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习,尤吾兵
(1.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1201;2.安徽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12)
“孝”在长期发展和演绎的过程中,被赋予了众多内涵,但“孝”作为一种赡养父母时情感和义务相结合的家庭伦理规范,即“善事父母”的基本含义始终没有改变。学者在讨论“孝”义时喜欢采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1]这种字源揭示的就是“孝”与养老有关。考古发现,金铭文中的“孝”字上半部像一个头发稀疏、弯腰驼背的老人,下面是年少之人以头承接老人之手行走形状,这也与《说文解字》所谓“善事父母”之义相吻合。其实,记录“孝”的典籍《孝经》在《开宗明义章》即有“夫孝,始于事亲”[2]20,更说明“孝”的基本含义应与“养老”相链接。
“善事父母”为“孝”,如何“事父母”才能为“善”呢?这其实关涉“孝行”的内容。《盐铁论》“孝养”篇有“故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3]285用“养体、养色、养志”对传统“孝行”内容的层级进行了规定。
1.养体。关于养老中“孝行”的内容,最早探求见于《尚书》,《尚书》载有:“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4]意思是,人们忙完农事,赶着车出门交易做生意,然后把获取的钱财用来奉养父母,使父母衣食无忧。可见,“孝”的早期含义是要求子女对父母恪尽“养体”之责。后来很多经典里的记载也可说明这点,比如孟子在讨论“不孝”行为时,就把子女懒惰而不养父母之体作为首个“不孝”来批判,“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5]166《孝经》对赡养父母的规定也有论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2]28提出子女要节衣缩食,用物质财富奉养父母,满足父母“口体”之需,“养体”成为“孝行”的原初内容。
2.养色。可以这样说,在孔子之前,对“孝养”行为理解,大都停留在“养体”层面上,这是受到社会发展的限制。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先秦以前时尤吾兵(1971- ),男,安徽利辛人,安徽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
期,物质资料生产还很匮乏,人们难以顾及到对父母“精神”等方面更高要求的照护。而到孔子时代提出“色难”命题,则开启“养色”为“孝”内涵的讨论,《论语·为政》有:“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6]10改变了对“孝”的内涵认识的路向,这与社会物质资料已经丰足有很大关系。至于“养色”含义,孔子则有解释,“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6]10很明显,孔子的意思是注重“养体”还不能称做到了“孝”,“孝”应是在“敬养”上。“敬养”反映的是,“孝”绝不仅仅是关心父母的物质生活,满足父母“口体”之需,而应是发自内心、和颜悦色地关心父母,让父母笑口常开,做到“养色”才算是做到了“孝”。从“养体”到“养色”,反映的是在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尤其是物质资料基本能满足人生存的情况下,“养色”问题才可能被关注。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7]
3.养志。情感上的“敬养”或称为“养色”,可使父母达到快乐,像老莱子“彩衣娱亲”的做法能使父母手舞足蹈、笑声不断,但这只是外在的、表面的快乐,其实要使父母真正快乐,需要满足父母精神深处的需求。因为人的精神除了含有“情感”等可直观的因素外,还有很多更高内容的要求。按照现代心理学家马斯洛所说的,人除了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外,还有最高级的需求——自我实现需求。自我实现在父母身上是指父母的心愿、志向得以实现。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非常看重家庭血脉延续的社会,如“香火延续”、“人丁兴旺”、“望子成龙”等说法,并把这些表达上升为“孝”的要求,如常说的“不孝有三”:“阿义屈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仁,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8]319在此文化的影响下,父母在年老时,往往终极心愿、志向就是希望“子嗣延续”,这样父母在晚年就能享受天伦之乐,精神才能真正达到快乐状态。从而,古人把子女在“孝养”父母时,帮助他们实现心底终极的“心愿、志向”称为“养志”。