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儒康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030)
别集是个人的诗文汇编。中国古代文人留下了大量的别集,这些别集是四部分类法中“集部”的主干,具有非常重要的文献价值。尤其是其中的年谱、墓表、墓志铭、行状等资料,是我们研究作家作品与历史事件必不可缺的向导。在明代嘉靖年间,星变屡见,世宗诏求直言,时任御史的冯恩上疏臧否朝中大臣十余人,并指大学士张孚敬、方献夫及右都御史汪鋐为“三彗”,“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世宗认为冯恩“仇君无上,死有余罪”,后经朝中各方上疏劝阻,冯恩才得以保全性命,谪戍雷州。关于冯恩的这一案,明代文人别集中多有描绘。目前学界鲜有对该案的讨论,因而本文将从文人别集角度来阐述冯恩案。
冯恩,字子仁,号南江,明松江府华亭人。嘉靖五年进士,为王阳明弟子,《明史》有传。按《明史》所载,冯恩案的缘起发生在嘉靖十一年冬,冯恩以星变为由上疏世宗臧否朝臣,引起世宗不满而下狱。明年春移刑部狱,世宗欲杀冯恩,尚书王时中等人试图劝谏而受责罚,冯恩家人多方奔走而不见成效。直到第三年冯行可上血书,世宗“览之恻然,令法司再议”,才使冯恩保全性命,“遣戍雷州”[1]5521。《明史》中还详细记载了被冯恩指为“三彗”之一的汪鋐与冯恩在朝审中的争执,这是冯恩被称为“四铁御史”的原因。
《明史》虽为正史,但其编纂与冯恩案的发生存在时间上的差距。但其所述朝审情形却十分详尽,甚至记载了汪鋐“我今先杀汝”“欲殴之”这等有失朝仪的细节,这其中或有不实。《明史》以《明史稿》为底本,而《明史稿》主编王鸿绪正是华亭人,与冯恩同乡。清代学者陶澍也曾批评《明史稿》“于吴人每得佳传”,因而《明史》极有可能对冯恩进行了美化。王世贞作有《冯廷尉京兆父子忠孝传》一文[2],与《明史》所载内容颇为相似,《明史》在为冯恩作传时显然也参照了王世贞此传。王世贞传与《明史》亦是本文所考察的对象,但其距离冯恩案已有相当时间,其所述冯恩事迹亦传自他人,因而不作重点考察。
冯恩所著《刍荛录》,有明隆庆元年序刊本,现藏日本宫内厅书陵部,其中有徐献忠、沈恺、张世美、张承宪四人之序[3]。另在《皇甫司勋集》中亦收有一篇序文[4]。五篇序文都提及冯恩案,徐献忠序称:
张公孚敬首倡继统不继嗣之说,高出其上,一时功名之士遂起而附和之,皆不次拔用,然其间仗声势、恣情欲者,亦从之而进,骎骎有熙宁之风矣。先生以丙戌进士任南御史,乃指其甚者斥言之,星变一疏,明目张胆,慷慨激切,当事者不能堪,欲陷以不韪之罪,幸遇先皇帝明圣,竟以谪戍宽薄之。
张孚敬因参与“大礼议”,迎合世宗之意,上疏请改称孝宗为皇伯考,以世宗生父兴献帝为皇考(即序中所谓“继统不继嗣”),而为世宗重用,三度位居首辅。至嘉靖十一年,魏良弼以星变为由,上疏指责张孚敬“骄恣专横,播弄威福”,冯恩继魏良弼之后,复以星变为由上疏臧否群臣而入狱。在徐献忠的描述中,构陷冯恩的人为“当事者”,宽恕冯恩是因世宗“明圣”。皇甫汸序与张承宪序记载此事略简,大致与徐献忠序相当。
沈恺序载冯恩案更详:
嘉靖壬辰,会星变,诏求直言,公乃抗疏,论列诸廷臣有某者不法,直喆其奸,言甚凯切,至不忍闻。某衔入骨,乃罗织逮系,鞫讯者拷掠备至,濒死者数矣,一不为动,至议殊死。母夫人击登闻鼓,不报。今春元君行可,方以童子上血书,不报。诸言官各论救,上益怒,愈益不解。及覆奏命下,当是时,人情汹汹,尉卒环列,左右立马,候三覆旨,危在呼吸。旁观者多凛凛不忍睨视,公固颜貌自若,终不为动。虽赖天子明圣,怜而释之,吁,亦伟矣!
