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结构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假说和研究方向探求

2022-03-17 14:52罗昌瀚赵秋运李致远张
关键词:经济学政府制度

罗昌瀚 赵秋运 李致远张 骞

(1.绍兴文理学院 商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2. 新结构经济学长三角(绍兴)研究中心,浙江 绍兴 312000;3.北京大学 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北京 100871)

一、新结构经济学在制度方面的理论拓展需求

新结构经济学是总结中国乃至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转型与运行经验,从而进行自主理论创新的一种积极尝试。林毅夫指出,新结构经济学以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为基本假设,研究一个经济体的经济结构及其变迁的决定因素和影响[1]。具体而言,一个经济体在每个时点上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以及硬的基础设施和软的制度安排结构内生于该经济体在每一个时点给定的、随时间可以变化的要素禀赋及其结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了潜在比较优势,硬的基础设施和软的制度安排促使其发挥出来,形成显性比较优势。因此,新结构经济学的政策建议是明确的,正确的发展战略即遵循比较优势的经济发展战略是实现经济起飞并获得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处方”。一国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不能搞大跃进,应该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以及因结构制宜。其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如果说旧结构主义强调政府主导,华盛顿共识倡导市场主导,那么新结构经济学就试图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并认为这是遵循比较优势发展的制度前提。新结构经济学希望实现的理想状态是市场有效和政府有为的有机结合,即“市场有效以政府有为为前提,政府有为以市场有效为依归”。上述内容是新结构经济学在理论分析和政策建议方面取得很大成就的地方,但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尤其是现实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应根据新结构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政策主张进行拓展,尤其是深化具体理论机制的研究。对此,本文从制度结构层面,提出三个可供深化研究的问题,以反映新结构经济学在制度方面的理论拓展需求。

(一)在技术模仿阶段形成的政府行为模式能否适应自主创新阶段的新要求?

对于已经实施遵循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经济体而言,政府在技术模仿阶段与自主创新阶段的认知与信息环境不同,所对应的政府行为模式也会有所不同,这方面探究与阐释的不足会使得外界认为新结构经济学只强调模仿而忽视自主创新及其条件。由于后来者优势(本质上是对于所在发展阶段的认知优势和信息优势)的存在,当发展中国家处于技术前沿内部时,发展目标是明确的,技术是可获得或可模仿的,最为关键的就是发展路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旧结构主义虽然正确地指出了发展目标(和发达国家一样先进的产业和技术),但是却给出了错误的发展路径:政府主导的进口替代战略,这种发展战略既没有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产业的高端化,也没有提高居民的人均收入。应该说,新结构经济学对此问题做了更恰当的分析。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渐次提升,后发国家的产业不断向世界前沿逼近,其产业发展面临新的环境和条件。例如,目前中国在少数行业已经和发达国家处于同一水平甚至在有些领域还具有领先优势,这意味着在这些行业,制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所需要的知识和信息是不完全的,各方面条件与先前的追赶阶段大不相同,是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学习和模仿的。那么,在模仿和追赶阶段形成的政府行为模式应该如何与时俱进,以适应自主创新阶段产业发展的需要?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更有利于政府行为的转型,并促进“万众创新”环境的形成?这可能是新结构经济学需要回答的问题。

(二)就有效市场而言,中国要素市场改革滞后于商品市场改革,其中原因何在?

毋庸讳言,我国商品市场的自由化和一体化改革卓有成效,商品流通的全国性大市场已经基本形成。相比之下,要素市场的改革却严重滞后,例如,户籍制度就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根据新结构经济的理论,比较优势的甄别需要市场化的要素价格为基础。当政府基本可以控制土地和资本价格的时候,如何准确量化基于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并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呢?王勇等曾提出,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逐渐形成一个重要的“垂直结构”,即国有企业集中在上游产业,而下游产业以民营企业为主;上游产业的行政垄断现象更突出,而下游产业的进入壁垒更低[2]。其实,这种现象的出现与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不够有关,当较多生产要素受到国有企业控制和影响时,上游产业自然会以国有企业为主。那么,这种要素市场的受控状态是否是经济转型中所必然经历的阶段,或者说,先放开产品和服务市场,再逐步放开要素市场是否为一种适宜的渐进改革次序,其背后是否有一定的内生性机制?为了实现有效市场的目标,有为政府在将来应当如何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的改革,主要的限制又在何处?这些都涉及对政府结构和决策过程的具体分析。