这在传统文化中有着诸多表述:《论语》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父之道,可谓孝矣。”[6]4《礼记》有:“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9]412;《中庸》有:“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8]31……《盐铁论·孝养》中更直接把“养志”看作是“孝”的最高层面,提出“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3]285,亦可以说做到了“养志”才是高级孝行,这样做才能使父母内心快乐。正如明朝金石在《觉非斋遗稿》中所言;“故养亲者惟其心志,不惟其口体,而后乐可致也。”[10]187
“养志”说应是孟子最早明确提出来。《离娄上》有:“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5]143孟子认为,曾子和曾元在赡养父母时都能做到“养体”,但比较而知,曾子是个孝子,而曾元却算不上。这是因为曾子在“养体”时同时能够遵从父母的喜好去做,也就是做到了“养志”。可见,“养志”的原初含义就是奉养父母,子女要从心底怀有“敬”,顺从父母的情趣爱好,从而博取父母的欢心。“顺情志”可以说是“养志”的基本含义。《礼记》累积了历代许多儒家学者关于各种仪节的精彩阐释,而《内则》篇主要记载家庭内部各种人际关系的日常生活准则,其中关于“养老”有:“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9]412此句话意味,孝子奉养父母,要想使父母内心快乐,就不要违反他们的意志。此处“养志”可以理解为“养心志”,即实现父母的心底的愿望和向往。“养心志”应是在孟子提出的“顺情志”上把“养志”内涵往前推进了一步。但“养志”的含义在传统“孝”文化中还不止这些,因为作为父母的“志愿”不只是要求子女顺从自己的“情志、心志”就行,父母还可能会有更多的深层愿望,在传统社会里就是希望子女承顺父母的宏愿,做出巨大成就,“不辱父母”,从而使父母名声得以流传。《孝经》开篇即有:“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2]20《论语》也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父之道,可谓孝矣。”[6]4也就是说,“养志”深层含义还应包括反向要求子女完善自我,实现父母的遗愿,不辱父母的名声,父母才能逝而无憾,“承遗志”应是“养志”的应有之义。因之,“顺情志——养心志——承遗志”可以看作是“上孝养志”的内质。
1.“顺情志”的内涵。“顺情志”可以理解为孝子要注意发现父母的喜好、顺从父母的喜好、不违背父母的喜好,传统“孝”文化中用“察嗜好、顺颜色、谏无违”来表达,认为这样做才符合“上孝养志”。《礼记》有:“父母爱之,喜而弗忘;父母恶之,惧而无怨;父母有过,谏而不违。”[11]915
父母进入老年期,由于身心老化和环境因素变化,常常会封闭自我,对各种事情和事物提不起兴趣,陷入孤独苦闷中。这样要使父母快乐,就需要子女“察嗜好”,培养他们的兴趣,来打发老年时光。管子在谈论“养老”时,就有“劝子弟精膳食,问所欲,求所嗜。此之谓老老。”[12]《觉非斋遗稿》里也有:“孝子事亲,养则致其乐,苟非其志乐,不可致也。”[10]187都是谈到在孝养父母时,要了解他们的情趣爱好,投其所好,才能使他们精神上愉快。但老年人的爱好是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有时候老人的爱好在不同阶段也会发生很大变化。陈直在《奉亲养老书》中就有:“养老之法,凡人平生为性,各有好嗜之事,见即喜之。有好书画者,有好琴碁者,有好赌檏者,有好珍奇者,有好禽鸟者,有好古物者,有好佛事者,有好丹竈者。”[13]257“若只令守家孤坐,自成滞闷。今见所好之物,自然用心物上,日日看承戏玩,自以为乐,虽有劳倦,咨煎性气,自然减可。”[13]258就是说老年人的爱好所需其实是各种各样的,在孝养父母时,需要子女观察父母的爱好,尊重老人的爱好,投其所好方能让其快乐。
在“察嗜好”基础上,让父母快乐,孟子则提出了“顺亲”,“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人子。”[5]148指出“顺老”不仅是孝子的本性,更是让老人安心快乐的孝子的行为体现。“顺老”很明显包括顺从父母的情趣喜好,顺从父母的喜好可以让父母感觉自己被看重,不会产生“累赘、多余”感,喜色自然会挂在脸上。宋敏求在《唐大诏令集》中讨论养老时,更是明确提出“顺颜色”,“为子之道莫大于宁亲,顺色之方必先于养志,此文王之孝,曾氏之心。”[14]我们知道,人步入老年,性情脾气会有重大变化,孙思邈在《千金翼方·养老大例》中就说:“人年五十以上,心力渐退,忘前失后,兴居怠情,计授皆不称心,……万事零落,心无聊赖,健忘瞋怒,性情变异,饮食无味,寝处不安。”[15]老年人情感除易于愤怒、多变外,还易生郁闷、悲哀、忧愁等不良之情。陈直在《养老奉亲书》中也有:“缘老人孤僻,易于伤感,纔觉孤寂,便生郁闷。”[13]257这些都会使老年人丧失快乐状态,针对这些情况就需要子女从顺从父母的情志,不惹父母生气,而要实现这些,正如陈直所说,“全在承顺颜色,随其所欲,严戒婢使子孙,不令违背。”[13]256
