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莉 崔淑雯
(长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2021 年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1]五年行动方案出台的目的在于使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得以有效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的差距逐渐缩小,农民群众对于美好乡村生活的向往不断得到满足。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治理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它需要社会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因此,在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需有效发挥其引领作用,积极吸引、带动多方参与治理,为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美丽新农村贡献应有的力量。
基层党组织,顾名思义就是党的基层组织。在我国,党的基层组织有很多,学校、公司、机关单位、科研单位、城市社区、农村都有自己的基层党组织。其中,农村地区作为我国发展的基础地区和党建的最早创设地区,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党的工作在农村地区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新时代,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它的基层治理能力,对于改善农村村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新农村具有很大的作用。
人居环境从广义上来讲,就是指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包括人类生产、生活、消费、娱乐等的空间场所。本文所讲的农村人居环境主要是指村民生活居住的场所环境。20 世纪90 年代初,吴良镛先生曾提出:“人居环境主要包含五个子系统。这五个子系统分别是人类、社会、自然、居住和支撑系统”。[2]在这五大系统中,居住系统和支撑系统它们囊括了人类生活的住宅环境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对于人类生活居住具有重要影响。我国人居环境主要包括城市、城镇以及农村等在内的一切人类聚居地。农村作为目前我国人口居住较多的地区,村民居住环境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问题至关重要。
2021 年3 月7 日,习近平在进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想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要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文明乡风。”[3]当前,在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发展的背景下,想要实现社会主义美丽新农村更快更好地建成、农村村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加快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毋庸置疑。因此,我们必须让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得到完全体现、作用得以完整发挥,为推进美丽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自2018 年开始,经过几年整治工作的努力,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我国部分地区农村的人居环境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一些村庄不断推进厕所改革,建设乡村公厕,落实污水处置和垃圾治理行动,不断改善本村村容村貌,提升本村人居环境的质量。近年来,在我国上海、浙江等地也出现了一些较为典型的美丽乡村示范区——例如上海市嘉定区赵巷村,该村以赵巷安客模式成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典型示范村。与此相似的一些典型示范村落的人居环境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治理效果尤为突出,这些地方的村民的居住感、幸福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是,从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取得的全部结果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乡村基层人居环境都取得了很好的改善效果,很多农村依旧存在人居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究其根本原因是乡镇政府、基层村党组织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行动的过程中未能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乡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作用,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的实践路径,充分发挥基层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引导带领村民,更好地展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基层环境和村民的直接接触者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它对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在推进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能力、发挥思想引领作用、提高组织动员水平,真正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三方面的优势。
习近平强调:“要增强党政治领导的本领,必须坚持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五大思维理念,科学制定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4]党在农村执政的组织基础就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因此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功能。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不断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村党支部,加快村内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员的带动作用,为促进人居环境改善治理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党支部坚持以上率下、有为有位,增强自身的主体意识。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基层党组织不断贯彻落实村领导责任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工作者的责任清单,由其他成员和村民共同进行考核。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决执行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政治领导,巩固筑牢基层战斗堡垒,积极推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进行。
