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飞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0)
2020年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突出转化导向。树立高校专利等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突出转化应用导向,倒逼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优化提升。”[1]高职院校具备与行业企业联系更为紧密的优势,其专利成果本应更注重转化应用,更切合市场需求,从而更好地起到服务地方经济、促进产业进步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高职院校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淡薄,不重视运营转化,科研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水平较低,没有发挥校企合作的优势,缺乏对市场和产业的理解,导致专利转化困难,阻碍了专利实现创新价值。以高质量转化为目标,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制度,是当前高职院校提升专利转化质量的迫切需求。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专利调查报告》,从专利有效实施转化情况来看,企业有效专利产业化率为 46.0%,高校仅为3%;企业有效专利实施率为65.7%,而高校仅为16.7%;在转让获取专利来源中,企业占比为59.5%,高校占比仅为10.8%[2]。从数据上看,高校与企业相比,专利产业化程度低、转化应用困难等问题突出。
从制约专利技术有效实施的因素来看,高校专利权人认为“信息不对称造成专利权许可转让困难”的占58.6%;“缺乏权威可信的专利交易平台”的占50.3%。而高校内部专利转移转化的主要障碍“缺乏技术转移的专业队伍”“专利技术水平较低”和“专利技术产业化经费支撑不足”的比例,分别为 56.7%、41.3%和 32.6%。由此可见,高校专利转化存在专业人才缺乏、渠道不畅以及专利质量低下等问题。
从企业合作创新的对象选择来看,最主要的对象为上下游企业及客户,占比为 52.1%;而与高校及科研单位合作创新的比例为27.5%。从产学研合作创新产出方面来看,企业与高校及科研单位的专利合作创新率仅为6.5%。上述数据表明,企业作为创新成果转化投产的主要承担单位,对高校的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性缺乏认可,合作积极性不高。
《2020年度中国专利调查报告》中并未单独列出高职院校相关数据,鉴于高职院校科研能力与专利质量普遍与本科院校存在差距,其具体相关数据会更低。根据教育部《2020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统计数据,本科院校共签订专利转让合同8 502项,到账金额为15.4亿元,单项合同均价约18.14万元;高职院校共签订专利转让合同727项,到账金额为1 724.2万元,单项合同均价仅约2.37万元,双方各项数据均对比悬殊[3]。截至2018年年底,从“各类型专利权人有效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对比来看,大专院校的维持年限为5.4年,相对其他主体以及平均值而言,都是相对较低的”。[4]上述数据表明,高职院校的专利转让数量较少,市场价值偏低,而专利权人普遍也对专利质量缺乏信心。
从高职院校专利转化工作的现状来看,其专利普遍存在企业认可度低、产业化率低、市场价值低的“三低”问题,在转化落地方面也存在转化渠道狭窄、缺乏有效平台等问题,进而导致专利成果无法转化落地,对上述问题的具体分析如下。
不少高职院校没有发挥自身紧密联系企业的特点,没有将科研与企业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学校技术供给与企业技术需求难以有效衔接。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需求日趋迫切,但是高职院校教师能够迅速捕捉此类需求信息的能力仍显不足,而企业对学校教师已有的专利又不够了解[5],导致学校科研工作闭门造车,与市场脱节,造成大量人力、物力的浪费。
此外,高职院校普遍存在“为科研而科研”的现象,教师仅仅是为了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原因才申请专利,很多时候,“是否能够实现产业化可能并不在专利申请人的考虑范围,发明人往往以获得专利为最终目标而申请专利”[6]。并且由于管理意识不强、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学校对教职工专利的申请普遍缺乏审核,导致不少劣质专利(如“问题专利”)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创新。
目前高职院校知识产权管理没有发挥好支撑科研发展的作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方面,不少科研人员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加上缺少专业人员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导致科研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成果没有及时以知识产权的形式保护下来。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做好专利导航和信息检索,导致出现对已有成果重复研究的后果,对后续转化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由于缺乏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的辅助,再加上科研人员普遍只重视科研工作本身,不重视技术转化落地,以至于不少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即便有某一科研领域“点”的突破,但缺乏技术工程化、系统化和供应链整合的平台和能力,难以跨越技术到商品的鸿沟,致使大部分“高新成果”被束之高阁。而且,高职院校普遍不够重视技术转移转化的工作,没有配备专门的技术转移转化工作人员,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技术转移部门,一般都是由科研管理人员兼做专利转化,使专利转化的质量和时效性难以保证。
当前高职院校最主要的专利转化方式是技术转让。技术转让一般是指技术出让方把技术所有权或实施权出让给受让方的转化方式,“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风险全部由企业承担,高职院校和技术发明人不需要投入太多精力、承担过多风险”[7]。这种转化方式可以让学校快速获利,也可以避免后续投入带来的风险,其重点是匹配学校技术特点和企业技术需求,在价格合适的前提下完成交易。然而,实践证明,这种模式的成功率非常低,往往多数情况下只能做到“转”,很难“化”为企业实际生产的商品。这主要是因为不够成熟的技术成果,企业不会受让,而比较成熟、有市场前景的技术成果,高职院校倾向于自行实施转化或成立关联公司进行转化。此外,不少企业也难以承担过高的专利转让费,且存在技术力量薄弱、风险投资少、承接能力差的问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利的及时转化。
要提高专利转化质量,就要明确什么是高价值专利。刘洋[8]认为:“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较高的文本质量,较高的权利稳定性,市场应用前景好,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当前或未来市场控制力和竞争力强的专利就可视为高价值专利。”围绕高价值专利的基本属性,高职院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来提升专利转化质量。