在“顺亲”的认识上,传统“孝养”对“顺”的理解不是无原则的顺从,同时还提出了“谏亲”思想,即发现父母有错误的做法或不恰当的喜好,要及时指出,但要讲究方式,以不惹父母生气为原则,也就是把“谏不违”看作是“顺情志”的应有内容。《礼记·内则》“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9]404《曾子·事父母》中记载单居离问曾子“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爱而敬。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从而不谏,非孝也。”[16]孔子也有这样的论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老而不怨。”[6]28意思都是说子女侍奉父母,发现父母的喜好或者行为方式有不对的地方,就应该婉言规劝,而不是一味顺从。如果发现父母没有听从的意思,不要强求服从,仍然应当恭敬侍奉,即“谏而无违”。
2.“养心志”的内涵。“顺情志”是“养志”的基本内涵,“养心志”应是在孟子提出的“顺情志”上把“养志”内涵往前推进了一步,也应是“养志”内涵的深化和主旨体现。“养心志”不仅仅是指满足父母“衣食住行”、“喜怒哀乐”等外在方面要求,而应是指子女要走进父母心里,了解父母心底终极的“所思、所忧、所愿”,然后才能去做使父母内心快乐。“所思”可以理解为父母考虑的问题,“所忧”是指父母担忧的事情,而“所愿”即是指父母终极的愿望。
父母年迈时在心底经常思考的问题应是希望“子女能否做到孝养”,古今概莫能外。世俗中常有“养儿防老”说,其含义应该就是父母都希望“通过扶养子女成人,在父母年迈时能孝敬自己”,也可以理解父母常思考子女是否能做到“敬养”。在家庭里,子女孝敬,家庭和美,父母心里自然会快乐。而作为子女,“养心志”就是在父母健健康康时,用“敬”来侍奉父母,这种“敬”反映在现实中就是时刻慎重对待父母,日常洒扫不能敷衍了事。《礼记·内则》就有:“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9]398就是对在日常中以“敬”来赡养父母做法的描述。《寿亲养老书》也有:“人之子爱其亲,因其康强加以奉养,为之安其寝处、时其旨甘,娱其耳目、心志,即可使之燕佚、怡愉全生而益寿。”[13]15而在《吕氏春秋》里更提出“敬养”要遵守“五道”说,“养有五道:修宫室,安床第,节饮食,养体之道也;树五色,施五采,列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和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熟五谷,烹六畜,和煎调,养口之道也;和颜色,说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此五者,代进而序用之,可谓善养矣。”[17]对奉养父母“耳、目、色、语”方面的“敬养”要求给予了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子女做到孝顺,就会打消父母心底的“所虑”,会使父母开心快乐。
传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加之当时医学科学技术也是低下的,这样对人的生命造成了极大影响,疾病常会夺取人的生命。朱熹在对“疾”进行注释时说:“疾又吾身之所以死生有亡者,皆不可以不谨也。”[8]109因此,疾病是父母年迈时常“忧”的事情,这也是造成父母不快乐的重大事情。所以子女面对父母的疾患,要有谨慎忧愁之情,才能抚慰父母的精神深处的担忧,《孝经》中明确提出了“孝子之事亲也,……病则致其忧,……”[18]。这里的“忧”既应包括父母“忧”患病,也应包括子女“忧”父母的病,要谨慎对待,以此来消除父母的“忧”两个方面。据此,传统“孝”文化就提出了在父母生病时,子女是否做到“忧”来体现“孝养”问题。那么,“忧”怎么体现,《曲礼》中有:“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9]28也就是在父母罹患疾病时,子女要在“容、言、行”各方面表现出为父母的担忧,以致“衣不整、言不顺,食不知味、寝不遑安”。《弟子规》里也有这样的描述“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19]这些都表达了子女要担忧父母的疾患,从而可以去除父母心底之“忧”,让父母安心。
对于父母终极“所愿”的指向,在传统社会就是希望家庭的子嗣延续,薪火相传。我们知道,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非常看重家庭血脉延续的社会,并把此上升到是“孝”的要求,如常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而,受此影响,父母在年老时,往往终极“所愿”就是希望子嗣延续且有成就,这样自己在晚年就能享受到天伦之乐,子孙绕膝,在欢乐和睦的家庭氛围中,父母精神深处才能真正达到快乐状态。那么,对子女来说,“养父母心志”就是子女要积极成家立业,“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承担起作为子女把延续家庭、家族当作天然责任的义务,把“无后为大”作为违背“孝”的行为,做好“子嗣延续”工作,让父母在“子孙满堂”的家庭氛围中保持精神快乐。