序中提及冯恩受酷刑而不为所动,冯恩之母吴氏、冯恩之子冯行可与诸言官试图营救冯恩,而未取得成效。欲杀冯恩之人为“廷臣有某者”,最终冯恩获释是由于“天子明圣”。张世美序所言与沈恺序相当。
值得注意的是,五人在序中都没有提及汪鋐与冯恩在朝审中的争执,也没有出现“四铁御史”的赞颂。此五人所处时代几乎与冯恩相同(仅张承宪稍晚),与冯恩互为师友,若冯恩当时已有“四铁御史”之雅称,他们的序文中理应提及。以此推之,“四铁御史”之称当是在流传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至于汪鋐与冯恩有怨一事,确实存在,《明史》记载:“大计朝觐吏,南台例先纠。都御史汪鋐擅权,请如北台,既毕事,始许论列。(冯)恩与给事中林土元等疏争之,得如故。”[1]5518
又有冯汝弼《佑忠说寿南江冯先生》一文,未提及朝审,只说吴氏击登闻鼓无果,冯行可上血书感动世宗,但直到汪鋐被弹劾致仕后,冯恩才得以谪戍雷阳。冯汝弼另有《劾吏部尚书汪鋐疏》,专门提及朝审一事,称:“嘉靖十二年,朝审重囚,鋐当秉笔,乃对众攘臂,大言曰:‘冯恩欲奏请诛我,我今先杀冯恩’遂审情真。夫刑赏,陛下之大权,所谓臣无有作福作威者也。假使冯恩罪果应诛,是亦陛下之天讨,而以为我先杀之,则鋐乃专恣无君,揽威劫众,从前所未有者也。”[5]冯汝弼是王世贞的老师,其《祐山先生文集》正是由王世贞作序。以上两篇文章皆见于该集,王世贞显然是读过这两篇文章的,其所作《冯廷尉京兆父子忠孝传》正是在此二文基础上加以渲染增饰,“四铁御史”之名极有可能始于此。
综合以上五篇序、一篇传及一篇说寿,大抵可以还原当时文人别集中冯恩案的前因后果。他们在描述冯恩案时,具有一些相近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对此案中的几位当事人“脸谱化”及选择性叙事。
在此案中,主要有冯恩、世宗和汪鋐三人。冯恩作为文人集团的一份子,在文人笔下自然得到了优待。他的奏疏获得了“明目张胆,慷慨激烈”(徐献忠序)、“直诘其奸,言甚剀切”(沈恺序)、“辞旨峭厉”(王世贞传)的称赞,他的行为被视为“忠言直节”(张承宪序)、“真丈夫也”(冯汝弼寿),在狱中受刑,“公不为动”(张世美序),“侃侃无戚容”(冯汝弼寿)。文人们从这三方面入手,将冯恩的形象塑造成一位精于文章的忠直之臣。冯恩自身确实具备着这些优点,他是王阳明看重的弟子,自雷州归家后也写作了许多文章,但是在狱中无戚容,恐怕不实,这从他归家后“杜门却扫”(皇甫汸序)、“无所事事”(张世美序)便可推知。因直言上疏而入狱的冯恩,内心难免会产生一些愤慨与失望的情绪,这本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但在文人笔下却必须删去,因为这些负面情绪所指向的是封建皇帝,而产生负面情绪的是士大夫。出于士大夫对封建皇帝的敬畏,他们笔下不得不为皇帝做出一些避讳。
同理,此案中的世宗对冯恩的态度也因此被淡化了。从史书中我们可以清楚地感知到世宗对冯恩的不满,他用锦衣卫将冯恩押至京师,并处罚了多位试图为冯恩求情的官员,按例大赦时也没有赦免冯恩。但在文人别集里,世宗仅出场两次,一次是将冯恩怒而下狱,一次是“明圣”地宽恕了冯恩的死罪。冯恩案持续数年,这数年间,世宗仿佛从此案中隐藏了起来。《申子》有言:“故善为主者,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藏于无事,窜端匿疏。”此为法家言,但中国古代的统治实际上采取的是外儒内法的模式,不论是皇帝还是士大夫,都需要营造这种所谓的“天威难测”以维持其统治力。因而有必要对世宗的态度也做一些淡化处理。
