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志伟
(丽水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丽水 323000)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方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牢牢把握乡村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大势,把乡村的命运与党和国家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在省域层面对推动乡村振兴做了系统的创新性探索与实践。这些重要论述与实践,是新时代浙江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经验和宝贵财富。
改革开放后,浙江以其显著的发展绩效和丰富的创新经验,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刚迈入新世纪的浙江,2004年人均生产总值就已近3 000 美元大关,“这既是一个有利于‘三农’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的战略机遇期,也是一个容易忽视‘三农’利益、导致各种矛盾凸现的社会敏感期”[1]148,机遇与挑战、危机与新机并存格局极为突出。面对“成长中的烦恼”,如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成为浙江必须解决的问题。
1.二元结构下城乡非均衡发展现状中浙江走在前列谋新篇的责任担当
纵观世界各国,尤其是工业化大国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在工业化初期实行以农补工,而在工业化完成后实行以工哺农的政策导向,是现代国家工业化历程的一般规律。新中国成立后,围绕社会主义工业化目标,我国逐步形成了城乡二元体制,在加速推进工业化的同时也导致了“三农”问题的出现。如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别加大,农村的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等。据统计,1997—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年平均只有同期城镇居民的一半即4%,而同一时期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也由2:1 持续扩大到2.43:1①根据《浙江统计年鉴》1997—2003年计算得出。。习近平指出,如何解决好这些日益突出的问题,使浙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化工业化相协调,需要我们通盘谋划,在跳出“三农”抓“三农”、统筹城乡兴“三农”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在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强大合力等方面,开新局谋新篇。
2.总体快速发展和内部粗放型增长并存态势下浙江勇立潮头开新局的历史使命
浙江典型的“老百姓经济”发展模式在极大调动民众自发创业欲望和智慧、促进经济总体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低、小、散、弱’和‘轻、小、集、加’的特点”[1]82,尤其是农村的家庭式生产经营,往往存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粗放型特征,能源、土地、水等资源制约和环境污染问题不断凸显。据浙江省农办摸排,当时全省只有4 000 个村庄的环境相对较好,其余的3 万多个都比较差。正因如此,习近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指出:“浙江的发展正进入一个关键的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结构需要优化,产业需要升级,企业需要扩张,要素需要保障,环境需要保护,市场需要更大的空间,经济增长方式需要从根本转变……我们必须寻找新的出路,拓展新的空间。”[1]111以新的发展理念、发展动能和发展体制,勇立潮头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升级,已成为浙江深化改革的核心问题。
3.“先成长先烦恼”境遇下浙江迎难而上育新机的时代要求
2004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实现度高出全国平均37.3 个百分点,达到了58.9%。这意味着世纪之初的浙江即已跨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门槛,同时也意味着必然更早感受到先发带来的各种问题。习近平敏锐地指出:“浙江作为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省份和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在许多问题上程度不同地比全国先期遇到,比如促进社会公正问题、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社会治安和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显性化与群众越来越高的预期,在一些方面已成为突出的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够和谐的问题,就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良好的和谐社会运行机制。”[1]24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健全省域现代化总体布局,顺应农村群众日益提升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直面荆棘的勇气先行先试勇做“探路者”,成为浙江面对的时代课题。
1.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在浙江工作期间,面对“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地形特征和历史形成的农业产业普遍多、小、散的特点,习近平深刻认识到浙江农业的发展仅靠规模和产量难以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必须革新理念,另辟蹊径。他敏锐地抓住新世纪初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的机遇,审时度势作出了浙江“必须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重大决策,指出,高效生态农业是集约化经营与生态化生产有机结合的现代农业,完全“符合浙江资源禀赋实际,也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是对效益农业的进一步提升”[1]182。浙江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的力度,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效益农业产业带,积极引入现代工业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的标准化生产,走出一条高效、安全、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1]182-183。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理念凸显了环境在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力中的基础性地位,初步确立了绿色兴农的发展重心,大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三农”思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育发达的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是促进耕地相对较少且生产经营高度分散的浙江农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明确指出,浙江要把“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举措”[1]182-183。由此,浙江于2004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随着思考和实践的深入,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并将其理论表述为“三重合作功能的一体化、三类合作组织的一体化、三级合作体系的一体化”。这种“大农合”(大规模综合性多层次农村合作组织)聚焦于农业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与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合作与联合为纽带,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统筹推进涉农部门职能转变、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发挥生产、供销和信用合作的协同效应,促进了农业产业链、服务链、创新链等各环节经营主体共同发展,为家庭生产经营进一步走向市场、建设现代“大农业”开辟了新空间。
