量模型,我国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千差万别,对于信用风险量化水平相对较低的企业,预期信用风险损失计量的相关数据严重缺乏,企业本身也没有具体计量模型,在应用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方法时存在的主观性更多,财务数据的可比性更差,且难以满足审慎性原则要求。建议会计准则制定者有必要根据各个行业的具体特点或是具体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的差异:一是在短期内应明确信用风险量化水平相对较低情况下的计量方法,比如设计类似应收账款与逾期信息的矩阵对照表,设计相关矩阵时应考虑哪些因素及相关权重如何分配,二是定期公布和更新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无偏估计参照值(可分地区、行业等给出参考值),随着历史数据积累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