高职院校应该把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科研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高职院校应积极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按照通行做法,高职院校可依托图书馆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适量配备专业人员,对科研项目及发明创造活动开展专利导航、专利检索等服务,从源头上保持知识产权与科研工作的紧密联系,“通过文献和专利分析,可对科研成果的市场前景进行预估,判断申请后授权及成功转化的可能性大小”[9]。学校通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提供专利查新服务,着重把握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通过信息检索和专利分析等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预估。这样可以帮助科研人员把握科研方向,避免无效投入,也可以帮助学校集中资源开展重点科研工作。
高职院校应当探索建立以科研人员为核心,管理人员统筹调度,专利工作人员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支持,合作企业提供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分析的多方协同研发机制。专利工作人员宜全程参与研发过程,运用专利导航分析方法,对研发活动提供可行性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研发团队中指定1~2名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人员,或者委托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专业服务人员来担任专利专员或知识产权专员。
从实践来看,科学、合理的分工是良好合作的基础。管理人员负责统筹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调配资源,把控进度,协调沟通等;研发人员负责制订研发计划,开展研发活动,梳理研发成果等;合作企业负责跟踪市场竞争情况,监控侵权行为,反馈市场信息等;专利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专利布局的规划,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承担专利管理、运用、维权等日常事务。
高职院校要以实现全面有效的专利保护为目标,综合考虑技术、产业、市场和法律等因素,对高价值创新成果的专利化进行统筹规划并组织专利申请。要以服务运营转化为导向,更好地挖掘已授权专利的价值。通过设立多维度专利评估及分级制度,从创造性、新颖性、知识产权保护价值、授权前景、产业及商业价值等方面,筛选高价值专利进行培育。学校可以与发明人协商对于此类专利的深度研发及专利群的建设,并同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立保护方案。当然,高职院校还应结合自身发展定位,设立符合自身需要的专利分级及筛选制度,切勿在此环节矫枉过正,过度打击师生开展创新研究的积极性。
对于高价值创新成果,必须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和技术壁垒分析。对于技术破解难度低、模仿风险高的技术成果,要在研发阶段就充分考虑专利申报,尽快获得法律保护。对于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可观且较难被破解模仿的专利,可以以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长期保护。
作为高职院校,首先应该坚持与企业深度合作,紧跟产业发展步伐,坚持市场化导向。学校与企业可以对专利的技术成熟度进行联合评估,从基本原理、技术方案、原型设计及测试、应用验证及市场推广等角度进行综合评分,进而与企业合作,逐步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进行小试、中试,最终推向市场;也可以“与相应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创新联盟等组织,从而实现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而对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10]。同时,筛选优质知识产权资源,用好各级、各类成果转化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发明人积极参加创业路演活动,筛选优质成果参加各类产学研对接活动。通过各类线上线下活动,增加优质科研成果的曝光率,帮助技术供需双方搭建合作的桥梁。在这类平台上发布信息有助于专利信息的快速传播,促进校企双方的对接与合作,促进成果转化。
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自建或合作的方式,建立专业技术转化机构,培养一批既懂科技创新规律,又懂市场商务实践,且懂法规制度的“专业人”“明白人”,帮助科研人员顺畅、安心地与企业开展合作,为高质量成果的转化保驾护航。
大力推广产学研合作、订单式科研等方式,由学校与企业针对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合作进行技术研发。拓宽转化渠道,切实增强与企业共同发展的自觉意识,做好长期投资、长期发展的准备。可以逐步将专利作价投资作为主要的成果转化方式,从而将专利完成单位丰富的科技资源优势、专利完成人的研发优势和企业家对市场需求敏锐的优势,通过共同入股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专利转化的成功率。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学校的长期收益,更好地支撑学校发展。
首先,高职院校应做好政策引导,在机构、项目、人才评价中增加成果转化绩效的权重,强化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意识,真正树立专利不转化是巨大损失的理念。同时要充分落实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让科研人员劳有所得。在激发科研人员活力的同时,还要加强学校内部的统筹协调,优化成果转化流程,让科研人员能轻松面对成果转化中复杂的流程,让专利变得“好转化”,科研人员才能“愿转化”。
其次,探索将职务成果所有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科研人员,让科研人员对职务成果拥有更多的处置权、收益权;鼓励有条件的科研人员通过自主创业或技术入股等方式自行转化职务成果,从而提高科研人员的获得感,降低转化门槛。
最后,建立利益与风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促进科研人员与转化平台共同协作。根据贡献程度,科研人员与转化平台可以分享收益,同时共同承担转化过程中的风险。这样可以增强转化平台与机构的参与意识,也可以促使科研人员更加关注成果转化。
总之,高职院校专利转化质量提升的关键在于坚持以市场需求与应用为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真正树立高校专利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优化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高职院校要将专利转化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目标与研发的原动力,切实加强与产业的紧密联系,加强并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支持科研人员与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以机制建设促进专利价值与质量转化收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