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必须走城乡经济相互促进和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新路子。习近平认为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村取得令人瞩目成就的重要原因之一[1]157。正是基于这种深刻理解,他始终强调农村发展要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整体思维,大力促进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等一体化,推动农业生产全环节升级。他要求“把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1]157,推动有关部门明确把休闲农业、观赏渔业、森林旅游等业态作为新兴产业予以扶持,支持工商企业积极投资农业,并鼓励浙江发挥区位优势,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全面“促进农业与工业、农业与服务业的融合,提高农业的产业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1]178,在产业融合中延伸农业产业链、创新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优化利益链,培育新动能。
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反复强调要抓住当前科技进步、产业重组、生产要素转移加快的极好机遇,加大“科技兴农”力度,“进一步用先进科技和先进文化来支撑现代农业的发展,着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科技贡献率和土地产出率,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1]182。为此,他创新推广了农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制度,并推动有关部门下气力、增投入,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这些前瞻性的理论与实践,有力地提升了浙江农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也推动了浙江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高质量发展。
2.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社区
21 世纪初的浙江农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等现象比较突出。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对此,习近平强调必须树立“生态立村”的理念,着力建设美丽新社区,让绿色发展成为农村群众的幸福点和乡村振兴的支撑点。2003年6月,在习近平亲自调研、亲自部署和亲自推动下,浙江省启动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三生”环境改善为重点,全面实施环境整治“811”工程,系统推进乡村公路硬化、“厕所革命”、河道清淤疏浚、农民饮水工程等系列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有序开展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梯次推动农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把严格的环境保护与有限的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结合起来,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新型业态培育有机结合起来,把丰富的生态资源转化为农民致富的绿色产业[1]166,全面打造山青水绿民富的乡村。到2007年,全省10 303 个建制村得到整治,其中1 181 个村建设成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安居乐业、美美与共的人居全新诠释了农村群众的幸福生活,也生动地彰显了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针对山海特色鲜明的浙江农村,习近平还指出,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必须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充分考虑乡村特色,体现山区丘陵、平原、城郊、水乡、海岛的特点,贯穿以人为本、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规划理念,使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有机融为一体,体现区域的经济特色和文化特色”[1]163,在留住绿水青山的同时,提炼乡土味道,促进千姿百态的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把乡村打造为具有故园历史记忆、体现江南鱼米之乡、展示山水浙江品质生活的美丽景观。要坚持乡村建设形态、生态、业态、文态化理念,精准施策,使规划“与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衔接好,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与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相配套”[1]163,做到景村融合、镇村联动、城乡一体,把乡村建设成为“规划科学、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生活富裕的农村新社区”[1]164。
而这一时期最集中体现习近平绿色发展思想的,是在安吉余村明确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它科学地回答了乡村经济发展和自然生态保护间的关系,为乡村振兴指明了绿色发展的道路,“体现出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从根本上超越了西方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坚持发展了马克思‘人化自然’与‘自然人化’思想”[2],不仅成为推动浙江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理论遵循和实践指南,而且擘画了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的蓝图,并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乡村现代化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3.繁荣兴盛农村现代文化,培育现代新型农民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始终把繁荣现代文化、推进乡风文明作为乡村建设的灵魂,着力用现代文明培育新型农民。他指出,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其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知识储备、现代意识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高低。因此,他在提出“使农民真正站到主体位置上”[1]177这一科学命题的同时,反复强调要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拓展文化惠农的覆盖面,“无论在文化设施布局、文化经费投向,还是文化生活安排、文化产品生产等方面,都要更多地向农村倾斜”[1]331;进一步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各类特色化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农村自办文化,创新“管办分离”“民办公助”等供给机制;进一步发展农村教育,深化文化结对帮扶,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科学规划适应乡村振兴需要的培训体系,丰富涵盖实用农业技术、农业发展理念、农村文化等的培训内容,创新包括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参与的培训机制等,努力使农民不仅“成为具有新理念、新思想、新知识、新文化、新精神、新技能、新素质、新能力的新型农民”[3]198,而且切切实实成为乡村发展的主人。
繁荣乡村现代文化,必须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指出,实现乡村振兴,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令人惊叹的富于创造力的智慧和力量”[1]317。要加强对优秀传统乡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的挖掘、继承与创新;要正确处理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管理利用及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要在建设过程中把那些具有文化价值和地方特色的历史建筑通通扫荡了”[1]324;加大对承载着乡土记忆的古村古宅、古道古树、古祠古庙、文化古迹等的立法保障力度,支持乡土文艺团组发展、收徒传艺;加大宣传教育扶持力度,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保护和利用好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1]325。这些系统的理论与实践,有力地唤醒了沉潜于乡野民间的文化自觉意识,丰富了文化传承的载体,接续起绵延于历史时空的江南文脉,有效地培育了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构筑起农民新的精神家园,为乡村振兴铸魂赋能。