3.“承遗志”的内涵。“善事父母”之“孝”,其内涵有“子承老也”维度,“承老”其实就是“承顺父母之‘志’”。对于怎么承顺父母之“志”,孔子在《论语》中已有明确说明,“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也就是说作为孝子,当父母健在时,要践行父母的志愿,按照父母指明方向去做。而当父母不在世了,子女行为仍然一如既往。因此,在“承顺”维度上,“上孝养志”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即父母在世时,承顺父母意愿,认真去做父母要求的事情;父母去世后,还要延续父母志愿,实现父母未竟事业,继承父母遗志,做到不辱父母。父母在世,能做到“承顺父母之志”,在儒家看来比较容易,关键是父母去世后,子女还能坚持父母之志并发扬光大,很难长时间坚持,按照孔子所说的是“三年无改父之道”,所以“上孝养志”的主要内涵应指向“承父母遗志”。传统“孝养”文化中“承遗志”在一定意义上不是简单指向子女承顺父母之“志”,而应主要是指向子女在父母逝去后思慕父母之志(思志)、喻父母之志(喻志)以及扬父母之志(扬志)。
“思志”,就是子女在父母逝去后,要常怀诚挚的思念之心,思考父母一生的志向所为,反思父母有哪些不足,去增益父母的行为。如《二程粹言》中所说:“孝子有思亲之心,以至诚持之,则可尽其道矣。”“思念逝去的父母”在儒家文化看来是孝子应有的“孝心”的表现,因为只有诚心去“思”了,子女才能更好接续父母之“志”,去做符合“孝子”标准的行为,《礼记》中对此表述有:“服勤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11]1106而“承遗志”中“思志”的含义主要在传统“祭祀”文化场域中得以反映。传统伦理文化把祭祀亲人与“孝”联系起来,认为严格遵从礼节祭祀亲人的行为是“孝”的表现,《礼记·祭统》对“祭”的解释为,“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9]625因此,“祭祀”可以理解为是现实事亲之“孝”的延续,这种“孝养”不是指直面父母亲人的赡养行为,其实是一种对子女在亲人去世后追思亲人遗愿,以利于改进自我行为,使自我持守父母的节操。荀子有:“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20]孟子也有:“大孝终身慕父母。”[5]172而《龟山集》中对“思”更作了具体的描述,“春秋祭祀以时思之,所以追远也。斋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10]135。
“喻志”是指子女在“思志”的基础上,继承父母的遗志,成就自我,在现实中做好父母想要子女去做的事情,这可以说对子女在现实中的行为要求。《礼记》中有:“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孝子之身终。终身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其意也就是说,子女继承好父母遗志,也就是符合终极的“孝”要求,但这个“终”的指向不是指向“父母”,而是指向“子女”,即子女要终身以父母遗志为指导,以此来成就自我。明朝大儒方孝孺对此也有类似的表达:“故养口体、顺颜色、察嗜好,孝之末也,而非其至者也。必也致其身为圣贤,而喻父母以道,使德之在己者,无可憾。”[10]178方孝孺把子女从心底遵父母之道,完善自我,也就是“喻志”明确当作“承遗志”的内涵。“喻志”主要内涵要求是子女成就自我,在传统社会,子女有所成就的表现就是做到“三立而不朽”。“三立而不朽”最早出自春秋时期叔孙豹的一段话:“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21]联系“养志”说来看,子女做到“三立而不朽”其实可以看作“喻志”的现实行为表现,这也就是承顺了父母终极的遗愿。
“扬志”就是子女在现实中不但要承顺好父母的遗愿,更要发扬光大父母的遗志,做到“不辱”父母之名。《孝经》开篇即有:“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父母,中于事君,终于立身。”[2]20意思是:子女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从而也使父母显赫荣耀、扬名后世,这是“孝”的终极目标。不可否认,这句话有些功利化,但是如果在“孝行”中真正做到这一点,那么客观上确实有利于自我价值的实现,有利于光大父母之遗愿。天下的父母无不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子女能够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对他们来说是最大的慰藉。“扬志”还有一层含义,就是子女发扬光大父母的志愿,不辱没父母名声,父母即使逝去后也流芳世间。《礼记》有:“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思终身弗辱也。”[11]896“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父母既没,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11]913也就是说,“扬志”深层含义就是要求子女在父母逝去后谨慎行事,立志取得成就,这样就不会辱没父母名声,“孝行”达到了极致。