(三)就有为政府而言,中国政府的成功经验可能是独特的,其他经济体是否能够模仿?

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大特色之一是在政治稳定的前提下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改革,通过渐进式双轨制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平稳过渡。这种独特的转型过程确实是中国奇迹,即使少数其他经济体经历了大体上类似的转型过程,但细节上仍有很大不同。一方面,我国中央集权的历史传统和红色革命文化造就了高度稳定的政治结构,保证了中央权威可以坚定地推行既定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中国又是一个幅员广阔、各地差异巨大的人口大国,这使局部试点突破、取得经验之后全面推广的改革模式成为可能(比如经济特区、工业园区和自由贸易区等改革)。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经济整体受益于改革开放和人口红利的时候,局部危机和结构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延迟和缓解。例如,中国股市的结构性问题,东北地区发展缓慢的问题,等等。以上这些独特条件都是很多国家和地区不具备的。1978年以来,中国确实发生了诸多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但是,任何改革措施如果缺少了顶层设计和中央政府的“保驾护航”,都是无法持续地进行下去和广泛地推广开的。政府在改革和转型过程中,能放权到什么程度、管制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放权、什么时候集权,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条块之间的关系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深入地分析。如果缺乏这些具体的制度分析,中国经验就很难被别的国家和地区学习和推广,因为他们可能不具备中国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作用的环境和条件。

二、我们为何要关注新结构制度经济学?

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发展而来的新制度经济学主要从信息完全和博弈规则的角度来研究制度。一般来说,制度是指一套由人制定出来的,用以克服信息不完全并规范人们相互行为的规则。新结构经济学要完善其制度及其结构分析,并进一步建构新结构制度经济学理论,可以从制度经济学中取法,这就需要回溯经济思想史。

和牛顿一样,亚当·斯密也受到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影响,认为人类的经济世界存在一种自发的支配性力量。在良好的法律体系下,交易生利(gains from trade)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相契合。如果说斯密主要肯定了市场经济的巨大好处(他对分工的副作用、贫富差距等问题也给予了关注),马克思则淋漓尽致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而两人的共同点在于,如果经济规律及其发挥作用的条件是存在的,那政府的作用就是次要的。因此,斯密对政府职能的明确界定为提供国防、公正的司法以及必要的基础设施,马克思则直接将政府简化为阶级统治的可靠工具。

总之,在“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下,古典经济学不需要制度分析,因为制度安排(institution)是明晰的,也不存在强大的机构(institution也可以指机构)。旧制度学派的凡勃仑剖析了“有闲阶级”及其演进、康芒斯研究了工会等机构的作用,这才引起经济学家对制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科斯引入“交易成本”概念,将企业(市场中的主要机构)这一“黑箱”打开;诺斯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政府这一重要机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哈耶克引入了信息的分析视角,重新定义了市场制度。这些分析都是开创性的,拓宽了经济学的分析领域。

新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制度很重要。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中,制度引进和制度变迁更是重中之重。但是,诺斯将制度分解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简单二分法在为理解制度变迁提供基本分析框架的同时,也严重削弱了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力,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正式制度通常通过政府或者权威机构制定并公布,例如法律和大学制度等。非正式制度通常由社会成员自发产生,并为大家共同遵守。在欧美的发达国家里,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是比较契合的,正式制度比较“硬”,非正式制度比较“软”,非正式制度基本上能够作为正式制度的有效补充。因此,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发展中国家引进了发达国家的正式制度,但效果不如预期,一定是已有的非正式制度不能与之匹配。这个分析框架简单明了,但过于粗疏。而且,非正式制度是一个慢变量,短期内很难改变,这就大大削弱了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引进和制度变迁的解释力。

