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中的抗争性话语研究

2022-03-17 18:07赵林云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舆论话语群体

赵林云

(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当前的社会传播语境多元并进,网络给予社会成员更多表达与交流意见的场域与空间。然而由于不同的价值观和不同的文化意识形态在网络上拥有的壁垒减少,众声喧哗景象下,抗争性话语进一步导致了舆论场的划分,多元的利益主体在网络中形成复杂的博弈甚至激烈的对抗。这种基于抗争需要、利益诉求或情绪表达的话语形式,学者将其称为“抗争性话语”。抗争性话语存在已久,但在互联网环境下获得了更加强盛的生命力。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AR/VR技术进入视野,技术的洪流催生出更复杂的话语表现形态。

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是网络正向价值观传播的保障,搞清楚话语对抗产生和传播的机制,用积极的态度将网络对话引导到积极向上的方向上来,维护正常和谐的网络对话环境,是媒体、网民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一、从自由到喧哗:抗争性话语的“网络狂欢”

随着中国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然而,知识水平的差异,自我表达的渴望,对资本等利益的追逐,使争吵性的话语充斥于网络空间。争论本来是一种良性行为,却在网络生态中演变、催生出话语抗争,话语对抗的高密度发生使部分网络事件的舆论空间充满戾气,不仅污染了网络传播环境,甚至造成群体对立,影响现实中的人际交往、代际沟通以及文化传播。这种从自由交流到众声喧哗的不良倾向,甚至成为一种仪式化的存在,影响着主流舆论场的建构。

(一)非理性、非逻辑:互联网中的无知与抗争

网络媒体的话题构建与传播模式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参与者聚合后通常表现为开放性、互动性交织的复杂话语空间。不同的话语主体在参与公共事件讨论的过程中因刻板思维而产生的观点对立,将参与者划分为不同的群体。网络抗争性话语在一般公共事件构建中存在三个话语主体,即政府、公众、媒体,通常表现为公众追逐自身利益,通过互联网上的私域流量或社会化平台等途径,依托意见发表引起讨论、获得话语权,进而影响舆论。

网络抗争性话语既有抗争性观点的话语表现,也有纯粹争论性的语言对抗。日常网络媒体中的话语对抗现象常在网络媒体的评论区出现,此时,如果将公共事件比作主题,评论区则成为意见讨论的辩论场。在有意或无意的意见表达中,话语对抗逐渐突破意见探讨,转变为对立与攻击,“非理性”“非逻辑”等特点使抗争性话语通常表现出负面色彩。

另外,网络媒体中的抗争性话语作为一种话语表现形式,在网络媒体的运营规则中表现出“优秀”的“流量收割”作用。近年来出现的某些综艺节目是很好的代表。在节目中,参与者围绕道德、文化、人物、事件等话题,使用批判或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话语做出评价。从诺尔·诺伊曼的“沉默的螺旋”理论来理解,观众在接收节目观点后产生认同、强化或对立等不同的反应,因抗争性话语所引起的情绪对抗使不同的观点以更快的速度聚集,从而为节目形成次生热点,“收割”更多流量。

随着话语对抗的不断升级,非理性因素成为抗争中的主导元素。没有逻辑、一味抗争、标语式的抗争性网络话语,通常直接引起的是意见对立者的情绪对抗。究其成因,“无知者无畏”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这种话语对抗。所谓无知者无畏可以理解为: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拥有莫名其妙的勇气和自豪感。网络传播使得各种公共议题公开地展示在更多的群体面前,人们经常会把观点的争论变成语言的攻击。为什么“网络喷子”讲话经常不讲逻辑,因为他们在吵架而不是在论证。当观点输出变成单纯的反驳,当语言变成攻击的武器,一些人在网络上寻找那些关注度高的话题和事件,使用模板式的、不知所云的、能够轻易激起对抗的话语,放纵自己无知的热情。

抗争性话语的引发通常只需要很低的成本,使用标语化的思维,缺乏独立的思考。不管是出于对被关注的渴望,或是利益追求,一个使用这种标语化思维刻意引起网络群体对立的人已经被蛊惑,不和他们论证和辩论是最好的办法。然而基于观点对立的话语对抗一旦被激起,“网络狂欢”开始出现,甚至会牵扯更多人和事。为了维护既有观点、巩固既得利益的刻意抹黑行为,已经成为一种产业链式的模式化行为。