“上孝养志”的内质可以总结为“顺情志、养心志和承遗志”,而如何表现这些内质,传统社会提出了很多具体做法,这些具体做法可以称为“养志”的实践形式,因此可以这样来理解,“养志”在结构上可以分为“实质和形式”两方面。进而,还可以认为,“养志”的实质在时空发展中可以说始终没有褪色,也就是只要家庭作为主要赡养单元存在于社会,那么“养志”的精神实质是不会变的,它们可为现代赡养提供深厚的理论资源,也正如习总书记指出的:“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22]。而表现“养志”实质的形式,其中一些随着时代的变化已经表现出与现时代的不相符,需要进行现代性转化。
1.“顺情志”的当下实践。父母迈入老年期,他们的“情感世界”里常失去积极良性的“情感”,喜好发生变化,表征为“去情化”状态,这种状况在现代社会表现的更为强烈。首先是因为社会家庭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近些年随着社会变革步伐加大,传统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空巢老年家庭大量出现,“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是很多空巢老人生活的写照。这样家庭子女很难常陪伴在父母跟前,“父母在,不远游”很难实现,促成父母孤独、寂寞不良情绪情感的形成。其次是受到现代社会不良价值观的影响。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推行的条件下,崇尚物质利益深植于一些人的价值观念里。反映到对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上,一些人也习惯把物质供养看作是赡养老人的全部内容,忽视了老年人“精神”上的慰藉,老年人“情感世界”常常会处于“空白地带”。当下,做好“顺情志”工作,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首先,根据老年人情况来培养爱好。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老年人可以有更多空闲时间来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老年期间的老人的爱好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一种娱乐,如打牌、下棋、跳舞、练歌;可以是一种锻炼,如登山、游泳、骑车、步行;也可以是一种雅兴,如养花、书写、阅读、写作;更可以是一种高尚奉献行为,如做马路劝导员、义务宣传者、社区安全监督员等等……这些爱好的培养和拓展,可以帮助老年人很好利用时间,年轻人不要轻易干预,顺从老年人的喜好。但子女在培养老人爱好时要注意几个问题:多关注可以帮助提升爱好。老年人生理机能很多都会减退,不要选择老年人力不能及的过于剧烈、体能消耗较大的爱好活动,要在老年人身体能力和财力均能承受的范围内选择,主要是一些动脑动心的爱好较好,可以使老年人更显得睿智。如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微信”、“QQ”等聊天工具,既可以使他们快捷了解社会,也会让他们在学习新事物中找到快乐感。可以坚持的爱好。子女要通过观察来为父母选择爱好,不是父母一时兴起的爱好,应该是父母可以长期持续下去的、甚至可以成为余生的钟好。当爱好成为习惯,老年人就会在坚持中打发掉闲暇时光,过得充实快乐。能够体现老年自我价值的爱好。选择的爱好能够使老年自我的价值体现出来,让他们感觉自己不是社会、家庭的累赘,还可以发挥出余热,从而才能增强老年人的存在感,给他们带来内心真正快乐的感觉。
其次,帮助老年人拓展社交圈。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会因为退休、病痛、身体不便等原因,交往圈子越来越小,把自己封闭在狭小的家庭空间里,尤其是一些孤寡老人,很难找到可以倾诉的对象,从而在内心世界产生孤独感,失去快乐。而此时,志同道合、兴趣趋同的老年朋友的存在比家人带给老人的快乐要多,有调查表明,老年人通常更多享受与朋友在一起的时光,而不是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因为老年朋友关系的友谊亲密性、沟通开放性、互助无偿性等等情形让老年人在一起有种被需要、被赋予价值的成就感,扩大交往圈可以使老年人克服各种现实问题,有助于老年人应对老化过程中的情感变化和危机。现代提倡的老年人“抱团养老”,打造“养老共同体”就是很好的示范做法。因此,作为子女要充分了解老年人的这种需求,积极帮助老年人拓展交际圈,鼓励老年人走出去,找寻自己的情趣相投的人结成老友,相互帮协,快乐生活。