实现乡村文化振兴,还要加强农村群众道德教育。习近平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道德建设“虚功一定要实做”。具体来讲,就是必须“坚持加强道德教育与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相结合、大众传媒引导与文学艺术感化相结合、运用经济手段与提供法律支持相结合”[1]303,进一步整合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建设资源,健全人文关怀,完善思想道德激励、评议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信用浙江”活动,拓展道德模范评选、典型事例宣讲等活动载体,深化文明村镇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农村群众在参与中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以和为贵的社会价值取向。正是在习近平的积极推动下,浙江省系统规划实施了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等“八项工程”,全面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城乡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三个双万结对”活动等。丰富的载体创新给浙江乡村注入了新的现代文化元素,有力提升了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了现代农民的养成,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更加深厚和可持续的活力。
4.健全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始终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必须处理好而又容易出偏差的一个具有全局意义的问题。”[3]168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高屋建瓴地指出,对于已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新阶段的浙江来说,“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已成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环节”[1]34-35,是浙江继续“走在前列”的重大命题。他强调:“只有跳出‘三农’抓‘三农’,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理念,才能切实打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体制性制约,从根本上破解‘三农’问题。”全省“务必统筹城乡兴‘三农’”[3]103,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为此,习近平提出了“实现全面小康一个乡镇也不能掉队”的战略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的比较优势和政府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的重点放到农村,深入推进城乡产业结构协调发展和一体化就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整体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城乡配套改革[1]157-158;要健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在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土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实行片区综合价,逐步提高对农民的补偿标准;因地制宜开展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新路子;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1]156,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都能在农村迸发活力、创造财富。
在习近平的推动下,2004年浙江率先在全国制定实施了《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同时,习近平还亲自创立了结对帮扶制度,主持实施了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山海协作、百亿帮扶致富、下山脱贫等系列工程,以实实在在的项目、资金、管理、技术等促进了农村的赶超式发展。这些举措是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与浙江区域发展特点有机结合的全面实践,有力地推动了浙江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等一体化进程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由此进入到一个城乡融合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习近平把产业、居民、社会和生态等城乡要素视为一个发展共同体的重要思想,大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探索和省域经验。
5.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新体系
习近平历来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农村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他强调,实现乡村振兴,要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重农强农、推动乡村振兴的行动优势。为此,必须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体系,着眼“区域+领域”,优化以乡镇为龙头、以建制村为主体、以行业为补充的党建组织体系,通过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村社会组织和农村产业链等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努力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正常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1]428,深植党在农村的根基;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的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取代[1]402-403,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必须贯彻浙江省委提出的党建“八八战略”即“巩固八个基础,增强八种本领”的部署,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建设,真正做到发展有新思想,改革有新突破,各项工作有新举措[1]398;要培养选拔一支“双带双强型”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尤其“要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把那些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而又能共事、不出事的人,选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中来”[4],发挥好“领头雁”作用,“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难时刻能豁得出来”[3]136。由此,习近平不仅亲自推广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党内基层民主制度,而且推动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持续创新“干部住乡驻村联户”“民情地图”“乡会村开”“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等制度做法。经过几年努力,全省1 万余个村党组织成为了“五好”“六好”成效明显、“站得稳,说得响,呼得应,叫得动”[1]383的基层组织。干在实处、久久为功的党的建设,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了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坚如磐石的组织保障。