Acemoglu则绕过了这个问题,从经济学视角来分析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权力结构及其发展过程[3]。但由于忽视了非正式制度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内容,他们往往认为制度是外生的。在研究拉丁美洲和北美地区发展绩效差的问题时,Acemoglu指出,四五百年前欧洲对美洲开始殖民时,拉丁美洲天气炎热,去那里的白种人死亡率很高,所以在殖民开始的时候就大量掠夺,形成了掠夺性制度;北美地区天气较温和,到那里的白种人大多活了下来,慢慢形成了社区性的、互助的、权利界定清楚的包容性制度。假定这个理论是对的,拉丁美洲的经济发展前景就很悲观。因为现在没有一个时光机器可以使我们倒回至四五百年前,而且还要说服上帝把拉丁美洲的天气改一改。如果没办法做到,即使知道了天气因素很重要也没有用[4]。

理论的目的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新结构经济学强调寻找决定经济发展的“根本且可变的因素”,需要一个作为分析切入点的参数。它在每个时点上是给定的,但是随时间是可以变化的,如果不能变化,那么即使这个参数对于所要解释的现象非常重要,对改变世界来说,决策者也将是无能为力的。由此,新结构经济学提出禀赋概念,而且,尤其强调要素禀赋及其结构对包括制度结构在内的各种经济结构的决定作用。为此,新结构制度经济学坚持两个原则:其一,制度是有影响的,一定的制度会对人们的经济活动起到一定的激励或约束作用,影响生产结构的经济绩效,这种影响因生产结构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其二,制度是内生的,任何制度安排的有效性都是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才能成立,制度结构有效与否在根本上取决于其是否与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的生产结构相适宜。

在制度内生性方面,新结构经济学的既有文献对发展中国家的制度选择和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制度安排给出了合理的解释。林毅夫和龚强通过构建一个两部门的模型以阐述一个经济体的要素禀赋和政府的发展战略对经济体经济制度选择的影响。当经济体的资本禀赋水平较低时,如果政府偏好本国工业部门的优先发展,政府将通过一系列扭曲性制度安排以达到其战略目标。尤其当资本的相对丰裕程度低至一定程度时,依靠市场经济体系中的税收和补贴的手段将无法支持工业部门的发展、实现政府的战略目标,政府就只能选择对价格机制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和剥夺企业自主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来实现其发展战略;李飞跃和林毅夫构建了一个动态模型来分析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对其经济制度的影响,为发展中国家广泛存在的各种经济制度扭曲提供了一个统一的解释。结果表明:经济制度扭曲的根源是发展战略导致的产业结构扭曲。经济制度扭曲程度与该国发展战略偏离其适宜产业的程度呈正向关系。如果政府推行赶超战略,赶超产业规模越大,赶超产业的自生能力越差,则制度扭曲越严重,经济效率损失越大。付才辉认为新结构经济学是关于经济结构及其变迁的新古典框架,核心思想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互动,核心原理则是结构变迁的价格理论,包括以禀赋结构的供给与需求(门槛)为主要内容的静态和动态一般均衡理论。总之,新结构制度经济学理论阐释了“要素禀赋结构→比较优势→发展战略→企业自生能力→制度结构→发展绩效”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具体如何进行传导尚需要进一步的实证检验和理论模型的构建。

三、新结构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假说

新结构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一样地坚持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但与新制度经济学及其他制度经济学学派的根本区别在于,新结构制度经济学是从新结构经济学的“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的研究视角来诠释制度的决定因素及其影响的。在坚持制度重要且内生的基本观点上,为了在制度研究方面进一步发展新结构经济学,我们认为需要建立新结构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包含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关系的理论框架,来具体分析有为政府的结构及其决策过程。为此,我们首先提出了新结构制度经济学的三个假说和一个推论。

