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韵
2 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3月15日起施行。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七部浦东新区法规。
2021年,本市制定出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中“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的要求,着力在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等环节提供便利化服务。2022年出台的这部《规定》,与前几部法规配合,打出“组合拳”,继续坚持从事物发展全过程、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出发谋划设计改革,加强重大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推进政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通“便利市场准入”的最后一公里。
放出活力,促进大市场统一建设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对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矛盾和挑战,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改革脉搏,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要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关键在于努力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在制定法规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一些市场主体提出,在企业申请开办过程中,难以敲定企业名称、难以判断经营范围……这些一直是事项登记的“老大难”问题,也一直影响企业的开办进度。为了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也为了用好改革创新成果,《规定》在第四条即开宗明义点出,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实行行政确认。这是对企业设立许可审批制度的重大变革,意味着在浦东新区,申请人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并经登记确认就能快速取得营业执照。以当场登记为例,将登记时限压缩至半个工作日,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将进一步提升。浦东企业仅需将主营项目、许可项目以及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将按照经营项目分类标准予以确认并登记。今后从事非许可一般项目的,不用申请变更即可经营。
在确定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实行行政确认的基础上,《规定》进一步细化内容,使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包括探索各类登记事项的确认制创新:在名称登记方面,推行申报承诺制;在经营范围登记方面,尊重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明确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由其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在住所登记方面,积极稳妥地推进“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释放场地资源,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此外,对于自主信息的公示,也在体制机制上不断创新。比如将市场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的部分事项,改为自主向社会公示信息,从而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责任。
管出公平,加快大监管格局升级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本市共有市场主体突破318万,其中,企业267.2万,比上年增长10.8%。相当于每千人拥有企业数107.4户,位居全国第一。日均新设企业更是多达2174户。市场主体快速增长,离不开公平、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需要立足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建设。而随着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的加快推进,倒逼“放管结合、宽进严管”从幕后走向前台,带动市场监管的重点从事前变为事中事后。近年来,通过登记信息的统一归集、业务信息的共享互认,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碎片化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解决,监管信息归集的闭环也已经接近完成。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开始注重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统筹运用,全年共开展随机抽查814次,检查市场主体12.3万户次。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而通过这部浦东新区法规,还将进一步有效整合及充分应用各部门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实现打通条线的监管“大循环”,通过“大协同” “大监管”,推动全市形成“处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治理新常态。
本市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浦东,本次出台的《规定》更是提出了许多针对性举措,进一步明确差异化监管,努力做到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深化以风险控制为导向的信用监管;将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事项和留存文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强化市场主体的信用责任和法律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实名验证、异议核查、信息标注等方式,维护登记机制的公信力;创新托管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和相关专业服务机构的共治功能,明确托管服务机构的权责。
服出效率,实施高质量发展工程
现在,浦东新区的消费者经常会发现,不少“网红”餐厅外的叫号显示屏上正循环展示该餐厅的电子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相较以往悬挂在角落里的纸质版证照,电子版既清晰又方便。这正是上海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又一创新举措。
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源起于疫情期间的基层走访。在走访中,许多新业态、新模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纷纷表达了希望以个性化、电子化的方式展示证照的意愿。也正因企业的建议,自2020年4月起,市市场监管局就在全国范围内探索电子证照归集运用,率先推出新设企业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免费电子印章,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就可以在线办理“一网通办”、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公积金等业务。如今,对于消费者而言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上海的食品经营企业已经可以在经营场所内通过电子相框、叫号显示屏等个性化形式亮照亮证,其法律效力等同于懸挂纸质版证照,也视为履行了亮照亮证义务。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沃土。紧紧围绕企业所需、群众所盼,《规定》直面优化营商“软环境”、夯实发展“硬实力”,围绕智慧高效服务,努力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助推信息公开,构建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登记服务体系,实现登记确认的标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注重材料精简,登记机关不再收取市场主体内部决议等自治性文件材料,精简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突出智慧便利,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线上办理,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便捷获取市场主体的相关公示信息。
当前,浦东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已迈入“深水区”。改革永远在路上,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规模浩大、系统集成的过程。改革之路无坦途,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正在期待新的突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认真对标中央引领区文件有关部署要求,把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作为浦东新区法规立法的重点方向,积极审慎用好立法授权,强化“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即是决战”的奋进姿态,依法保障和推动浦东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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