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始终强调,乡村治理必须立足村情农情,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善治之路。2006年,浙江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大胆实践与创新探索。习近平要求,建设法治乡村,首先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依宪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1]360;要强化法律在农民权益维护、农业支持保护、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的权威地位,“让群众愿意打‘官司’、懂得打‘官司’、打得起‘官司’”[1]389;还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繁荣乡村法治文化。法治与民主相辅相成。习近平强调必须全面理解以“四个民主”为核心的村民自治体系,而不能简单地“一选了之”。要完善乡村自治体系,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制约机构、新型社会组织为补充力量的乡村组织体系,稳步推进村民说事、村务会商、民事村办、村事民评,打造多层次、全域化、制度化的基层治理协商格局。基于此,习近平亲自提炼推广了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突破口的“后陈经验”等一系列基层治理特色做法,进一步创新发展了“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出村”的“枫桥经验”,提升实践了以“生产供销联合与合作”为主要途径的“新仓经验”。习近平还指出,德治在乡村治理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必须把握法治与德治的互补性、兼容性和一致性……把法律制裁的强制力量和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地结合起来”[1]389。他强调,要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加强农村纪念场馆等德育基地载体建设,积极培育乡村文明传承队伍,依托村规民约、教育惩戒等以规立德,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以重建乡土信任,完善大调解体系以凸显法治中的道德要求,强化德治中的法治规范,培育明德守法的良好风尚。乡村治理的众多创新性举措,不仅打造了浙江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更为构建新时代多主体协同高效共治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做出了创造性探索。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地方实践的典范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在深刻领会中央政策精神、牢牢把握住“三农”发展规律、全面洞悉世纪之初浙江乡村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浙江实际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如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如何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以贯之重农强农,积极深化“三农”领域的深层次、根本性变革,创造性地做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让改革红利持续流向“三农”,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性、实践性、科学性和人民性特征。他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统一、培元固本和守正创新相统一,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治理体系构建,制定实施了“千万工程”等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战略举措,着力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在省域层面对构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城乡共同繁荣的新发展格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并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作风,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之路。可以说,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乡村振兴的系列原创性战略性重大思想观点和全方位开创性的伟大成就,回答了世纪之交的浙江为什么又是如何去推进乡村振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科学内涵,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地方实践的典范。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邃思想源泉和深厚实践基础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即是时代的产物,习近平总书记的长期地方领导实践为这一伟大思想的孕育和发展提供了活水源头和孕育实践,尤其是主政浙江期间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成的重要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刻阐述了农业农村的现代化问题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但无论是美丽乡村、美丽中国建设,还是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乡融合发展等,都能够在他主政浙江时实施的“千万工程”、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现代化道路、统筹城乡发展等系列实践中找到原点和注脚。换言之,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乡村振兴问题的丰富实践、深邃思考和不断探索,与党的十八大后他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思想在精神上是高度契合的,两者之间在实践基础、核心精神、理论体系、思想内涵等方面具有内在的继承性和一致性,其发展脉络与思想逻辑呈现出前后相续、融会贯通、不断升华的特征。由此,我们完全可以认为,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的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是地方探索进一步升华为国家战略的先行先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重要渊源之一。
3.新时代浙江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思想指引与根本遵循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浙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涵与体现。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与实践,蕴含了我们党乡村振兴战略的要义精髓,深刻揭示了浙江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规律性认识,为浙江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思想指引与根本遵循。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要把深入研究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与学懂弄通做实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新时代浙江推进乡村振兴的新特点新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握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坚定实施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厚植城乡融合发展新优势,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对农业农村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频共振,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使生态宜居、特色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智慧乡村、共富乡村成为浙江农村的普遍特征,以高水平乡村振兴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赢得战略主动,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浙江经验、浙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