既然世宗的态度被淡化了,那么在此案中就必须重立一位“佞臣”,汪鋐是不二之选。冯恩所谓的“三彗”中,张孚敬、方献夫二人俱曾出任内阁首辅,在朝中力量广大,汪鋐虽然依附于张、方,但其行事激进,为多数朝臣所不容,屡受弹劾。其不为士大夫所喜,足见一斑,甚至连《明史》都不为汪鋐单独立传。汪鋐生于成化二年(1466),至嘉靖十二年(1533)冯恩案朝审时已是68 岁高龄。他一生有屯门海战的赫赫战功,在边防、安民方面屡次上疏,推广了佛郎机铳的装配,任都御史时参劾过诸多不法事,与冯恩早先的恩怨也是出于官员考察程序上的政见之争,这些足见其政治能力,但他仗世宗宠爱常与其他朝臣相互攻讦,也是事实。冯汝弼疏所谓“专恣无君,揽威劫众”,并非虚言。况且在文人眼中,战功并不足取,推广先进武器还会加重朝廷的经济负担。因此汪鋐在此案中就不得不扮演“佞臣”,甚至在其死后还被虚构了以68 岁高龄“推案下欲拳”冯恩的故事。
在营救冯恩的过程中,有诸多朝臣参与,其中甚至有被冯恩抨击为“进退昧几,委靡不振”的王时中、“三彗”之首的张孚敬[6],这些朝臣大多因此被夺俸、贬职。他们的不断劝谏使世宗逐渐转变心意,认识到杀言官的后果,冯恩最终能够免死,他们的出力极为重要。但在文人别集对冯恩案的叙述中,这些一概被删减,仅沈恺序中提到“诸言官各论救”,而言官也仅是参与营救冯恩的朝臣中的一部分。这可能是出于文人叙述冯恩案时所接触的材料不够丰富,但更有可能是因为要突出冯恩的形象,而选择性的删减了对表现形象没有太大价值的内容。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加大了吴氏与冯行可在营救冯恩中发挥的作用。吴氏击登闻鼓,此事甚至没有上达天听。据冯汝弼寿文所言,吴氏击鼓时,冯汝弼“适直鼓”,本欲向上传达,但被同僚潘十泉以“圣恩宽大,姑徐徐必获保全,此疏一激,或速其祸至不可救”为由劝阻。冯行可上血书愿以身代父受刑,通政使陈经为入奏,此事确实感动了世宗,但并未打消世宗想要重罚冯恩的决心。吴氏与冯行可发挥的作用不可忽略,但对皇帝而言,做出宽大冯恩的决定主要还是因为杀言官会影响朝政的稳定。之所以详写这一事件,是因吴氏、冯行可皆为冯恩的直系血亲,他们的行为代表了冯恩所在家庭的伦理道德水平,这既是培养冯恩的土壤,也是冯恩为家族留下的宝贵财富。
在叙事层面,文学与历史有着不同的倾向:前者重表现社会,后者重再现过去。但这一分界并不明晰,历史记录者选择、整理、解释历史事件,必然会带着个人的印记。文人别集中的历史事件,由于其作者本身带有强烈的情感倾向,其叙事难免“失真”。然而这些脸谱化、选择性的处理反映了当时的人心向背与伦理道德,看似增饰夸大的细节,实则是另一种“真实”。这一意义上,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诗(文学)比历史更真实”。
明代有两个冯恩案,一个是真实发生的冯恩案,一个是流传于文人口中笔下的冯恩案。后者依托于前者,而又超出前者。那么文人为什么要制造这样一个口中笔下的冯恩案呢?