假说一制度及其结构在每个时点上是给定的,随时间是可以变化的,但是相较于要素禀赋结构与生产结构变化较为缓慢。

禀赋是新结构经济学的核心概念,而要素禀赋又是最重要、最具根本性的禀赋类型,要素禀赋结构内生决定了生产结构。制度也是一个经济体中的决策者在做决策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因此我们把制度也看成是一种重要的禀赋,制度在每个时点上是给定的,但可以随时间变化,这就是制度变迁。

从系统的和一般的角度看,制度结构是所有制度安排的总和,而在单一的维度上,制度结构也可以理解为不同制度安排之间的关系,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的组合模式。正式制度的建立和变革需要通过正式的程序并公开发布,人们对正式制度的违反也是容易察觉的。而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和变化是潜在的,内化于人的内心,外化为人们公开或隐秘的行为。在传统的熟人社会里,人们违反非正式制度的代价往往是个人内心的冲突和熟人的排斥。但在以陌生人交易为主的现代市场经济里,一方面,人们可能在行为和心理上都接受新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而从旧的制度框架中解脱出来;另一方面,维护非正式制度的传统约束机制会受到很大的破坏,直到形成新的博弈均衡。对这个过程的深入研究,可能涉及诺斯后来强调的“心智博弈”[5]。

假说二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结构以及契合程度,决定了整个制度体系的内在稳定性并影响其变迁。

制度总是和文明、文化联系在一起。这里我们采用德国学者伊里亚斯在《文明的进程》一书中对“文化”和“文明”的独特界定,即“文明”是使各个民族差异性逐渐减少的那些东西,表现着人类的普遍的行为和成就,有先进和落后之分。而“文化”是使民族之间表现出差异性的东西,它时时表现着一个民族的自我和特色,因此,它没有高低之分(1)换句话说, “文明”使各个民族越来越接近,“文化”使各个民族不一样。按照伊里亚斯的定义,文明是不同的人群共同拥有的科技和制度,比如内燃机、手机和义务教育、疫苗接种等。文明有高低之分,现代工业文明对传统的农业文明而言是先进的。而文化是让生物学意义上无差异的人类区隔开来的生活习惯和传统风俗,比如筷子、和服和春节、圣诞节等。文化没有贵贱之分,是平等的。。区分了文明和文化,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就有了新的分析框架,即正式制度是趋同的,随着生产结构的变迁而循序渐进地发展,而非正式制度可以是多样的,取决于人们在个体层面的传承与因地制宜的决策。两者发展的特征不同,但两者之间的契合至关重要(2)春节、清明节和中秋节,属于中国文化,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都是正式制度。在移风易俗的特殊时期里,这些传统节日曾经被国家力量公开禁止,成为非正式制度。但是,这些节日一直在民间延续,并未消亡。后来又被确定为法定假日,恢复为正式制度。这说明,正式制度如果不被大家从观念上认可,很难长时间地得到有效实施。当然,我国也有强力取缔非正式制度并获成功的例子,比如在农村推行火葬、禁止土葬等。而这和人们的观念改变是分不开的。。

这里的关键点是,人是分阶层的,而不同的阶层所认同的制度结构是不相同的。由于成长经历、受教育程度、专业领域、经济收入和政治地位等的不同,因而“人以群分”。如果说通识教育是个人认知的“公约数”,那么在成熟的法治国家里,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成为不同阶层的共识,尽管他们在宗教信仰、生活习惯和家庭关系等方面并不一致,所谓“求同存异”。但是,在制度和思想急剧变迁的时期,不同阶层的人们所认同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是不同的,因而决定了整个制度体系的稳定性及其变迁。这种认同可能体现为人们对一种具体制度实施结果的预期,预期的差异将会影响到人们对一种制度的态度。