在话语对抗中为了维护自身观点而产生的攻讦、抹黑行为经常涉及刑事犯罪,对别人的名誉进行攻击、侮辱他人、虚构事实诽谤他人甚至会构成犯罪。然而,这类事件通常遵循“不告不理”,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不告,法院不会追究。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就成了社会公诉案件,公安机关针对网络上的抗争性行为收集证据。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网络言论无罪”的“超自由”假象。

(二)碎片化参与、冲突聚集:抗争性话语的“集体狂欢”

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观点争论,为何在网络舆论中话语的对抗会呈现争论不休直至群体对立的复杂景象?从抗争性话语的发展过程来看,通常遵循个体的碎片化参与、冲突聚集后的“话题泛滥”这一过程,进而在聚合后由个体集合为群体,由话题发展为舆论,抗争性话语在这一仪式化的过程中逐渐发展为一场“网络狂欢”。

网络抗争性话语为何会愈演愈烈?现实生活中的争论会受到道德引领、法律约束,不论是个人或是群体的意见表达都受到多方面的限制,而在网络中由于匿名性、高度自由等特征,不论是从主观还是客观上都给发言者造成了“超自由”假象。古斯塔夫·勒庞认为,即使是富有智慧、理智和善于思考的个体,一旦融入某个群体之中,原本个体在思考问题时的理性也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同化和淹没,情绪当头暗示个体做出反常的价值判断。①古斯塔夫·勒庞著,王浩宇译:《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6年版,第126—128页。

由于网络的高度自由与开放,新媒体成为一个信息融汇的聚合地,也是一个鱼龙混杂的观点集合地,既有信息相对可靠的传统媒体发展的线上端新媒体,也有专业度和真实性相对较低的自媒体。在网络话语对抗中,一些拥有较大关注度的“大V”成为网络抗争性话语引起“舆论狂欢”的关键一环。媒体工作者将自我观点带入事件传播中会极大改变观点的平衡与分布。媒体工作者只为抢热点、抢流量,为争议造势,却不传播更多的事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观点的对抗。

拿日常生活中的节庆仪式来理解,节日以人民群众共同的信念为基础,参与庆典的民众拥有相同的价值追求,在节日庆典中,个体的诉求与情感在真实体验的融汇中分享,进而得到强化。在这一过程中,“狂欢”作为一种信仰的纽带支配着仪式中的参与者,参与者通常表现为麻木、情感认同的非理性状态。

现实生活中的节庆仪式同抗争性话语的冲突聚集有着相似之处。网络话题的参与者各自携带观点参与到一场公共事件中,此时,事件本身成为一次“节日契机”,不同的观点可以理解为“庆祝仪式”。在“仪式”扩散的过程中,相同话语的表现者在分享的过程中聚合,“节日”的参与者逐渐分化为以不同“仪式”为标志的群体。由于网络中的“仪式”如同参与者的闲谈之举,这种碎片化的参与遵循前文所讲的个体话语对抗行为的非理性与非逻辑特点,不同的群体迅速膨胀和壮大,个体沦为意见对抗的工具和手段。群体演变中,组织身份的产生演化出更加复杂的利益主体,对群体的归属感、对利益的追逐使话语对抗逐渐脱离话题本身,作为“节日契机”的公共事件本身在各种虚无的“仪式”与群体的“狂欢”中成为舆论与风暴的中心。①张丽燕:《场域理论视角下网络公共意见建构》,苏州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第32页。

二、情绪与对抗:话语对抗下的“舆情陷阱”

如果说现实中的对抗所引起的是人与人的冲突或群体之间的冲突,在冲突解决之后往往会达到和解,网络上的话语对抗则由于其起因和结果的复杂性,使这一过程往往会朝着难以控制的方向发展。议题中的话语对抗冗长而没有进展,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加将导致新的“舆情风波”。

(一)抗争性话语如何引发舆情

抗争性话语通常起源于个人,后续发展离不开自媒体、媒体的推波助澜。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媒体使信息传输速度加快,信息的传播范围空前广泛。

1.新媒体成为意见表达的公共舆论场

互联网不同于现实社会传播环境之处,在于它高度的自由性、开放性以及灵活的话语表达方式。在现实社会中,传播是一个舞台,受到时间、空间、信息等传播条件以及受传者各方面的制约。普通公众由于所掌握信息量较少,或掌握的资源相对不足,很难作为一个传播者的身份参与到社会热点事件中。然而,抗争性话语“横行网络”最基础的条件是互联网为每一个用户提供了一个发声的舞台,是开放的“舆论温床”,是公共讨论的“留声机”。