习近平总书记说:“贫困地区的发展靠什么?千条万条,最根本的只有两条:一是党的领导;二是人民群众的力量。”[5]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坚持我党领导很重要,但同时广大村民的力量也很重要。村民群众作为人居环境治理的主要受益者,在享受成果的同时,更应当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基层党组织不断引导他们加入治理工作。基层党员干部扎实、苦练自己的基本功,密切联系村民,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进行组织动员,带动村民自觉加入到本村人居环境的治理工作中。在治理工作中,基层党组织能够充分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减少村民过往经常出现的“等靠要”行为,真正实现自己动手自己收获。只有这样,村民才会更加愿意投入资金和精力,村民才能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而形成“事情一起干、利害大伙评、事事有人管、我村我参与”的乡村共同体。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概括和总结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时指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6]历史和现实证明,有效发挥党的思想引领作用对于面对多种风险挑战、破解多种困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基层党组织具有重要的思想引领作用,农村基层党员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方针政策,深入研读,坚持思想引领,增强自身的政治认同意识和文化认同感。同时,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主导构建顺应社会发展要求、反映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乡村先进文化,这对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基层党员用已有的思想理念引导村民正确思想的形成,提升村民思想文化素质,转变村民的观念,规范村民的行为,这对形成全体村民共同参与本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理想状态具有重要意义。
2020 年我国全面脱贫已经实现。现阶段,在这个新时期,农村工作的着力点已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要想得以实现,我国农村的人居环境就必须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改善。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基层工作的主要领导力和战斗力,须不断坚定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发挥“带头羊”的作用,带领村民更好地推进治理工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满足村民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重要组成成员,是党和村镇政府联系对接村民的“桥梁和纽带”,对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在推进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基层党员干部始终处于治理工作的第一线,是党和国家改善人居环境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落实治理工作和服务村民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激情和战斗力,严格按照高标准要求,脚踏实地,做到“亲历亲除亲治”。[7]例如,农村在开展黑臭污水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很多地方都存在一些狭小淤窄的河道、沟渠。针对这些河道,清淤机器很难发挥作用,只能靠人工进行清理。面对这一问题,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不怕苦不怕累,亲身下河道、进沟渠,帮助村民清除狭窄河道的黑臭水体。此外村里的党员家庭,率先进行厕所整改,推进厕所入室,用实际行动让村民认识到卫生厕所的重要性,引导村民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的意识转化为自觉的行动。这些基层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行动,使村里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形成了“党员带头群众夸,村民跟着党员动”的良好局面。
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它本身具有上传下达、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功能,对于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策具有重要作用。要想更好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基层党组织必须加大对于人居环境治理相关思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村民更加了解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性,让村民自愿主动加入治理队伍。
首先,村党组织成员要积极开展政策解读会议,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等政策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了解治理的具体方案、规划,并结合本村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只有引领者深入学习了解政策信息,才能领悟政策的实际目的和内容,更好向村民进行宣讲解读,引导村民贯彻落实。其次,村委会应当注重多媒体和板报的使用,在村支部进行板报宣传,利用图片、数字媒体等形式使村民能够更容易地了解政策内容,更易接受人居环境治理改造工作。再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在日常的宣传工作中,要深入实践下基层,走入村里的每家每户,挨家挨户进行入户宣讲教育,为每一位村民进行答疑解难。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尽职尽责,用自己的言行,为群众解答,为群众服务,为村民谋利,温暖民心,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有几年时间。但目前来看,农村人居环境依然存在质量总体水平不高、区域治理水平不均衡、乡村基层基础生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部分农村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未能采取有效的基层监管机制和长效保护机制,造成治理工作开展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甚至出现一些已经取得的治理成果被破坏的现象。
目前大部分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都是由村镇政府主导,寻找相关建设工程施工队,并号召村民共同开展的。在治理的过程中,村里偶尔会出现施工队懒散、耍滑,故意拖延施工周期的状况。此外,由于村民接受的知识教育水平相对有限,村民的素质相对较低,这就造成一些村民对于村里已经建成的公共设施的保护意识比较低,甚至出现一些村民故意破坏公共卫生设施的现象。面对以上这些情况,就要求基层组织必须要采取有效的基层监管机制和长期保护机制,保护已取得的治理成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适当安排基层党员干部外出考察、监督治理工作的进度,督促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村党组还应该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环境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本村的实际情况出发,为维护民俗村风、社会道德,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用规定约束村民行为,教育批评故意毁坏村内公共设施的村民,并对其进行相应惩罚。这样,才能更大程度地保护好已有治理成效。
想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效尤为重要。在这一过程中,各个地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都必须被充分利用起来,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组织动员和思想引领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并将引领作用通过实践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缩小区域差距,为建设全国范围的美丽乡村,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