在中国这个经历转轨过程的大国,制度及其变迁问题就显得更为复杂[6]。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我们可以基本假定国内形成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某种稳定均衡,只有广州十三行等是对外贸易的有限窗口。之后,封闭的国门被“坚船利炮”洞开,国外的商品、技术、资本、制度、思想等也随之而入,造成“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尽管华夏大地之前也经历过游牧民族的入侵和统治等重大冲击,但是以汉字为主要载体的文化(包括儒释道)、以中央集权、科举制等为主要代表的核心制度并没有消亡且不断演进。西方列强先进的工业文明对中国的农业文明形成了降维打击,因此技术引进和制度移植不可避免。但不同阶层的人们对已有的正式制度、已有的非正式制度、移植的正式制度、移植的非正式制度的认同及接受程度是迥异的,同时,不同阶层和不同社会集团的既得利益和既有观念一样,都是很难撼动的。这些复杂的结构决定了制度变迁的复杂性,也是新结构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向。

推论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形成良好互动的前提下,有为政府才会有效运行。

由于大一统的历史传统,以及政府拥有的经济资源和社会影响力,无论在经济发达地区或是欠发达地区,我国的政府其实都是比较强势的。但经济发达地区往往存在活跃的市场和众多的企业,它们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对政府决策做出了及时和迅速的反馈,促进了政策的完善、改进甚至废止。这种政府与市场之间良好互动的弹性(亲清型的政商关系)在欠发达地区是欠缺的,往往变为政府管制的刚性,或者某些政府官员在一定程度上被当地的企业老板“围猎”,造成政商关系的黏性。

有为政府首先体现在认知的优越性、决策的合理性和行为的有效性,而这些都需要各种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保障。我们在理论上假定,有为政府基于后来者优势,对本地的长期利益和整体利益认识得更为准确和全面,并致力于通过一定程序做出合理的决策,克服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瓶颈问题。但是,实际能够建立的制度作为一种共识,其形成离不开政府与市场的互动,政府决策的程序即使再科学,也不能排除某些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影响,比如官员与企业家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良好互动的前提下,政府行为才可能是有效率的。

假说三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有为的“一把手”是有为政府的关键因素。

毋庸讳言,尽管目前我国政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在现行体制下,党政“一把手”的作用还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关键性的。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实践告诉我们,部分地方政府的领导出现腐败问题,基本没有受到平级制衡和舆论监督,他们落马的原因往往是中央权力的直接介入。这是一个反面的例证。这一观点反映在理论上,就意味着应当围绕各级政府与各部门的“一把手”作为领导者的决策过程,以分析“有为政府”这一要求能够实现的条件。有为的“一把手”必须是有见识、有能力、有修养的。他们是见多识广,经验丰富,高瞻远瞩的;是深谙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运行规则,能调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取得政绩的;又是不受权力侵蚀,会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并接受各种监督的。这种有为的“一把手”是“关键的少数”,是极其稀缺而珍贵的公共资源,是有为政府得以高效高质运转的核心因素[7]。

在新结构经济学对有为政府及其“一把手”的研究里,我们应该实事求是,既要看到有些“一把手”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也要看到部分杰出“一把手”的开拓精神和担当精神,更要具体研究有利于“一把手”积极有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制度。

四、新结构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向

根据以上的三个基本假设和一个推论,结合新结构经济学的最新研究进展,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急需研究的重要问题。

有为政府的制度保障

正如王勇所言,有为政府不是乱为,也不是不为,这个必须有制度保证。最基本的保障,就是对政府财力和权力的合理界定,这都需要社会共识的凝聚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同时,正如改革的核心问题并非是否需要改革,而是怎么改革的问题,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否需要结合,而是如何结合并实现各自的“有为”与“有效”的问题[7]。计划经济强调全能政府,甚至要取消市场,这无疑是不可取的。古典经济学强调政府的守夜人角色,“大市场、小政府”,强调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和制约,有值得借鉴之处。但有为政府不一定是大政府,而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发展中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政府的角色和作用可能是不同的,确实需要与时俱进。