除了个人在互联网上表达的自由度,更容易实现的是公众对于不同价值观的接受。新媒体自身的字数限制容易造成语义曲解,导致了间接的话语交流。如果是有利可图、别有用心的刻意为之,话语的对抗从情绪出发,形成群体之间的对抗,进而引起文化的冲突、社会的动荡,将导致对个人以及社会的伤害与危害。

2.多元化和碎片化聚合后的抗争场景

互联网传播模式本身既有缺陷也有优势。在高度开放的话语模式下,受众除了获得更加自由发言的机会,更加明显的变化是拥有接触更多元价值观和话语表达方式的机会。由于接触后的对抗情绪在议题的刺激下转化为一种行动,抗争性的论争由此发生,当网络中越来越多的群体和个人加入这场舆论的“狂欢”,场面愈发难以控制。

3.新媒体议题“不问下场”的流量之争

流量制胜的时代下,抢占先机意味着获取流量、获取利益。新媒体环境下,自媒体门槛相比传统媒体更低,自媒体作者持有个人立场地争夺流量,很容易使持有相同观点的参与者强化已有的立场。在这场狂欢中,网民自以为掌握了话语权、拥有了胜利,实际却是流量与流量的反复博弈。在这个环节中,吸引了更多流量的个人或媒体从中受益,最开始的争论变得不再重要,这场没有胜利者、“不问下场”的流量之争仍在继续。此时,主流舆论的引导难度增加,媒介环境由于多方参与,在网络对抗中发展成为一股强大的势力,使得主流价值观的传播屏障增加,而抗争性舆论舆情社会影响力增强。

(二)舆情的引发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克雷洛尔曾指出,一点也不加以限制的自由具有较大的危害性。网络的自由不等同于肆意妄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危害正常司法程序以及良好、和谐社会风气的行为都将遭到法律的制裁以及道德谴责。

1.情绪当头污染网络与现实环境

梳理一些网络舆情事件,有些关于话题、问题的争论俨然变成单纯的情绪宣泄以及个人对于征服胜负的欲望,由人与人的对抗演变为群体与群体的对抗,从简单的对抗恶化为人身攻击。这场打着“正义”与“自由”旗号的“网络狂欢”,实际将被伤害的对象扩大到每一个持不同意见的人。网络上的断章取义不能表达事件最真实的原貌,经过剪辑、拼凑而来的只言片语在网络上大肆传播,成为这场“舆情狂欢”中“道貌岸然”的武器,披着正义的外衣实施着网络暴力。①王爱玲:《中国网络媒介的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研究》,大连理工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第26页。

2.不同语境下的复杂利益诉求冲突

抗争性话语成为“网络宠儿”不仅是网民处于表达需要自发形成的结果,“吐槽”“对抗”“不礼貌”等交流方式甚至成为一部分群体的话语表现形式。披着草根文化、底层文化外衣的话语表达方式逐渐发展为藐视一切和反抗一切的叛逆,演变成为与主流文化价值观的背离。

在某些综艺节目中,将网络敏感话题或事件加入原本的论争中,会使节目达到“出圈”的效果,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社会中的温良恭俭让表现在话语表达中通常是赞美、讴歌或理性的警示,而屏幕中的抗争性话语擅长讴歌小众,把“流量明星”拉下“神坛”。无论是“黑红”博取流量还是”走红出圈”的结果被照单全收,以此“讨好”普通观众而缔结一种为节目服务的利益关系。多方利益诉求的矛盾充斥,甚至演变为攻击与抹黑,从而突破圈层的次元壁,不断刷新观众的兴趣平衡。②臧海群:《后疫情时代社交媒体公共治理和媒介素养的多维建构——以网络亚文化社群冲突为例》,《新闻与写作》2020年第8期,第24—30页。