再有,鼓励老年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发现自己的喜好,转移或去除消极情感而获取快乐。人们常说老年人要“老有所乐”,“乐”是老年人追求的情感需求,需要认识到的是这个“乐”从何处来呢?“乐”的落脚点何在?即老年人有“什么”才能“乐”。现当下,除了从子女、亲人、朋友等那里“外索”,老年人还要主动培养或寻找一种老年期间真正的爱好,这是老年人“内取”获得快乐的佳法。因为人进入老年时期,闲暇时间多了,但是可做的、能做的事情会越来越少了,得过且过,虚度老年时光,老年人内心快乐是实现不了的,“内取”即自我学会培养爱好,增强自我存在感,从而获得快乐。
2.“养心志”的当下实践。传统社会里“养心志”内涵就是子女要了解父母的内心志愿,即了解父母心底终极的“所思、所忧、所愿”,解决父母主要考虑的问题、最担忧的事情和最终极的愿望,使父母心底实现开心快乐。
传统社会里父母担忧子女不能“敬养”,所以把“敬顺”作为“孝养”的内核提出来。现代社会这种现象仍有存在,担忧子女是否“敬顺”也是现代父母“所思”的主要对象。应看到一个现实,当下社会物质财富已达到极大丰富,但独生子女家庭比较多,独生子女由于在成长过程中多处于被娇惯状态,考虑他人的能力较弱,所以现代社会存在着物质赡养代替孝养全部、忽视“敬养”的事实。因此,现代“养心志”形式要倡导年轻人细致、精心去了解老年人“理智世界”的所思,才能真正做好对老年人“孝养”。这种做法就是年轻人自身要强化“敬养”意识,明确自身在老人“养心志”中处在家庭传承“链条”的支撑地位。在家庭角色的扮演上,作为子女应切实转变思想,提高对父母“理智世界”需求的敏感性,变单纯被动“物质供给”为主动“敬情”与“责任”付出,在为父母提供基本物质满足的同时,还要对老人的精神关怀多投入时间和精力,做到满足老人的真正的精神需求。习总书记在这方面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在家人为习仲勋举办88岁寿宴时,他因公务繁忙不能参加,抱愧给父亲写了一封拜寿信:“自我呱呱落地以来,已随父母相伴四十八年,对父母的认知也和对父母的感情一样,久而弥深。”[23]一字一句,体现出对父母的恭敬之情。
当然对于“所忧”问题,由于传统社会医学技术相对落后,父母担心罹患疾病,原因除了害怕疾病会夺取生命,更多是担忧自己长期生病会给子女带来负担和麻烦,子女可能做不到“忧病”,“久病床前无孝子”。所以传统“养心志”中解决父母之“忧病”提出了很多行为方式,《礼记》中有:“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9]64二十四孝中“亲尝汤药”的故事更形象把“忧病”描绘出来,“(文帝)母常病,三年,帝目不变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2]60-61《礼记·文王世子》也有细致的描绘,“朝夕之食上,世子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羞。必知所进,以命膳宰,然后退。若内竖言‘疾’,则世子亲齐玄而养。膳宰之馔,必敬视之;疾之药,必亲尝之。尝馔善,则世子亦能食;尝馔寡,世子亦不能饱;以至于复初,然后亦复初。”[11]417当然传统社会这样的做法要求是为了让子辈体现出关怀生病的亲人,但对现在看来,有很多已不适应现代境遇,如“亲尝汤药”,现代医疗方式已经改变了传统以中医治疗为唯一的方式,西医、中西医结合治疗方式的普遍推广,人们已经习惯了各种方式的自由采用,以西医为例,西医治疗疾病以片剂为主,假如还坚持传统要求“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怕是再也不能被接受了。还有“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在现代社会很多西医从事者不可能是三代从医,那为了对父母亲表现出孝,不让其治疗,也怕是很难让人接受的。所以对要关怀生病的亲人如何实践来说,我们坚持的应是孝病要“忧”这个精神,关键是如何“忧”,“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这些形式是应该变化的。
而对于“所愿”,传统“养心志”提出父母希望子女能够传续香火并有所成就,自己也就了却了最大心愿,在生命最后阶段就会“释然”,也就是常说的“死而无憾”,这些含义在传统文化中用“子孙嗣续”和“三不朽”来体现的。但应看到,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化价值观并存的社会,传统伦理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规范功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现代社会很多家庭生育观念发生变化,特别是很多城市地区出现了“丁克”家庭,传统“子嗣延续”、“多子多福”思想已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老年人的终极心愿,调查发现,现代老年人在很多情况下对子女不愿生育大都会采取宽容理解态度。