对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伟大成就的解释,离不开对政府行为的分析。姚洋提出了中性政府的假说,认为中性政府不受任何利益集团的羁绊,其经济政策具有很高的包容性,资源配置不容易发生错配,比有偏政府更可能促进经济增长[8]。这和西方社会学者提出的亲增长型政府相契合,但中国的情况显然更为复杂。中国的政府为何能够正确施行长期的包容性经济政策,这种决策背后依存着怎样的制度安排作为条件,这些制度安排又是怎样从中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历程中内生出来的,都需要进一步的制度分析。总之,有为政府的具体制度保障,应该是新结构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问题。

制度转型的动态最优化路径

新制度经济学从新古典经济学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分析的角度,关注制度的静态效率,提出了所谓“最优制度”的概念。这种思维方式对一揽子改革方案的成本和后果(包括个人和社会的)考虑不足,追求一步到位,其政策建议就是著名的“休克疗法”。而中国式渐进改革的启示是,不追求单个制度变革的静态效率,而是在动态中实现整体的最优化。价格双轨制虽然在短期内产生了寻租腐败的机会,但从长期来看,却保证了经济转轨过程中国营部门的稳定和私营部门的活力。而双轨制的最终取消,则是动态最优化路径的实现。在这个动态过程中,制度的改革路径所带来的总的经济收益应该是高于潜在的损失的。

在国企改革中,工人大量下岗,确实造成了很大的社会不公。但是,国家通过福利分房、退休金和下岗补助等形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贴。在整体经济形势好转、政府财政充裕的情况下,国家又以各种方式对这批制度变革的受损者进行了补偿,保证了制度变革过程中社会的总体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取消农业税、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建立城镇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体系都可以看成是一种动态的补偿措施。即使是有一段时间内大家最为诟病的“拆迁”问题,随着补偿标准的不但提高,阻力越来越小,甚至成为很多普通居民一夜暴富的机遇。因此,在制度转型问题的研究中,强调过程而非单纯的目标,以动态最优化路径视角考察转型经验,将可能挖掘出更有意义的理论见解。

进一步推动要素市场自由化的动力机制

中国是一个经历了经济体制转轨过程的大国,也是经济增长迅猛的发展中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一个最大的中国特色就是政府在不同发展阶段,分别充当了市场的开拓者、建设者和保护者的角色。这是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现阶段很少出现、因而西方学者们很难理解的现象。而从市场的深度参与者逐渐过渡到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管者,这也是进一步建设有为政府的应有之意。

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从农村到城市,从局部到整体,从增量改革扩展到存量改革,经历了双轨渐进式改革,也发生了从商品市场自由化到要素市场自由化的逐步演变。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是今后市场化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按照制度内生性的视角,这种改革时序应该是给定条件下的动态最优化选择,那么,这种改革背后的制度保证和动力机制是什么呢?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需要怎样的制度安排作为其条件,这些制度安排在何种情况下能够被实施,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

五、结语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伟大成就是公认的,但对这一成就的原因,解释却是众说纷纭,在经济学界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新结构经济学是我国社会科学领域第一个自主理论创新的尝试,能够形成一套自洽且能接受实践检验的理论体系,殊为不易。

新结构经济学坚持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比较优势理论出发,将要素禀赋结构引入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强调发展阶段作为分析经济发展、转型与运行问题的重要维度。特别地,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独特经验和路径,引入了“有为政府”的概念,试图将中国模式一般化,以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长期以来对政府在经济中所扮演角色的固有认识,从而增强我们的“四个自信”。

本文认为,新结构经济学应该更加重视制度结构分析,特别是对政府有为的制度条件的分析。针对中国在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现象和重点问题,在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等现有主流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新结构制度经济学的三个假说和一个推论,并指出了今后应该重点研究的三个具体问题,即有为政府的制度保障、制度转型的动态最优化路径和进一步推进要素自由化的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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