三、缔结与重构:网络舆论场如何实现从对抗到对话

唐纳德·肖和麦克斯韦尔·麦库姆斯的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体对议题的强调以及数量、角度等都会影响某一议题在受众当中的传播以及受信任程度。受多元利益和多元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当下互联网的舆论传播和治理出现利益矛盾充斥、社会风险增加、情绪抗争激烈的传播特征,主流价值观的舆论环境营造压力倍增。由于互联网的高度开放性、去中心性以及盈利模式和运作生态的复杂性,在近年来主流媒体的传播实践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舆论引导是增强主流价值观传播影响力的主要方式,舆论引导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前媒体格局的复杂性为互联网良性对话提出了新的挑战。方式、效率、效果成为舆论引导的重要元素。

(一)相关部门要打通线上与线下舆论壁垒,强化主流价值引导

闭门造车的传播方式已经不能适应21世纪的传播环境,协同新媒体手段,打造官方机构在各新媒体平台的官方账号影响力,是推动传播的有力工具。

政府的官方话语具有天然的主体影响力,在规范秩序和舆论引导中的话语权优势是做好舆论导向的基本。应及时监控,谨防舆论变向;开放对话空间,警惕分散声音的喧哗流通;控制议程,积极主动监督媒体责任承担,进而更加有效地引导公众舆论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大众传播媒介用专业消解非理性,引导舆论表达

1.主动设置议程,转变被动化解危机思路

随着社会环境变化,新闻理念也在进一步更新和变化中。新闻工作者应当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公众的话语中,敏感地感知舆论方向的变化,主动承担责任,调整媒体的传播方向和传播行为,向公众提供切合社会主流核心价值观的媒体议题,提供有利于社会良性构建的舆论方向,而不是仅仅关注眼前的公众在想什么、看什么。互联网思维的投其所好不适用于新闻传播领域,真正的优秀文化应该是社会大众共同认可的、拥护的。①李云璐:《〈吐槽大会〉中青年亚文化的抵抗与收编》,《新媒体研究》2019年第3期,第70—71页。

2.传统媒体与自媒体联动,用专业消解非理性

网络冲突高发地带正是在于新媒体以及门槛较低的自媒体,这对自媒体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互联网时代,人人充当传播者与把关人,信息的生产与流通呈现实时更新的样态。因此,在规范议程的基础上,严格把关信息,为事实和真相慷慨发声,成为新媒体传播者的基本要求。

在舆情事件中,新闻工作者应恪守真实性、时效性,做到去伪存真、把握时机、避免重大舆情走向失控;针对热点事件精准把握痛点所在,不以疑难问题做“流量收割机”,应站在正确舆论方向的大局上,及时用事实真相消解非理性。

传统媒体的线上端是舆论宣传的风向标。为了适应互联网的快节奏,各自媒体平台应及时为作者提供专业培训,在舆情事件发生时通力联动,将事实真相和官方的声音以更快的速度、更有效的方式传递给公众。

(三)社会公众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理性、智慧的互联网用户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一个匿名发声的舞台。理性的探讨是社会进步的手段,而刻意攻击和对抗只是对秩序和原则的泯灭。偏激与冲动不应该是一个网民成熟的表现,也不值得被追捧。②喻国明:《网络舆论的社会治理:问题与进路》,《传媒》2019年第12期,第9—10页。

互联网同样存在秩序与真相,话语权争夺的过程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战争,所有因一己私利或个人的无知而造成的社会恐慌应当被每一个社会成员和互联网用户所抵制。每一个网络事件的参与者都应明了:网络可以是充满自由与真善美的乌托邦,却永远是公正、法治的和谐理性现实社会的一部分。在良性的对话与讨论中维护信息环境的安定和团结,应作为一个理性和智慧的互联网用户的内心准则。

(四)呼唤社会角色归位,良性对话构建和谐社会氛围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不愿生活在争吵与喧嚣的枷锁中,在网络中亦然。实现网络中的良性互动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网络承载着不同的声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崇尚尊老爱幼,我们努力做一个心平气和、尊敬各方的谦谦君子,在网络中便更要时刻保持理智。角色归位,就是要每一个互联网工作者和网民不刻意强调互联网的自由讨论风气,以真实之我投入网络生活;角色归位,也是要每一位互联网使用者承担社会责任,让民族风骨与气概在互联网中同样精彩。

新时代互联网的传播氛围日新月异,网络媒体在不断成长中进步,也有越来越多的网民投入更多的思考,更加理性地看待互联网事件,使得议程设置理论在网络媒体中的实践效用得以发挥作用。实践的道路非常漫长,如何更好地发挥议程设置理论在实践中的主体效用,未来还需要新媒体工作者继续进行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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