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东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中华民族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来源之一,是每个中华儿女共同拥有的文化基因,是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命纽带,是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孝经》蕴含的孝道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解读《孝经》蕴含的孝道文化并探讨其心性价值,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人心之安立,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孝经》作为儒家基础经典,集中阐释了儒家孝道,虽文字不多,但影响甚大,一直以来备受尊崇。本文采用《孝经注疏》(十三经注疏整理本),总共十八章,每章各有侧重并相互联系。《孝经》阐述了儒家孝道,虽是“一家”之言,但毫无疑问已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孝道文化的集中概述,读懂《孝经》就读懂了中国人的孝道文化。
不同于一些学说将自己的理论前提归于假设和猜想,也不同于一些学说的纯粹逻辑推理,儒家将自己的学说基础立足于非人为的、自然而然的、不言自明的自然情感之上。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1]28“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1]50子女一定会有父母,如何对待父母成了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对待父母的态度和方式各人会有所不同,但儒家对此做出了自己的回答,这就是“孝”。按照孝道行事言说,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将会处于一种最自然、最良好的状态,父母和子女各自的立身处世都将会有所依归,各自的身心精神也都会有所慰藉。因此,儒家将“孝”不仅看作是人的自然情感,而且认为是子女对待父母的最好态度和方式,从而使“孝”在伦理关系中具有了崇高的地位,使得孝道文化成为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核之一。
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1]4“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1]57
不敢毁伤身体发肤以及在居养病丧祭方面的事亲,核心在于子女对父母的慈爱、恭敬、安亲,只不过,这是“孝之始”;子女修身行事,扬名于世,以“显父母”,这是“孝之终”。人是社会的产物,除衣食住行的需求外,还致力于社会价值的实现,作为父母而言,子女所能提供的,除了慈爱、恭敬、安亲外,还有社会成就感即荣耀感,而社会成就感较之前者而言更为可贵。
“孝之始”常人可及,“孝之终”则不易。“孝之终”是“显父母”,是父母对子女“立身行道,扬名于世”的认同感、自豪感。子女要想做到“孝之终”,则须“扬名”,扬名必须入世,因此,在实现“孝之终”的过程中,个人不可避免地与社会连接起来了,个人只有在为社会做贡献的基础上才能“扬名于世”进而实现“孝之终”。可以看出,儒家的“孝”不仅仅是立足于对父母的慈爱、恭敬、安亲,而更重要的是子女与社会的结合,结合的越好也即对社会的贡献越大,其“孝”也更大,是为“孝之终”。《孝经》中就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的“孝”分别作了论述,核心其实就在于“孝之始”和“孝之终”两个方面。首先,就个人层面的“孝之始”而言,《天子章》:“爱敬尽于事亲”[1]7,《庶人章》:“谨身节用以养父母”[1]25,说的都很明确,然《诸侯章》、《卿大夫章》、《士章》说的并不明确,但可想而知,天子尚且如此,何况诸侯、卿大夫、士乎?“孝之始”是不言自明的,具有普遍性,上下一同。“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1]26再者,就社会层面的“孝之终”而言,天子尊贵已极,“显父母”不需多言,主要在于对百姓进行“孝”的教化,“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1]7则可也;诸侯、卿大夫、士在于做好分内之事,保住禄位、守好宗庙,即是“显父母”,是为“孝之终”,否则失禄位、失宗庙,则视为“大不孝”;庶人是社会最低阶层,无“显”可言,所以能“不辱父母”即可为“孝之终”了,子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1]58,对庶人而言主要是“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如果“为下而乱,在丑而争”就会“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1]58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1]5“事亲”是个人层面,“事君”是社会层面,古之事君行道被认为是臣下对国家最大的贡献,“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1]81,因此,“事亲”是“孝之始”,“事君”是“孝之终”,通过“孝”,儒家将个人与社会连结了起来,“孝”成了个人与社会的纽带。