因此,现代“养心志”形式不应过多纠缠于此,可以把它委婉转化,以遵从父母意愿为原则。而对于“三不朽”,它的积极意义在于可以让子女注重自我提升,让父母心底得到宽慰,这点可以转借过来。即是对于现代家庭子女而言,要认识到受传统习惯影响,目前很多父母还是把老年时光重点关注的事项放在儿女的发展上,经常可以看到,老年人在一起聊天,谈起子女的成就,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成就都会神色飞扬。这和传统“养心志”要求相符合的,因为父母在子女成就上看到了自身价值的延续,子女取得的成就就是“孝”表现。因此,当下子女要认识到父母之愿望,努力提升自己,完善自我,在学习、工作、事业上争取有所成就的重要性,这样可以真正满足父母心底的愿望,实现父母精神深层的期许,让父母生而无遗憾,实现精神上的终极快乐。
3.“承遗志”的当下实践。“承遗志”是“养志”的最高层面,“承遗志”主要是指向子女在父母逝去后思慕父母之志(思志)、喻父母之志(喻志)以及扬父母之志(扬志)。
“思志”对子女在父母去世后提出很多要求,主要反映在“祭祀”上。“孝祭”的主旨就是借孝祭的形式来表达对逝去亲人养育之恩追思的情怀,在“孝祭”上,传统文化提出了“三年之祭”等要求严格遵循的实践形式,即在父母去世之后,要为父母守孝三年的形式,方显孝意。《礼记》有“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而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24]821把三年之丧看作人之必须遵守的准则,而孔子更从人伦情理上佐证其合理性,“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6]166,这样把三年之丧作为天下人都应遵守的孝祭形式,并且一直被遵守着。那么在现代看来,这种形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了,假如人人都在父母亲人去世要守孝三年,就意味着放弃自己目前的工作和其他活动,这样去做怕是社会就会停止发展了,所以是极不利于社会的,也就是“思志”的这种形式失去了意义。因此现代“思志”实践形式不能够一味沿袭传统要求,可以说只要能表达出追思志意,形式上也应灵活变化,比如现在出现的“鲜花祭”“网络祭”都是很好反映家庭成员对逝去亲人追思的形式。
而在“喻志”、“扬志”上主要是要求发扬光大父母的遗愿,不辱父母名声。如《礼记》所言,“父母既没,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24]当然,在传统社会,扬名传世主要是指“忠君孝长”、“成仁成圣”,《孝经·广扬名》有:“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形成于内,而名利与后世矣。”[2]45现代“扬名”不再是通过忠君孝长体现,而应是作为新时代的公民,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成就自我,使自我价值得以实现。对于具体实践,传统“孝”文化其实给出了实践指导,“守身——慎行——行道”是“承遗志”的指导思想,这对现代人们“承遗志”具有参考意义。
“守身”是指子女在父母去世后,追思父母遗志,要求自身严格遵守,不辱父母。孟子有:“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亲者,吾闻之矣。”[5]143朱熹对“守其身”注释为“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8]31可见,“守身”更多意义要求是完善子女自身,来显示出对父母的孝继。尤其是当下社会,外在影响因素或诱惑力较大,子女更需要学习传统“守身”思想,即使父母已经不在了,也要处处反省自我,就像父母还在监督着自我,以父母为榜样,一如既往做好父母未竟事业。“慎行”,就是谨小慎微做好自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父母虽然去世了,但不要丢掉父母曾经对自己的期待,做好父母曾经要求和期望的事情,时刻“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去做事,现代话语就是“知行合一”,“严以律己”。而对于“行道”就是遵守“基本规范”去做事。传统社会的“道”是指规范人们行为的伦理道德规范,也可以理解为传统的宗法礼制。中国传统“孝养”文化在一定意义上就是遵守“宗法礼制”而生成的,它要求子女在“承遗志”时,是在遵“宗法礼制”之“道”基础上进行,所谓“三年无改父之道,可为孝矣”。当下,子女“承遗志”时的“行道”很明显不是遵守传统“宗法礼制”,而应是积极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此为“承遗志”的行动准则,做一个有益于社会、国家和他人的人,从而“成名荣亲”。这正是贯彻习总书记指示“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25]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