修史是文化传承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古代士大夫文人的内在职业。史书的撰写需要大量的数据,而文人别集中的传记、序跋等文章正好能为之提供宝贵的一手、二手数据,因而这些文章在创作之初便怀着记录历史的目的。而最终,大到国史的修撰,小到方志的编纂,都确实利用了这些文人别集中的数据。冯恩自嘉靖十一年冬上疏入狱,至嘉靖十四年六月谪戍雷州,除冯恩外还有多位朝臣因为冯恩求情而受到处罚,这样轰动朝野的政治大事件必然是需要被记录的。冯恩还是言官,言官虽品秩不高,但却具有规谏皇帝、弹劾百官的职责,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言官与皇帝及各级官员之间的关系往往会影响整个封建政府的运转。文人通过记录冯恩案,对后世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借鉴。
士大夫文人往往是儒家子弟,忠与孝又都是儒家所推崇的美德,冯恩及冯氏家族在此案中表现出来的忠孝美德深深地打动着这些士大夫文人。“方是时,海内仰望其风采,咸愿从之游”(徐献忠序),甚至王世贞在多年以后听人谈冯恩父子事,依然“未尝不津津,致执鞭之慕”(王世贞传)。冯恩不惜得罪首辅及诸大臣,向世宗上疏,这是为臣之忠;吴氏不顾年迈赶往京师击登闻鼓,这是为母之慈;冯行可上血书愿以身代父,这是为子之孝。在当时而言,冯恩家族的事迹是坚守道义、追求真理的表现,士大夫文人因此被感动而传播这一事迹,正体现了文人的本色与风骨。他们希望通过此举,激励其他为人臣者与为人子者,维护纲常伦理,达到“美教化,移风俗”的目的。
冯恩交游广阔,除了是王阳明弟子外,还曾从著名理学家吕楠游学。他的文章与道德也获得过当时不少人的称颂,尤其是自雷州归家后,“问字乞言者日踵其门,冀以正人之言华其家世”,冯恩则“各因其风俗人品,为之激劝讽喻,以扬风化”(徐献忠序)。冯恩为其他文人作文题字,其他文人则通过不断地重述冯恩事迹为其扬名,双方各取所需,形成了密切的联盟。
尤其是明代江南地区文教昌盛,形成了诸多文学世家。据许菁频统计,明代江南文学世家共有248 家,主要分布在太湖核心区域附近,其中松江府华亭有20 家,冯恩所代表的冯氏正是其中一家。[7]这些文学世家之间不仅有地缘关系,其子弟通过联姻、结社、游学等方式,使世家之间还生成了亲缘、学缘关系。因此,世家之间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冯恩的令德嘉名也关系着整个江南地区文学世家的荣誉。为《刍荛录》作序的五人,除皇甫汸为苏州府长洲人外,其他俱为松江府华亭人,而冯汝弼、王世贞则分别隶属于嘉兴府平湖、苏州府太仓州的文学世家。世家之间本就相互吹捧,何况冯恩身上确实有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气节。
研究明代文人别集中的冯恩案,将之与史部类图书关于冯恩案的描述相互映证,可以最大地“还原”冯恩案的真相,有助于我们全面辩证地看待历史与历史人物。
冯恩案的真相不仅关切到冯恩其人,还关切到另一位嘉靖时期的名臣汪鋐。作为明代唯一的吏部尚书兼兵部尚书,汪鋐风风火火的一生居然没能在《明史》中留下单独的列传,这是不可思议的。今时,我们从方志及其他资料中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到汪鋐的事迹。《广东海防汇览》载:“明正德元年,佛郎机突至屯门,设立营寨,占据海岛,脍炙生人,以充常食。海道汪鋐用破舟载柴绕出夷船后,时南风大作,火及,夷舶重大不便转移,尽被焚毁,遂大胜之。”[8]又《嘉庆新安县志》称:“九径山在县南四十里,下临屯门澳。明海道汪鋐帅土人歼佛郎机于此。”[9]可见,汪鋐在屯门海域歼灭过佛郎机(葡萄牙)的入侵,是明代抗击外国殖民侵略的功臣。汪鋐又有《奏陈愚见以弥边患事》等奏疏[10],其一生致力于推广佛郎机铳等先进装备,是事实上运用了“师夷长技以制夷”并取得胜利的军事家。真正的汪鋐并非扁平人物,我们不能因其佞幸而抹杀其在边防上的功绩。
对于冯恩,尽管他“四铁御史”的称号是经文人集团不断修饰而成,但其直言劝谏、不惧祸否的耿耿之举从未弄虚作假,其忠君爱国、坚守道义的拳拳之心始终光明磊落。我们不能因其所弹劾的“三彗”都在历史上留下功绩而怀疑冯恩的动机,他身为言官,肩负讽议左右、以匡人君之职,对朝中大臣发起弹劾本属分内之事,其陷狱后的表现更是展现了士大夫文人的高尚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