常人讲,“忠孝不能两全”,其实,“忠”也是“孝”,是为“孝之终”。依“孝”而行,个人与社会并不产生冲突,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这也符合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一贯价值路向。因此,个人在“孝之始”的基础上追求“孝之终”的过程也是个人对社会做贡献的过程,“孝之始”和“孝之终”都做到了,意味着个人“立身行道,扬名于世”了,也就“终于立身”了。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1]3
儒家以德立说、依德行道,将修身之本归于明明德,德之本在“仁”,“仁”之本在“孝”,“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2]8。仁者爱人,基于自然的人情推理,爱人之心应首先自父母始,对父母的爱心即归于“孝心”,无“孝心”,则对他人亦无爱心,“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皆无从谈起,因此,“孝”成为了儒家整个道德体系的根基,“孝”为德之本,“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1]44。儒家崇尚道德教化,德之本在“孝”,教化之始即在于“孝”,“孝”为教之源,“教民亲爱莫善于孝”[1]62,只有让百姓首先做到“孝”,其他品德才能由源而生。
儒家以“仁”为内核,以“礼”为外形,构建了一套维护封建等级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施政方案,使整个社会成为情感共同体和政治共同体,百姓以“仁、礼”为依归,国家以“仁、礼”为依托。通过“孝”的教化,个人与社会有了良好的衔接,“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作乱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2]8“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1]19
因此,“孝”作为德之本、教之源,滋养了心灵、延续了文明,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有序。
中华文化博纳百家,主流思想既是哲学思想又是政治思想,核心在于“外求”与“内求”,外求者向之社会,属治理之学,内求者安于自身,属心性之学,向之社会核心在于维护政治共同体的稳定发展,安于自身核心在于个人的精神安立,此二者皆不可或缺,共同决定了每个人的幸福感。中国传统心性之学属于内求的学问,至今渊源颇深。孝道文化是儒家道德伦理学说的根基,不仅有维系政治共同体稳定有序的功用,对于个人的精神安立而言,更是不可或缺。本文立足于儒家心性之学,主要选取孟子心学、阳明心学和港台新儒家的心性之学来探讨孝道文化的心性价值,以下分别来论述。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悌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3]59孟子认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人之天心天性,无此则非人也,这也是孟子“性善论”的根基。“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以也,恶可以,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3]148“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3]267由此可见,孟子认为,性善是人之本性,人只要依此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行仁义之事就能获得身心之乐,而且乐莫大焉。
恻隐之心是本心之首,无此则不能言他,恻隐之心谓之仁,仁者以爱人,德之本在“仁”,“仁”之本在“孝”,因此,孝为德之本,无孝则无德、不仁、非人。孟子认为,生活的意义就在于修身养性,不断充实回归自己的善性,以此培养浩然之气,成就君子,进而使人人皆可以为尧舜,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实不离孝道。
王阳明是儒家心学的集大成者,创立了阳明心学。阳明心学,核心在于“心即理”、“去人欲、存天理”、“致良知”、“知行合一”。
1.心即理。“心即性,性即理。”[4]36“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4]13王阳明将理的本源归之于心,离心去求理,是不得要领,“譬之树木,这诚孝的心便是根,许多条件便是枝叶,须先有根然后有枝叶,不是先寻了枝叶,然后去种根。”[4]6理无需向外求索,只在向内探寻,从心出发即是天理,明心见性,理自然成。不同于朱熹以外在天理规范为依归,王阳明注重自然的心性情感,此所谓心外无理,心即是理。
2.去人欲、存天理。“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4]6“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功夫。”[4]33“去的人欲,便识天理。”[4]58和朱熹一样,王阳明也讲存天理、灭人欲,区别在于,前者重外求,后者偏内求。“去得人欲,便识天理。”[4]61“天理何以谓之‘中’?”“无所偏倚。”[4]58“心之本体即是性,性即是理。”[4]61可见,王阳明将天理定义为人性、公理、中庸。人性是人本然所生之情感,不假外求。公理即是世俗规范、伦理纲常。中庸讲求不可过之,是一种方法论。不合人性,即是私欲;不合公理,即是私欲;基于人性,但不合公理,也即私欲;不合中庸,即是私欲。私欲者,必须去除,私欲去,天理存。
3.致良知。“孝……悌……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4]13王阳明将良知定义为孝悌、恻隐之心,有此心者则有善念。“善念存时,即是天理……‘从心所欲不逾矩’,只是志到熟处。”[4]47因此,致良知就是明白人之本来善性,以孝悌、恻隐之心安身立命,时时维护善念,去除不善之念。“善念发而知之,而充之;恶念发而知之,而遏之。”[4]54王阳明传承儒家一贯之根基,立足人之自然情感,不假外求,时时回归本心善端,此即致良知之功夫。
4.知行合一。“知”者,良知、天理也;“行”者,实践也。从自然本性出发,怀孝悌、恻隐之心,依伦理纲常,行中庸之道,摒弃私欲,将良知和天理相贯通,依此良知、天理来为人处世、安心立命,最终实现心外合一。因此,阳明所言之知行合一,就是依照良知、天理而行,实现身心通达无碍、畅然自得。
王阳明之天理,立足本心,识见本性,去除私欲,合于儒家传统道德,不离仁爱之心,以仁爱之心行仁爱之举,知行合一,以此趋达圣人。然圣人本心仁爱,以孝道教化天下,人若无“孝”,则人心迷雾,良知所蔽,身心不安,更不能成圣。
近代港台新儒家,认为中华传统文化有其一贯以来的内核和精髓,这就是儒家的心性之学。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唐君毅是港台新儒家的代表,他们合撰了《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我们对中国学术研究及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前途之共同认识》(以下简称《宣言》),对“心性儒学”进行了集中阐释。
《宣言》中提到:“如果中国文化不被了解,中国文化没有将来,则这四分之一的人类之生命与精神,将得不到正当的寄托和安顿;此不仅将招来全人类在现实上的共同祸害,而且全人类之共同良心的负担将永远无法解除……此所信仰的是什么,这可说即是仁义之价值之本身,道之本身。亦可说是要留天地正气,或为要行其心之所安,而不必是上帝之诫命,或上帝的意旨……共认一切对外在世界之道德实践行为,唯依于吾人之欲自尽此内在之心性,即出于吾人心性自身之所不容自己的要求;共认人能尽此内在心性,即所以达天德,天理,天心而与天地合德,或与天地参。此即中国心性之学之传统。今人如能了解此心性之学,乃中国文化之神髓所在……因中国学术思想中原有种种自觉的人生观念,以使此民族文化之生命能绵延于长久而不坠。中国儒者所讲之德性,依以前我们所说,其本原乃在我们之心性,而此性同时是天理,此心亦通于天心。”(1)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唐君毅:《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我们对中国学术研究及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前途之共同认识》,原载香港《民主评论》1958年第一期。
通过对《宣言》的解读,我们可以对港台新儒家的心性之学作一个概括:儒家的德性也即道德伦理,是中华文化的道统和精髓,这种德性就是中国人的心性,儒家学说的核心就是心性之学,此心性是国人行为处世的源泉和依据,也是国人安身安心的根本。由此可知,在港台新儒家看来,中国人以儒家德性安身安心,然德性定不离孝道。
《孝经》是中华民族孝道文化的集中概述。“孝”,作为一种自然情感,人皆有之;作为个人与社会的纽带,打通了家国之分,推动了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作为德之本、教之源,滋养了心灵、延续了文明,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有序。人生无根蒂,飘若陌上尘,人心之安立,是永恒的课题,儒家心性之学的核心就是立足道德伦理的知行合一,对中国人来讲,《孝经》蕴含的孝道文化作为道德伦理之始源,必然成为人们精神安立之依托,因而有其重要的心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